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穆云畲族乡委员会关于“强基惠民” 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4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4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对穆云畲族乡桂林村开展了“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25年3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穆云畲族乡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自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不回避、不遮掩、不敷衍”的态度直面问题,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8次,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完善《穆云畲族乡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穆云畲族乡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制度,从根本扎实巩固巡察成果,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2788万元。

穆云畲族乡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始终把巡察整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巡察整改不是一般性工作,而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带头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巡察整改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整改要求,为整改工作定向把关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清单中的每一个问题都仔细审核,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针对重点整改事项,亲自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针对制度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进一步完善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成效不明显

1.关于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项目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做好项目筹备工作,2025年5月6日至5月9日乡村振兴办对全乡33个村进行摸排,形成涵盖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等6类88个项目的乡级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为村财增收、带动群众收益打好基础。二是发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作用,以项目推进“虎头水蜜桃”“溪塔葡萄沟”“高山生态红茶”品牌建设,2025年616日完成虎头村水蜜桃农旅观光示范园建设,新增桃园仿竹不锈钢栏杆1000米、桃园田埂路改造提升1500米、6个管理房;2025年7月4日完成里楼村高山生态红茶产业园项目初验,新增茶园动力喷雾器4台、茶叶运输轨道及运输步道296米

2.关于盲目上项目造成专项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6月6日乡村振兴办组织111名乡村干部参加穆云畲族乡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流程学习会,集中学习“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范本”内容,指导村干部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二是2025年4月29日乡村振兴办开展实地走访行动,对溪塔村农家生活实践基地一期、农耕文化园项目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2个项目均签订租赁协议,带动村集体增收10万元。

3.关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挪用、套取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6月6日乡村振兴办组织111名乡村干部参加穆云畲族乡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学习会,集中学习《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福安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2025年4月30日成立穆云畲族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穆云畲族乡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乡党委〔2025〕24号,累计完成全乡33个村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自查,发现问题14个,完成整改14个。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4.关于项目违规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6月23日乡招投标办开展项目招投标培训组织39名乡村干部学习《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做到对招投标项目流程应知尽知二是做好招投标监督管理,由党政办专人负责,建立全乡阳光平台项目备案登记表2025年7月4日定《福安市穆云畲族乡人民政府财政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规范政府采购等业务流程。

5.关于项目施工、验收、结算过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4月10日桂林村召开2024年“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会议,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桂林村委会对桂林村白云山高速口景观改造工程、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和文化长廊建设等三个项目增项部分进行签证,切实履行民主议事程序。二是2025年6月23日乡村振兴办组织39名乡村干部开展工程培训,集中学习《中共福安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分享工程造价、变更、验收注意事项,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三是严格追究责任,2025年5月23日乡党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6.关于项目建成后管护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5月6日至5月13日乡村振兴办对2020至2025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64个建成项目进行梳理,建立涵盖乡村产业振兴、乡村基础设施等4大类52个项目的管护台账,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建成项目责任到人、管护到位。二是2025年5月21日乡村振兴办组织开展项目管护情况抽查行动,对燕科村和隆坪村进行项目现场抽查,发现项目管护问题1个(燕科村高标农田沟渠杂草堵塞),燕科村委会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清理。

7.关于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桂林村即知即改,已于2025年3月25日按“一项目一档案”原则,将白云山高速口景观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的资料整理成册,归档至村档案室。二是乡村振兴办规范资料整理、归档、存放,对2023—2024年14个乡村振兴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归档项目资料做到成书成册、有档可查。

(三)村级“三资”监管不严

8.关于资金使用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乡政府制定《穆云畲族乡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云政〔2025〕58号2025年5月6日开展穆云畲族乡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3名财务人员、61名村主干学习《福安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穆云畲族乡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穆云畲族乡2024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云政〔2024〕117号,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二是乡政府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白条入账、超标准报销、多支付费用)、合同和资产资源等方面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截至2025年6月23日,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6个,已整改问题5个,清退、收回金额800元。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2025年5月27日乡政府对桂林、黄儒、咸福、中岙等4个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白条入账、超标准报销、多支付费用等方面问题

