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14日至11月4日,市委巡察四组对福安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各方面、全过程,把整改的过程和成效作为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从严从实做好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2021年1月18日,市委巡察四组移交反馈意见后,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研究整改措施方案。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学校(园)书记、校长为成员,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对照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研究印发了《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强化督促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市教育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责任股室、有关学校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定期汇报整改推进情况。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教育工作方针、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补课补学。2020年11月2日市教育局党组、教育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专题研讨,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教育部6问答详解》等部分章节,并作交流发言。2021年3月23日局党组、系统党委、班子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十讲《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自学形式完成剩余的章节补学补课。二是规范学习制度。制定党组学习计划,每周例会按期开展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理论中心组及班子政治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学习再落实。针对未开展学习“4月25日,省教育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局抓好贯彻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15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内容。二是再巩固再部署。3月15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中回顾了我局精准扶贫以来取得成效,同时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的要求,部署各副科级干部要做好挂钩贫困户的巩固跟踪。会议上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研讨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和意见。三是着手招聘教师。将中小学思政课专职教师缺口问题提上党组工作日程,在今年新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若干名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学科教学(政治)专业教师指标,公开招聘工作已于2021年3月21日开始网络报名,4月18日全省统一考试。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学习贯彻教育现代化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8日局班子开展《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实施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学习。二是印发《福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组织学习贯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的通知》,要求各校(园)深入开展学习,并于3月18日上报学习情况报告。三是市教育局结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编制我市教育“十四五”规划,已完成初稿,复审完成后正式印发。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 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有力。
(4)关于“制度建设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1月27日,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将该公众号注销了,以后如果还需要用“福安学生资助”这个公众号,则以单位为主体进行注册。二是督促整改。实验二园、三园制定了《福安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福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的审批管理流程,完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三是加强宣传领域管理。教育局制定印发《市教育局党组、教育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福安市教育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关于规范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并落实好“一会一报”的审查审批制度,加强宣传阵地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决策程序不规范。
(5)关于“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3月23日,局党组组织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升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理解,深刻认识党组议事的严肃性。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坚持做到事先征求意见、充分沟通,会中坚持“一事一议”,充分发表意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落实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规范会议记录。3月8日以来党组会议上议定的重大事项,如研究教育费附加预算安排情况,研究人事调整、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事项,会前交换意见,会议逐个进行充分讨论,办公室规范会议记录模板,完整记录了参会人员发言意见。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党组会议决定事项未形成纪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3日,党组书记要求对党组会议议定事项按严格《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编发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二是3月8日办公室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存档备查,目前办公室已编制4期会议纪要。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配合巡察工作不力,提供相关材料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1年1月18日,组织局党组、局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巡察权威,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肃纪律,追责问责。4月12日,局党组安排分管领导分别约谈了相关股室负责人,并对相关股室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8)关于“对审计整改不重视,内部审计监督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福安市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等内部审计制度,对内审中发现教师子女减免学费37250元相关学校已经收回并全额入账。二是对11所未审计的学校,开展全面审计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审计,审计中发现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超限额现金支付、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向局党组汇报,并出具审计报告,相关问题学校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内审管理措施,增加内审专职人员,制定《福安市教育局内部审计制度》,举办了2021年福安市学校财务工作暨规范基建、采购培训会。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统筹改善办学条件有落差。
