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 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力度。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及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整改任务,通过上下联动,责任压实到人,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市退役军人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梳理反馈问题,并经多次会议研究后,及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同时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针对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三)加强跟踪督查。市退役军人局党组坚持日常督导和集中督查相结合,通过周汇报、两周例会等方式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对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问责。反馈会后,市退役军人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能够严格按整改方案要求,迅速推进整改工作,各项整改任务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得到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市退役军人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与机关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修订20项涉及整改问题的规章制度,涉及议事制度、党组制度、办公制度、人事任免制度、财务制度等方面,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将整改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大学习”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完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重新修订印发《中共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安退役军人局组〔2021〕12号)文件,将《学习时报》—《<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纳入学习内容,并在2021年3月3日开展了中心组学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2)针对重点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查督促。在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16日,我局成立检查小组,由各党组班子成员带队,以业务骨干为成员,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22个乡镇街道进行多次指导督促,要求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切实按照“五有”全覆盖要求,高标准完成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截止目前,范坑、晓阳等13个乡镇达到全国模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且上级已验收通过;二是争取建设经费。积极向上级和市财政争取争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经费15万元,进一步激发各乡镇(街道)争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积极性,确保2021年全面达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针对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1年3月3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进行学习研讨,切实做到学懂、弄通;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2021年3月3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巡查内容,要求闽东烈士陵园服务中心每月至少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巡查1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业务股室报告并做好巡查台账,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到位。目前已开展巡查2次,发现问题2处,已要求属地乡镇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加强整改。2021年4月9日,由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燕来带队,局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到松罗烈士陵园督促整改工作,就松罗乡“革命烈士之墓”附近木材加工厂房迁移难点问题,与松罗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现场沟通交流,要求松罗乡务必想方设法做好该厂厂主的思想工作,尽快迁移。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4)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签字不全的立即进行补齐补正,同时积极对接市扶贫办,进一步规范《挂钩帮扶工作手册》的填写。目前,全体成员的《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已按实补齐补正;二是2021年3月4日,我局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共同学习各部门相关乡村振兴政策,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全力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保障作用,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扶持自主创业。充分利用溪潭镇脐橙种植的有利优势和挂钩户家庭地理位置,鼓励服务对象种植脐橙和豢养鸭、鹅,并帮助解决前期资金。同时,还邀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为服务对象传授种植技术和要点。2019年以来,班子成员挂钩帮扶对象年均增收2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树的不牢的问题
(5)针对政策宣传覆盖不够广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法律拥军系列活动。2020年12月3日,我局携手市检察院、市法院深入驻韩部队开展“宪法进军营”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系列宣传活动。期间邀请市检察院和市法院干部到我局为部分退役军人和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体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吴燕来同志就《退役军人保障法》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动漫系列短片宣传。2021年3月5日,我局在局一楼大厅设置电视,循环播放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制作的退役军人政策动漫系列短片。各股室相应截取动漫短片中政策宣传关键画面,以连环画的形式在微信和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宣传。并将该连环画发送给乡镇(街道)及村(居)两级服务中心(站),张贴在显目位置进行全面宣传,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三是及时落实信访问题。针对12批次人员提出的信访问题,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委派相应业务股室骨干在2021年3月15日至20日间分别到信访群众家中走访,当面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并进一步了解信访群众当下面临的急、难问题,千方百计,依照政策为其排忧解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针对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学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各股室每周星期五定期各自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特别优抚股针对是优抚对象的新增和死亡注销程序进行着重学习领会,针对条例中规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点的,主动联系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目前,经协调就死亡的优抚对象,需及时补充《死亡证明》,健在的由属地乡镇干部按年龄定期进行见面拍照或视频见面核实,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做到严进严出,精准优待;三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力量。因机构转隶,人员互换等原因,我局行政中心窗口仅1人办公且面对群众业务少,所以窗口一直设置为预留窗口(即工作人员外出时,前台可以暂时关闭)。2020年12月10日上午,窗口工作人员无人在岗,经查,该同志当时确实回局机关转送材料。