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城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9月4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城阳镇开展巡察,并于2020年12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城阳镇存在的4个方面17项51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建议,移交问题线索2件,移交信访件23件(次)。针对反馈的51个问题,已完成46条,未完成5条;针对移交的23件(次)信访件已全部按时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城阳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意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所站、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层层明确要求,确保责任到岗、要求到位。自2020年12月4日以来,先后召开7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在党委会议上强调巡察整改事项,并针对巡察整改事项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坚持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严格把关,研究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城委〔2020〕152号),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工作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同时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罢休。确保整改问题逐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监督问责,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清性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旦发现对整改落实不负责的,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常态化工作当中,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村(居)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由各片长或包村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村级党组织有序开展组织生活等。二是对溪东村等9个未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全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回头看”,全面查缺补漏,发现洋面村等2个村存在会议记录混乱问题,要求村居干部即知即改,落实问题整改。四是各村(居)已建立支部党员微信群,通过进村(居)宣传指导与新媒体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积极送教上门,提高全体党员学习教育参与度。目前,已开展1轮覆盖35个村居,关于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宣讲学习,实现各村居党支部党员学习参与全覆盖。五是2020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完成所有必学专题的学习,于2020年11月24日配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巡听旁听工作。学习过程中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交流,积极发言,同时加强日常自学,提高学习实效。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上级有关学习部署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分别于2020年9月22日、9月25日、9月29日、10月10日组织完成《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四个专题学习。二是认真对照上级安排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任务,2020年度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7次。三是进一步完善城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明确学习方向、发言、研讨等。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学习强国”推广运用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巡察整改工作开始以来召开学习强国工作推进会5次,制定下发《中共城阳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运用的通知》,健全城阳镇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工作管理制度,每周通报表扬和批评,及时对滞后学习组及镇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共谈话20余人次。二是对比2020年8月份市级排名数据,城阳镇学习强国每日人均积分由全市排名第23名提升到15名,参与度由全市第26名提升至22名。三是举一反三,建立镇村干部自学制度,强化镇村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长期处于吊车尾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绩效考评扣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4)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的荷洋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有责任有担当,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已全部调整到位。二是2020年12月2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再次组织学习扶贫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全体干部再次走访扶贫户,梳理落实《福安市防止返贫精准救助方案》,开展政策宣传、摸底排查,在走访过程中,采取“因材施教”的办法,为农户量身定做帮扶内容,提高自身“造血能力”。经各个片区摸底排查,发现符合返贫救助条件和标准的对象1户,为雁塔村贫困户陈惠财,其儿子陈凌勇患白血病,长期在北京治疗,医疗支出较大,已按照认定流程核实上报。三是溪里造福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问题:目前溪里造福工程消防设施已完成,马嘉村委已到市住建局行政服务窗口对接消防验收申办事项,检测报告已交市住建局备案,并与建设方福建福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接消防验收材料组件问题,消防设施工程待验收。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已将岩湖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内,目前管网正常运行,但存在管网口径偏小,提升泵站功率不够的问题,已建议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进行提升改造,后续将继续跟踪。二是水质监测点多次出现不达标,主要由于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不够彻底,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或雨天污水管网应急排放口排出污水,影响河道水质,现经市城投公司整治,水质正常。三是强化巡逻监管,目前已成立由雁塔、岩湖等几个村干部组成的巡河队,对岩湖水厂上游水源地进行巡逻监管,严禁污水直排现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处置,目前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四是调整充实全镇河道专管员队伍,并将专管员工资与水污染事件直接挂钩,进一步增强了对全镇辖区各流域的监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7日,组织村级网格员培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努力推进社情民意在第一时间掌控,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网络舆论在第一关口引导,为确保社会安定稳定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二是2021年2月9日,召开全镇工作大会,部署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村居加强联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协调联动,全面排查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三是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全年城阳镇“三率”三项指标均比2019年上半年排名明显提升,2020年平安建设评定结果优秀并获得一类“平安乡镇”荣誉。四是完善区域性综合治理机制。