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溪柄镇委员会关于“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11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11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市委巡察城阳镇岩湖村、赛岐镇江兜村、溪柄镇溪柄村等14个村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253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巡察反馈后,我镇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蓝涛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勤为常务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制定具体措施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29个问题(其中,共性17个、个性问题12个),镇研究确定82条具体整改措施(其中,共性48条、个性34条),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制发《溪柄镇落实“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柄委〔202523号)。

(三)抓好措施落实促整改。为按序时推进整改进度,镇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落实整改方案进度情况,确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目前已召开专题会议9次。

(四)加强学习培训促长效。为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业务水平及纪法意识,巩固整改效果,我镇于4月30日组织业务培训会1场、6月16日前召开警示教育会3场,参加会议共294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成效不明显

1. 关于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项目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福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通过培训提高村干部思想认识,避免后续盲目投入资金二是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立峰村(第一批)、楼下村(第二批)待入库的3个项目,严格开展前期论证(包括实地考察、设计勘察和投资概算等),确保项目可行三是经认真梳理近5年的20个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形成项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后续动态跟踪了解收益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关于盲目上项目造成专项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福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盈亏”意识。二是对正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充分考虑后续运营问题,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立峰村农业综合体项目,不予申请立项。三是已于4月28日组织干部楼下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暂未发现专项资金浪费情况。

3. 关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挪用、套取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学习《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培训及警示教育,学习农村“三资”管理有关知识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和纪法意识,杜绝挪用、套取项目资金问题发生二是已于2025年7月1日委托福建欣隆源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龙潭面村等10个村开展审计。三是经认真梳理近5年20个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目前暂未发现专项资金挪用、套取现象。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4. 关于项目违规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学习《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业务培训提高村干部招投标知识水平,规范执行村级项目招投标程序。二是经认真摸底,3年各村共有121个在建、建成项目,暂未发现项目违规招投标问题。今后镇招投标中心将督促各村按程序报备项目材料杜绝项目违规招投标情况发生。镇招投标中心针对项目申请、投标公司资质审核、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开标等关键节点,梳理出4个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5. 关于项目施工、验收、结算过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学习《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业务培训,提高村干部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对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二是自查发现,楼下村存在2023年“稻菌”生态示范园项目竣工公示时间与实际不符、共青路停车坪提升改造项目缺少结算材料等2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镇会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代理中心针对项目施工、验收、结算、报账等项目管理关键节点,各总结梳理出4个廉政风险点,均已逐项制定防控措施,补齐短板弱项。

6. 关于项目建成后管护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4月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通报问题,并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学习《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村干部“主人翁”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各村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发现8个项目暂无专人管护,已统一安排专人做好后期管护三是针对溪柄村项目建成后管护缺失问题,溪柄村已2024年12月9日将4盏路灯重新安装投入使用,并指定村民副主任进行后期管护,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7. 关于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学习《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对项目内业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档案管理水平二是已于2025年6月19日对横坑村等8个有在建项目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做好项目材料归档工作,持续做好跟踪。三是经查发现,港里村等6个村存在项目内页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8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三)村级“三资”监管不严

8. 关于资金使用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4月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通报问题,并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学习《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业务培训及警示教育,提高村干部财务知识水平和纪法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6月5日,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各村(社区)干部要进一步加强集体资金的审核把关,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是溪柄村退回超标准报销“三八”纪念品及活动伙食餐补的费用共计0.384万元,同时各村已对集体“三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9. 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学习《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民主决策、程序意识及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二是各村(社区)已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摸底清查,并形成村集体资产台账上报镇会计代理中心,暂未发现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后续将进行动态更新。

10. 关于违规处置村集体资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暨培训会,组织学习《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民主决策、程序意识及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二是各村(社区)每季度均有公开村集体三资处置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6月5日,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提醒各村(社区)干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管理的意识。三是经查发现,坑口村2019年至今存在7笔资源出租的固定分红共计8.4万元未收回,现已督促坑口村完成8.4万元追缴工作。

(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及时

11. 关于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完善基础设施,今年已争取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13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硬化、环境整治等9个项目。已于2025年6月5日,通过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做好已建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经查发现,溪柄村存在主街道护栏破损等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

12. 关于群众信访问题处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会,通过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增强村干部基层治理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信访处理能力。二是今年以来通过村级综治中心收集群众诉求2条,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收集群众诉求2条,均已协调化解到位。

13. 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至今按“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转运”的要求对泓欣公司开展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督查考核6次,期间共发现5处卫生问题,均已督促该公司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5年以来共开展村人居环境卫生巡查4次,并开展入户宣传指导,引导群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三是2025年以来,已开展2次人居环境季度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单位考评依据。

