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溪尾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8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21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311日至4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溪尾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7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溪尾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收到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及各村(社区)党组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镇党委书记就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村(社区)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谈话,片区分管领导和包村(社区)干部参加指导,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讨论、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镇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制定了《中共福安市溪尾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立巡察整改跟踪机制,明确整改责任。巡察反馈至今,共召开21场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建立完善制度7项,挽回各类财产损失212.36万元。

(二)建立清单,强化督查

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下发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清单,要求各部门和各村(社区)对照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员、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组织相关责任股室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讨,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逐条对照梳理,细化整改措施。镇纪委监察组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包村干部组织村(社区)书记、主任、专职村干等,针对各块薄弱环节开展提醒谈话。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抓好贯彻落实,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三)跟踪督导,常态管理

为杜绝整改进度不快、质量不高的情况,对于整改质量不到位、任务清单不落地的一律予以通报。建立巡察整改跟踪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实现整改一次,销号一片,规范一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山海协作的发展理念和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关于统筹谋划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加快推进下邳工业园区建设。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挂钩青拓现代装备制造及重工配套项目,每周不定时前往下邳村协调解决安征迁有关事宜,一期项目已于2024910日顺利开工建设,二期项目于202412月获批并顺利动工建设,项目建设有序进行,目前办公楼基本完工,食堂投入使用,一期填方及厂房基本完成。推进下邳工业园区企业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二是一村一品项目有序推进。溪邳村美丽渔村建设项目四个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其中,溪尾镇溪邳村屋顶平改坡和立面改造工程于2024531日完成竣工验收,福安市溪邳水产加工厂冷冻系统工程于202543日完成竣工验收,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于2025319日完成竣工验收,溪邳斗门头村道改造硬化与路灯工程于2025313日完成竣工验收。坎下村将继续争取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建设坎下村畲民活动小公园工程、桥梁建设工程、坎下村至带洋头路灯建设项目;民族特色研学基地一期、水上乐园(踩水区)建设、坎下立强畲家乌饭建设基地等项目。林洋—利洋茶产业观光园和坂中家风家训教育点等溪尾特色项目基本打造完成。三是立足我镇溪尾水库、宁上高速(福安至霞浦段)、青拓现代装备制造及重工配套等重点项目,目前已规划福安市下邳纵三路西侧排洪渠工程等1个生产生活配套项目并获批。

2. 关于产业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结合福建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会,每月组织种植户观看学习实用技术知识,截至目前,共计组织10场培训。二是20241113日,邀请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土肥股人员到我镇举办福安市科学施肥增效技术培训,我镇农业技术人员、种植户22人参加,目前已引导阳光玫瑰产量不佳的坎下村改种巨峰葡萄,改种面积11亩。三是邀请渔业养殖专家到我镇对养殖户进行指导,改养适合我镇水域水质的养殖品种,已引导5户养殖户改养生蚝,2户养殖户养殖美国红鱼。已开展溪邳水产加工厂和配套冷冻厂扩建工程,旨在打造海产品存储和精深加工链条。打造水产品和精深加工链条。同时,通过举办上岸节等活动,加强溪邳鲜品牌打造,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提升渔业产值2024年溪尾镇水产品生产量24282吨,同比2023年水产品生产量增长2.5%

3. 关于招商引资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镇再次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贸易企业进行摸排,摸清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信息情况截至目前,我镇共有4家工业企业、6家贸易业及2家服务业企业,2024126日党委书记带队到企业现场进行走访,宣传转规政策。2024年,经积极沟通对接,飞地完成1家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入库(福建格雷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二是根据我镇沿海区位优势,2025年完成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1个,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1月完成大唐福安溪尾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备案,项目位于溪尾镇下邳村虎头鼻1450亩的围塘养殖海域,建设80MW/104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预计总投资42854万元。