(9)关于“办学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薄项目按计划完成。截至2020年9月30日,福安市薄弱学校改造已全部完成计划建设的3760平方米校舍,开工面积3760平方米,开工率100%;竣工面积3760平方米,竣工率100%。二是教育补短板项目有序推进。2020年全市共竣工校舍32202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11280平方米,开工新建校舍46204平方米。2021年,计划投资2.4亿元,实施教育补短板建设项目25个,目前开工建设8个,其余17个项目正在办理征地、设计、财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三是教育局成立项目前期工作小组专班。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工作。此项问题部分整改完成,补短板项目正在推进整改,于2023年基本完成整改。
(10)关于“校舍安全保障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争取到省级以上补助资金850万元,用于福安市第八中学拆除重建教学综合楼,目前正加快办理选址立项前期手续。二是截至2021年3月福安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原罗江中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封顶装修,完成投资91.3%,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五层施工,完成投资77.78%。三是202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规划建设项目5个,已完成4个,未完成的1个项目为湾坞半屿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项目已完成选址、初设概算、勘察等,施工图设计中,办理立项中遇到环保问题,3月16日政府已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进行协调,并形成《福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6号),议定同意在半屿小学内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由市发改局负责,依照法定程序,抓紧落实该项目立项审批改造。目前已落实资金809万元(《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107号),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四是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协调资金落实等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施工建设。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1)关于“教育信息化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设备采购力度。2021年1月采购65面智慧黑板,2021年2月采购32面智慧黑板,总计97面智慧黑板,其中61面分配给乡镇薄弱中小学。二是统筹设备配置。2020年11月-2021年3月学校通过自筹资金配备智慧黑板及整合教室,目前尚缺智慧黑板400套。2021年教育局拟定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1000万,学校计划自筹资金317万,共计1317万采购智慧黑板400套,进一步配齐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设备,满足学校教学需要。三是精品录播设备配备。中小学校对精品录播设备配备,并无硬性标准,我局按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达标高中需配备精品录播设备的要求,已对我市7所达标高中配备精品录播设备,覆盖率100%。四是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根据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市、校两级共同努力在“十四五”期间不断完善配置,推进全市城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2)关于“职业高中学位严重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建设完成职业技术学校实训综合楼(建筑面积9816.6平方米),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预计增加200个学位;2021年秋季招生继续借用福安三中科技楼,用于福安市民族职业中学,可提供450学位,福安市潭头中学可提供300学位,确保基本满足2021年全市职业高中学校招生。二是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十四五”期间,规划在坂中乡炉洋校区110.5亩,在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规划在原校址扩征90亩,作为福安市职业教育用地,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高中办学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3.补短板提升办学水平有待加快。
(13)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2个教育补短板项目,总投资16.46亿元,截至2021年3月,已竣工19个,封顶装修6个,主体施工1个,基础施工1个,完成招标准备动工2个,办理前期3个。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0.4亿元,完成投资率63.18%。二是资金未落实而停滞的2个项目分别是城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和城北中学八一教学楼项目,城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扩建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地勘、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现准备办理预算和工规;城北中学八一教学综合楼,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地勘,准备办理施工图设计,目前这2个项待资目金落实,即可动工。三是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前期工作、资金落实、督促工程进展,确保项目按工程进度序时推进。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14)关于“‘大班额’问题依然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幼儿园大班额整改情况:一是增设了“秦阳、芦春、中建中央、东百”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及甘棠中心幼儿园南塘分园、穆云中心幼儿园、溪尾中心幼儿园新建园,逐步缓解城区和重镇公办园容量不足造成的大班化现象。二是多所优质公办园扩大班额,提高原有公办园的学位供给。截止2021年4月,公办幼儿园32所,班级数316个、在园幼儿10731人。三是在福安教育“十四五”规划中,拟在穆云、下白石、湾坞、赛岐、阳头、溪潭、溪柄等乡镇新建改造幼儿园10所,扩大公办园学位,进一步实现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各年龄段班生数办学,规范公办园班级规模。建设下白石中心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留安分园,目前加快前期办理,计划9月底前动工,建成可增加学前教育学位900个。2021年秋季招生将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级招生数,杜绝幼儿园大班额现象。
小学大班额整改情况:开展三贤学校、城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溪北洋新区第一小学5#教学综合楼前期,力争在2024年前三所学校动工建设;办理进修校、电大搬迁后改建小学审批手续,9月份投入使用,预计可增加28个班级,1400个学位;2021年秋季招生,各校初始年段的学位将严格控制在50以内。