9.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加强“三资”管理,2025年4月开展清产核资摸排工作,乡村账乡代理中心根据2024年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填报登记各类资产,完成了2024年度全乡33个村资产清查清单底册。2025年5月乡政府对各村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资产出租不规范问题3个:翁洋村荷花池出租未附合同,已整改补附合同;下逢村资产出租合同不规范,已修改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竹洲山村红军食堂出租不规范,已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投标,切实推动我乡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二是2025年6月6日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期部署会,并开展村集体资产管理培训,组织3名村账人员、63名村主干学习《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指导意见(试行)》《穆云畲族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云政〔2025〕29号文件规定,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

10.关于违规处置村集体资源”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加强“三资”管理,2025年4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全乡33个村村级资源台账,并对资源性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村级资产资源底清数明。加强村级收入管理,建立2025年第一季度村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台账,并做好33个村2025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收支公开表线下和线上公开公示。截至目前,33个村均已在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及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开2025年第一季度村货币资金公开表。2025年5月8日乡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记过处分。

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及时

11.关于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桂林片区组织包村干部对桂林村路灯情况进行排查,累计排查桂林商贸街、三门路等道路,发现损坏路灯5盏。2025年5月23日,桂林村委会安装投光灯14盏,现已正常使用。二是畅通反馈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做好小微权力监督群值班信息发布,确保桂林村民投诉意见能够及时办理和反馈。三是加强民生项目建设,各村摸底上报项目27个,投资总额501.5万元。经科学谋划,最终生成穆云乡2025年“一事一议”项目9个,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10万元,进一步提升为民办实事项目质效

12.关于群众信访问题处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综治中心做好诉求登记,定期梳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采取电话督促等方式对信访事项进行跟踪,及时答复反馈。2025年至今综治中心共受理人民网信件1件,信访件5件,12345平台79件二是加强群众民主议事工作,上村、溪塔等村利用党群议事亭开展群众议事,对关系群众事项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发挥溪塔等综治中心党群议事亭、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用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2025年至今综治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5起,调解率100%。

13.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73日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城管、桂林村开展商贸街环境整治,清理辖区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20个、商铺店外店5个,制止违法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2起,长期占道经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落实对环卫一体化服务公司的考评机制,不定时检查保洁情况,每月评分,2025年3—6月考评分数均得到90分以上,按照分数标准拨付环卫经费2025年74乡党委组织乡村干部110余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拉练观摩活动,通过实地观摩虎头、溪塔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交流整治经验,有力推动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14.关于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20日,桂林村第三党支部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桂林村被开除党籍人员进行通报,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通报制度,2025年4月16日桂林村党总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村级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通报流程。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采取课堂讲授、案例教学、现场体验等方式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党纪党规进行培训、解读,目前已邀请省委党校教师作专题讲座1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含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15.关于民主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6月23日组织各村村“两委”成员共33人开展民主议事培训,认真学习民主议事规则,提高村“两委”业务水平能力。二是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明确议事流程及各环节负责人。截至目前,我乡做到片区片长或包村干部参加村民代表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等村级重要会议,监督和指导村委严格按照流程开展会议,如实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提升村委议事决策质效信息公开,定期向村民公布村级事务的进展情况和议事结果。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33个村在福建省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开村务1178条、事前公示949条、群众诉求12条(办结率100%,满意率90%)群众知晓率、满意率进一步提升四是2025年6月17日至6月18日开展村务会议记录检查,抽查桂林、竹州山、黄儒、上洋、虎头、溪塔等6个村,发现记录方面问题1个,涉及桂林村4月10日村委会记录第三大点缺少表决结果,已完成整改1个。

