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22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34543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1119日至123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8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4次专题学习会,对重视不够的相关专题进行补学研讨。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2022年以来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此类问题。三是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严格按要求制定学习方案,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审核把关,明确研讨主题,确定作重点发言人员,确保学习质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名班子成员按要求分别重新撰写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心得体会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心得体会。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对2022年以来领导干部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进行自查,未发现心得体会文章与网文雷同情况。三是印发《2022年中共福安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树立良好学风纳入中心组学习要求。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重点学习内容,2022年召开了2次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二是领导班子和8名党员领导干部重新撰写了2020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4名领导干部重新撰写了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报告。三是局机关党委修订了《2022年福安市住建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同时局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情况纳入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四是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先后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住建局网络舆情件工作,负责网络舆情件的收集、分发、督办、落实、归档等日常工作。二是按要求严格执行好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同时建立信息发布工作台账。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成立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专班,并绘制了“路线图”。四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机构改革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局机关内设股室负责人进行了重新调整配置。二是根据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方案,成立了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配齐内设股室负责人。三是对机构改革后的各股室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安排,对工作量大的股室增配工作人员,并明确了各股室职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内设主要股室未充分履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二是根据各股室的职责分工对股室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对于工作量大、任务重的股室,增强股室人员力量。三是对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外部权责未有效对接”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梳理机构改革后与市城市管理局存在的权责不清问题,并与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沟通交流,形成书面意见报市编委后,市编委进行了明确。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工作底数不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信访件承办牵头股室为法规股,并安排专人从事信访台账建立、案件催办、收集反馈等工作。二是印发《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设置档案资料室,办公室每月对收发文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文书档案不遗失。三是对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149个工程项目进行档案入档情况自查,目前均已全部移交存档。四是已完成对公租房档案的统一梳理整理,并建立我市4个公租房小区楼盘表和配租人员信息台账。五是分别对3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关于“城乡品质提升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污水管网排查项目已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专家评审完成验收,成果已提交运用。二是2021年计划改造的9个老旧小区目前已改造完成。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项目征地工作已全面完成,市城投集团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施工招标,目前我局积极配合市城投集团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安排专人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项目按施工合同工期完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人防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5日市人防办已与南京优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委托合同。二是福安市人防地面应急中心装修工程已竣工并于2022年7月25日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后投入使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芦春气化站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省住建厅于2021年9月18日解除芦春气化站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二是经我局现场核实,溪北洋临时瓶组气化站等5个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未经审批和监检的储罐已吊离,安全隐患已消除;鼎信利拓储备站各项供气设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三是三诚燃气公司城阳供应站已对瓶库进行分区,实瓶区砌筑实体墙确保安全间距满足规范要求。四是对城阳镇和阳头街道进行排查,发现2个门店存在违规存放液化气瓶问题,已当场责令改正,对实瓶进行安全转移,安全隐患已消除。五是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力度,2022年开展了燃气行业安全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开展气化站、储备站等站点安全检查164次。六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2年8月19日就经济适用房一期建设项目问题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责成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逐一排查,限期改正,2022年8月24日经我局复查已整改到位。二是坚持举一反三,2022年9月我局对全市在建项目现场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治理。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一封了之’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2022年8月18日分别函告赛岐镇人民政府、甘棠镇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及房屋业主,提出隐患房屋处置意见,督促属地、业主落实责任。针对福安市医院存在问题,9月26日我局再次函告赛岐镇人民政府、市卫健局、福安市医院,要求加快实现隐患清零。我局将持续做好相关房屋整治的跟踪督促工作,确保实现隐患清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5.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了1次纪法学习会、1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三是2022年6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18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廉政建设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将全局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动态排查工作机制纳入到工作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2022年10月局长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层层进行廉政谈话,共开展廉政谈话29人次。三是印发《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关于调整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学习了《驻市住建局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协助市住建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2022年8月、9月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业务专题培训。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继续开展“点题整治”专项工作、“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窗口政务服务效能检查等工作。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已于2022年3月和9月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拟提任的21名股级干部开具党纪廉政情况说明。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关于“涉及住建系统信访件剧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集体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增强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并安排专人对各类信访人员、事项进行专门引导、梳理。二是对信访问题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印发《关于加快化解信访积案任务的通知》,要求各相关责任股室对照问题清单,推进问题化解;印发《信访工作会商会议制度》,建立信访工作会商机制,提高信访案件化解效率,促进信访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督促物业公司做好中梁壹号小区卫生保洁及垃圾清理工作。四是对因开发商和业主纠纷引发的宏地·国宾府信访问题,我局全面梳理,客观分析症结根源,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向信访人反馈了相关情况;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宏地·国宾府项目信访问题时发现的相关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问题,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政务记过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因竣工后部分业主违建问题未处置到位,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19.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79套空置的公租房,通过对轮候对象等人员的资格复核已分配75套,其余4套中的3套因街尾指挥部工作需要继续使用,还有1套于2022年8月19日退还,该套于2023年1月10日经抽签已分配到位。二是19户公租房配租对象在承租公租房期间购置房屋的不符合配租条件的人员已全部清退,另3户经社区、街道、民政等单位复审符合配租条件给予继续保障;12户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公租房承租对象已全部清退。三是对225套拆迁过渡安置房已同相关指挥部、用房单位联系,已跟踪落实好225套拆迁过渡安置房使用信息工作。四是已建立公租房承租人房产信息动态信息共享系统,对实物配租对象购房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五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关于“老旧小区管道燃气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以来,就老旧小区预埋燃气管道接收事宜我局多次召集九环公司与新奥公司协调无果,并多次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九环公司与新奥公司至今仍未达成协议。2022年我局再次召集两家企业进行协调仍无果。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2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原城建档案室1名干部休假7天的补贴1243.67元、原村建站驾驶员车辆下乡公里数补贴1.04万元和原节水办财务人员1.5万元补贴。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界定津补贴发放人员范围、标准,确保依法依规发放津补贴,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发生。三是分别对2名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关于“费用转嫁下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福安市房地产测绘队、福安市民安房屋安全鉴定所因企业改制已分别于2019年7月、2021年10月进行销户。销户后,福安市房地产测绘队账户剩余资金已全部上缴福安市财政局国库。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工作准则,遵循谁的费用谁承担原则,杜绝费用转嫁下属单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独立核算账户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方案,市政处、村建站、造价站等单位已整合为福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原单位的银行账户均已销户;市房地产交易所、市住房保障中心并入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原单位的银行账户均已销户。二是印发《会议议事制度》《福安市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今后将规范财务审批制度,杜绝出现“两支笔”现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行业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协调由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中标监理单位邀请具有电力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联合承担福安市(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监理任务;市城市管理局已于2021年9月23日派员入驻赛岐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进场垃圾量监管,2021年9月前各乡镇和城区的入厂垃圾量,已由各乡镇和市城市管理局确认。二是组织干部参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的消防业务培训班,并经常性地组织消防审验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自2023年第一季度开始将在建项目的消防工程日常检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三是2021年9月13日市城市管理局已就金宏宴酒楼未批先建的建设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我局于2022年8月3日就金宏宴装修工程出具了消防验收备案意见。四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审批股工作人员开展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今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商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领工作。五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工程款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财务方面专业知识学习,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并要求单位会计在后续建设工程项目中将工程款列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坚持举一反三,正确列支费用科目,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节水办3间店面原承租方已补交2021-2022年度租金13.77万元,3间店面的租赁权于2022年12月27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我局已拟文报请市政府将城区6处直管公房收回统一处置;2016年城北小区公租房店面租金收入4.86万元,2017年王基岭小区公租房店面租金收入3.74万元,已于2022年8月5日上缴国库。二是印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关于“往来款明细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已将公租房押金按个人姓名进行明细设置,并根据公租房押金变动情况及时对明细进行变更设置。二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