4. 关于文旅产业融合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依托“林江-溪邳”临近的地理位置,借助沈海高速福安段福安服务区B区出入口的交通优势,打造高速口—林江村莲池畔党建长廊—荷花池—溪邳村海洋文化彩绘长廊—高速口的文旅路线;依托美丽渔村建设,对溪邳主村和鲜艳沃自然村的房屋立面、坡屋顶等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8316.53㎡,不断提升乡村颜值。二是202468日,在溪邳村举办了福安市第三届连家船民上岸节溪尾分会场赶海趣味活动,现场设置了赶海体验活动,活动将连家船民民俗文化、历史背景、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知识融入游溪邳-游村寻宝打卡体验环节,进一步展现了连家船民上岸定居的风采和海洋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成果,吸引众多游客驻足体验。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游客购买小海鲜800余斤,村民营业额2万余元。

5. 关于渔旅融合带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计划打造“溪邳村—坎下村”研学路线,融合“渔”+“畲”文化。目前,溪邳村已初步打造“渔民广场—上岸馆—疍民街—红树林观景平台”研学路线;坎下村已与福建宏绿食品集团签约合作,挖掘、传承和弘扬闽东畲族乌饭制作技艺,共同推出新型自热包装的“畲族乌饭”等一系列联名产品,坎下民族特色研学基地主体工程完工,已完成项目验收。“溪邳村—坎下村”研学路线的打造,串联溪尾镇特色“渔”“畲”文化,将带动旅游发展。二是已打造完成以渔民广场上岸馆疍民街一二三期上岸点海洋文化彩绘长廊红树林观景平台的参观旅游路线,并配备讲解员2,满足参观旅游需求。三是已拍摄制作完成时长729秒的溪尾镇宣传片,充分宣传辖区各村(社区)特色,擦亮美丽溪尾乡村旅游名片,目前已提交市委宣传部审定,待审定后予以公开宣传

6. 关于畲村民俗文化挖掘保护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坎下村已完成民族特色研学基地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完工,项目已完成验收。二是坎下、石合、林洋等三个村携手打造畲族文化旅游路线,重新修缮闽东畲族服饰展示馆,共同挖掘、传承和弘扬闽东畲族乌饭制作技艺,与福建宏绿食品集团签约合作,共同推出新型自热包装的畲族乌饭等一系列联名产品,于2024824日上午在坎下村举办畲族乌米饭文化传承展示会并与福建宏绿食品有限公司、宁德晨明食品有限公司签约。20241117日坎下村马山自然村举办畲歌会,邀请福安市畲歌协会参加,参与群众600余人,保护传承了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7.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要求,并延伸制定村级整治方案督促各村定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在村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程度明显提高,乱堆乱放等问题明显解决。二是在完成利洋村和林江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其他各村开展辖区范围内的人居环境巡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求蓝海公司投入力量,做好镇区范围内垃圾清运等相关工作。自巡察反馈至今共开展巡查监管行动4次,发现问题8,均已列入问题台账“挂图”整改,目前完成整改8三是推动全域垃圾分类工作,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域已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8. 关于生态环保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常态化开展海上巡查监督工作。镇综合执法大队每周三次到辖区海域进行巡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海洋生态综合治理,目前我镇海域已无违规使用木质渔排、白色泡沫浮球及塑料瓶养殖情况;已加强同蓝海公司的配合协作,每周进行海上垃圾、废旧养殖及捕捞设施、泡沫浮球等陈年垃圾的清理工作,规范沿岸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目前我镇海域海漂垃圾已清理到位。二是福安市顺科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改变用海方式及超范围用海范围已于2024919日挖除到位,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第三方对现场整改情况进行测绘,并将现场测绘结果上报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三是镇河长办牵头对渔岐村、林洋、坎下、众坑等村剩余未规范化养殖的20户养殖户进行劝导,党委书记、镇长多次前往现场劝退养殖户,成功劝退20户,拆除生猪养殖污水处理仍不合格影响流域水质的养殖场12处。四是镇河长办积极开展河道环境整治,截至目前共开展9次,发动巡河志愿者80人次,河道专管员严格执行每日两次巡河要求,目前我镇河道及河道周边的环境已明显改善。五是2024822日,对4名村干部和4包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2经办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9. 关于“‘两违管控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两户群众已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上报两违销号;一户已拆除超出部分违章搭盖,上报两违销号。剩余两户已发函供电所进行停电处置。二是加大两违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严格叫停,做好源头管控。三是仙洋村三户群众个人建房已通过审批。四是2024822日对仙洋村村主干及其包村干部、经办干部3进行批评教育。