16.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6月23日乡党建办组织党(总)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等30余人参加党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费测算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督促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桂林村第二党支部4名党员及桂林村第三党支部2名党员已足额补交党费225元三是加强党费管理。截至目前,乡党建办检查40个党支部党费缴纳登记情况1次,重点检查新发展转入党员是否及时缴纳党费、党员是否足额缴纳党费等督促6个未及时填写党费登记簿的党支部规范填写四是严格追究责任,针对未督促党支部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2025年6月24日乡党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2025年6月24日乡党建办对桂林村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6名党员进行通报批评。

17.关于村干部队伍老龄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台账,在返乡创业青年、致富能手、新兴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中大力摸排有意向的人员充实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目前已摸排100余人,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加强帮带培养,明确各村后备干部的结对帮带人,通过日常帮带、指导工作、跟班学习等方式,帮助后备干部熟悉村级事务、理清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提高综合能力严格选任标准,对后备干部进行资格审查,已调整不合格人员6人。重点选拔年轻力量进入村“两委”班子,在2026年村“两委”换届中,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切实解决桂林等村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穆云畲族乡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人员12次(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次,记过处分1人次,书面检查4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通报批评6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782100,通信地址:福安市穆云畲族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muyun1000@163.com

 

附件:桂林村“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穆云畲族乡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桂林村“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关于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桂林村委会2022年10月24日支付2.1988万元委托某村民购买大疆无人机事情作出情况说明,补充验收单,并由村账代理中心做好固定资产登记二是2025年6月6日桂林村委会已组织村主干参加2025年穆云畲族乡资金使用管理学习会,学习《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福安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升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确保村委资金使用规范。三是严格追究责任,2025年6月25日乡党委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针对合同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合同金额与预算金额不一致问题,桂林村委会已重新签订桂林村王氏宗祠修缮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下湖路路面及龙首桥修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做到合同签订规范正确。二是2025年5月6日桂林村委会已组织村主干参加穆云畲族乡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深入学习《福安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穆云畲族乡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针对合同事务管理进行交流,提高风险防控意识

3.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加强“三资”管理,开展清产核资摸排工作,完成2024年度桂林村清单底册二是2025年6月6日桂林村委会已组织村主干参加穆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期部署会及村集体资产管理培训学习《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指导意见(试行)》《穆云畲族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使用管理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力度2025年5月22日6月5日村账乡代理中心对各村进行村资产出租抽查并建立整改台账,此次抽查涉及18个村,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3个。

4.关于工程增项未召开经村民代表会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即知即改,2025年4月10日桂林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补充研究工程项目增项问题,同意桂林村委会对桂林村白云山高速口景观改造工程、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和文化长廊建设等三个项目增项部分进行签证,切实履行民主议事程序。二是2025年6月23日桂林村已组织村主干参加穆云畲族乡工程培训,学习工程造价、变更、验收等相关流程规定。三是2025年5月23日乡党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5.关于未按月召开支委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按月召开支委会。桂林村党总支书记已对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明确支委会召开频率及议事规则,目前均按月召开支委会。二是乡党建办指导桂林村党总支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完成督查1次,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相关党支部立即整改。2025年6月23日桂林村党总支部已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参加穆云畲族乡党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四是严格追究责任,针对未按月召开支委会问题,2025年6月24日乡党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针对未按月召开支委会问题,2025年6月24日乡党委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18日桂林村第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取消相关党员“合格”等次,结合该党员日常表现等情况,依规调整为“基本合格”等次。二是2025年6月23日桂林村党总支部已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参加乡党委党建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内容增强受处分人员要依据处分类型评定等次的意识,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程

7.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桂林村第二党支部4名党员及桂林村第三党支部2名党员足额补交党费225元。二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2025年6月17日,乡党建办对桂林村三个党支部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桂林村党总支下辖3个党支部2025年第一、二季度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暂未发现问题。三是2025年6月23日桂林村党总支部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乡党委党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党费测算的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督促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四是严格追究责任,针对未督促党支部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2025年6月24日乡党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2025年6月24日乡党建办对桂林村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6名党员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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