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殡葬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4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5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1113日至129日,市委巡察组对市殡葬领域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2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组在反馈意见的报告中指出,要强化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依法配合执法部门严肃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建设殡葬设施的行为,依法依规稳妥推进问题整改整治,配合建立殡葬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为推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我局分析整理了未整改违建坟墓图斑情况,重新移送属地乡镇并指导推进整改工作,截止3月21日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摸排了解了福安市公墓设施用地手续审批情况,核实后逐个问题按实际情形分类建立“一宗一档”;移送问题线索至属地乡镇(街道)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城管执法局)、民政局,报送市专班,协助推进案件查处;提请市政府指定违建殡葬设施办案单位为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林业、民政、城管执法局印发、建立《福安市整治公墓和骨灰楼堂违法用地用林查处协作机制》;问责相关责任人员1人;截至目前,福安市执法部门已对龙祥山公墓等30处违建殡葬设施立案查处,立案24起(部分殡葬设施并案查处),已结案2起,市城管执法局查办21起尚未结案,剩余1起市公安局刑事侦办中。

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本次整改行动,尤其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是土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耕地安全是和粮食生产安全息息相关的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比喻过,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放任违建殡葬设施行为的发生,将极大破坏现有自然资源保护成果。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收悉后,立即组织党组会议,并在会议上通报有关情况,成立殡葬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印发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压实整改责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的完成,于10月底前完成本轮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手续不全兴建公墓设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违建公墓设施补办用地、用林手续需先立案查处到位,2024年7月机构改革,自然资源局原执法大队编制及人员转隶至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权一并移交。2025年3月25日我局报送《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指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殡葬设施违法用地用林查处的请示》(安自然资〔2025〕134号)请示件至市政府,市政府研究决定违法用地、用林查处主体为市城管执法局。其后,市民政、林业、城管执法、自然资源4部门于4月28日联合印发《福安市整治公墓和骨灰楼堂违法用地用林查处协作机制》(安自然资〔2025〕211号),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同意。同时4部门协商拟稿并于4月30日将历史违建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初稿报请市政府,经多次交换意见、修改内容,《福安市历史遗留违建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已于5月8日印发。二是市委巡察组指出4处手续不全殡葬设施,根据分类处置方案内容,因未编制村庄规划、占用耕地生态林等不同原因不符合补办手续条件,案件查处到位后均纳入封闭管理。截至目前,4处手续不全殡葬设施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其中福寿山集中安葬点不予处罚,龙祥山公墓、松鹤公墓、兴龙山公墓均已出具处罚决定书,由于罚款数额巨大,市城管执法局已同意分期或缓交罚款。9月15日,市民政局牵头我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法占地殡葬设施封闭管理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政民〔2025〕161号),目前已对4处殡葬设施完成封闭管理工作流程。

2.关于“监管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然资源局同市民政局、林业局全面摸排福安市殡葬设施情况,建立一份包含34宗殡葬设施问题线索的台账。按照殡葬设施项目类别共有殡仪馆1处、公墓7处、骨灰楼堂20处、集中安置点6处,涉及具体乡镇分别为坂中畲族乡6处,城南街道4处,罗江街道、穆阳镇、赛岐镇、社口镇、溪潭镇各2处,城北街道、城阳镇、范坑乡、甘棠镇、康厝畲族乡、穆云畲族乡、上白石镇、松罗乡、潭头镇、湾坞镇、溪柄镇、溪尾镇、下白石镇、晓阳镇各1处。经初步核查,其中3宗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1宗已于2018年依法拆除,1宗存在少批多占情况,其余29宗属于未批先建(包含松鹤公墓、兴龙山公墓、龙祥山公墓、福寿山集中安葬点)。我局已委托作业队伍对30处违法殡葬设施进行矢量数据测绘和航拍影像采集,目前已全部移送30宗违法问题线索资料数据至市城管执法局、民政局、林业局,同时报送市纪委监察部门、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二是5月12日宁德市工作专班的工作提示收悉,其中指出我市在查处非法占地的殡葬设施用地案件中存在进度偏慢、滞后,查处立案率、结案率偏低等情况。我局作为整治公墓、骨灰楼堂违法用地问题牵头单位,收到工作提示后非常重视,立即于5月14日函告相关情况至市城管执法局(安自然资函〔2025〕487号),要求每周反馈最新查处进度,近期于6月18日、7月11日、7月18日再次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安自然资函〔2025〕624、717、751号)加快推进查处进度。三是截至目前,全市30处违建殡葬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立案21宗,涉及26处殡葬设施;市公安局立案1宗,涉及2处殡葬设施;2024年以前原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2宗,涉及2处殡葬设施。24宗案件已作出处罚决定书22宗(涉及24处殡葬设施),不予处罚1宗(涉及4处殡葬设施),已结案2宗,市城管执法局查办21起尚未结案,剩余1起市公安局刑事侦办中根据《分类处置方案》,30处违建殡葬设施其中拟补办手续1处、责令恢复原状2处、纳入封闭管理27处。目前已完成恢复原状2处,封闭管理27处,补办手续1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已先行封闭管理,持续完善报批。四是5月29日针对殡葬领域巡查执法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1名进行通报批评。五是本轮整改完成后,依托现有“四早四严四要五级”监管工作机制,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局获悉相关违法线索、卫片监测系统下发疑似违法殡葬设施后,将依法及时移交问题清单,督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进而打击、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      

3.关于“卫片图斑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积极对接市民政局,通报6宗未整改违建坟墓具体情况。重新移交违法线索至属地乡镇,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主动沟通乡镇工作人员,指导整改工作的开展,目前6宗未整改卫片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1人。其中,通报批评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382377通信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5号,电子邮箱:zrzyj0593@163.com。

 

 

                     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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