健全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和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强村居和镇直各部门的自查自纠,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彻底的,将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落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各部门、各层次的协调配合机制,务求工作实效,并及时将整治情况反馈市检察院。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1年1月,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中2020年城阳镇“两违”存量面积以及2020年新增面积均已拆除整改到位。二是结合各片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城阳镇“两违”网格员队伍,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建设,节假日期间实行“零报告”制,长期执行。三是为加强对辖区的巡逻监管,防止群众冬末年初、春节期间抢建搭盖“两违”建筑,组织城管中队及片区干部按片区加大巡查,2021年春节期间未发现抢建搭盖“两违”建筑事件。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已取消瓮窑果蔬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原址连带周边地块项目变更为瓮窑同城物流园项目,目前业主单位(城投集团)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秦溪公园项目已取消。老区中学新校区项目已于2020年10月顺利交地。大金龙项目2020年完成坟墓迁移40多座,征地60余亩,其中青苗20亩,物流公司用地45亩,目前存在二次清表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坟墓)处理方案未定等问题,2020年1月8日以《关于要求拨付大金龙项目青苗补偿的请示》文请示市政府,要求明确以便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市政府未答复。二是针对现有重点项目,认真研究落实责任,一一由主要领导挂钩、分管领导负责,并成立工作专班,对标对点,推动重点项目安征迁等问题解决。2020年解决历史遗留项目7个,属于城阳镇职责能解决的项目,全部已整改到位。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9)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交流,经镇村干部与挂钩单位对接联系后,取消了日山村果蔬观光采摘农业园区项目,项目变更为稻田养鱼30亩,目前已于2020年12月向市海渔局申报该项目,项目前期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二是组织乡村振兴指导员、挂片领导及分管领导主动对接科技特派员及挂钩单位多次深入各村实地调研指导,对6个村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例如:荷洋村,小种花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原有50亩扩大到100亩,计划至2022年发展80户群众种植花生500亩,走“小户连大户,大户连基地”的发展模式,打造棕树山旅游伴手礼,打响荷洋小种花生品牌。三是强化党委领导,2021年1月5日,1月27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6个产业薄弱村汇报产业发展实施情况。2021年1月29日党委书记带队到产业薄弱村实地查看产业振兴项目实施情况,并于纸坪村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产业振兴路径。四是严格按照“市指导、镇领导、村实施”的程序,挂片领导牵头指导项目实施,推动产业薄弱村的产业发展,目前6个产业薄弱村项目有序推进,2020年村集体经济均已突破10万元,其中马上村村集体经济突破20万元。五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目前城阳镇正在配合福安市推进城阳东部片区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1月片区召开各类论证会5场。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不充分。
(10)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控新化旧,对一些容易造成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问题进行全力排查和化解。根据《信访化解稳控“4+3”考评办法》及《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排查重点问题,逐件研究落实工作责任制及稳控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六定五包”责任制。2019年省级信访系统批示件57件,国家信访系统批示件36件;2020年加强信访问题摸排化解,省级信访系统批示件6件,国家信访系统批示件18件,均同比下降。二是2020年共收到信访件 169件(国家信访局转19件)同比2019年下降约52%,其中重复信访56件,群体性信访事件 3 件,息访6件(包括宁德积案2件、福安积案2件、重点信访问题2件),秦溪村群众因安置地问题多年连续上访,2020年解决秦溪安置地问题20多宗,2020年未出现赴京进省信访现象,整体日趋安定。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民生问题反映强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城阳镇2009-2020年新农村建设项目4个进行全面梳理,中泉居新村建设项目、金园新村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王湾村住宅小区项目地基已建,瓮窑村、溪东村住宅小区项目未动工。二是对瓮窑村、溪东村住宅小区项目批而未供的,由刘勤主席、雷荣华副镇长领导牵头,深挖未供原因,协助梳理相关建设手续,督促指导村级严格按议事程序推进,目前正在推进瓮窑村、溪东村住宅小区项目征地前期工作。三是对王湾村住宅小区项目供而未建的,高卫民主任和包村干部刘招平针对存在的建设资金问题和分配矛盾问题,正组织村干部,按村级议事原则逐步推进,引导村居早日动工建设。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4. 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足。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未做到“六个纳入””问题。
(13)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八个纳入”,全面落实党委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舆论引导,完善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个人材料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重写,目前4人已重新撰写相关材料。将意识形态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标准和依据,3位同志股级干部任免考察材料已重新撰写,已整改到位。三是2019年以来,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四是在党委会议上再次强调部署,加强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镇党委及班子成员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查摆的方面。同时成立由纪委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组成的专班,强化对班子材料及班子成员的材料把关审核。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到位。
(14)关于“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以来,严格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定要求开展学习,每年年初根据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规定,制定《城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全面完成要求完成的各项必学任务。其中2020年度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17次,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34篇。二是严格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切实做到党委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学习方案、记录、发言材料、签到等资料齐全。三是今后将持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避免以会代学,并完善内业管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关于“公文制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8月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格式要求,重新印制城阳镇党委红头纸。二是党政办分管领导高卫民于2021年1月4日下午组织党政办、党建办、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学习,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严肃党政机关发文格式的意识,并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进行发文。三是按照发文相关规定进行发文,及时草拟印发文件,严格控制空文号情况,2020年全年党委发文空文号13个,空文号现象明显减少。四是党委、政府所有发文由党政办负责人负责把关,避免格式不规范文件流出。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干部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6)关于“工作执行不力”问题。
