巡视巡察
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7月29日至8月3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发改局党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2024年11月29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发改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决把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认领查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努力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一)提高认识,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市发改(粮储)局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成立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郑龙康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从严从实落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局党组共召开14次党组会议推进整改工作,指导工作开展;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涉粮股室和下属国有粮食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对标对表逐项落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
(二)锚定目标,合力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整改工作,2024年12月12日印发《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发改党组〔2024〕36号文),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整改任务及要求,深挖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工作专班重点做好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以及市委巡察办的沟通协调工作,实时跟进每个问题整改进度,每两周进行阶段进展情况汇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章立制,切实强化成果运用。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方面分析原因,剖析查找短板和漏洞,对10个问题进行建章立制,目前已正式出台相关制度等文件5份,修订相关制度等文件12份,从制度上堵住管理问题的漏洞,从机制上防止腐败问题的滋生。涉粮股室和下属国有粮食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已正式出台的相关制度等文件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确保其执行力、约束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 关于“下属企业薪酬及绩效管理仍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安禾公司从工资结构合理性、绩效评估、奖励机制、调整机制及法律合规性重新梳理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建设。二是安禾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实行会前报备制。2024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征求职工对公司薪酬管理意见,做到会前征求,会中充分讨论,集体决策。三是建章立制。2024年12月23日安禾公司印发《关于印发薪酬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安禾粮〔2024〕2号),强化薪酬激励和约束作用,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
2.关于“坐支现金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收取,做到收支“两条线”。市发改(粮储)局经与国网电力公司多次沟通后,国网电力公司提出可将每个月的电费存入电力公司缴存卡,电力公司再行划扣。2024年4月份起,市发改(粮储)局将收回的水电费当日送到农发行,市发改(粮储)局和农发行安排专人共同将收取的水电费存入指定农村信用社专户,再转入市发改(粮储)局在农发行的账户,而后根据市发改(粮储)局当月的电费金额转至国网电力公司的缴存卡,再由电力公司划扣,做到当日送存,收支“两条线”,安禾公司水电费由出纳当日送存,实行收支“两条线”。二是建章立制。2024年12月30日安禾公司印发《福安市安禾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安禾粮〔2024〕4号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规范性,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组织学习。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组织财务知识学习会,学习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规范和要求,把好财务审核,避免出现违规操作。四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该问题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3.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排查。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取全市涉粮企业名单。市发改(粮储)局认真对全市粮食企业进行梳理排查,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企业,与企业及上级粮储部门进行沟通将2家企业纳入粮食流通统计监管平台。二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平台。已将福建九骅农业有限公司、福安一米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纳入粮食流通统计监管平台。三是开展学习培训。2024年12月31日市发改(粮储)局组织相关企业及人员参加宁德市粮储局开展的粮食流通统计培训,进一步提升粮食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
4.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体学习。2025年1月6日市发改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1月10日召开市发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集体学习《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提出以高标准、严要求为导向,推进粮食储备库升级改造等项目,切实发挥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二是理论宣讲。2024年12月13日,市发改(粮储)局在福安市粮食储备库开展专题宣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
5.关于“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地考察。市发改(粮储)局开展全面实地考察,2024年12月18日前往市区军粮代供点、城投食品有限公司、救灾物资储备库,2024年12月23日前往福安市一米香米业,2025年1月7日前往福安市明清商贸有限公司、金谷源米业开展实地考察。二是结合实际,修订报告。结合实地考察情况,组织讨论并分析提出《宁德市“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在我市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三是2025年1月9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纳入新修订的《福安市落实<宁德市“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6.关于“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改革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工作专班。2024年12月18日市发改(粮储)局成立基层粮站清产核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禾公司,负责基层粮站清产核资综合协调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12月18日安禾公司印发《福安市安禾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方案》。2024年12月20日安禾公司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明确基层粮站清产核资工作专班成员职责及清产核资相关工作部署,确定以湾坞粮站为试点,先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三是稳步推进改革。2025年2月20日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对湾坞粮油管理站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2025年3月24日市发改局党组会议定,由安禾公司负责对社口、穆阳、赛岐、溪柄、康厝、甘棠及下白石粮油管理站7个站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2025年6月13日福建欣隆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7个站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2025年6月16日安禾公司召开班子会议,议定将8个粮站经资产清查后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并入公司。