(五)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14. 关于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党委中心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等挂钩,进而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2025年6月10日落实殡改工作不力的8名村主干进行通报并扣除相应绩效(年底一并扣除)二是已开展警示教育3场294人次,并通过“红色溪柄”公众号转发通报典型案例7期通过以案说纪,持续强化震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三是经自查,2024年以来作出处分决定的7名党员违纪行为均有按要求进行通报并作检讨。

15. 关于民主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及有关民主议事要求,提高村干部对民主集中制认识,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要求。二是经抽查发现,山下村存在民主议事不规范问题,已对山下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抽查发现,立峰村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现已督促整改到位。

16. 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讲座暨警示教育会,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内容,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党建业务能力,确保党费收缴及时、足额。二是已责令溪柄村党支部相关党员补交2023年612月党费共计7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7. 关于村干部队伍老龄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30日,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讲座暨警示教育会,组织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党建业务,为各村(社区)党支部“充电蓄能”进一步提高村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二是扎实做好后备干部储备工作,目前储备后备力量115名,同时通过跟岗锻炼模式,已安排40人跟岗实训培养。三是建立村情台账,对40名党支部书记后备力量进行跟踪考察动态调整优化党支部书记后备力量队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溪柄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9其中,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3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3-6265010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溪柄镇中心街15号,电子邮箱:faxb520@163.com

 

 

附件:溪柄村关于“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巡察整

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中共福安市溪柄镇委员会    

202511月11         

 


附件

 

溪柄村“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 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于2025年5月12日通过组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村“两委”及报账员纪法意识和业务水平。村主干还参加了镇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纪法意识,加强日常监管,杜绝该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溪柄村已对2025年入账材料开展自查工作,暂未发现白条入账情况。三是针对溪柄村“三资”、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已于2025年6月19日对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在今后工作中正确履职

2. 关于超标准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后村委在加强审核把关的同时,积极向镇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接入账事项,规范做好入账工作。二是溪柄村已全面梳理2025年至今款项收支,暂未发现其他超标准报销问题。三是溪柄村委已于2025年3月19日将超标准报销的2400元费用退回村委账户。并于2025年6月19日对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相关业务学习,进而正确履职。

3. 关于党日活动餐费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福安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财务管理业务水平。二是溪柄村已全面梳理近3年党日活动款项收支,重点突出党日活动经费报销环节,暂未发现其他党日活动餐费超标问题。三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3月19日将超标准报销的1440元活动餐费退回村委账户,并于2025年6月19日对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

4. 关于村集体资产出租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溪柄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提升村集体资产资源认识和民主决策意识二是溪柄村已全面梳理2022年至今21处资产出租情况,并于2025年1月9日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三是已于2025年6月19日对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

5. 关于项目建成管护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溪柄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建成项目后期管护意识。二是已委派村民副主任徐开云对该项目后期进行跟踪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溪柄村已于2024年2月3日与福安市上佳好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溪柄村葡萄高标准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并2025年6月19日对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

6. 关于隐蔽工程未进行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二是溪柄村全面梳理近3年15项隐蔽工程内页材料,确保项目归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溪柄村已督促施工方补齐溪柄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于2025年6月19日对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

7. 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等文件,强化村干部履职尽责的意识,强调合同、公告内容仔细核对,确保合同、公告内容无误。二是溪柄村已全面梳理近3年15项在建、建成项目内页材料,确保合同签订规范性,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已于2025年6月19日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

8. 关于未按合同约定留取质保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升村干部提高业务水平,规范执行合同约定事项。二是溪柄村已全面梳理近3年15项建成项目内页材料,暂未发现合同管理和资金支付问题。三是已于2025年6月19日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

9. 关于工程项目增量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民主决策意识和工程管理水平,规范程序执行。二是溪柄村已全面梳理近3年15项建成项目内页材料,暂未发现其他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项目管理情况发生。并2025年6月19日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

10. 关于多支付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财务知识水平,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二是溪柄村委已于2024年9月24日和2025年3月20日追回环城路环境整治工程等2个项目中多支付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0.8131万元。三是已于2025年6月19日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1. 关于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溪柄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强化建成项目的后期管护意识,二是溪柄村已于5月13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报相关问题,并安排村委会副主任徐开云对该项目后期进行跟踪管理,加强项目后期管护。三是已于2024年12月9日将被拆除的4盏路灯重新安装投入使用,并2025年6月19日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村妇女主任等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2.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村已于2025年5月1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做到及时、足额收缴党费二是已于2025年3月19日收齐党员郑某2023年6-12月份党费7元,于2025年6月19日对相关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支部会议进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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