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现象,我局经协调行政服务中心,于2021年4月8日,将我局中心窗口更改为平时窗口,并加派工作人员形成AB岗,确保不再出现此类现象。四是开展监督检查。修订《机关效能工作制度》,由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对直属单位和服务中心窗口开展不定期在岗情况检查,对无故离岗、脱岗的经调查核实后上报党组,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截止目前,已开展检查2次,尚未发现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针对解决信访维稳问题方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退役军人常态化挂钩联系制度。参照宁德市联系制度,结合我市实际,于2021年4月2日根据省厅常态化联系方案通知精神,重新修订印发《福安市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制度》(安退役军人局〔2021〕25号),加大常态化联系人数,将原来的班子成员挂钩2人,业务股室挂钩3人分别变更为3人和4人。同时,加大联系帮扶力度,确保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到以情感为基础,将政策宣传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8)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方面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3月16日,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中共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安退役军人局组〔2021〕10号),着重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针对报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分析研判结果等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规范书写2019、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并存档备案。同时以正式文件补发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并存档备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0)针对文风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批评教育;二是查缺补漏。2021年3月根据市政府文件规范要求,将《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的通知》(安退役军人局〔2019〕14号)的落款日期和2019年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计划,重新进行规范印发并存档备案。举一反三,按照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12〕388号)文件精神,对所有发文文件重新进行梳理检查,规范文件印发和存档;三是强化文件印发管理。2021年3月19日,安排所有业务股室学习安政办〔2012〕388号文件,安排办公室专人对文件进行校对、印发,确保文件印发规范统一。要求文件要注重逻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戒“长、空、假”,力求“短、实、新”,减少一般性阐述,开门见山、实事求是,意尽文止、简洁明了。四是严肃文件签阅制度。2021年3月19日,制定并印发《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件签阅制度》,明确文件签阅程序和时效,要求收到文件起1个工作日内制作出文件审阅单送办公室提出意见,办公室在1个工作日内签阅意见报主要领导审阅,主要领导在1-2个工作日内作出传阅意见,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各传阅人完成文件传阅。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制度制定搞“拿来主义”,脱离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批评教育;由局办牵头,有关股室配合,对原有的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根据省、宁德市、福安市先后修订出台的一系列新的制度,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2021年3月24日,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制定出台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新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印章管理制度、会务安排制度、机要保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请销假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形成《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运转的工作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2)针对多发放应休未休补贴、绩效奖金差异化方案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按照《关于发放工资性福利支出项目发放管理办法》和《福安市2018年度单位内部绩效奖金差异化实施方案》,重新核算2019年应休未休补贴,收回6人应休未休补贴共3663元。重新核算、发放2019年绩效奖励金,相应收回23人绩效奖励金6231元,并给予3名优秀档次人员增发绩效奖励金4784元;二是严肃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2021年3月24日,重新印发《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制度》,要求办公室专人负责指纹识别制度管理,每月公开一次上下班情况统计表,并列入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因公外出必须登记,因私请假必有审签手续。每月开展一次考勤情况报备,由个人填写《月考勤情况表》,说明未签到、签退及迟到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后,办公室按规定予以补录签到情况。三是认真核查何丽萍病假情况。经查,2020年5月18-19日何丽萍同志的病假签批手续附有医院证明,且其确因工伤导致手臂骨折。为此,我局将病假签批手续重新送呈局主要领导审核补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关于财务监管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2021年3月24日,重新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报销票据、程序和相关依据,避免干部因误解、误读而导致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财务室)牵头核算2019年-2020年期间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金额、差旅费、车费等,厘清问题。并立即开展整改,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管理程序,重新补齐材料,规范审签手续、票据补充完整。例如:2019年3月6#凭证,存在报销单与审批单出差天数不相符问题。经核查,李学智为2019年2月25日前往北京维稳,但在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将日期填写为2月26日,导致出差天数错误。为此,我局对出差审批单进行重新填写并逐级报领导审批;2019年10月23#凭证,存在差旅费缺少主要领导审签问题。为此,我局要求财务人员重新进行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针对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下属单位都已开通往来发票业务。经咨询市财政局,因2020年度财务已进行决算,所以原往来经费已无法再补开往来票据。今后,局办公室将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内部往来发票核算、结算各类经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重新修订《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固定资产登记品目清单”,详细列出需进行登记管理的各类品目和金额下限。二是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立即对指纹密码锁、简易吧台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办公室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目前,指纹密码锁和简易吧台已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针对会议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3月,办公室牵头,优抚股配合,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因2020年决算已完成,无法调整列支。