10. 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自巡察结束至,共开展党委会学习36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各领导班子成员均能结合溪尾镇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自巡察结束以来的党委会均结合镇级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11. 关于应学未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论述纳入2024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书记分别于2024717日和2024812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2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论海洋强国(摘选)等内容。二是巡察结束至今,党建办汇总上报上级重要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议题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做《序言》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12. 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731日组织召开溪尾镇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巡察问题反馈会并要求整改到位。二是20249月组织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专项检查,深入各村(社区)检查巡察期间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实际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汇总制成一份问题清单,在2024929日党委班子会上通报各片区片长督促其进一步加强整改,并在2024930日镇村干部大会上下发给各村(社区),目前各村(社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问题均已于20241025日整改到位。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力不足

13.关于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溪尾镇认真优化并执行安征迁工作方案,三个安征迁工作组持续发力落实包户责任。党委书记、镇长带头协调解决安征迁疑难问题。二是宁德至上饶高速公路宁德霞浦至福安段项目房屋拆迁工作完成,工程持续推进,道路工程主体建设基本完成,路面施工已进场,预计202512月通车。三是青拓现代装备制造及重工配套项目一期已完成厂房主体框架建设、办公楼主体封顶,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1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巡察结束至今,溪尾镇党委共召开党委会(含专题会)36场、班子会23场,党委书记和各领导班子成员均能严格按照《溪尾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执行。

15. 关于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履行投资建审程序,严格把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关,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慎重审批。巡察反馈至今,镇党委共审批通过下邳纵三路西侧排洪渠工程、溪尾镇文化站修缮提升、溪尾镇海洋渔业综合整治、溪尾镇下邳水闸(中型)安全鉴定、2024年海防基础设施维护、溪尾镇海上养殖管理房统一色彩外观提升、溪尾镇海漂垃圾陆海统筹治理服务26个项目,总投资金额674.41万元。二是溪尾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纳入《福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已向福安民政局申请转型升级项目资金补助,待资金到位立即开工。三是2024117日对时任民政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6.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委托宁德智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国有资产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报告;已委托福建省建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政府固定资产盘点并出具报告。二是截至202410月,已全额收回养殖塘和虾塘的租金150.66万元。集体林场租金正在积极同租户沟通,预计于202512月收回。关于农贸市场租金方面我镇将继续增派人员,加大入户走访宣传力度,做通摊贩思想工作,尽早收回租金。2024822日对经办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17. 关于““1+N”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宁德市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监督工作手册》,为规范开展基层监督工作打牢基础。二是2024年以来,镇纪委已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针对具体岗位强化纪律意识,梳理工作中的潜在风险点及应对措施。三是镇纪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加强与党政办、项目办、财务室、经管站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凝聚监督工作合力。2024年以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3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人次。

18. 关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816,党委书记主持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各村(社区)和包村干部学习《基层小微权力重点公开事项工作指南》,通过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督促各村(社区)利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进行村务公开及事前公示,安排人员对其后台进行管理,确保公示公开的及时性和公示内容的规范性。截至目前,已完成村务公开1130条,事前公示494条。三是镇纪委、村(社区)干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巡察整改以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群众投诉满意率100%

19. 关于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增强依规依纪依法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2024年以来共有自办案件4起,处理党员3名,均在所属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处分情况。三是2024812日,镇党委书记已针对该问题对镇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从严从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切实做到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保证办案质量。

20. 关于部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健全《溪尾镇村干部食堂用餐登记审批报销方案》并严格执行,要求食堂承包人退回虚报餐费,所虚报餐费2660元已于2024111日全额退回。