初中大班额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宁德市民族中学扩大招生工作,2021年秋季12至14班计划招生600至700人。二是计划老区中学2021年扩招初中新生,同时加大老区中学新校区的建设力度。三是福安一中初中部(溪北校区)已封顶,目前正在装修,计划2021年秋季招收12个班级约600名学生,暂寄福安一中旧校区,待工程竣工迁入新校区。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2024年基本完成整改。
(15)关于“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22日,教育局转发宁德市教育局《关于扎实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宁教助〔2021〕1号),要求各高中要高度重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入领会学校资助的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3月23日,教育局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公、民办幼儿园开展并完成资助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二是3月26日,完成《2016年以来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学校助学情况自查表》,3月31日,完成《2016年以来幼儿园开展园内助学情况自查表》,并根据应补提取助学金,制定了五年学校助学计划,建立了校内资助专户。三是建立校内资助报送制度,每学期向教育局报送校内资助落实情况,并结合审计工作对校内资助情况进行督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4.指导社会规范办学措施不力。
(16)关于“民办园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8月我局下发《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安市民办幼儿园分类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教社审〔2020〕3号),成立民办幼儿园分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对民办幼儿园的分类整治。至12月31日经整改审批民办园33所、停办民办园5所,圆满完成分类整治工作,已全面消除无证园,同时四层以上办班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将民办园教师持证率纳入年检和普惠性民办园评估评分体系,以评促改,鼓励民办园聘请有教师资格证的幼教老师,鼓励民办园教师考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另一方面规定民办园保育员至少应达到初中学历,同时每年与经人社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系,组织保育员培训并取得保育员证,提高保育员持证上岗率。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7)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起我局上报市政府牵头各部门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并由市领导带队组织联合实地检查,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并持续开展分类治理,期间引导并新审批校外培训机构4所,发出整改、停办通知书40多份,对郎培、好老师教育培训机构未公布教师任教班次、资格证号等内容已限期整改,违规发布幼升校衔接班招生广告的问题予以纠正。二是根据上级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试行校外培训机构的网络化管理,由市政府牵头,与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人社、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5.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
(18)关于“教职工外借偏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借调下属单位人员中,已退休3人,工作调动4人。按市委组织部抽调干部通知要求,借调前期指挥部、疫情指挥部、河长办、道安办、挂职、驻村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17人,均由借调下属单位人员中派出。二是坚持“只退不进”原则,人员退休、人员调出均不再从下属学校借调新人。此项问题在整改推进,2023年完成整改。
(19)关于“借调手续不齐全,无固定期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抽借教师手续不全的问题已与韩城一小对接整改到位。二是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调中小学教师。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经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0)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相关副校长均担任课程,为不影响中小学教学质量,已征求市编办意见,福安九中、福安五中、赛岐小学和赛岐中心小学超配问题在新学年进行人事调整。今后,股级干部的配备将严格按照市委编委核定的编制数执行,并实行股级干部职数随教师数相应增减进行配备动态管理机制。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于2021年9月整改完成。
(21)关于“专技岗位超职数聘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2月22日省人社厅领导到福安调研,提出调整人员调动职称要降级使用的相关政策,进而推进教师的流动,从而逐步解决超职数问题,我们将陆续跟踪,积极推动政策落实。二是抓紧推进“县管校用”制度和聘后管理意见的实施,有效调动超编学校老师到缺编学校任教,以解决农村学校由于生源的减少,教师编制数随着减少,造成原有岗位职称职数超编的问题。此问题于2022年完成整改。
(22)关于“编外教师无证上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好入口关,2021年秋季新招人员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考试合格证明。二是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宁人教〔2021〕2号),督促各校限期要求无证教学人员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考试合格证明。三是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予以解聘或调离教学岗位。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于2022年完成整改。
(23)关于“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民族实验小学2020年—2021学年,严格按教工大会上通过的绩效评估方案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效果,并制定《福安市民族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评估细则》。二是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第六次教代会,重新讨论表决通过了《福安市城北中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福安市城北中学教育教学奖励方案》。增加质量检测情况等方面权重分值。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6.抓师德师风建设不严不实。
