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上白石镇委员会关于“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上白石镇上白石村等14个村开展“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25年3月10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构建起“党政主责、分管牵头、部门落实”的责任架构。接到巡察反馈后,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将巡察整改列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专题部署,要求全镇上下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
(二)细化目标任务,构建闭环落实机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梳理、归纳分类反馈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根源,逐一把关审定整改方案,对19个具体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一明确并做调整优化,制定《上白石镇党委落实“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从自身做起,按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确保整改任务全链条闭环落实、整改到位。
(三)严格督导问责,拧紧责任落实链条。镇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牵头谋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成效不明显
1. 关于“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项目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培训会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福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确保相关人员准确掌握政策要求,并严格按文件规定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已优化项目谋划流程。在实施白石坂村、财洪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时,明确要求在实施前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联合上白石自然资源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待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核定通过后,再启动项目实施,切实提升项目科学性与可行性。
2. 关于“盲目上项目造成专项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推动政策落地执行,从源头杜绝盲目立项;二是已按要求健全项目决策机制,对于新建、改造项目,要求必须组织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并规定有涉及新建、改造项目的村,每季度上报项目实施情况;三是完善长效管护体系。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问题核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财洪村民生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核查中,发现存在未按合同及时拨付应付进度款问题,已责令财洪村按要求完成进度款拨付,并持续追踪整改情况;为保障白石坂村示范创建项目顺利推进,村干部、镇乡村振兴办及主管领导协同配合,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对项目进程开展全程监督审查,确保项目规范高效推进。
3. 关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挪用、套取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落实文件中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的各项要求,强化人员监管意识;二是组织镇乡村振兴办、村账代理中心等部门联合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经自查,未发现专项资金挪用、套取等违规现象。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4. 关于“项目违规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村账代理中心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指导与监督力度,要求各村在项目立项时按程序报备项目招投标材料,发现违规进行招投标情况立即暂停相关村的财务核算,于5月底对各村账目自查摸底,已做好在建工程50万以上项目台账。目前财洪村乡村文化活动广场提升项目86.4999万元,财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89.455万元,均严格按规定上阳光平台进行招投标;二是于2025年4月29日组织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农〔2022〕22号)文件精神和《上白石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招投标业务水平与规范意识。
5. 关于“项目施工、验收、结算过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5年4月29日组织开展“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重点围绕《上白石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上白石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学习,强化工作人员对项目施工、验收、结算各环节管理的认知;二是村账代理中心已落实整改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核上,细化审核清单,要求项目材料必须包含立项文件、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等关键资料,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登账,并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6. 关于“项目建成后管护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5月中旬,已组织镇乡村振兴办等相关部门、包村干部、村主干对建成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实地核查结合内页材料,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尚未发现项目建成后管护缺失等问题;二是已安排负责人跟进项目后期管护,并于2025年6月制定项目管护问题应急预案,按照问题严重程度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7. 关于“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定《上白石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村级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同时督促各村严格按文件要求规范档案整理,确保资料完整、有序,便于后续查阅与管理;二是于2025年4月29日组织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农〔2022〕22号)文件精神和《上白石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提升村干部内业资料整理与管理能力;三是已在档案室设置专门档案柜用于归档项目内页材料。
(三)村级“三资”监管不严
8. 关于“资金使用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29日,组织村干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及“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提升工作人员财务规范意识与业务水平;二是村账代理中心于2025年5月22日结合三资点题整治进行全面清查,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4个,整改问题4个,收回不合理支出4623.2元;三是于2024年7月23日制定印发《上白石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村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报销流程。
9. 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管理制度。2025年4月22 日印发《上白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实施方案(试行)通知》(上政〔2025〕67号),明确集体资产交易流程与要求,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二是镇村账代理中心于2025年5月25日结合三资点题整治进行自查,目前尚无合同资金拖欠问题,也未发现村级目前有需要出租村级公共资产,同时明确要求村级若需出租资产,必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保障资产价值合理;三是于2025年4月29日组织村干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及“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升村干部集体资产管理能力。
10. 关于“违规处置村集体资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已于2025年4月22日印发《上白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实施方案(试行)通知》(上政〔2025〕67号),推行“四立一督”工作程序,严禁擅自出售或变相转让村集体资源,从制度上杜绝违规处置行为;二是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培训会,对村书记和村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集体资源管理责任,做到专人专管,并定期开展资产资源清查与管理,确保集体资源安全。
(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及时
11. 关于“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4月15日组织镇村干部对各村基础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后续将持续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已于2025年3月组织镇村干部与村民群众进行沟通,收集村民需求3个,根据收集需求,已逐步完善丰富白石坂村文旅项目,加装镇区主干道夜景灯,进行郑家山村道路修复等工作;三是于2024年完成曹洋村,前洋村,流尾村的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增设垃圾入户小桶,垃圾分类亭,沤肥池,湿垃圾运输车等基础设施,并于2024年底在财洪村新增路灯,进一步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12. 关于“群众信访问题处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5月28日开展上白石镇信访法治化业务培训会,全镇干部、村(社区)主干等90人参加了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升工作人员信访法治化意识与处置能力;二是2025年5月15日联合上白石派出所、司法所,组织禁毒站等部门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平安家庭建设,落实信访法治化教育进千家万户,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13. 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4月25日组织各村人员对公路沿线,房前屋后等区域开展卫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区域及时进行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二是已于2025年4月由各村对村内垃圾桶等设施位置进行摸排,均已进行合理放置;三是已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针对人居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拍照取证,2025年至今已发现拍照取证问题18处,发送2次工作提醒函,并及时安排第三方环卫公司及村内人员进行清理,确保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五)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14. 关于“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五一节前廉洁提醒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3次,以案为鉴敲响警钟,并于2025年5月28日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和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升村干部作风和纪律意识;二是上白石村在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对党支部原书记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其本人在会上作自我批评,强化党组织监督作用。
15. 关于“民主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在2025年3月初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通知各党支部开展针对村干部违纪问题未在党员大会通报等方面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5月初重点检查前洋村党支部手册时,除核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会议签到表完整性外,同步检查 “三会一课”中民主议事环节的规范性,针对检查发现的“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问题及民主议事流程不清晰问题,现场开展指导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已在2025年3月26日举办第二期农村党员培训班重点围绕民主议事制度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着重强调民主议事规则的重要性。
16. 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5年3月26日举办第二期农村党员培训班,针对性开展党费政策知识学习,明确党费缴纳方式及时间要求,同时党费收缴标准相关内容同步上传到镇党建工作微信群;二是已完成31个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台账,党建办每季度根据收缴的党费及时进行详细记录。
17. 关于“村干部队伍老龄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上白石村党支部原书记已辞职,2024年11月已补选新党支部书记,年龄在50岁以下;二是2024年底已建立村(社区)后备力量初步人选管理台账85人,其中村(社区)书记后备人选42人,平均年龄45岁,大专28人,占66.7%。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698001,通信地址:福安市上白石镇新兴路9号,邮政编码:355012;电子邮箱:478735644@qq.com
附件:上白石村“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上白石镇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上白石村“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 关于“固定资产出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上白石村已对村内固定资产店面进行重新清查和盘点,并建立资产管理台账。2025年至今,村内未有固定资产店面出租。
2.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上白石村党支部于3月21日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在党员大会通报2022年3月21日原村书记、村副主任被上白石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2023年7月21日原村书记被福安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项进行通报。上白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2022年3月21日被上白石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已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并对当年度民主评议会上被评为“优秀”等次予以取消;二是上白石村从事党建业务工作人员已参加上白石镇农村党员培训班1次,提升党务水平。三是上白石村党支部已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