21. 关于部分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至目前,已全额退回违规费用共计2860元。二是巡察结束至今,财务室严格根据《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联席工作制度》规定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未再有违规报销差旅费、伙食补助等情况发生。三是2024828日组织党政办4人、财务室2人,以及分管领导2名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联席工作制度》四是2024117日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2. 关于部分制度结果未运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施日统计、半月一处理的考勤反馈制度,每半月将考勤结果汇总上报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处审阅、党建办存档,巡察反馈至今已汇总上报考勤情况10次,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重要参考使用。二是巡察结束至今,党政办联合党建办开展考勤情况抽查10次,暂未发现无故脱岗人员。三是2024813日,由机关效能分管领导20192023年考勤缺勤较为严重的1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3. 关于建房审批联审联签流于形式,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已完成溪邳、林江、仙洋、坂中、林洋、石合、下邳、坎下渔岐、利洋,湖岭、溪边、众坑等14个村村庄规划设计审批二是已完善审批流程,规范材料报送制度,加强联审会议成员沟通协作,做到及时上会、及时审批、及时出证。自巡察结束至今均按规范程序审批通过8户建房申请。三是仙洋村5户群众,其中两户因个人原因未实际建房,涉及水源保护地的三户群众已取得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涉及水源保护地审查意见和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农村个人建房规划许可证。四是2024820日,党委书记就该问题经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基于在村建站工作表现情况,镇党委给予岗位调整处理,调换人员负责经办村建站工作。

24. 关于学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730日印发新修订的《溪尾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和《溪尾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溪政〔202489号),已转发至各村(社区)并组织学习。二是组织力量对2019年至今1533份党政文件进行自查,暂未发现有类似情况。三是2024814日,镇党委书记对时任经管站经办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5. 关于考勤登记、出差审批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日统计、半月一处理的考勤反馈制度,每半月将考勤情况通报至主要领导和效能分管领导处审核,截至目前,党建办共收到317份出差审批单和干部请假条,未再发现有类似弄虚作假情况。二是2024813日,对涉及20231219份造假审批单中涉及干部2人进行批评教育,党委书记对时任考勤分管领导以及经办干部2进行提醒谈话。

26. 关于违规组织党日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以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为契机,党委书记2024712主持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福安市市直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20244月以来,共审核5个党组织5份党日活动方案,审核通过5份,暂未有类似违规情况发生。三是截至目前,各村(社区)均已退回相应款项。四是2024810日,镇党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违规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报销进行批评教育。

27. 关于违规支付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组织相关经办和财务室人员学习《关于发放福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性支出项目有关事项的说明》文件。二是已通知相关退休干部退回违规支付餐费1300元,相关市直机关派驻人员退回违规支付餐费4800元、相关干部退回违规支付餐费4400元。三是2024814日,镇党委书记对时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8. 关于违规发放薪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已同相关人员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自202410月起,按每月工资总额逐月偿还。二是2024927日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福安市村社区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从实从细管理干部。三是20241114日对时任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进行批评教育

29. 关于村账乡代理中心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3村账镇代理中心已安排专业会计对各村(社区)的村账进行代理记账二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受侵占。建立 “谁签字、谁负责” 的追责机制,对未执行三审程序的支出,不予出账。每月对签审凭证进行抽查,重点核查票据真实性、程序完整性。三是2024814日对时任经管站经办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30. 关于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虾塘承包金6.55万元已于2024724日存入溪尾村村民委员会账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已建立溪尾镇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准确记录面积、租期、承包人等信息,定期盘查。同时于2024914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各村(社区)负责人和包村干部进行学习。三是202492日,对溪尾村村主干及其包村干部2进行批评教育。

31. 关于现金暂借款长期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溪邳村已和施工方达成还款共识,具体商谈还款细节20255月已签订还款协议二是202492日,对溪邳村村主干及其包村干部2进行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

32.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支部换届。镇机关党支部于2024929日完成换届选举任期三年。镇直机关党支部于20241031日完成换届选举。二是撤销部分党支部。2024925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撤销敬老院党支部和坂村合作社党支部,4名党员转回户籍地党组织管理。三是已建立党组织按期换届台账,确保全镇各级党组织有序开展换届工作。

3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831日前追回并上缴欠缴党费276.7元。二是已于2024914日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参与人次52人。三是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溪尾镇基层党组织2024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党费均已按时上缴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

34. 关于干部考勤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干部考勤管理。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已认真自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人事201610等相关请销假和考勤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自巡察反馈当月至20249月,我镇累计对缺勤天数较多的干部批评教育2人次,通报批评1人,辞退劳务派遣人员1名。二是2024813日,分管领导202413月缺勤天数达5天以上的10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溪政〔202495)。

