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22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32892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1122日至123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应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7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局党委书记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属事业单位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整改责任领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中共福安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反馈的6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5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时限,形成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和集体约谈会,及时传导压力、加快整改。

(三)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长效。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应急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建立健全市应急局《考勤制度》《公车管理使用制度》《财务制度》等一系列单位规章制度,对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9月28日,在全体干部大会及中心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2020年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2020、2021年全国、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今后,我局将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应急预案及专项规划编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编制有关工作,2022年1月18日印发《福安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2-2023)》(安应急〔2022〕12号)。二是2021年12月24日完成《福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福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目前已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检查和督导,并依据(安安委办〔2021〕46号)文件对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检查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以及相关预案的衔接情况。三是2023年2月3日,市政府印发《福安市总体应急预案》《福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福安市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福安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四是2022年10月17日市安办组织市公安局、政府办、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及社会救援力量,在湾坞镇举办福安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推演,通过推演检验预案实际操作性,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各部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我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类应急预案体系结构化、场景应用化建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综合监督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9月6日,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9月7日,组织市应急局、公安局、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交通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此次检查涉及企业2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安全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隐患问题源头防控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我局邀请省安科院、省冶金设计院按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判定标准》对我市14家金属冶炼高危企业进行专家会诊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问题408条,其中重大隐患48条,所有隐患已整改完成。我局监管股室人员通过参与会诊及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盲区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烟花爆竹联席会议要求,2022年9月6日上午,由市烟管办牵头组织召开烟花爆竹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安排并部署我市烟花爆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二是按照《福安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于9月6日下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明察暗访联合检查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2022年福安市共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检查2次。今后每年年末组织烟花爆竹销售联合检查,严格打击烟花爆竹违法问题。三是2022年以来,通过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发放宣传单、宣传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累计发送相关信息80余万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基础性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以来,我局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处置力度。2022年至今,涉及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行为的情况已立案处罚5起,涉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违法立案处罚7起。二是2022年7月29日,制定印发《福安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安安委办〔2022〕42号),进一步完善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三是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三项岗位”人员教育培训21期,特种作业新培取证576人、复审141人;安全管理人员新培301人、复审225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能力相对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9日制定印发《福安市自然灾害报灾机制(试行)》(安减委〔2022〕1号),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申报制度。二是2021年12月24日发布《福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根据预案职责分工,协调住建局、乡镇等落实地质灾害发生时所需的物资装备,及时调拨物资。三是2022年1月18日,印发《福安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2-2023)》(安应急〔2022〕12号)和《福安市救灾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试行)》(安应急〔2022〕13号)。四是通过联合森林消防福安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白云应急救援队、人防蓝天救援队等多家部门单位开展福安市2022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暨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有效锻炼我市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五是我局与住建局等部门沟通,由各主管部门预备地质灾害救援所需的挖掘机等机械车辆物资清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应急救援保障仍存在应急救援力量不完善、队伍不专业、设施不先进、综合训练基础功能不健全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对物资仓库现有移动泵车进行全面维修,并购买移动泵抽水软管4条,全部设备均能正常使用,6月份我市强降雨过程支援湾坞镇、溪潭镇应急抽排发挥较好效果。2022年以来组织第三方专业人员对物资仓库各类物资、设备进行全面维养,确保各类物资使用正常。下一步应急局将加强物资设备管理,确保物资设备使用正常。二是2022年10月28日,市应急局与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签订《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协议》(冲锋舟驾驶证培训),组织开展30-50人次培训。三是按照政府物资采购程序完成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关于监督指导各类工贸企业实际运行标准化体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宁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实施方案》(宁安办〔2022〕5号)要求,到2023年底前,现有冶金企业100%达标,福安市现有冶金(钢铁)企业5家,除1家企业因发生一般事故被取消标准化证书外,其他4家均已达标。二是按照文件要求,到2023年底前,危险性较大行业企业经评审达标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20%以上,到2024年底前达35%以上。我市2022年新增取证一般工贸企业3家,暂未达到20%以上。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宁德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要求,督促指导企业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10.关于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制定修改《福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二是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目前已开展5轮双随机检查,共检查企业25家,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处罚8家。三是对上一年度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高危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福安市人民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高危行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我局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40家企业已经依法依规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做到应买尽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宣教培训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我局加强“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的立案查处,截止目前已立案查处5起。二是安排马朝铃同志专门对接负责“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和预报告工作。三是“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延伸至乡镇和更多企业,目前已组织21期,特种作业新培训576人、复审141人;安全管理人员新培301人、复审225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行政处罚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按照《福安市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安委办〔2022〕21号)要求,聚焦我局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专项工作,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截至2022年10月30日,我局行政执法次数114次,在宁德市应急系统位列第二,行政处罚次数39次,位列全市第一,行政执法处罚率为34.21%,位列全市第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行政处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起,在行政执法处罚已适用《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包括从重情节)。二是2022年3月起涉及个人收入的行政处罚工作,综合税务部门核定的个人收入(个人所得税APP)、企业财务出具证明及询问笔录记录,从高作为个人收入情况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对存在的此项问题的10名案件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梳理出3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2起为同一案件)被上级法院依法撤销的问题,我局内部开展案件分析会自查自纠3起案件行政执法不规范原因,并对4名案件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由新调整的法制审核员对每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将执法信息录入到“宁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22年“宁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38条,行政处罚信息63条。二是安排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郑诗雯同志作为法制审核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2022年我局组织人员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考试并通过9人,上报至司法厅,目前我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39人,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36人,占比达92%。二是在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及时将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并适时对执法岗位进行轮岗。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8.关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案件,我局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对2021年8起未立案案件及2022年批复的11起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安排人员按要求做好事故行政处罚工作。二是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该项问题,并对我局7名案件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起,在行政执法处罚已适用《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二是2022年3月起涉及个人收入的行政处罚工作,已综合财务部门与税务部门核定的个人收入从高进行处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关于违规领取伙食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下乡实际未误餐差旅伙食补助20040元,清退接受公务接待又领取伙食补贴658元。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加强报销审核,规范报销流程,规范报销审批手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1.关于超标准发放文明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2019、2020年超标准部分文明单位奖金共计39716元。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办理类似业务中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奖金。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关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岗位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股室职责分工及岗位性质区分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下一步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要求发放岗位津贴。二是清退非从事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人员及未赴一线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工作人员的款项,共计37740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事故调查长期固定机构及专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及专家的委托,有效预防廉政风险。二是对接宁德及周边县市,查找3家鉴定机构及专家,采取比选方式择优选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及专家,因此委托事项涉及金额较小且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参与投标人员暂未来韩。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24.关于招标代理公司确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是对政府采购相关事宜,按照涉及“三重一大”要求,召开局党委会议并严格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研究执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橡皮艇、橡皮艇拖车、打印机及音响等设备按固定资产登记要求记账。二是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台账,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物资管理与维护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未按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完成资产划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22日,我局至函水利局,要求市水利局明晰资产状况,以便理清防汛物资仓库关系问题,目前水利局已成立资产处置小组,对原防汛抢险机动队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盘点完成后与我局进行资产移交。2022年9月28日,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并上墙,加强防汛物资仓库的管理与维护。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

