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7月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22日,市委巡察三组向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四个方面13项共28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市妇联党组针对反馈的2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3条,已完成73条;发出整改通知函3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巡察意见,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市妇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定位,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政治整改。党组书记郑明莹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带领全体党员干部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围绕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市妇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可量化、可坚持、可问责”原则,认真查摆、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个性问题落实到人、立整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主体、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巩固巡察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宏观前瞻思考和制度建设,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发生,提升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妇联党的建设实现新的发展,推动福安妇女事业全面繁荣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关于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2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中心组的学习任务和党组成员的职责。二是2020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23次,开展专题研讨20次,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三是号召党员干部自主学习,通过查阅学习强国分数及有关学习笔记来监督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四是引以为戒,形成有关中心组学习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每年年度学习计划推进,确保政治理论学习落到实处。
(2)关于专题学习、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重视专题学习,认真制定《福安市妇女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经济、意识形态、宗教、对台、生态建设等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内容,严格按照计划开展集中学习。二是认真撰写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等专题学习研讨会主题发言提纲,严格制定研讨会方案,确定好主持人、主讲人和重点交流发言的同志,提前通知到位,让相关人员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专题学习研讨会高效、紧凑开展。三是要求党员结合自身和工作岗位开展讨论发言,做到讨论充分、不走过场,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扎实推进专题学习、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到工作中。2020年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对部室工作进行研究并重新调整党组成员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2.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严格
(3)关于对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目的和作用认识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1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目的和作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充分认识到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筑牢妇联队伍根基的重要性;深入讨论如何破解制约妇联发挥作用的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妇联工作实际将县级妇联改革“破难行动”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妇联组织的政治引领力、组织凝聚力、工作影响力和群众服务力。二是依据《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总工会、共青团福安市委、福安市妇联、福安市科协等4个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7〕12号)的目标要求,2020年12月17日向市委编办上报《福安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调整市妇联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的请示》(安妇〔2020〕28号),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共福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妇联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安委编办〔2021〕3号)后,立即按《福安市妇联改革方案》规定内设3个职能部室(办公室、发展联络和宣传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2020年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部室工作进行研究,并重新制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4)关于落实巾帼脱贫工作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培训实效,2020年11月5日召开福安市县级妇联改革“破难行动”现场推进会,带领各乡镇妇联负责人现场观摩福安市妇联改革“破难行动”示范乡镇——潭头镇,并就潭头镇渔溪洋村苗木基地·妇女微家、棠溪村花茶飘香·妇女微家、南岩村皂福南岩·妇女微家、甜蜜山房·妇女微家等不同妇女微家的成立背景、服务特色做了讲解和说明,号召各乡镇妇联积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成立妇女微家,助力巾帼脱贫致富。二是2020年12月18日成立福安市巾帼创业协会,团结女企业家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巾帼创业新篇章,为妇女创业搭建平台,扩大妇女就业面。三是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担当作为,2020年12月10日召开科级干部扶贫工作专题会,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不脱”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到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要求全体科级干部重新认真核对帮扶工作手册,规范填写帮扶日志,2020年12月14日至16日,对挂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走访,再次发放帮扶资金4500元,2020年全年共计发放31500元。
(5)关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投诉件进行逐项梳理,3例家暴问题均已协调解决并按规定建档立卡,2020年4月后及时登记宁德市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工作手册。二是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机制,明确工作流程,于2020年12月17日印发《福安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调整充实福安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调整充实福安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好地推进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有效解决。三是将“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重点人员台账及时更新”纳入对乡镇妇联年度考核的指标中,各乡镇妇联于每月5号前收集各村级妇联婚排情况并汇总上报市妇联,及时建立重点人群和家庭基础信息档案,对存在家庭纠纷隐患的群众做到积极沟通、耐心疏导。
3. 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力度有待加强。在推动妇联工作中,未能做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服务妇女群众意识不够强,与基层妇联组织联系不够紧密,职责履行不到位。