28.关于“部分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未报党组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印发<福安市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对市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并制定了《福安市住建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节水办3名同志其中2名同志已对他们重新安排岗位,另1名同志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现已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二是印发《考勤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考勤工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目前已对考勤情况进行月通报。今后将加强对下属单位考勤情况的督查检查,把考勤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局机关党委举办党建业务工作培训会,提升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下达2022年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二是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2022年局机关党委考察批准了1名预备党员转正,另有1名年轻干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局机关支部将做好其跟踪培养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非中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6月调整了非党人员岗位,任命了1名党员为局党委办负责人,并按要求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2.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房管局党支部书记认真撰写2022年党课提纲并为所在支部党员上了党课;人防蓝天救援队党支部3名党员已重新撰写2021年党员自评表。二是2022年10月11日局机关党委举办党建业务工作培训会,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务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相关党务知识,提高党务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2.关于“人员统筹使用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到各股室中,增强各股室人员力量。二是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已由正式干部负责,在建工程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已安排1名正式干部牵头负责。三是结合人事调整,重新任命了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内设股室负责人,完成了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工作,2022年有11名干部职称聘任、1名干部职级晋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34.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8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2022年10月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攻坚专班,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三是2018年巡察“回头看”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关于“长效管理制度建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梳理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或修订了各项制度形成《福安市住建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并印制成册下发给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同时将《福安市住建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布置上墙。要求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意识。今后将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涉及住建系统信访件剧增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宏地·国宾府项目商铺地下负二层未回填问题需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协同处置,经我局报告,2022年10月市政府研究明确了此事项中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2023年3月市自然资源局确认了该项目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目前我局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的意见正积极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整改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督促宏地·国宾府项目建设单位做好与实际相符的项目竣工图纸备案工作,同时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地下负二层内违建的处置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前完成

2.关于“老旧小区管道燃气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新奥公司在和市政府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前,未对我市部分小区预埋的燃气管道及时进行接收(收购),而特许经营协议中只提到:“对于福安市目前部分小区预埋的燃气管道的接收问题,乙方应与原投资方(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处理”,未明确接收(收购)的期限。2016年以来,我局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无果,目前因九环公司预埋的燃气管道设施年久,使用价值不高,双方在收购价格上存在很大分歧,难以达成一致的接收(收购)意见,协调难度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重新提请市政府组织协调解决,并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1189;通信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jsj@126.com。

 

 

                    中共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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