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福安市委罗江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03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5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729日至830日,市委巡察组对罗江街道进行了巡察,并于11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全面提升思想认识,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罗江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定位,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政治整改。整改期间,召开专题会议8场,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挽回损失19.41093元,建立健全制度11项。确保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工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组长,带头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职责抓好工作领域及片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要求,确保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二)坚持全面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彻底整改,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确保整改问题逐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倒查问责,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清性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对发现有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的,街道纪工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见底清零为目标,落实问题持续整改不够到位

1. 关于 耕地非粮化整改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以全国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组织开展3次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粮食安全和非粮化整改工作二是已督促各村(社区)进行耕地“非粮化”整改,2024年11月13日“非粮化”整改不到位的大留村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大留村葡萄园地块已套种马铃薯、油菜等农作物。三是加强建章立制,2025年1月4日印发《福安市罗江街道关于耕地“非粮化”整改工作方案》,目前各村(社区)“非粮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 关于惠农资金滞留问题整改进度停滞不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林业工作专题会议,协商解决了滞留资金发放事宜,滞留资金按照罗江街道党工委《林业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4〕2号)和《纠纷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协议》已发放到位。二是2015—2021年惠农资金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相关问题。三是已于2025年1月14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1月20日已由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 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整改后未能长期坚持,整改后又犯的情况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通过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充分准备,已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形成整改台账,该项已整改完成。二是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文件已下发,已于2025年1月26日结合部署工作统一对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各支部已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党建办和纪工委已于2025年2月28日对村(社区)“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指出并指导改正所存在问题。四是在即知即改阶段已针对整改落实浮于表面等问题进行自查,并由党工委书记统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已于2025年3月10日由分管领导责令相关责任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 关于存在附件不全、工程项目验收结算不规范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罗江街道2024年12月15日下午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二是针对用车审批管理问题,已针对临时租(借)用车辆问题加强对财务及后勤人员教育,确保临时租车借车前做好规范审批,同时2024年12月起租车审批单添加后勤分管领导审批一栏,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三是成立罗江街道村级工程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统战委员、政法委员担任常务副组长,2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为成员,并于2025年2月13日组织各村(社区)财务人员对账簿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樟港村已于2024年12月10日对2021年4月、2022年3月分别支付斗门头花岗岩栏杆、防腐木长廊场地改造工程款未附工程验收单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坑门里村于2024年12月13日对2023年1月支付供水钻井工程款未附工程验收单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对2020年7月起租车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四是已于2024年9月5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2月17日已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2月25日已由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 关于专项债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成立了专项债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人大工委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片长和责任人为副组长,大留村、小留村、南安村包村干部及支部书记为成员,进一步加强专项债项目工作推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对专项债项目支出进度进行月通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跟踪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及财审批复进度。三是截至目前,专项债资金支出2636.79万元,支出进度75.34%。

(二)以基层治理为引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够有力

6. 关于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大留村加快进度,及时完成乡村振兴项目,目前大留村厂房建设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结算二是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牵头,指定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为专门工作人员,对大留村乡村振兴第二期项目资金使用和进度进行监管,阶段性汇报项目进展,并加强对工程的监督,严格要求按程序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施工三是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7. 关于专项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对专项资金延迟下发情况进行梳理整改。关于党群工作者补助资金,根据宁委组通〔2020〕45号文件通知,经由市级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农村党群工作者,通过招考的人员统一分配到乡镇、村开展工作,2021—2023年度两名党群工作者因考录其他单位及未前往罗江街道报道等原因,导致2021—2023年度共计专项资金8.844万元未发放,已在当年度被财政局收回;关于2023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通过班子会议研究后于2024年12月19日拨付6万元;关于河道专管员经费,2023年11月10日通过班子会议研究,并于2024年2月4日拨付河道专管员工资2.115万元,剩余0.075万元合并当年度年底绩效及2023年12月—2024年3月基础工资等4.62万元于2024年6月11日拨付;关于2023年罗江街道乡级河长办标准化资金,根据省、宁德河长制工作考核要求,所有乡镇需在2023年10月底完成乡级河长办标准化建设任务,因未完成河长办标准化建设,2万元指标已在当年度年底被财政收回;关于2023年度宁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12月15日安财农〔2023〕174号下达宁德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当年12月 28日通过罗江街道班子会研究同意,但由于年底指标被财政收回,于2024年重新下达指标,故在2024年2月4日拨付3万元;关于2022年度养老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024年2月4日经班子会议研究同意,于2024年2月5日拨付2.63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共计24.664万元已整改到位。二是对各专项资金加强监管,2024年12月15日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专家加强“三资”监管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责任落实,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违规现象不再出现。三是加强建章立制。2024年10月11日下发《罗江街道关于明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暨脱贫户产业扶持配套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具体举措,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脱贫户享受政策扶持作了具体规定,促进资金使用规范化。

