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溪潭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19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370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61日至710,市委巡察四组对溪潭镇开展巡察,并于202010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存在的4个方面1234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针对反馈的3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4条,已完成28条,未完成6,移交溪潭镇纪委问题线索0。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全镇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班子(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镇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镇党委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的副书记兼任,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整改,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镇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镇村两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

(三)强化整改落实。镇党委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溪潭镇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措施。同时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每两周上报整改进度,做到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阵地管理,精心部署安排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年学习任务落到实处。2020年组织开展15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二是重温经典,温故知新。已于20201110日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新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溪潭镇工作实际,认真制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精心筹备每一次学习,规范开展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责任压力传导,对未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负责人雷文妹、罗景良、陈菊娇、郭裕铃、郑应力等5人进行批评教育各党支部结合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照党章党规开展了学习和查摆问题。二是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工作,召开1次集体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并在会前达成了共识,并做好了相关台账记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要求,镇党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推动溪潭镇形成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了《溪潭镇2020—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并联合派出所、道安办、安办等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学校、进村(社区)等活动,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坚持道路交通安全巡察长效机制,每天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察。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7次,特别是加强渣土车等工程车辆的违法打击力度,查扣处罚违法车辆23部,进一步规范溪北洋的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巡整改后溪北洋新区再未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校园和环岛周边增设交通安全警示牌和禁停标识,道路交通路口红绿灯升级改造要求溪北洋投资公司尽快协调落实,市政府202112日召开协调会,由交投公司、交警大队共同负责,先完成过渡性道路红绿灯设置,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红绿灯设置方案,待项目验收后实施。五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开展信访评理活动,国家信访局交办的1件信访件已息访息诉,并签订了息访协议。六是加大提升平安三率的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率宣传、走访,2020我镇的平安三率水平提升,摆脱了宁德市后进行列。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未做到六个纳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六个纳入,全面落实党委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舆论引导,完善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定期通报提醒制度2020年镇党委开展了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意识形态工作4三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镇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镇党委及班子成员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查摆的方面。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在原有的溪潭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和富美溪潭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批单的基础上,增加三审三校签发单。二是认真落实《溪潭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机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加强入村督查力度,督促各村居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督促整改不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23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意识形态督查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督查方案工作要求,把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23,要求相关村居及时整改,并在班子会议、镇村干部大会中通报有关情况。同时,已组织片区干部对各村(社区)开展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深化市委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溪潭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020年工作计划溪潭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021年工作计划》。二是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三是精心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大七大服务平台志愿服务活动力度,特别是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服务平台和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活动202010月以来已经开展26场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其中开展健身体育服务平台活动4场次,科普服务平台活动5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溪北洋新区安置房二期(令之花苑)建设项目工作组,负责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报批的同时,抓好未安置拆迁户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持续与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对接跟进相关进展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协调正等待省自然资源厅与自然资源部协调结果。三是制定了《溪北洋新区安置房二期(令之花苑)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因安置问题上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好风险防控。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9.关于脱贫攻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增加挂钩帮扶干部。