(6)关于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对党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于2020年12月17日市妇联党组第二十二期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的职责,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三是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有力推动妇联工作迈上新台阶。
(7)关于代表、执委、常委工作机制运行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常委会、执委会工作规则,按照工作规则严格抓好落实,积极发挥执委常委机制的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常委会,2020年12月25日召开常委会和十六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提高妇联常委、执委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积极营造履职的良好氛围,尽可能发挥兼、挂职副主席的专业特长、行业特色,听取她们的意见建议,促进她们主动投入、用心参与,确保兼、挂职副主席有职、有责、有权。三是扎实推进“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严格要求妇联副科级以上领导每月下基层不少于五天,积极到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妇联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和基层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沟通协调反映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自2020年10月以来,市妇联4名领导班子成员共深入基层69次,持续开展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工作,已救助42人,救助金额17.8万元,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生产就业,拨补甘棠镇大车村扶贫挂钩帮扶经费3万元,为加大平安建设和婚姻调处宣传力度,给予平安单位挂钩村潭头镇东昆村5000元经费。四是落实好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建立妇联常委、执委花名册,在妇联官微平台推送妇联执委履职案例,按照“线上+线下”“组织+阵地”“专职+非专职”的要求,推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开展,引导各级妇联执委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坚持以服务基层妇女群众为宗旨,积极走访联系妇女群众,帮助她们解难事、办实事,充分发挥妇联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
(8)关于基层妇联队伍建设基础薄弱,有效覆盖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妇联组织规范性,摸清底数、及时增补、更新各类台账,目前福安市有村级妇联486个,“两新”组织妇女之家19个,女工委1374个。二是加强妇联基层队伍建设,自2020年4月被省妇联列为实施县级妇联改革“破难行动”试点县以来,福安市妇联积极扩大组织覆盖,规范化建设“妇女之家”,向下延伸“妇女微家”,目前已建立了31个种类繁多、组织灵活的妇女微家,其中围绕福安的特色产业建立了11个妇女微家,围绕志愿服务、公益组织、新媒体、心灵驿站、非遗传承等邻域延伸成立20个妇女微家,持续灵活多样地推进妇联组织建设,让妇女群众真正看得见、找得着妇联组织,主动参与到妇联工作和活动中来。
(9)关于指导基层妇联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的学习培训,每月向一呼百万福安妇联群推送“执委必学篇目通知”,要求乡镇妇联负责人及时转发至乡镇一级“一呼百万”微信群供村妇联干部学习,通过多场次、多样化的学习培训计划,为基层妇联干部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提升妇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让各级妇联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新时期妇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开展妇联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多下基层,多方位、多渠道挖掘典型、培树典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水平,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为避免今后再出现荣誉典型评选申报不足的情况,制定《2020年度福安市妇联工作指标量化分解表》,将最美家庭等荣誉典型评选申报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妇联考核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单位上下齐抓意识形态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二是完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定期报告、定期分析研判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分析研判当前妇女工作的意识形态形势、存在的舆情风险和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2020年5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传达了2020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2020年12月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妇联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强调要加强正向引导舆论,不断弘扬正能量。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四是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意识形态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二)落实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1)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党组书记对发言材料抄袭网络、公文制作不严谨的两位当事人进行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其重新撰写,经党组书记审核后存档。二是2020年10月3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公文处理制度”并列入妇联工作制度,要求办公室严格按制度行文。2020年12月31日召开妇联全体干部会议,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加强学习公文拟制、公文处理、公文管理,规范收发文,杜绝出现发文空号以及公文发文时间与发文顺序冲突问题,提升全体干部公文制作的能力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于2020年8月购买保险箱,用于存放公章和重要资料,实行秘密公文专人管理,避免无关人员接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涉密档案与非涉密档案分别保管,确保涉密档案的安全。
2. 专项经费使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2)关于专项经费使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儿童之家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后的监管,保证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2020年儿童之家建设前要求各乡镇自行酝酿上报,建设中加强对儿童之家资质审核,好中选优,建设后进行实地查看,确保儿童之家规范性使用。二是对全市儿童之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儿童之家能发挥真正作用。三是2020年10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罗江街道三江社区用儿童之家补助经费购置的设备不在儿童之家使用的问题和上白石镇省级示范基地福安市奴家女家庭农场未设置“巾帼示范基地”标志牌的问题,于2020年11月3日分别给罗江街道办事处和上白石人民政府发《关于纠正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意见的函》,三江社区积极整改,已将空调和电视机等设备追回儿童之家,福安市奴家女家庭农场立即设置“巾帼示范基地标志牌”,已整改到位。
3. 财务管理不规范
(13)关于超范围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2017年1月付驾驶员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保费问题,原妇联主席多次找该驾驶员谈心谈话,于2020年11月27日请该驾驶员到妇联办公室专门协商退款事宜,2020年12月4日该驾驶员已退还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二是2019年市妇联3名干部已年休仍全额发放未休年休假报酬,经与市委行政科确认,3名干部工龄均已超过20年,年休假时间均为15天,按年休假比例计算,实际多发部分于2020年12月3日已全部退回。