27.关于“‘关键少数’表率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22日,我局制定并印发《福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9月1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学习《福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要求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是9月7日,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视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9日,我局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在局党委扩大会议会及全体干部大会上学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关于制度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9日,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考勤制度》《公车管理使用制度》《财务制度》《案卷归档制度》等制度并组织学习。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公车使用管理,按照保障范围用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三是安排人员管理执法案卷归档工作,行政处罚实行一案一卷、一案一号,按照年度归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巡查记录、发布审批表等。二是严格按《福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制度》《福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福安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福安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行落实。2022年以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5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74条、LED宣传栏发布22条均按三审三校制度要求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支部于2022年3月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落实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并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2.关于机关党支部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4日,在支委会上支部书记已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支部议事有关规定要求,明确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并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发挥好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二是2022年1月和6月,支部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张贴公示等形式,分别向全体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和党费上缴情况。三是2022年9月4日,在支委会上支部书记已组织支部委员学习发展党员政治审查相关制度,进一步严肃政治审查纪律。2022年以来,我局暂无党员发展对象需开展审查发展为预备党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管理,组织学习干部选任相关知识,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干部选任。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是对借用期满后没有及时办理借调手续情况上报组织人事部门,要求立即返回本单位工作岗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4.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法纪业务等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精准执纪能力。二是2022年,我局参加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培训1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注重来电、来访、来信和网络举报,扎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四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业务科室、审计、财务及其他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关于日常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探头”作用,大力加强对局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促进廉洁从政。二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三是积极跟踪推进巡察整改。指导督促应急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四是对2020年以来调整提拔任用的干部重新开展任前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6.关于未按要求落实上级部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驻局纪检组按照上级部署的“吃公函”专项治理工作提示函要求在局党委会及全体干部大会上认真学习部署落实。二是重新修订公务接待制度,印发公务接待函,并于2022年9月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37.关于“应急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任务清单、分解表,一项一项持续推进,领导一抓到底。同时,健全完善市应急局《考勤制度》《公车管理使用制度》《财务制度》等一系列单位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二是集中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建基础理论知识和新修订的各类规章制度。三是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党课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监督指导各类工贸企业实际运行标准化体系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按照《宁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实施方案》(宁安办〔2022〕5号)文件精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由企业自主创建、自愿申请,我局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参评安全生产标准化。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评审企业和达标定级企业的数量。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2.关于“事故调查长期固定机构及专家”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此项问题整改期间因疫情防控需要,参与投标人员暂未来韩,且委托事项涉及金额较小,宁德及周边县市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近三年平均每年支出该笔资金金额低于3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及专家的委托,有效预防廉政风险。二是我局对接宁德及周边县市,查找3家鉴定机构及专家,采取比选方式择优选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及专家。

整改期限:2023年6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582333;通信地址:福安市人民政府大楼一层,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923179181@qq.com

 

  中共福安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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