溪潭镇7户重点帮扶对象(现剩余6户,郭秦龙户1120207月死亡)在原有市级挂钩领导和溪潭镇包户干部的基础上增加溪潭镇主要领导挂钩帮扶强化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每月入户走访二是采取兜底政策。对黄嫩玉户、黄晋炎户、李金霞户、陆连英、郭文重点帮扶对象采取低保兜底政策。为重点帮扶对象设置村级公益性岗位聘用郭文为西隐村保洁员、聘用冯宝安为双峰村保洁员。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带动贫困户发展。已协调动员溪潭镇爱心企业与重点帮扶对象签订帮扶协议,并向有劳力的重点帮扶对象推荐务工岗位。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我镇已安排人员对溪填村圣堂下21号、廉明社区供销社危房立即进行封房处置,并通过拉警戒线、出入口封死、警示牌等方法,杜绝人员出入,同时定期由村委、镇村建站进行巡查。二再次对全镇辖区内重大危房隐患处置开展回头看,对危房处置工作出现反弹的6安全隐患点全部采取封房处置措施,现均已完成整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关于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召开溪北洋工业园区企业工业垃圾分类培训会,同时邀请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与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参与二是协调督促溪北洋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待建设完毕后将污水接入处理厂进行处理三是已对水源地上游农家乐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到位。已对该处鱼塘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现鱼塘已无养鱼情况。同时将整治养殖畜禽工作列入村(社区)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四是已制定环保巡查日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建立巡查长效机制,杜绝反弹。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11.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村制宜,持续加强五大振兴示范村(社区)培育力度,目前列入五大振兴示范村庄11,并分类施策做好培育建设工作20201219日,举办第六届岳秀脐橙文化旅游节暨溪潭镇乡村振兴成果展,以产业振兴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202010月份已完成廉村、岳秀乡村振兴规划评审初评。廉村、岳秀积极申报2021-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项目27个。认真落实2020年度村财发展工作目标,积极完成村财增收。全镇34个村2020年度村财收入突破10万,廉村连续两年村财突破百万。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二)落实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2.关于制作虚假材料逃避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1113日组织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级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村级财务知识。二是加大追责力度。20201117日组织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级报账员召开会议,对时任村账镇代理中心主任薛忠惠通报批评,通报溪潭镇党委对11个报账员处理决定(扣发11个村报账员3个月的绩效工资),对周家山、溪填村、岔口村等11个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发11个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3个月绩效工资三是印发《溪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202010月以来,村账镇代理中心对35个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不定期开展抽查,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杜绝了此类情况发生。四是严格监督检查。依托镇纪委和“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全程监督,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核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完善监管工作,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作表面文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查找。对照《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201722号)文件要求,于20205月组织镇村两级再次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在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面,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着手,排查关键廉政风险点。全体镇干部、村主干、各村(社区)、各镇直部门均已上交《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并归档保存。二是常抓不懈。镇纪委监察组持续加大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事权、物权、财权、人权等相对集中的部门和重点村开展督查,结合廉政谈话等方式对城山、磻溪村等2个重点村村主干加强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村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追责力度。2020124日西隐村召开西隐村党员会议,宣读溪潭镇党委对时任西隐村党支部书记郭云声做通报批评的决定。同时分管领导陈润生、时任财政所所长缪肇捷已作出书面检讨。二是乡村振兴办钟兴金、财政所所长苏寿发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粮补款补发问题,同时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共有17286粮补款未发放到位,由镇政府发函市财政局,要求将被财政收回的粮补款下拨西隐村,保障农民合法利益。三是成立溪潭镇村集体会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15.关于招投标委托中心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溪潭镇村集体会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委托招投标管理中心,财政所长苏寿发兼任主任,同时加强委托招投标管理中心人员业务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专业素养。二是抓好问责警示。125日在溪潭镇财政所召开会议,对时任溪潭镇财政所所长缪肇捷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出现错误。三是建立经办+分管联席审查制度,加强对参与竞标企业资质的审查审核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会计代理中心未能正确履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1113日组织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级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了《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成立溪潭镇村集体会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三资监管中心,分管领导陈润生兼任主任,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三是加大追责力度。1117日组织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级报账员召开会议,对时任的镇村账代理中心负责人薛忠惠进行通报批评四是经核实溪填村现金支付的96000元均为所涉改水管网工程施工人员工资,工程情况属实,已于20201224日补开正式发票审核入账举一反三,杜绝出现类似情况。五是通过清产核资全面铺开核查清理往来款,村账代理中心在20209月底聘请第三方会计公司,根据2019年的清产核资数据已经调整应付款523.66万元,应收款303.47万元,在建工程 10612.86万元,长期(短期)借款63.29万元,其中濑头村应付款应清理的款项193388.5已清理到位,余下应付款40万元实际为政府拨付濑头村的征地经费溪潭镇坚持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常态化,每年开展一次核查清理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全面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相关人员均已通知到位。其中,镇政府2018年给15名劳务派遣人员发放住勤补贴47100元已清退9900元,溪潭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发放加班工资16200已清退5400元,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清退93260元,截至目前共计清退108560三是剩余未清退的款项所涉及的人员为离职的劳务派遣或派出所临时人员等,我镇将持续跟踪,督促给予清退。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18.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学历费用的问题。

