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福安市政协机关党组开展巡察。2020年10月23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四个方面13项36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市政协机关党组针对反映的3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6条,目前已完成整改36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市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通报文件,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市政协机关党组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市政协机关党组专门成立由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姚少华同志任组长,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市政协党支部副书记、提案委主任缪玲芳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责任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协机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全机关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促进整改。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市政协机关党组已于12月2日、12月18日、12月31日、2021年1月15日,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全面扎实地明确整改目标,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印发了《中共福安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安协机党组〔2020〕18号),对36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联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求,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市政协机关党组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协机关党组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市政协机关从严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有序有效开展整改。至目前为止,已先后制定健全完善了8项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1)关于政协机关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2月,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已与市政协党组分开召开,并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安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通过理论学习,结合业务工作,市政协机关领导干部撰写了《关于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调研报告》《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福安市畲族医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和《范坑乡咸洋村乡村振兴调研报告》等理论文章。三是市政协研究室主任积极参加市委宣讲团赴基层宣讲,2020年12月10日赴穆阳镇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观念不够强。
(2)关于未落实意识形态研判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2020年6月28日印发《关于成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安协机党组〔2020〕10号)。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020年12月31日,市政协机关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初步打算。四是带头下基层宣传宣讲,2020年11月19日,市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前往福建新味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2021年1月13日,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带头赴范坑乡咸洋村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宣传阵地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份,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安排,我单位对市政协门户网站板块进行重新布局,并及时更新板块内容。二是2020年12月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福安市政协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站管理人员和网站信息上传审批程序。三是加强机关内部LED板块宣传内容的管理,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上传内容审批程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4)关于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协机关党组于2020年12月研究制定了《福安市政协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健全风险预警机制。二是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安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安协党组〔2019〕8号文件要求,已将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市政协机关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2021年度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开展扶贫工作不精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召开市政协机关干部大会,要求有挂钩帮扶贫困户的人员严格落实帮扶措施,要求认真规范填写《挂钩帮扶工作手册》,目前已补充完整。二是2020年以来,每位挂钩扶贫领导给予扶贫户帮扶资金3500元,并按规定全部发放到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三是范坑乡咸洋村在市政协挂钩帮扶下,已改善了村委楼基础设施,发展了猕猴桃产业,并通过调研协商,成功推荐福建新味食品有限公司挂钩帮扶咸洋村,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6)关于学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未撰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党员撰写心得体会,2020年12月,已全部交齐。二是对2017年撰写学习廖俊波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党员,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已对两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2020年12月已交齐重新撰写的心得体会。三是按支部组织生活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开展座谈交流,2020年11月26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展现新时代政协担当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在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同时,要求每位党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在会上交流发言。四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自身素质,端正学风文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政协党支部支委会议定事项“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协党支部制定了2020年支部工作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并均有按计划执行;二是已完成市政协党支部2020年的党建工作总结,正研究制定2021年支部工作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干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8)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政协福安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协办〔2020〕3号),已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合理分工,工作职责进行重新调整明确,有效提高了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二是对长期未轮岗的科级领导干部,已将情况向市政协党组作了汇报,争取人员适当轮岗。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三是完善绩效差异化、年度考核等制度,切实发挥各项激励措施指挥棒作用。
(9)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设立了固定党务政务公开栏,成立了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按要求落实到位,并明确责任人做好公开材料归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关于服务和管理政协委员制度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服务与管理委员方面和党员委员小组活动方面的制度《福安市政协委员履职年度考评办法(试行)》《福安市政协中共党员委员活动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政协福安市委员会走访联系委员制度》《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工作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协商计划,2020年4月市政协组织市委人才办、人社局、工会等有关部门开展了“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调研协商;2020年7月市政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部分政协委员开始文创产业和乡村振兴调研视察;2020年10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单位前往永春县、将乐县等地开展“农村污水治理”专题调研,能很好地将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凝聚共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5月市政协机关经内部自查后,已停止发放事业人员通讯补贴。二是在巡察期间已收回事业人员的通讯补贴6750元。三是组织学习了有关财务文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再次出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开2016年3-6月4次报销租车费用共计10600元租金的原始发票。二是2016年-2019年开展的调研活动是按调研的实际路程和时间相应调整部分租车费用。三是2017年开始实行车改后,截止目前,已补建2017年公车维修台账。下一步,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报销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存在问题的出差审批单,并由办公室和有关领导进行补签。二是转发《福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规定,对差旅费报销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市政协财务室将进一步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按照《福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差旅费有关通知的要求,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中国石化公司规定,未收到单位预存油费款不开票据,而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在没有任何凭证的情况下,单位无法将要预存的油费转账到中国石化公司账户,只能由公车负责人到财务处借现金预存。此项问题已作出说明,并长期坚持。