7.关于“粮食应急加工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节点推进度。市粮食购销公司梳理粮食应急保障中心项目时间节点,每月汇总建设进度。2025年1月24日福安市应急保障中心竣工验收,2025年5月29日应急加工设备完成验收,可投入使用。二是学业务增能力。2024年12月19日市粮食购销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建筑工程与工程规划开发流程相关业务知识,增强项目谋划能力。三是梳流程保衔接。2024年12月19日市粮食购销公司梳理工程规划流程,制定流程图并上墙,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工作效率。
8.关于“组织领导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建专班。2024年8月13日市发改(粮储)局更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二是梳理清单。2024年9月30日市发改(粮储)局印发《关于印发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及各业务股室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市粮食购销公司、中禾公司、安禾公司梳理形成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两个清单”。三是开展检查。2024年12月10日市发改(粮储)局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下属国有企业“两个清单”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发现的4个问题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整改。
9.关于“仓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查仓房建台账。2024年12月16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对下属储备库仓房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屋顶裂缝整体情况,并形成台账记录。二是查粮情保安全。市粮食储备库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填写粮情检查记录,掌握和处理粮情变化情况,确保储粮安全。三是2024年12月27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印发《关于储备库平房仓仓顶裂缝问题维修计划的请示》(安粮购〔2024〕36号文),并于2025年1月6日上报市发改局党组研究通过。2025年1月6日市粮食购销公司与施工方签订修补施工合同,修补出现裂缝问题的1号、4号、5号、6号、7号、8号仓库。2025年2月粮食储备库升级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2025年3月4日市发改(粮储)局印发《关于市粮食储备库升级改造项目的请示》(安粮储〔2025〕10号文),3月5日按申请一般债项目流程报请市政府研究。
10.关于“军供粮运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购置合规车辆。2024年12月4日中禾公司购置一辆二手皮卡车辆,解决军粮供应的运输车辆问题。二是专人负责。指定2名符合条件的公司在职职工为公车驾驶人员,明确责任,加强公车管理。三是建章立制。2024年12月30日印发《中禾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方面规范公司公务用车管理。2024年12月12日中禾公司组织全体在职职工学习机动车驾驶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1.关于“保密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制度强意识。2024年12月17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制定保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在保密工作方面的履职能力。二是签署保密承诺。2024年12月18日市粮食购销公司相关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三是购置保密设备。2024年12月31日市粮食购销公司购置并安装保密电脑用于处理涉密信息,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监管责任落实有短板
12.关于“发改局(粮储局)对下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查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市粮食购销公司、中禾公司重新梳理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4年12月23日上报发改局党组研究通过。二是建章立制。2024年12月31日市发改局印发《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有粮食企业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分细则》,确保考核有标准,评价有依据,做到公平公正。三是开展考核。2025年1月9日考核组前往市粮食购销公司、中禾公司,对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负责人开展业绩考核,考核结果呈报市发改局党组审定,做到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检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绩效挂钩。
13.关于“对下属企业人员分配使用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3日中禾公司召开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同意兰尧丰、王志强两位员工从2024年11月份起停发工资,并面告两位员工。2024年12月30日将最后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兰尧丰、王志强两位员工。二是中禾公司梳理公司所有待岗职工,根据职工意愿和公司实际进行合理安排,2024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同意有意愿复岗的待岗职工陈劲光同志复岗,并安排合适岗位。三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关于“对粮食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培训。2024年8月28日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并对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案件办理注意事项及法规依据开展学习。2024年12月12日参加国家粮食流通执法监管视频培训讲座。2025年1月8日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福建省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指南》《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试行)》等,对规范后的监督检查记录模板填写方式进行强调要求,并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三次执法培训的培训对象涵盖局执法人员及年轻干部,累计 24 人次参与学习。二是以查代训。2025年1月9日市发改局(粮储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市粮食购销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熟悉工作流程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15.关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培训。2024年8月28日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并对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案件办理注意事项及法规依据开展学习。二是开展案卷评查。2025年1月8日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福建省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指南》《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试行)》等,对规范后的监督检查记录模板填写方式进行强调要求,并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水平。三是参加培训。2024年12月12日参加国家粮食流通执法监管视频培训讲座,学习最新粮食流通政策、执法程序规范以及执法办案经典案例。2024年12月20日参加宁德市粮储局举办的全市粮储系统粮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取得第一名好成绩。