(24)关于“教师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并开展督查自查,截止4月初,全市各校完成自查工作,同时教育局成立检查组,分片区开展了明察暗访工作。二是开展《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学习53场次,参加教职工4850多人次。三是2021年4月份组织各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在职教职工有关受贿、赌博、吸毒、酒驾违法行为等法治讲座,强化法治意识,预防再次发生教职工赌博等违法行为,督促各校建立加强法纪意识管理机制,落实学校法人负责制,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5)关于“教师有偿补课查处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督查。严格落实《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宁教人〔2021〕23号)文件精神,4月12日印发《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2020年10月22日、29日,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城北、阳头、城南街道和坂中乡等区域开展有偿补课明察暗访和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各校(园)在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开校外有偿补课投诉电话,接收社会监督。三是纳入考评机制。与中小学教师全员签订不参与有偿托管、违规补课承诺书,把师德师风做为“一票否决”列入教师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文明单位、平安综治等各类考评。2020年底至今,思政股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件。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6)关于“教师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31日召开会议,要求相关人员停止经商办企业,并要求于4月6日前完成手续变更。二是截至4月12日,在参与经商办企业的11人中,2人已变更工商登记,2人并未实际参与经营活动,也未从企业获取任何经济报酬和经济往来;1人于2005年至2010年间,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体制改革增资扩股时,向社会公开募股,其认购了自然人股,股金145717元,未参与经营活动。2020年6月15日,已将全部股金转让他人,但由于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受企业经济性质等限制,目前无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其本人也于2020年5月份(巡察前)已调离教育系统。其余8人正在办理变更的公示等相关手续。三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对10位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工作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
(27)关于“常态化疫情监督检查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改,再加力再提升。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查自身找源头,要求下属各校(园)再次对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逐一落实,按照防控各项要求自我排查,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落实岗位职责。二是对标对表,再梳理再排查。我局进行仔细梳理,立即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回头看”行动,自查自纠,并重点抽查、暗访中小学、幼儿园7所,对“两案九制”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对照、再落实,明确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设施,如临时医学观察点,内置防疫物资等;固定医学观察室,配齐室内防疫物资,并指定人员做好留观室日常管理。坚持入校登记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师生员工须核验身份并监测体温。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做好“日报告”“零报告”。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坚持每天按要求进行三次体温排查,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三是压实责任,再部署再落实。第一时间将巡察存在问题反馈给问题学校,立即落实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上交教育局,对整改学校责任人进行谈话,进一步强化责任,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工作,动员本系统教职员工积极行动,利用课余时间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截止3月25日已完成1032多人的疫苗接种。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8)关于“课后服务工作未全面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由市政府的统筹协调,成立由教育、财政、人社、民政、卫健、公安、消防、工信、发改、交通、市场监管、总工会、妇联、教育督导室等部门成立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加强教育与安全保障,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二是组织实施。制定《福安市落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安政办〔2021〕24号),按照自愿有偿、公益惠民、“一校一策”原则,以“午托” ( 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四点半托”(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00前)和“晚托”(晚饭至21:30)等形式,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各类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已全面实施课后服务工作。三是建立监管机制。全市各地应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监管,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或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对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9)关于“小规模工程结算审核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小规模工程核算标准。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安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2020〕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单项工程审核预算在1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结)算,送教育局计财股,通过随机摇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第三方)进行审核,经教育局确认后,报财政备案。审核预算在4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结)算,由教育局把关后,报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批复。委托审核时,同一个社会中介机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审核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二是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资金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部门和福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4月7日,市教育局制定《福安市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并在2021年4月16日,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校长、总务主任、会计近200人,召开“福安市学校财务工作暨规范基建、采购培训交流会”,从系统内存在的个性及共性问题进行规范。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30)关于“教学设备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流程。组织学习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申报教学设备流程,把好每个申报环节,责任到人,不违规操作。二是加强申报评估常态管理。严格评估学校上报的申报条件、教学设备参数,做到全面、客观、准时、准确,不符合申报条件,坚决不予报批。三是压实责任,加强督查。重新规范申报流程,落实学校教学设备申报主体责任,对全市各校申报数据给予反复核实,并深入各校对总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抽查,做到责任到人。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坂中中心小学多申报美育设备问题,学校已作出书面整改报告,其中多申报的电子琴2台收回教育局校外活动中心保管,我局已在4月2日对坂中中心小学校长进行提醒谈话。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教育费附加使用不合理。