19.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黄某某已于2020115日退回违规报销研究生学费19500元,雷某某于2020118日退回违规报销研究生学费16000谢某某已于20201112日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镇党政办及财务室人员专题学习了上级有关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学历费用等费用报销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杜绝违规报销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1113日邀请经济师、审计师吴俊华对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级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了《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1116日下午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学习相关财务文件和制度。二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村账镇代理中心目前已将未列入固定资产的资产21926元调整到固定资产科目,并列入固定资产卡片加强管理。三是针对资产管理和往来款未清理等问题,目前溪潭镇35个村居已经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根据2019年底清产核资结果,对挂账的在建工程、应收款、应付款等科目做调账处理,35个村的调账处理已经完成。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开展不定期抽查,保障执行成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1.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1113日组织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级报账员学习了《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1116日下午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学习相关财务文件和制度。二是印发《溪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三是对未完成验收的无造价、无财审、无结算、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工程项目已补齐相关材料仙石村、沙岩村聘请第三方审核公司对工程进行审核验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审核工程项目建设资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2.关于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溪潭镇党校的教学目标,组织镇村干部及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二是镇纪委监察组持续加强执纪问责。1116日对于典型案例,在镇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认真开展村级组织换届清风护航行动及前期准备工作,线上和线下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摸底建立现任预计台账,完成政治画像35个,因村施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抓早抓紧抓好换届选举前期各项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规党纪纳入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1116日,溪潭镇组织镇村干部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宣读《关于基层党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开展钟廷声案件一案一整改,并通报了近期受党政纪处分的典型案例,达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1115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1122日,党委书记与各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防微杜渐。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仙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同时,就党建业务做了一对一培训。二是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回头看持续更新完善党建体检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巩固整顿成效。三是重点抓好2020年软弱涣散村整顿工作,对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认真抓好该村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整改。11月底濑洋村村财突破十万元,消除村集体经济薄弱情况,服务群众能力已不断加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村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织对35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对城山、洋头、溪北、周家山、下庄、西隐等重点村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经镇党委会研究对濑洋村、陈家山村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1116日大会上通报有关处理决定,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党建工作办公室开展2020年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会议记录进行规范要求及指导四是坚持每季度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鉴定,并视情发放《整改提醒通知书》,坚持做到常抓长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巡察点出的一名二级主任科员、一名四级主任科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各班子成员认真做到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相关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廉明社区党支部书记林凤良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按照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把关每一环节。洪口村原党支部书记谢生仔因发展党员等问题已于2019年进行批评教育并免职处理。二是经党委研究对因材料报送不及时、把关不严造成超期审批的时任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郑佺华、时任岐山村党支部书记雷石明、时任溪填村党支部书记赵伯政、廉村党支部书记陈峰、时任洪口村党支部书记谢生仔、时任工会联合会党支部书记陈顺如进行通报批评;于1116日大会上通报有关处理决定,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对负有分管责任的时任组织委员李吕强同志通报批评;李吕强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在1123日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检讨。四是强化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组织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等业务用书。五是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各项程序,实施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按照《宁德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的要求,扎实做好材料把关和审查签字。六是保障常抓长效,列出发展党员工作时间表,对于进度滞后的情况,通过约谈、发放《整改提醒通知书》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细致严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关于对流动党员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村党支部通过建立微信群、经常性电话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二是落实好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讨论的问题整改,通过再次约谈提醒沙岩、濑头、溪填、双峰四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4名已不符合转正标准的预备党员履行好公示、党员大会表决等相关程序,已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三是以底数、教育、阵地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摸清底数,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活化教育,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等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素质。用好阵地,利用福安市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等活动阵地促进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流程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李吕强同志就《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指出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流程缺失等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和检讨。二是要求钟兴金、缪少芳、张莉娜三人按照要求重新撰写了任前对照检查材料,郑野已被开除公职。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镇党委研究印发了《溪潭镇股级干部任免规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关于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人有有关程序,镇党委研究印发了《溪潭镇股级干部任免规范》,并对经办人进行短期业务培训二是认真做好股级干部任免过程性材料的管理,做好归档存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干部配备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股级干部岗位设置,强化对接沟通坚持认真做好股级干部任免的有关程序。二是坚持合理配备干部,按照岗位要求、规范程序,202011新任命一名溪潭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32.关于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地灾搬迁户专项资金11.7万元滞留问题。20201123日与市自然资源局地灾股沟通请收回地灾搬迁户专项资金11.7万元,正在等待具体名单核实,相关报送已和市自然资源局地灾股对接,等待名单核实即可退还资金。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接待费审批手续不齐全问题。市审计局指出的20156月至20178月无公函接待金额44.79万元,包括201537.3万元,20161-57.18万元,20166-120.31万元。其中,20166-12月的无公函接待0.31万元已整改到位。其他接待因时间相隔较长等原因,现已无法补齐公函。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审计指出的溪潭镇政府账面20151月至20166月以值班、加班、工作等名义发放补贴8.16万元。截至目前,我镇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5.79万元,剩余部分为临时人员的加班工资(补贴)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我镇多次催促,未能收回。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岳秀账面资金与实际使用不符问题。经核查账面上体现的苗木款、救灾款等,实际上是村委支出在每年脐橙文化节期间及平时迎接客人观光时,向果农购买脐橙,用于品鉴及推广的费用等。对账面与实际支出不符问题,岳秀村委通过会议等程序给予更正对于部分领款人名字不实的款项65796元,岳秀村委已全部收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部分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执行。对未完成验收的无造价、无财审、无结算、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工程项目已补齐相关材料仙石村、沙岩村聘请第三方审核公司对工程进行审核验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以上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有部分在进一步落实中,该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33.关于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1113日邀请经济师、审计师吴俊华对镇代理中心会计和村级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了《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1116日下午组织各村(社区)主干学习相关财务文件和制度。二是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三是11月初组织村账代理中心会计排查并整改离任审计存在问题。目前已经完成2018年以来35个村(社区)村账全面排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缺补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4.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对各部门以及各村(社区)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任务加大监督检查,抽查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二是建立监督台账。镇纪委围绕本次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和监督工作实际,建立日常监督台账,督促各责任单位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已对35个村居一把手进行巡察整改督促谈话并督促组织、财务、村账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情况说明:违规发放问题已清退108560元,所涉正式干部职工均已全部清退到位;一名临时人员所涉退款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还款,已签订分期还款承诺。剩余需清退的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或已离职的临时人员,一时无法全部清退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进行跟踪及交流,督促有关人员退款二是分类施策,对部分资金困难人员,采取分期还款等方式确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源头管控,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整改期限20216月底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镇积极协调解决安置房二期遗留问题,防范化解这一重大风险隐患。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向省自然资源厅申报核减安置房二期项目用地重叠部分,推进安置房二期用地报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对接沟通,着力加快推进安置房二期报批工作展。二是认真落实《溪北洋新区安置房二期(令之花苑)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