(17)关于“干部履职服务意识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群众反映的事情进行核查,发现干部中确有一些服务态度不到位之处。挂片领导已对秦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批评教育。二是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已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成。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摸排,通过大会部署,小会强调,领导提醒,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三是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责,并对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目前已对扶贫、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多项工作进行督查,通报批评4人,提醒谈话5人。四是已进一步明确班子分工及镇干部岗位职责,避免工作中出现推诿现象。五是将重点工作纳入城阳镇绩效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进行考评,一定程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印发《城阳镇工作人员考勤办法》,明确迟到、早退惩罚制度和请销假制度,2020年9月2日召开全镇大会部署强调考勤工作,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二是巡察期间对未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的干部李文辉进行全镇通报,同时,对后勤分管领导及党政办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镇效能办负责加强对干部出勤情况的监督管理,实行一月一通报,对考勤情况连续多次不良的干部,由后勤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目前未发现此种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
(19)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
(20)关于“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
(21)关于“在建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组织对涉及此类问题的石门院等5个村(居)主任进行约谈,同时要求石门院、东口、雁塔等6个村居对未正确履行报账员职责的报账员进行更换。二是组织招投标中心干部及村居主干学习《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平台暂行规定》(安发改〔2019〕94号),加强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对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从严要求项目工程建设按照项目实施流程进行开展建设,做到有研究、有预决算、有验收、有公示。三是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招投标中心、村帐中心对35个村居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同时加强对村居合同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四是2021年3月6日对岩湖村委楼进行决算公示(金额380567.87元),3月7日组织部门进行验收,再由村帐中心于2021年第一季度进行在建工程结转。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
(22)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3)关于“违规报销干部职工继续教育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相关人员均已通知到位,目前,已收回7个劳务派遣人员精神文明奖5100元、收回2019年度多发放的5人应休未休补贴10362元,收回干部职工继续教育费用7225元,共计清退22687元。二是组织镇村干部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对津补贴发放及报销制度的认识。三是剩余未清退的款项为11个离职劳务派遣2016年度精神文明奖,我镇将持续跟踪,督促给予清退。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24)关于“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后勤分管领导及食堂承包方通报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组织后勤干部对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进行整改,注明清楚。二是2021年1月4日下午后勤分管领导高卫民组织党政办、财务及食堂前台人员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严禁现金支付接待。落实接待前由分管领导先审批,要求党政办落实无公函不接待的规定。食堂接待时由接待领导签字并注明清楚接待人员单位、人数。三是已重新制定《城阳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公务接待中坚持“四单合一”的原则,杜绝报销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接待费。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公车管理不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后勤分管领导、公务车管理员及驾驶员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并对公务车驾驶员及公务车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规范化管理公车的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车管理办法》,明确公车管理,特别是公车维修的审批程序。目前全镇公务车辆维修前,必须向党政办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重大维修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批。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 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不规范。
(26)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27)关于“财务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相关村居主干进行约谈,对业务不精、责任不强的村居会计进行更换,目前已调整会计4人,共收回村居违规发放补贴及报销43275元。二是严格加强现金管理,村级备用金控制在3000元以内,严禁用大额现金支付,镇纪委已进行督查落实。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镇财务人员及村帐中心人员认真对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及费用报销的有关文件进行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杜绝违规报销问题再次发生。四是村帐中心工作人员分组指导督促村居对违规发放误工补贴进行整改。五是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市级小规模工程管理办法执行。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王湾村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挂账了结。二是举一反三,由村帐中心工作人员分片区分组指导各村(居)村级账目工作,摸排各村情况,秦溪、岩湖等村也存在长期挂账行为,也按相关规定予以挂账了结。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关于“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城阳镇及化蛟、铁湖等7个村(居)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村账镇代理中心目前已将未列入固定资产的资产调整到“固定资产科目”;公车闽J-627KF、闽J-685KF两辆公车在巡察期间已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是组织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级报账员学习了《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资产管理的业务水平。三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租金追回存有异议,后勤分管领导高卫民已多次与承租人商讨解决办法,目前正在协商解决中。