8. 关于村集体投资效益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1月24日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聚合“一书记三大员”力量,集思广益,谋划村财发展。2024年12月27日到任市派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3人,致力于围绕“古村余韵 诗画南安”“美丽城乡 绿盈樟港”“福水畲乡 幸福北山”的定位,推动实施南安村整村打造项目,发展北山村芥菜精深加工项目,探索樟港村村企共建模式,指导帮助驻点村壮大村集体经济,由此辐射带动坑门里村等周边村群众增收致富。三紧扣罗江、南安、小留、大留4个村独特定位,建设罗江乡村振兴示范带,通过当前已建设完成的罗江商贸街、南安村整村打造、小留浴德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大留村历史文化名村等项目,实施“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模式,引入文创基地、文化集市、民宿青旅等新业态,强化各村财增收能力,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四坑门里村委已与林洋自然村9户村民签订协议,9名村民承包茶园进行管理采摘,其中1名村民承包橙树管理采摘,预计2025年橙树、茶叶采摘收益1.2万元作为村集体投资收益。

9. 关于河长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双江水闸、赛岐大桥2个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均为Ⅲ类。城乡污水一体化工程涉及入海、入河排污口处均已完工,完成了4条入海沟渠消黑除劣二是2025年1月20日组织街道河段长、河道专管员、河长办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安委办发〔2017〕2号)和《福安市河长办关于印发福安市村级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河长办〔2017〕5号),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抓好落实三是已于2025年1月20日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 关于林长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4日组织街村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重要论述、林长制等文件精神。二是2024年罗江街道实现无疫情,松林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已通过验收、核查已加强对护林员的履职监管,严格工作考核,护林员在后续巡查时已丰富巡查路线,覆盖全管护区域。三是已于2025年1月14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 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针对坑门里、大留等村存在畜禽养殖污水直排的问题已进行整治,全部拆除到位二是2024年10月开始对国道沿线的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整治,并常态化巡逻,发现占道立即给予制止并整改;督促村(社区)加强路面清洁卫生问题,并常态化每天清洁路面卫生已落实每月环境卫生考评制度三是2024年8月23日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2024年11月6日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已于2025年2月26日由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已于2025年2月28日由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 关于裸房整治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制定了裸房整治工作督查小组的工作方案,通过结合入户走访、调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裸房整治的意义和政策二是将裸房整治工作纳入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范畴,通过专项债或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项目在资金上给予帮扶,推进裸房治理,2024年通过南安村及周边村落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完成加招村裸房整治3栋,北山村裸房整治4栋,南安村裸房整治6栋,罗江村裸房整治2栋。三是已于2025年3月13日由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 关于违法图斑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5年1月3日组织学习《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安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农现〔2024〕4号)等文件精神二是成立了图斑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人大工委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确保图斑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多管齐下,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八不准,由罗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农业部门、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做好违法图斑处置工作。小留村浴德宫违法占地问题,该违法图斑涉及林地部分已移送林业部门进行处罚,目前正在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待村规批复后,补办相关手续;福安市经济开发区规上企业福建博瑞特厂房违法占地问题,2024年3月13日已由罗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罚款金额32450.4元,根据福安经济开发区与罗江街道分工,规上企业规划的土地报批由福安经济开发区办理,目前福安经济开发区职能部门正在进行补办手续;福安市经济开发区规上企业福建省福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该违法占地问题已经市自然资源局处罚到位,经福安经济开发区与企业沟通后,福安经济开发区与企业将补办用地相关手续;小留南洋自然村个人建房违法占地问题,目前正在进行村规编制,待村规批复后,补办相关手续;大留村精准扶贫户违法占地问题,计划在2025年的年度土地详查变更后补办相关手续;北山村个人建房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正在进行村规编制,待村规批复后补办相关手续。综上,该6宗图斑均正在处置中,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4. 关于部分村庄规划未编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成立了村庄规划编制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北山村、小留村2024年11月已委托福建方源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目前正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规划罗江村、加招村拟于2025年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目前罗江村村规自然资源局初步审核,近期将召开评审会;加招村村庄规划编制因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党工委会议研究后,目前正在委托编制中。三是大留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也已于2024年11月委托了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编制,目前大留村规已完成规划会审核