16.关于“未按要求报告执法工作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培训。2024年11月28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发改系统行政执法培训。2024年12月12日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大融合执法平台用户操作手册》。2025年1月9日前往市粮食购销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情况录入执法平台。二是开展案卷评查。2025年1月8日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福建省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指南》《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试行)》等,对规范后的监督检查记录模板填写方式进行强调要求,并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三是对接司法局,根据《福安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宁德市司法局对我市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的通知》文件要求,2025年2月25日将办理案件纳入市司法局集中评查案卷库。
17.关于“制度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发改(粮储)局修订《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制度》,2024年12月18日印发《福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修订<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安粮储〔2024〕66号文),12月19日开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二是2024年10月29日市粮食购销公司修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024年12月18日组织人员开展演练,确保预案符合客观实际,贴近应对处置工作。三是市粮食购销公司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储备库规章制度,修订规范各项流程和标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18.关于“监督检查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模板。2024年12月10日市发改(粮储)局规范监督检查记录模板,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学习培训。2025年1月8日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福建省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指南》《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试行)》等,对规范后的监督检查记录模板填写方式进行强调要求。三是开展检查。2024年12月13日至25日前往市粮食购销公司下属储备库及应急粮油代储点、中禾公司、安禾公司开展检查,规范填写检查记录。
19.关于“救灾物资报废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统计。2024年10月10日市发改(粮储)局对救灾物资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将符合报废条件的救灾物资进行整理统计。二是进行评估。2024年10月18日专业机构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救灾物资进行评估,评估公司根据市场法,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救灾物资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收集市场信息,评估需报废的救灾物资价值。三是对接拍卖。2024年12月20日对接拍卖公司寻找合适的回收企业对需要报废的救灾物资进行回收,2025年1月24日完成报废救灾物资拍卖工作,报废救灾物资均已处理完毕。四是为避免出现过期情况,在后续工作中,市发改(粮储)局将救灾物资储存情况按季度通报应急局,由应急局及时做好安排。
20.关于“救灾物资出入库数据入账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盘点。2024年7月5日市发改(粮储)局对救灾物资进行梳理盘点,并将2023年度救灾物资出库数据入库账务系统。二是加强后续工作。2024年12月31日将2024年度救灾物资出库情况进行统计制作季度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并登记进入财务系统,并在今后每年12月底前入账当年所有救灾物资出入库数据,确保资产年报数据相符。
21.关于“物资货位卡未规范放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盘点。2024年10月11日安禾公司完成对所有物资盘点并规范放置物资货位卡标明生产日期、入库日期、数量,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学习培训。2024年12月20日安禾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救灾物资仓库管理相关办法,加强业务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救灾物资调度任务。三是举一反三。2025年1月2日安禾公司对救灾物资仓库开展自查,对救灾物资仓库物资进行逐项核对并更新台账,确保台账的生产时间、入库时间与实际情况相符,对所有物资的标签进行更新,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类物资的快速识别及可追溯性。
(四)涉粮廉政风险防控仍有漏洞
22.关于“对企业重要岗位人员教育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9月市粮食储备库副主任未经允许擅自将7-2仓100公斤地脚粮送给湾坞镇梅洋村村民,事后,市粮食购销公司立即到市粮食储备库进行核实,追回运送出库的100公斤(共计价值120元)地脚粮(即在粮食装卸过程中,掉落在地面、设备底部、运输车辆角落等地方,混有杂物,品质受损的粮食。)虽未造成实际损失,但仍然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市粮食购销公司给予市粮食储备库副主任警告处理并进行通报。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重要岗位人员教育管理力度,一是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12月13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召开警示教育会,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认真汲取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之以恒推动作风转变。二是建章立制。2024年12月10日市粮食购销公司重新修订印发《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12月13日组织学习,强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粮食储备政策和法规,在粮食出入库作业结束后,应督促供货方及时处理地脚粮等,干部职工不得擅自处理地脚粮、杂质等,以防霉变腐败滋生虫害,影响储粮安全。三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无效报价公司中标勘测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能力。2024年12月19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开展招投标业务知识学习会,学习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等,结合工作实际,对国有企业监管重点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增强建设工程招投标专业素质。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严格把关。2024年12月23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指定专人负责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履行责任,做到严谨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材料真实性。