(15)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劳务派遣公司已补开2000元票据。二是学习有关财务文件,吃透文件精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工作餐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月支付福安市干部招待所3次会议工作餐2740元已补签领导审批。严格按照《福安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无领导审批的坚决不批,并明确工作餐费列支,不与办公费或差旅费相混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会议费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月5日至8日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福安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报销已严格按照《福安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附齐会议通知书、会议签到表、会议预算单或结算单。下一步我单位将规范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福安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安财监〔2018〕2号)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报销审批手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购置2台办公室电脑9760元,已补验收单和领用单。二是2020年11月10日已上缴2016-2018年银行利息收入9531.62元至国库,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19)关于工会经费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2018年工会未配备主席,工会费用合在政协机关审核,没有独立建账,但有独立核算。二是2019年工会换届选举后,工会账目从政协行政账分离出来,独立建账核算。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关于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2019年政协工会报销文体活动、市运动会服装费,服装签领单。二是已补2019年6月委托宁德市交通国际旅行社举办春游活动方案,合同已盖公章。三是认真贯彻《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报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1)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已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0年12月18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对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各委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做到谈话人员全覆盖。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组成员已于12月份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所分管委室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按要求对分管领域主要责任人开展廉政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未制定工作计划、总结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协机关党组立即进行整改,已完成2020年工作总结的撰写,正抓紧着手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未按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2019年政协机关党组成员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未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已完成个人重大事项的补充报告。二是已召开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对如何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强调,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未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有关制度,确定了风险科室、风险岗位及风险等级,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动态调整。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2017〕2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监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执行考勤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7月开始,市政协机关已加强考勤管理,对出勤情况进行每月汇总、公示,并研究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二是劳务派遣人员已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参与考勤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职能发挥不充分。
(27)关于未有效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市政协党支部党员大会,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已在会上将身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纳入警示教育内容,以后将继续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关于抓早抓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已于2020年3月对市政协机关各委室开展了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提醒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关于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强化发现问题的能力,在群众举报、上级批转等方式获取问题线索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执纪水平,靠前监督,推动责任落实落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被监督单位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党建工作较为薄弱。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吸取经验教训,市政协党支部2020年以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均有开展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市政协党组书记、机关党组书记带头在市政协党支部上党课。二是规范支部谈心谈话,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并做好档案整理存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协党支部严格规范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对缴纳党费情况进行核查,对未登记的及时进行补登,并予以长期坚持,做到每月及时登记党费收缴情况,目前,已对2019、2020年个别党员缴纳党费未登记情况进行登记。二是每年年初及时按最新工资收入标准调整党费,并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每年年底在党务公开栏和党员大会上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选人用人不规范。
(32)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协机关党组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通知》(安委组综〔2003〕2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股级干部任免工作。2020年12月2日召开机关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协委员培训中心主任续聘事项,目前已将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待审批后印发聘任文件,并注明聘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关于部分股级岗位干部长期空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日,市政协机关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3名干部分别兼任办公室人秘股、行政股和研究室调研股3名股级职位。目前,研究室调研股人员已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市政协机关党组已印发任职文件,办公室人秘股、行政股负责人兼职文件也已印发。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4)关于借调人员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协机关党组已在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干部大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要吸取经验教训,以后在抽(借)调人员时,将严格按照组织规定程序办理抽(借)人员手续,并做好人事档案存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
(35)关于“机关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未按整改时限做到即时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2日,市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已进行了合理分工,并印发了分工文件。二是研究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党组适用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责任,并做到长期坚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6)关于“存在独善其身的狭隘心态,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的合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激发了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作为的热情,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领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市政协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市政协机关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紧起来、强起来”的有力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进一推进市政协机关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政协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纳入党的领导之中,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贴党员实际、紧扣突出问题,创新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形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严格规范党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市政协机关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同时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有关要求,多措并举持续深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正心修身。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继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整改经验,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推动市政协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四是加强成果转化,确保政协工作高质量。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精准统筹谋划2021年市政协机关各项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协机关党的建设、精准服务政协委员、引导委员发挥作用的长效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助推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3288;通信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中兴西路16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三层市政协办公室,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szxb@163.com。
中共福安市政协机关党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