15. 关于群众合理建房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36号文件及安农规〔2024〕4号文件,罗江街道受理辖区内集体土地农村建房事宜二是已排查辖区内建房需求,2024年全年受理7起,完成6起,还有一起涉及耕地农转用,目前还在报批中。2025年受理4起,完成4起三是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农村建房有关政策的宣传。

16. 关于民生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罗江街道加大民生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完成了罗江村口袋公园、江滨路和二中门口道路白改黑建设、罗江商贸区生活污水入海口提升改造、公交站台提升改造、坑门里村道路护栏建设等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加招村生活污水项目治理项目于2024年7月动工,目前工程已竣工三是后太排洪渠项目已进行可研设计,2024年12月以来党工委书记多次到省里相关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

17. 关于公益性养老服务效益发挥不显著”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已完成所有孝老食堂资产登记造册和填报资产登记清单,多次通知相关责任人按原路退还东山孝老食堂结余部分的场地租金并收回相关设备设施,大留村委会已于2025年3月16日委托福建韩诚律师事务所代为起诉相关责任人,目前大留村委与相关责任人达成(2025)闽0981民初1400号民事调解书二是已将三江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重新对外开放。三是2025年1月13日由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 关于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以来结合街道反诈、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5次河长、水源保护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保护水源地。二是罗江街道2024年11月14日与福建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管护公司),签订单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服务合同,小留村、坑门里村已确定管水员,负责日常管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福建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管护公司)负责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水质检测、供水服务保障等。三是对接第三方管护公司(福建光宇环保有限公司),做好专业化服务,2024年市疾控中心对两各两次水质取样检测均达标。

19. 关于电子社保卡申领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发动街村干部入户宣传及在微信工作群转发宣传链接,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引导群众换发第三代社保卡、申领电子社保卡;二是在群众至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时,工作人员同步引导群众通过智能手机申领电子社保卡;三是2024年11月5日,联合赛江信用社开展申领电子社保卡线下活动。

20. 关于反诈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以来,北山籍涉诈重点人员张凯锋已纳入白名单;另外,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张钊、罗小平已上报核减或申请纳入白名单成功。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罗江街道自主摸排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工作奖惩方案》,推进罗江街道自主摸排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工作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的罗江村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截至2024年12月底反诈APP实名注册率超过20%,达到全年工作目标。四是已于2025年1月30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2月7日已由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 关于交通安全事故常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93日组织街道干部开展全员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在“两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点部位悬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并组织交通劝导员开展劝导活动;2024年下半年来,借助“安全生产月”、反诈、宪法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3次二是2024年8月以来,共发现道路交通隐患6处,整改6处三是依托赛岐交警中队、罗江派出所强化警力,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4年共发生交通事故70起,同比2023年度发生79起下降11.4%

(三)以重点领域为抓手,防控廉政风险不够紧实

22.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罗江街道于2024年12月15日下午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组织行政会计、机关综合办干部学习《福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等相关文件二是违规报销部分差旅费已于立行立改阶段清退完毕加招村已于2024年12月9日退回村主干森林防火等误工补贴1370元;罗江村等6个村已退回主题党日活动超标准报销伙食费、超范围报销费用共8034.5元三是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2025年2月25日已由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 关于执法督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8月20日已组织力量对大留村畜禽依法拆除到位,制定每月值班表并落实每日巡查值班。二是已制定罗江街道行政执法责任追溯制度。三是2025年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章制度。四是已于2025年2月28日由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 关于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已重启三江社区、罗江、樟港、加招村垃圾房。二是已要求各村(社区)网格落实每日排查一次垃圾房,对垃圾房使用情况实时进行监督。三是垃圾房使用情况已列入每月人居环境考评组督查内容,并进行月绩效考评。