三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该问题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4.关于“项目设计未按要求进入阳台平台采购发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能力。2024年12月19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开展招投标业务知识学习会,学习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等,结合工作实际,对国有企业监管重点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增强建设工程招投标专业素质。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依规招标。2024年12月23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强调今后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室)建设的通知》(闽粮仓〔2024〕187号文)要求,2024年11月25日市发改党组研究同意建设福安市粮食检测室,市粮食购销公司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2024年12月20日该项目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24年12月31日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三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该问题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5.关于“扩大安置专户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共福安市委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国有内贸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委〔2001〕112号文)、《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用福安市溪潭镇城山粮库的请示》(安政文〔2020〕62号文)、《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同意征迁福安市溪潭镇城山粮库的函》(闽粮函〔2020〕58号文):“内贸企业现有土地、楼房以及设备等资产按有关规定程序通过出让、转让等形式变现后给予全额返还,并由土地部门直接转入设立的企业改革基金专户,用于安置职工、福安市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功能提升和其他粮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粮库智能化系统软件省平台对接服务项目款、5万吨粮库工程款属于专户资金使用范围。为切实加强和规范专户资金今后的管理和使用,一是举一反三。对三个专户开展自查,确保专户各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2025年1月6日组织粮储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学习相关财务知识,增强纪律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建章立制。2025年1月13日印发《福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规范安置专户资金使用的通知》(安粮储〔2025〕5号文),规定安置专户资金使用范围。
26.关于“未据实拨付社保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足额退还超支部分社保金。2024年12月4日市粮食购销公司转还超额支付部分社保金到市发改(粮储)局账户,2024年12月10日市发改(粮储)局将超额支付部分社保金转还给市财政局。二是今后企业严格按照每年实际缴纳社保金额申请拨付,市发改(粮储)局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2025年1月3日市发改(粮储)局开展学习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相关业务知识及其他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守财经制度,把好财务审核关。四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该问题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7.关于“擅自提高调查员补贴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停止执行现行补贴标准,2024年度调查员补助严格按照文件进行发放。二是明确标准。2025年2月7日市发改(粮储)局印发《关于供需平衡调查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后续调查员补贴将严格按照文件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提高调查员补贴标准。2025年3月10日市发改局党组会议定,2024年度粮油供需平衡调查费用依据文件标准拨付调查经费,即城镇调查户每户补助200元,乡村调查户每户补助250元,调查员每户补助60元。三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清退。市粮食购销公司梳理核实清退清单,相关人员采用转账或现金方式及时进行清退,已于2024年12月12日全部清退完毕,共计清退74019元。二是完善制度。2024年12月23日市粮食购销公司印发《关于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安粮购〔2024〕34号文)、《关于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安粮购〔2024〕35号文),进一步规范优化薪酬管理工作。三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该问题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9.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存在漏登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27日市粮食购销公司聘请测绘公司对福安市阳头街道察阳西路67号进行测绘,并出具报告。二是2024年12月30日市发改(粮储)局聘请测绘公司对福安市阳头街道察阳西路65号进行测绘,并出具报告。三是市发改(粮储)局梳理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资产安全。2024年12月30日查询粮储局资产存量明细,阳头街道察阳西路65号资产已纳入固定资产盘点表。市粮食购销公司建立代管资产明细表,阳头街道察阳西路67号资产已纳入代管资产明细表。
30.关于“房屋出租未办理出租手续、未收取租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测算。市发改(粮储)局梳理旧办公楼及察阳西路67号宿舍房屋出租情况,测算具体出租金额。2024年11月29日市发改(粮储)局与购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购销公司于12月4日完成租金支付。二是分类处置。2025年1月2日、1月3日组织察阳西路部分住户开会,要求相关住户进行退房。考虑到察阳西路67号宿舍两户住户,一户为坂中粮站遗属,年事已高,另一户患有精神疾病,无法收取租金或清退,2025年1月3日市粮食购销公司与住户陈秀梅、卢绍通签订危房通知书、房屋安全责任承诺书。2025年1月21日市发改(粮储)局完成对旧办公楼宿舍其他2户住户清退工作。
31.关于“购置设备未列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8日市发改(粮储)局将2022年救灾物资仓库搬迁项目购买电动叉车、货物托盘、储存录像机等设备,合计7.22万元,补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做账务调整处理,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二是中禾公司对2020—2024年购置办公设备进行梳理,列出清单,以明确账务处理明细,对办公设备进行账务处理,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三是2024年12月12日中禾公司召开全体在职员工会议,组织学习《福安市中禾粮食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规范财务行为,让所有员工了解财务知识,明确报销流程、规范操作。2025年1月6日组织粮储系统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四是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对该问题中禾公司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市发改(粮储)局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7人;提醒谈话4人次,书面检查4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382822,通信地址:福安市中兴东路9-1号,电子邮箱:fafgjbgs@126.com。
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