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 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0)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12月30日党委(扩大)会议上部署廉政谈话工作,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岗位谈心谈话,并按廉政谈话的要求,被约谈人结合自身工作做好表态发言,2021年1月14-15日,党委书记带头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已找回部分2019年廉政谈话材料。三是2020年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居支部书记,镇长与副镇长、村居、主任干部,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及片区干部均开展2次廉政谈话,针对实际工作岗位,对点对人进行谈话。四是加强对档案资料管理,将廉政谈话材料汇总到党政办存档。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阳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及程序》,固化“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党委会议研究,按照组织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作出说明,参会人员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党委书记进行末位发言,并要求会议记录上明确体现参会人员决策的过程,确保决策制度执行到位。二是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以来镇党委对资金下拨、发展党员等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研究7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2)关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日山村、秦溪村、茶洋村、瓮窑村、后楼村、马嘉村对王玉主、赖进忠、连少玲等11名党员违纪处分情况在村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已制定《城阳镇2021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户外教育基地洋面山会议旧址、苏区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场所。三是督促村账代理中心加强各村居财务监督,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收支,目前各村居财务管理已趋规范化。四是将党规党纪内容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2020年12月30日,在全镇干部大会上通报了近期受党政纪处分的典型案例,达到警示教育作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33)关于“重点村未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秦溪、东口、堵坪坑3个村列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村。二是秦溪、东口、堵坪坑3个村已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上述三个村账中往年未入账凭证进行挂账处理,冲抵库存现金,实现由村账代理中心进行每笔监督。三是举一反三,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王湾村村委也存在现金挂账情况,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四是要求村账代理中心、各村(居)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福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财务规范审批管理,镇纪委也会加强后续督查,检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4)关于“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全镇35个村居中的34个村居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并上传每季度公开内容,仅剩岩湖村村委因没有法人(村民主任),无法开通微信公众号。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党务、村务公开流程,强化村级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的使用,按要求和标准做好线上公开,确保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已按要求完成涉及财务、精准扶贫、低保等内容的公开。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城阳镇基层党建工作常态督查办法,并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内容,一季度一抽查,半年一督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关于“专项资金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东口村2016-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4000元,2017-2018年已分批在农业生产救灾项目中使用,其中30000元一笔,4000元一笔。二是挂片领导正对各自片区账上闲置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是否也存闲置现象。目前,各村生态林资金也有存留账上现象。三是已指导村里将生态林闲置资金,用于应急物资采购及森林灭火补助,完善城阳镇森林防火巡山制度,目前有效控制城阳镇辖区森林火灾发生率。四是今后将强化对各村(居)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及时督促资金下达到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纪委监督力度不够。
(36)关于“自主发现问题能力比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镇纪委干部业务培训。积极组织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增加办案经验。在完成镇纪委主职主业的基础上,选派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室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办案水平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增强城阳镇纪委主动查找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2020年自主摸排案件2起,2020年12月均已办结。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7)关于“整改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5-2018年城阳镇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督促村账代理中心指导各村(居)对有关存在的问题可整改的开展整改,需建章立制的建章立制。二是针对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存在的问题,于巡察期间已整改到位并报送巡察组。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8)关于“移风易俗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全镇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落实移风易俗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城阳镇全体党员干部对移风易俗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由各分管领导、各村居、各所站牵头,全面与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目前已签署《严禁“带彩打牌”承诺书》405份。三是节假日期间,由镇纪委组织人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宣传通报,并对各村(居)进行督查走访,对违纪党员及时处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9)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30日,在镇党委扩大会上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内法规,熟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方法、原则和要求。二是2021年1月19日,召开2020年度城阳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会议程序,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会上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建立整改台账。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0)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问题。