(31)关于“使用范围扩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5日,经福安市局党组会议研究,提请市政府将2021年城市教育费附加预算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项目6321.3万元调整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二是市财政补足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项目6321.3万元,同时根据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补足教育经费投入。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于2023年整改完成。
(32)关于“投入职业教育比例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19日和2021年3月4日,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组织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教育费附加使用问题,会议议定逐年加大教育费附加投入职业教育达到30%的比例。2021年已按比例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中职免学杂费1030万元,免助学金18.4万元,今后,每年在教育费附加中予以安排。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3)关于“虚报预算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19日和2021年3月4日,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组织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教育费附加使用问题,已将教师技能大赛、安全管理、初一新生学业水平测试等项目经费,列入2021年市财政预算,下一步严格按照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范围安排资金。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 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不规范。
(34)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挤占资金用于教师招聘、六一节慰问等。今年,此类行政经费不在教育费附加中支出,已纳入财政年度一般性预算,不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二是城北中学挪用生均公用经费垫付运动场工程款134万元:2020年4月份2号凭证,市财政已拨付本级资金返还学校119万元,另市文体局补助15万元。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5)关于“国有资产出租未审批、收入未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退教协国有资产出租累计收入12.78万元,已收缴财政专储。二是市职业学校、市退教协已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引以为戒,加强对国有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国有资产出租报备制度,及时督促国有资产出租资金足额上缴财政专储。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6)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松罗中心小学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整改情况,松罗中心小学陪餐教师未上缴伙食费累计4979.00元已全部上缴。二是3月11日,穆阳中学已按要求制定食谱和落实陪餐制度。三是2021年2月23日,教育局印发《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规范食材采购管理,严格落实陪餐制度,规范公示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到位。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 大宗采购监督管理漏洞较大。
(37)关于“采购未统筹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要求各校成立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采购小组职责,规范采购操作流程。二是汇总本学期各学校教育装备采购计划,对各校未列入采购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核审批。三是2021年4月,教育局制定《福安市学校教育装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确保采购有章可循。四是逸夫小学按照采购流程,向市教育局申报,批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权限,在政府采购网提供采购计划、参数等相关材料,并随机摇出福州信豪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为代理公司。2019年11月13日签订委托协议,由该公司代理我校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办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开标等事宜,并邀请专家评标、验收,所有采购流程均委托第三方代理。逸夫小学已对采购事项作出说明。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38)关于“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中小学财务工作暨政府采购业务指导培训会,提升经办人员法纪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坂中中心小学和溪潭中学做出书面说明,我局已在4月2日对溪潭中学校长郭某某、坂中中心小学校长阮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执行《福安市学校教育装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各校规范采购流程。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9)关于“监督制约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中小学智慧黑板项目逾期交货的企业,已按合同规定收缴违约金计21028.8元。二是成立核查组对实验三园食谱不一致、部分食材去向不明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市第三实验幼儿园虚构食堂食品采购清单的情况,但存在食堂工作人员在食谱上未完整注明当天采购的食材配料品名,造成食堂食品采购清单与食谱不符等问题,该园食堂管理人员负有一定的责任,鉴于该园能端正态度,即知即改,完善相关食堂管理制度,并加强了食堂管理。4月12日,教育局对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李某予以提醒谈话,第三实验幼儿园做出书面检查。三是加强监管力度,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各校成立了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采购小组职责,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各校严格按照《福安市学校教育装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按章办事。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5.工程发包和管理执行不力。