35. 关于抽借调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抽借调程序。目前我镇2名抽借调干部,相关干部20221016日起至20241016日挂职于团省委,近期将由宁德市委组织部牵头进行考察,期满返岗;202475日,镇党委研究同意,相关干部202471日至930日抽调至市委巡察办参加巡察工作(选派巡察工作通知书2024003号)。二是20241011日对组织人事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36. 关于中层干部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充实股级岗位。已于2024716日分别任命8名干部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党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中共溪尾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溪尾镇监察组副组长、共青团溪尾镇委员会书记、区域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目前溪尾镇11个股级岗位已配置8名股级干部。

37. 关于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合理调整领导干部分工。202486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溪委〔202434号),根据分管领导擅长业务方向及工作量合理科学分工。二是截至目前,全镇已有17名在编干部完成乡镇执法证学时学习并预约考试三是调整干部分工,202479月期间安排将7名仅从事包村工作干部纳入海上联合巡查值班(白马港水上查缉站)、青拓现代装备制造及重工配套项目安征迁等重点工作中,有效推动完成重点工作。

(四)落实巡察、审计、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8.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项目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巡察反馈至今,累计召开18次党委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强调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各片区、各领域内工程项目监管,认真验收,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我镇以党纪学习教育及成果巩固为抓手,于2024730日开办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会对象为各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建经办干部,参会45人次,通过培训充实了各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知识,规范了自巡察之后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下一步我镇将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退回虚假报销差旅费240元,超范围报销出差伙食补助240元,超范围报销差旅费880元,违规慰问费1500元,应休未休和加值班误餐补贴应退202564元,已退回195424,其中原事业干部其因病死亡无法退回、原劳务派遣人员早已离职,溪尾镇党委多次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私人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均表示无偿还能力后拒接电话,经了解,三人均不在体制内上班四是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沟通专业公司,梳理全镇资产,同时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农贸市场评估,下一步进行公开招标博雅酒楼、永兴南路5512号门店已招标拍卖。五是针对经管站履职不到位问题。我镇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监管,建立各村(社区)资源资产台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2024730日印发新修订的《溪尾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和《溪尾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溪政〔202489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审核把关。

3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72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持续推进我镇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202489日,我镇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季度全体会议,党委书记、组长主持研究部署了我镇宗教工作和民族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2024627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和述责述廉报告不规范的班子成员已重新按照要求撰写发言材料,结合分管领域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三是巡察撤点至今共发党委文27篇、政府文83篇、政府函52篇,均严格按照《溪尾镇公文处理制度》程序流程,未出现预留空文号等现象。

40. 关于《福安市溪尾镇原党委书记林成增、镇长郭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安委审办报〔20212号)中部分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对于部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基本户专户民政账户、政府机关工会委员会和工会联合会已于20241月起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镇于202412月印发新修订的《溪尾镇人民政府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对财务管理的审核把关,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对于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于20231月起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023年已提折旧368868.58元,该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对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已跟审计局沟通,按照审计局要求循序整改。四是2024117日对财务经办和工会账户经办进行批评教育,时任民政账户经办已离职。对目前财务经办和工会账户经办进行工作提醒,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流程。

41. 关于《福安市审计局关于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的报告》(安审报〔20213号)中超范围公务接待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0月31日全额追回超范围公务接待费6960元。二是巡察结束至今,镇党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严把关接待范围与标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未再有类似情况发生。三是时任财务经办已离职。对目前财务经办进行工作提醒,严格审核报销凭证,缺少凭证一律不予报销。后勤部门进一步规范接待流程,从接待申请、审批、执行到报销结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闭环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溪尾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29人。其中,批评教育44人次,提醒谈话9人次,集体约谈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1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不实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针对集体林场租金正在积极同租户沟通,预计于202512月收回。针对农贸市场租金,正在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农贸市场进行重新评估,下一步将委托开展出租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镇将继续增派人员,加大入户走访宣传力度,做通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尽早收回租金同时积极对接第三方评估公司,尽快委托开展出租工作。

整改时限:20251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208001,通信地址:福安市溪尾镇镇前路69号电子邮箱:XWZ6208001@163.com

 

福安市溪尾镇党委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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