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30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6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1111日至121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于20253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一把手”主责机制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25年3月12日成立专班,局党组书记扎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组统筹、分管领导督办、责任室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以责任倒逼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地。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推行“双清单”管理模式。集中整改期间,市财政局制定《整改任务方案清单》和《整改进展清单》,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为具体任务,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推进、可完成

(三)动态跟踪推进,巩固整改成效。抓好“当下改”跟踪督导。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截至2025年6月共召开6场;通过年度述责述廉、全体干部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整改进展,深化思想共识,持续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整改质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职能部门履行营商职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4月18日,我局印发《中共福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安财党组〔2025〕11号),已更新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并明确营商环境工作分管领导,确保今后履职中严格落实营商环境责任制。

(二)法治保障有待加强

2.关于“行业监管职责未充分履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规范档案留存管理。2025年4月25日,我局采购办已下载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电子合同;2025年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电子合同,拟于2025年12月底一次性从服务器上下载完整年度的电子合同到本地备查,避免下载合同时出现缺漏现象。今后都将延续此做法,避免政府采购材料不全的现象再次发生。二是重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学习执行。2025年4月10日,市财政局过政务网传达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倾向性条款以及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等文件内容要求我市各预算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当事人责任,履行好当事人责任。三是开展自查自纠。2025年3月14日,我局印发《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以来20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的通知》(安财购〔2025〕8号),并要求全市105家预算单位进行“回头看”并提交自查结果;除了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和市法院外,其余102家预算单位自查结果均反馈未发现问题。2025年5月22日,市财政局针对全市105家预算单位关于2021年以来的政府相关采购项目自查自纠结果采取抽查方式,确定对6家预算单位2021年以来20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截至2025年6月26日,市财政局已完成检查,共查出存在20个问题(部分问题为共性问题),已发出6份整改通知书要求采购单位整改。四是加强学习教育。2025年4月29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邀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咨询专家陈妍、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杨筱雯主任、局采购办负责人张旭朝为全市各预算单位分管领导、业务经办、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全市各预算单位分管及经办人员共362人参加此次培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5年7月8日,市财政局党组已对3名局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涉及科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9526通信地址福安市龙江路5号,电子邮箱:fa6389526@163.com

 

                       中共福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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