(40)关于“工程未按发改批复的项目内容发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穆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整体建设本级资金不能一步到位,附属工程未能捆绑招标,后附属工程配套资金统筹到位后,再组织公开招标。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意见》《福安市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项目建设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1)关于“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规划,提前谋划建设项目前期,在建设项目申报前,深入调研,充分了解项目前期存在的各类客观可能存在的困难。二是做好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目标计划、督查提效等各类因素保障,确保建设项目按审批程序规范的动工建设,杜绝项目未批先建。三是溪尾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许可证,已于2018年7月5日办理,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于2020年9月8日签订施工合同,学校完成“三通一平”后施工队于9月29日进场,布置围挡等安全施工设施,未开始主体施工。学校于2020年11月23日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并取得《开工令》后,于2020年12月2日开挖地基土方。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2)关于“工程招标、合同、施工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最新全市学校施工合同文本,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二是在专用条款中甲乙双方有争议的条款共同磋商,增补违约、索赔争议、价格调整、预付款和进度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法律约束力。三是实行委托监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2021年起,所有工程项目均按相关规定,委托办理项目监理。对工程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三控措施,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关。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3)关于“工程涉嫌虚假发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建工程、设备采购等领域知识的学习,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依法依规、依纪办事;三是今后的学校项目建设维修改造等要提前规划,先筹措建设资金,提前项目进行设计预算并报财政局审核,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建设,避免为了赶时间未进行预算控制价财审就进行挂网邀请招标,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按建设项目程序办事。四是对福安市范坑中心小学提出严肃批评,举一反三,加强全市学校的认识,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6.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不到位。
(44) 关于“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抓早抓小,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收集梳理的2020年巡察所发现的问题,建立跟踪监督帐台,对相关责任股室及学校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教师节”期间“四风”问题,发文提醒的同时不打招呼地下到各基层学校,开展“四风”问题明查暗访活动,督促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于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之际,组织人员对溪柄中心小学、穆云中心小学等校就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开学第一课主题教育、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督查。并组织人员对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2021年中考实验考试、高中学考体育测试、中考体育考试等进行现场监察,充分发挥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作用,织密权力运行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5)关于“执纪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20年11月已增设教育局监察室工作人员1人,并强化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市纪委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平时还要注重学习财务、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系统纪委的执纪及基层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督促教育系统党委做好系统纪委改选工作,发挥其应有的执纪作用;做好学校支部纪检委员配置情况调研,明确各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干部的职能作用。三是严肃执纪监督。纪检监察组要主动履职,围绕教育系统社会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督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实现抓早抓小常态化,切实将“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落到实处。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7.教育督导从严导向不明显。
(46)关于“督导报告避重就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学业务和督导有关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督导评估人员的督导工作水平,规范督导报告撰写,被明确指出督导学校存在问题和明确整改期限,各校对督导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到位。二是2021年1月26日下午召开教育督导工作会议,针对福安七中、民族实验小学开展素质教育工作督导报告存在问题予以通报,督导评估组重新撰写福安七中、民族实验小学开展素质教育工作督导报告,三是举一反三,建立督导报告的审查工作机制,在今后督导报告,由督导室办公室和督评股严格审查后予以公布。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47)关于“挂牌督导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督导室于2021年1月27日通知第二、第三实验幼儿园、穆阳中学未将“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告牌”挂在学校或幼儿园门口的醒目位置,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告牌”拍摄照片及整改情况报送教育督导室。二是继续巩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成果,再次强调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将“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告牌”挂在学校或幼儿园门口的醒目位置,认真自查自纠,并将门口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告牌”照片报送到教育督导室。三是学校责任督学公告牌悬挂在校门口的醒目位置列入年终综合督导评估的指标,同时要求各责任区下校督导时作为必须检查内容。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48)关于“责任督学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7日和2021年1月29日,教育督导室分别通知大留博乐幼儿园责任督学和责任督学谈话,并检查两人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手册,强调责任督学每月至少一次到校督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要求他们写出书面说明。