为厘清公务接待和会议费的区别,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2021年3月25日我局组织有关干部重新学习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安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行〔2014〕19号)和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6号),并举一反三,加强审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针对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2021年3月1日,军休所已按财务管理制度,对2019年6月—2020年10月所有会计未签的凭证进行补充审核,并相应补充2019年2月7#凭证元宵活动的活动方案和签到表、2019年12月23#凭证清明、八一、重阳节活动的活动方案和签到表、2020年3月12#凭证军休活动的活动方案和签到表;二是完善军休干部活动费用报销手续。2021年3月2日,军休所全体人员重新学习财务管理制度,重申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财务报销程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18)针对局党组组建至巡察时未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落实“四个亲自”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3月16日,我局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吴燕来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朱四弟、刘少希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各股室负责人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认真拟定《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同时,在2021年3月14日召开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部署会,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感。三是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会。2021年3月14日,我局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会,要求全体干部对接上级相应科室,并结合自身实际重新梳理、查找风险点,重新填写个人和岗位的《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并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签,目前已全部收回《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共计21份。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的问题
(19)针对推荐干部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并加以严格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制定《中共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定责、定人、定措施,规范党组会议,规范党组会议纪录,规范党组会议纪要。对未整理完整的会议记录,根据当时情况补缺补漏,重新完善,整理归档。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纪录,会后三日内,由全体参会党组成员、列席成员会稿,形成会议记录、纪要存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关于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0)针对股级干部选任存在未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未按规定任前报备、任职文件不规范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股级干部任用档案。由办公室委派专人对李学智的任职手续重新向人社局进行报备,目前已办理完毕。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党组成员及办公室于2021年3月13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管理规定》进行集中学习领会,确保在今后工作中做到股级干部任免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重新明确职责分工。我单位公务员人数少,多数以事业干部负责机关行政股室工作,为确保责任明确到人,2021年3月13日经党组研究决定,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重新明确分工,并形成会议记录。同时,废止安退役军人局〔2019〕58号文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1)针对股级岗位大量空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单位公务员人数少,多数以事业干部负责机关行政股室工作。为又快又好的配足配齐股级干部,我局重新修订《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管理制度》,每年结合履职情况进行计分并向党组报告,局党组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和日常工作情况作出最后评分。对因履职不力的股级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多次教育无果的给予免职,并从个人计分中择优推荐人选,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同时,积极培养新录用公务员,争取早日达到股级岗位要求。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问题情况说明
1.关于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021年3月3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制度》,每月至少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巡查1次,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到位。目前已开展巡查2次,发现问题2处,已要求属地乡镇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其余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整改到位,尚余松罗乡“革命烈士之墓”附件木材加工厂未迁移。2021年4月9日,由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燕来带队,局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到松罗烈士陵园督促整改工作,就松罗乡“革命烈士之墓”附近木材加工厂房迁移难点问题,与松罗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现场沟通交流,要求松罗乡务必想方设法做好该厂厂主的思想工作,尽快迁移。整改时限:2021年12月中旬。
2.关于股级岗位大量空缺的问题
我单位公务员人数少,多数以事业干部负责机关行政股室工作。为又快又好的配足配齐股级干部,我局重新修订《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管理制度》,每年结合履职情况进行计分并向党组报告,局党组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和日常工作情况作出最后评分。对因履职不力的股级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多次教育无果的给予免职,并从个人计分中择优推荐人选,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同时,积极培养新录用公务员,争取早日达到股级岗位要求。整改时限:2021年12月中旬。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继续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力度不减、韧性不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提高整改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要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回潮。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项目,要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跟踪问责,确保相关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成果运用。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增强干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促进巡察成果的转化,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要强化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建立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制度体系。对整改过程中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紧抓执行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建立的制度,迅速跟进落实,及时修订完善,切实把推进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217270;通信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新阳路13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710170412@qq.com。
中共福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