25. 关于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实际未上缴金额为1.34万元。2024年7月已上缴3200元,2025年1月已上缴剩余的1.02万元,公车拍卖款已全部上缴完毕二是对非收入进行梳理后,未发现其他非税收入情况。三是已于2025年3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0—2022年购置文件柜、碎纸机、疫情隔离点空调等物资4.76万元,目前由机关综合办及财务室补齐固定资产登记表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已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对《福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进行再次学习三是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已于2025年2月完成《罗江街道机关若干管理制度》统一调整。

27. 关于原始凭证未及时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已将社会事务办的5200元原始凭证入账。二是2024年12月15日下午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三资”管理培训会。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对《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堵塞制度漏洞。四是已于2024年7月19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 关于内控机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14日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由专人兼任街道工会出纳,社会事务办账户已于2024年12月4日注销,民政办账户从2024年3月起已停止使用现金超范围报销自然资源所干部差旅费2336元已退还,另15964元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已对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并组织机关综合办、财务室人员再学习三是2024年10月起,已开始建立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台账,做到规范审批四是2024年9月5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9. 关于挪用群众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2月15日下午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郑辉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0. 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固定资产的出租已经按照《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指导意见试行)》(安农〔2024〕150号)文件执行,南安村于2024年12月30日将租金15万元收回,各村(居)已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管理,将未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按规定列入固定资产二是2024年12月15日下午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三资”管理三是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2月25日已由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 关于虚发务工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8月27日大留村已将1.49万元款项退回村委账户二是2024年12月15日下午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提升村级“三资”管理水平。三是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2. 关于违规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5日下午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和“三资”管理工作。二是2025年2月编印招投标和工程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印发街村两级干部进行学习。三是已于2025217日由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3. 关于项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5日下午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项目材料审核把关能力;同时,于2025年2月编印工程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各村(社区)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二是罗江街道于2025年2月17日印发《关于调整罗江街道2025年干部岗位分工安排的通知(安罗工委〔2025〕8号文)》,指定区域发展办公室专人负责,提升对各村(社区)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能力三是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 关于项目资金支出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5日下午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项目资金审批手续。二是大留村于2025年4月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支付农业初加工厂房建设工程款72.33万元进行追认;樟港村于2025年4月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支付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款10.18万元进行追认。三是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分管领导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5. 关于违规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北山村提供工程项目全面自查报告二是2024年12月15日下午罗江街道邀请市经管站站长到街道开展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对村账代理中心、村主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及出纳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能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程项目审批手续。三是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 以责任履行为使命,推进管党治党不够严实

36. 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已按照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制定印发《罗江街道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二是已按照最新人事分工调整充实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三是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述责述廉评议会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37. 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党工委议事规则进行调整,确保每次召开党工委会议时满足人数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确保每名党工委成员均发表意见,党工委书记末位表态形成议定结果三是2025年1月24日党工委会议再次学习了相关议事规则,并在每次党工委会议严格落实,有效提升规范议事水平。

38. 关于街道纪工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根据市纪委及党工委各项工作部署,联合经管站、环卫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项目、两违整治等工作的日常监督,目前已开展各类督查3次,抽查村账2次二是结合“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群众诉求,每月开展访民情工作,收集群众反映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医保征缴等业务外问题3条,已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三是聚焦民生领域,2024年12月办理案件一起,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9.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个村党支部从事党建工作人员均已调整为党员(含已发展),具体是三江社区、罗江村、南安村、小留村、北山村、加招村、樟港村。罗江街道党工委于2024年9月23研究决定由党工委副书记任党建办主任;3位党工委委员任党建办副主任(兼);2名同志为党建办工作人员,以上人员均为中共正式党员。二是已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党务培训暨“一日培训”,结合部署工作统一对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水平。三是已于2025年3月10日由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0.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进行全面摸排、自查整改,已于2024年12月14日前收回4名党员预备期间的应缴未缴党费85元;10名党员未足额缴纳的党费223.8元。小留村已于2024年完成发展党员任务,接收1名预备党员;加招村计划于2025年9月前完成发展1名预备党员的程序;各支部已做好积极分子储备共计23人。对于坑门里村由学校转入的党员,相关问题函至学校,已收回相关情况说明。各村(社区)已全面摸排支部党员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共计20人。二是已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党务培训暨“一日培训”,结合部署工作统一对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三是已于3月10日由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1. 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全年共召开33次党工委会议,均有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二是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规定,搜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学习材料,并撰写好贯彻落实意见,经主要领导审定后开展学习。三是此项工作由宣传委员分管,具体经办人员2名1负责会前材料搜集,1负责会中学习组织和会后学习档案的规范管理,做到职责分工清晰明确。