整改期限20216月底

3.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缓慢的问题。

情况说明:溪潭镇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底34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完成廉村、岳秀两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初评。芹洋、岭头两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持续推进镇村两级将持续落实各项目标要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以点带面,着力以廉村为中心打造文旅结合、宜居宜业的溪填-廉村-双峰-仙石乡村振兴示范带;以岳秀村为中心打造产业兴旺、环境优美的磻溪-岳秀-王里-兰田乡村振兴示范带。二是因村制宜,岳秀、仙石强化产业振兴;廉村、磻溪突出文化振兴;双峰、廉明推进人才振兴;王里、芹洋围绕生态振兴;溪填、岭头、濑洋提升组织振兴持续加强以上五大振兴示范村(社区)培育力度。三是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完善各村规划体系,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提升

整改期限20216月底

4.关于村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溪潭镇已就西隐村粮补发放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认真对接市财政局,要求下拨西隐村2016年至2017年种粮补贴,保障农民合法利益。但因目前资金未到位,该问题暂时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持续对接跟踪,积极落实财政粮补资金。二是扎实履行公示、签领等有关手续,切实将粮补资金发放至群众手中。三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村干部的绩效管理和履职情况督查,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整改期限20216月底

5.关于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溪潭镇已组织召开溪北洋工业园区企业工业垃圾分类培训会,并做好溪北洋污水处理厂建设无障碍施工保障工作。但因目前溪北洋污水处理厂未竣工投入使用该项问题无法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保障并督促溪北洋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二是结合溪潭实际,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工作。三是落实污染防治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环保巡查日报制度,严防污染防治工作反弹。

整改期限20219月底

6.关于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如接待费审批手续不齐全”“违规发放补贴未完全整改到位。

情况说明:审计指出的接待费审批手续不齐全部分接待均是2016年前,因时间相隔较长等原因,现已无法补齐公函审计指出的溪潭镇政府账面20151月至20166月以值班、加班、工作等名义发放补贴8.16万元。截至目前,我镇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5.79万元,剩余部分为临时人员的加班工资(补贴)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我镇多次催促,未能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2016年前无公函接待的有关当事人或分管领导,并尽量做出情况说明。二是公务接待中坚持四单合一的原则,杜绝报销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接待费三是对于20151月至20166月期间违规领取津补贴的人员,持续进行跟踪,穷尽一切手段做好退款事宜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举一反三,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期限20216月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抽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暂时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继续抓好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加大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促使其主动清退。另一方面在2021年村主干任期审计中,再次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注重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重点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党建工作、村级财务管理等日常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易反复、成效难巩固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持续跟踪检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全方位推动溪潭镇高质量发展超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846002;通讯地址: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中兴街1号;电子邮箱:fasxtz@163.com

 

 

中共溪潭镇委员会

                             2021315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