二是教育督导室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在教育局六楼召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暨责任督学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市委巡察四组巡察教育局党组反馈问题,重新强调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内容,并按照《福安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手册》认真记录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资源配置等事项,加强检查,确保责任督学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各责任区管理和建设工作,重新印发责任督学工作内容、基本职责、工作守则、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督导要点等工作制度,按片区压实责任,层层监管,定期检查交流责任督学工作情况,提高责任督学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责任督学履职尽责,依法监督,正确指导,为新时代督导事业做出新的成绩。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49)关于“巡察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巡察整改转为长期整改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剩余3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部分教育基建工程推进不力方面:城阳岩湖小学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在2019年重点项目安排中,已将该项目移出建设规划。赛岐宅里小学幼儿园改建工程,调整用于赛岐中心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均于2019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湾坞镇半屿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调整用于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和福安市民族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资金的追加。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在建,计划2021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福安市民族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已于2020年12月竣工。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方面:通过布局调整、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提高适龄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截止2021年1月,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2.63%,超过了预定目标。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在职数控制的前提下,加大年轻干部使用与培养,通过统筹目前局机关人员平均年龄49.5岁,趋于年轻,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四是师资力量配备不均衡的问题。完善师资补充机制,按师生比和班生比结合,科学核定编制。加大教师招聘力度,2016年至2020年共聘任新教师664名,充实各缺编片区。2021年计划通过专项招聘教师193名,每年递增招聘教师职数和购买服务,逐步解决师资力量配备不均衡和缺编问题。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于2023年完成整改。五是抽调借用和混编混岗问题突出。教育局机关借用的下属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师,同时又在原单位兼职问题已于2019年整改到位。抽调借用教师方面,坚持“只退不进”原则,人员退休、人员调出均不再从下属学校借调新人。向市编委请示,参考《福安市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教育系统有关人员编制的通知》(93)安编字第032号的标准给予确定教育局机关和挂靠机构的编制62名,并通过消化现有人员补足编内工作岗位,确保机关事务正常运转,实现不再向下属单位借人顶岗。严格控制其他市直单位从教育部门借调人员,严格按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要求予以办理,严格控制外借数量,严禁私自借调。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于2023年完成整改。六是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普遍。建设下白石中心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留安分园,目前加快前期办理,计划9月底前动工,建成可增加学前教育学位900个。二是开展三贤学校、城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溪北洋新区第一小学5#教学综合楼前期,力争早日动工;办理进修校、电大搬迁后改建小学审批手续,争取9月份投用。三是加快老区中学和一中初中部教学楼建设进度,老区中学准备动工,一中初中部教学楼二次主体施工。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于2023年完成整改。
(50)关于“巡察成果应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8日退教协已将私存款及产生利息存入本单位银行账户。二是督促退教协财务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吸取教训,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认真履职。三是加强对经济责任常规检查和审计,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监督整改责任落实不够严厉。
(5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对2018年3月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督促检查不够有力;未对教育系统单位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整改不深入、不全面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整改监督。纪检监察组认真监督整改、举一反三,注重抓早抓小,做到不留死角、不落盲区。协助督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问题清单逐项监督落实整改;对相关责任股室及学校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责成有关人员对巡察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学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督促局党组对全市教育系统2015年至2019年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各校上报的材料,抽查了市民职中、市特殊教育学校、溪北洋第一小学、溪潭中心小学、康厝中心小学、穆阳中心小学、穆云中心小学、社口中心小学等8所学校,收回无依据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共计248750.5元,进一步规范了津补贴的发放。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党组进一步完善规范和制定相关制度,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长效。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巡察整改机制建立有差距。