(41)关于“党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6日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会议,详细讲解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相关知识,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水平,确保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下发《中共城阳镇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次学习覆盖全体党员。二是对2016-2019年度未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的10名村支部书记及未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金园居、马上村等38个党支部书记集体约谈,严肃党内纪律。针对马嘉村党支部2019年仅召开3次支委会,支部书记未上党课情况,支部书记作书面检讨,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已制定并下发《中共城阳镇委员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党组织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有针对性对东口、留洋等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党组织进行业务强化,保障全镇各支部能按时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四是强化督促指导,印发《中共城阳镇委员会关于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2021年1月份已成立4个督查小组对镇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再次督查,目前各支部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到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2)关于“村级档案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6日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会议,再次强调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各村党支部严格规范管理,明确专员管理,配齐档案柜等硬件设施,要求专人做好支部工作手册保存和记录工作。二是登记造册,已建立支部工作手册领取登记簿,对领取情况进行登记,对保管不善的责任追究到人。三是对支部工作手册、党费登记簿、村委会记录材料保管不当、遗失的26名党支部书记及机关一支、秦源居等21个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杂乱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并对湖塘坂村党支部书记作出通报批评。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 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4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储备,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完成35个村及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储备132名,对还未储备入党积极分子的村居督促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并上报备案。二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认真梳理党员档案材料,了解情况,完成调查,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确保材料准确完整;针对巡察报告补充问题清单中发展党员有关问题均补充完善。今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和流程发展党员,杜绝不规范的事项发生。三是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湖塘坂、马上、留洋、阮家坑、林家洋、上沃、官洋等7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强化发展党员业务培训,2021年1月26日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等业务丛书,确保支部书记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程序。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4)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非公党支部进行全面摸底,由片长、包村干部按片区对每家企业进行走访摸底,对已停产或倒闭的企业移除台账,整合37个非公党支部,撤销8个非公党支部,确保每个党支部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分类建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台账,将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探索行业统建、区域联建、产业共建等模式,提升非公企业“两个覆盖”。针对没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同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至各支部,并依托镇党校对村(居)两委成员、支部书记、全体党员开展培训,确保每名党员规范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是铁湖工业园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问题,目前正在物色合适场所,重新设计建设党群服务活动中心。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45)关于“未建立基层党建常态督查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责任传导,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机制,印发《中共城阳镇委员会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机制的通知》,成立4个督查小组于2021年1月份对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双述双评”的流程、“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党员发展流程、支部意识形态建设等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汇总35个村居党支部问题清单87个,下发问题整改通报文件,限时改正,将督查和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党支部年度党建绩效考核,并作为日常考评和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做好结果运用。二是选派片区党建指导员,印发《中共城阳镇委员会关于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共选派村(居)党建指导员35名,加强对基层支部工作的挂钩指导,开展常态化党建业务调研指导。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46)关于“党委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47)关于“股级干部任免材料缺失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已补充完善3名干部股级任免材料,李娜及叶建川2人对照检查材料落款时间已填写补充完整,刘丰对照检查材料已提供。刘丰、李娜、叶建川《股级干部任免呈报表》有关部门意见、审批单位意见及报批报备情况一栏已填写、盖章和落款。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选人用人程序及撰写材料的教育培训,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并规范股级干部材料保管。三是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动议、人选推荐、干部考察、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公示等程序严格把关,按程序任免干部,并注重档案材料收集、存档。四是开展选人用人自查整改,重点检查落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档案资料等方面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8)关于“股级干部任免未遵守回避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10日,在镇党委会上,由组织委员组织全体党委委员共同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学习第五十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对组织干事及党政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能力,严谨细致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 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化蛟村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党员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