42. 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规范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将问题清单中未学习到的专题学习内容陆续安排专题补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已于2023年11月23日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四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中进行过系统学习;“四下基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已于2025年1月21日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按照规定制定了罗江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2025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每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仅安排一个主题进行学习三是已按照要求做好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会中、会后材料的搜集整理存档工作,会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中心组学习方案进行审定,会中做好签到记录、会议记录及拍照记录,会后及时撰写简讯并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存档,确保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的连续性、规范性、完整性。

43. 关于阵地建设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落实日常巡查,常态化对辖区的8个村1个社区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宣传载体的宣传内容更新、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截止当前已更新替换8处。二是严格事前审批。在发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相关内容时做到“事前审批”,做好辖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工作,截止当前,共完成19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相关内容的“事前审批”工作三是已建立辖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档案,做到辖区内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点位、数量及内容的规范管理。

44. 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在班子会和街村干部大会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典型案例通报(安纪通〔2024〕5号、安纪通〔2024〕6号、安纪通〔2025〕1号),并及时转发上级关于廉政勤政、家风家教等内容至各村“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二是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通过谈心谈话进行干部队伍教育,共收集会前谈心谈话记录表77份。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对干部考勤、便民服务中心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目前已开展督查2次。四是注重抓早抓小。针对巡察反馈的各村(社区)存在的“三资”管理不到位、党日活动超标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党工委各项工作部署,与村干部开展谈话谈心,督促做好相关工作。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2025年1月份约谈提醒干部1人。

45. 关于股级岗位空缺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按照街道人员编制数量,符合股级干部岗位要求的人员较少,已于2024年8月9日完成1名事业干部股级任用程序,已于2025年2月17日经党工委会议研究酝酿,同意1名同志作为拟任正股级干部人选,并报送《股级干部任免动议表》至福安市人社局考任股审核。二是已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名、事业干部3名,充实干部队伍。三是持续抓好纪律建设,严格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46. 关于考勤管理乱象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考勤管理系统中未录入的3名干部,已于立行立改期间录入完毕并正常考勤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已于2025年2月24日完成《罗江街道机关若干管理制度》统一调整。二是严格执行考勤通报及惩戒制度,持续加强监督力度,将于制度修订完成后,每月10日前公示通报上月考勤缺勤情况,杜绝考勤造假问题三是已于2024年1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6月14日,相关责任人在街道全体干部大会上作检讨;2024年9月5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党工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科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35人。其中,提醒谈话36,批评教育63,书面检查13。诫勉处理1人,给予党内警告1人,给予政务警告1人,初核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专项债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专项债资金支付2636.79万元,支付进度为75.34%,未能完成全部支出目标。

下一步整改措施:坚持挂图作战,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专项债资金的支付进度。

整改时限:2025年1231日

2.关于“违法图斑处置不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违法图斑尚未处置到位6个,其中部卫片3个,天地网个人建房3个

下一步整改措施:细化方案,分类施策,实行销号整治一是小留村浴德宫违法占地问题,该违法图斑涉及林地部分已移送林业部门进行处罚,目前正在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待村规批复后,补办相关手续。二是福安市经济开发区规上企业福建博瑞特厂房违法占地问题,2024年3月13日已由罗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罚款金额32450.4元,根据福安经济开发区与罗江街道分工,规上企业规划的土地报批由福安经济开发区办理,目前福安经济开发区职能部门正在进行补办手续。三是福安市经济开发区规上企业福建省福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该违法占地问题已经市自然资源局处罚到位,经福安经济开发区与企业沟通后,开发区与企业将补办用地相关手续。四是小留南洋自然村个人建房违法占地问题,目前正在进行村规编制,待村规批复后,补办相关手续。五是大留村精准扶贫户违法占地问题,计划在2025年的年度土地详查变更后补办相关手续。六是北山村个人建房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正在进行村规编制,待村规批复后补办相关手续。

整改时限:2025年12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965176通信地址福安市罗江街道三江八路98号,电子邮箱:lj6965190@163.com

 

                 中共福安市委罗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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