(52)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安排办公室人员到市政府办跟班学习一个月,熟悉办公室工作业务和办公室考勤管理流程。二是加强管理,规范制度。3月9日,办公室对机关考勤登记开展抽查核查,经核查,其中一名干部(办公室通讯员)请假手续不完备,另外计财股两名干部考勤属于办公室经办统计失误。分管领导分别对通讯员及考勤登记经办干部进行谈话,督促认真工作不出纰漏。制定《福安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福安市教育局考勤与请销假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三是加强审查力度。建立发展党员材料交叉会审机制,对发展党员材料集中、交换审查,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督促、相互学习,提高发展党员质量。2020年4月30日,针对发展党员过程中仍存在指导、审查不够到位等问题,对党委组织委员提醒谈话,对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四是加强督查。挂片区领导结合“再学习、再落实、再调研”对挂片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各校已制定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已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53)关于“教师队伍诚信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欠”47名人员(1人重复),其中池小玲已于2018年10月退休;黄某某、兰某某、雷某某3三人已于2018年开除公职;1人在全国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中未查到失信记录;剩余41人教育局于2018年12月20日依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效能告诫处分,并对其中的股级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同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还款协议。二是加强教师队伍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学校以专题讲座、主题教育等形式开展诚信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办学基础建设不足。
整改措施:改薄项目已完成预定建设任务,下一步持续推进实施教育补短板建设。一是加快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2021年,计划投资2.3亿元,实施教育补短板建设项目25个,增加各学段校舍面积。二是加大校园校舍维修改造。2021年投入563万元,维修改造8832平方米校舍,和进行运动场及其他设施建设。三是加快“三校合一”建成搬迁。将电大和进修校改建成小学,弥补小学校舍不足。计划于2023年基本完成整改。
2.关于“大班额”问题依然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福安教育“十四五”规划中,拟在穆云、下白石、湾坞、赛岐、阳头、溪潭、溪柄等乡镇新建改造幼儿园10所,扩大公办园学位,进一步实现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各年龄段班生数办学,规范公办园班级规模。建设下白石中心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留安分园,目前加快前期办理,计划9月底前动工,建成可增加学前教育学位900个。2021年秋季招生将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级招生数,杜绝幼儿园大班额现象。二是加快城区教育布局,尽快推进三贤学校、城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溪北洋新区第一小学5#教学综合楼老区中学新校区规划建设,缓解城区中小学招生压力,三是进修校、电大搬迁后改建小学审批手续,争取早日招生,投入使用。四是持续推进宁德市民族中学扩大招生工作,2021年秋季12至14班计划招生600至700人。五是计划老区中学2021年扩招初中新生,同时加大老区中学新校区的建设力度。六是福安一中初中部(溪北校区)已封顶,目前正在装修,计划2021年秋季招收12个班级约600名学生,暂寄福安一中旧校区,待工程竣工迁入新校区。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于2023年整改完成。
3.关于教职工外借偏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只退不进”原则,人员退休、人员调出均不再从下属学校借调新人。二是逐步分流,将从事临时工作的借调人员逐步返岗。三是目前市教育督导室仍沿用2005年8月核定的编制数,计划向市编委争取核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逐步解决从事固定工作的借调人员编制。此项问题在整改推进,于2024年完成整改。
4.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的问题。
整改措施:因相关副校长均担任课程,为不影响中小学教学质量,已征求市编办意见,福安九中、福安五中、赛岐小学和赛岐中心小学超配问题在新学年进行人事调整。此问题于2021年9月整改完成。
5.关于专技岗位超职数聘任的问题。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教师调动保留原职称职级的相关政策,进而推进教育局统筹教师编制,促进教师校际调动交流引导超职数教师向缺编学校任教。此问题于2022年完成整改。
6.关于编外教师无证上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把临聘好入口关,2021年秋季新招人员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考试合格证明。二是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宁人教〔2021〕2号),督促各校限期要求无证教学人员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考试合格证明。三是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予以解聘或调离教学岗位。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于2022年完成整改。
7.教育附加费使用范围扩大。2016-2019年教育局将教育费附加用于考试招聘、补助人员经费、一中还贷等支出累计6321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福安市教育局于3月15日经党组会议研究,提请市政府将2021年城市教育费附加预算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项目6321.3万元调整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二是市财政补足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项目6321.3万元,同时根据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补足教育经费投入。此项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于2023年整改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历时3个月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市教育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紧起来、强起来”的有力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进一推进我市教育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我市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纳入党的领导之中,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扣工作实际、紧扣突出问题,创新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严格规范党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市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同时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持续深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正心修身。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规范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整改经验,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推动市教育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四是加强成果转化,确保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精准统筹谋划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各项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补齐补足教育民生短板和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助推我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382662;邮政信箱: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福安市教育局);电子邮箱:fasjyjbgs@163.com。
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