(49)化蛟村党支部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党员卓某朝于2017年12月组织关系已转入城阳镇机关第一支部,但查阅卓盛朝党员信息,其组织关系未变动。两名党员于2018年4月3日按照工资标准计算基数共补交党费168元之后,又未按照工资标准计算基数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面梳理全镇党员关系的转入转出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审核到位。二是已通知化蛟村2名未按工资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补缴党费,目前已按工资标准从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补缴党费合计492元。三是化蛟村挂片领导雷荣华副镇长已对现任化蛟村党支部书记卓盛朝进行约谈。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到位。
(50)关于““全镇企业多、安全压力大,宣传力度不够,应急物资不完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安排使用镇防汛、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民兵应急等物资。二是镇人武部已梳理2018年—2020年购买的民兵物资,重新登记,并强化物资器材室管理,做好新购物资登记以及出入库登记,做到专人管理,专人登记。三是计划采购一批物资充实全镇应急物资储备。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1)关于“落实“占洋村群众反映没有休闲娱乐场所”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占洋村幸福院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外墙粉刷和内部装修等工程。二是对占洋村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共收到移交问题线索2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函询,目前上述2个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其中1件失实了结,另外1件责令相关责任人苏石明、陈雄、范晓芳、刘星、林妃等5人进行书面检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滞后”问题。
情况说明:大金龙电机项目2013年落地,用地面积 96.35亩,2019年项目无法启动,土地闲置,群众再次种植杨梅、桃、绿竹、蔬菜等,目前存在二次清表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坟墓)处理方案未定等问题。2020年1月8日以《关于要求拨付大金龙项目青苗补偿的请示》文请示市政府,要求明确以便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市政府未明确答复。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大金龙电机项目存在二次赔苗标准未定,文物保护单位(坟墓)处理方案未定等问题,将持续对接跟踪。二是在成立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大金龙项目安征迁可能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前介入,挂钩解决。三是在市政府明确赔偿方案方案后,我镇将在市政府要求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安征迁工作。
整改期限:市政府要求交地时间节点前。
2.关于“民生问题反映强烈”问题。
情况说明:瓮窑村、溪东村住宅小区项目目前存在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安置地红线范围内存有15座房屋,存在征迁问题;二是群众意见不统一,无法筹资建设,资金存在问题;三是人防费及设计费合计800多万元,瓮窑村、溪东村无法交齐,造成手续办理不齐全。王湾村住宅小区项目目前存在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没有取得相关供地手续;二是王湾村部分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地梁浇筑,但村民代表没有形成一致意见,无法真正分配到户。
整改措施:一是对瓮窑村、溪东村住宅小区项目批而未供的,由刘勤主席、雷荣华副镇长领导牵头,协助梳理相关建设手续,督促指导村级严格按议事程序推进,关于人防费等相关问题,请示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减免部分。二是对王湾村住宅小区项目供而未建的,高卫民主任和包村干部刘招平针对存在问题,正组织村干部,按村级议事原则逐步推进,统一群众思想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引导村居早日动工建设。
整改期限:2021年12月。
3.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情况说明:2016年发放18位劳务派遣人员精神文明奖计12415元,目前,已收回7个劳务派遣人员精神文明奖5100元,剩余7315元未清退,11个劳务派遣均已离职,部分人员联系不上。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进行跟踪及交流,督促已离职劳务派遣人员退还精神文明。二是分类施策,对部分资金困难人员,采取分期还款等方式确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管理办法,加强源头管控,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整改期限:2021年3月底。
4.关于“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情况说明:城阳镇世纪大道301-7、8号店面2018年原承租人认为商铺最初出租时为毛坯,其花费30多万元装修后,才使得商铺有价值,且在租赁的8年时间内,租金上涨幅度大,应该减免其租金。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多次沟通后,表示愿意补缴租金,春节后再次联系原承租人,表示在外地出差,待返乡后再联系,随后又不愿补缴租金。
整改措施:针对“城阳镇2018年出租世纪大道301-7、8号店面租金5.3万元至今未收回”问题,拟进入法律程序予以起诉追回。
整改期限:2021年12月。
5.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形同虚设”问题。
情况说明:铁湖工业园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原设计公司的设计方案在未得到城阳镇认可的情况下,自行施工,城阳镇不满意其设计方案,未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停滞,如果项目重新设计施工,将要支付原设计公司工程款。
整改措施:针对“铁湖工业园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未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目前正在物色合适场所,重新设计建设铁湖工业园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
整改期限:2021年12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一组的悉心指导下,城阳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镇党委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将发现问题当作长期目标进行整改。
一是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主体意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抽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暂时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方面进一步加大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促使其主动清退,另一方面在2021年村主干任期审计中,有条件的村居将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再次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注重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重点针对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党建工作、村级财务管理等日常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易反复、成效难巩固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持续跟踪检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全方位推动城阳镇高质量发展超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582001;通信地址:福安世纪大道301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scyzdzb@163.com
中共城阳镇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