(14)关于超限额现金支付的问题。(15)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16)关于附件不全的问题。(17)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财经纪律观念。2020年10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财行〔2019〕83号),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要求其认真履行职责。二是查缺补漏回头看。补齐2019年4月联合工会三八趣味活动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和运动服15套实名签领表。2020年12月4日召开会议研究2021年联合工会预算拨补相关事宜,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并严格遵守妇联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10月由市委行政科聘请专职会计,严把报销审批关,严格执行差旅费等发票经会计审核后再由领导签字的财务制度,杜绝再出现使用无效定额发票报销差旅费的情况。款项支付应尽量采取转账方式,加强现金业务管理,严控不合理大额现金支出现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把好财务审批关,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
(1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7月3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邀请纪检组长参加,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强调部署。二是2020年10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部署会,督促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三是2020年12月10日印发《中共福安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安市妇党组〔2020〕4号),明确分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党组成员。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做好谈话内容记录。将廉政谈话看成相互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善意提醒的契机,实现双向互动,在思想共鸣中切实把问题点深、点透、点开,把责任讲清、讲准、讲实,达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效果。2020年4月22日、2020年11月2日每个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职责与分管股室的干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妇联队伍的凝聚力。
2.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
(19)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0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学懂弄通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履行的程序,确保党组决策充分落实。二是制定福安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议事制度,规范妇联议事规则,强化规矩意识,严肃会风会纪,提升作风建设。在会议召开前进行会风会纪提醒,严肃会议纪律,要求议定事项上会前必须充分酝酿,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2020年10月以来,召开5次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充分讨论、逐个表态发言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三是及时查找出2018年8月21日会议记录和推荐最美家庭的有关材料,纠正最美家庭主要事迹。因相关责任人已调离岗位,对办公室新调入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办公室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强过程性材料的搜集与整理,做好纸质、电子档案资料存档,确保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3. 党建规范化程度不高
(20)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规章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党务工作培训教育,2020年11月24日至25日,市妇联两名干部参加了为期一天半的全市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做好记录,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确保不漏项、不缺项。三是就退休党支部2018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对退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退休党支部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会,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规范,换届选举文件、材料齐全,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丰富了党员的党内生活,增强了离退休支部的凝聚力和引导力。四是市妇联党支部及退休支部高度重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将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严格开展会前谈心谈话,仔细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规定的主题并结合上级妇联相关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目前市妇联党支部党员5人,无法成立支部委员会,因此,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二是牢固树立认真严谨和细致的工作作风,按照支部会议记录规定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尽量将发言人所说的内容全部记下来,保持语言原汁原味,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可靠,及时将会议记录、签到表等材料归档。三是在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多措并举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利用微信等新媒体以网上参与的方式,方便远在外地、年老多病的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22)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2月25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从严治党常态化。二是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换届选举程序规范,换届选举文件、材料齐全。2021年1月11日召开党支部会议,酝酿推荐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向中共福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上报《中共福安市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安妇支部〔2021〕1号)。2021年1月13日收到《中共福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共福安市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安工委〔2021〕11号),同意大会议程、书记名额和候选人备选人选。2021年1月25日,中共福安市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已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的结果请示及时上报中共福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3)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二是对2017年以来党员党费缴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全体党员已缴党费均按计算基数往上整成整数收缴,不存在少缴情况。重新认真规范填写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严格按规定收缴党费,保留两位小数,及时纠正党费收缴“抹零头”现象。
4. 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24)关于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12月25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禁“一把手”搞“一言堂”,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原股级任用材料不完整的当事人于2020年7月提任,已经过政审。四是指定干部负责干部选人用人专项工作,保存好相关材料,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保证选人用人的规范化,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5. 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
(25)关于干部队伍空心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整合优化人员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2020年6月配备一名挂职副主席,2020年9月一名同志挂职期满回单位上班,2020年11月调入一名公务员,12月考录一名公务员,目前市妇联人员已到位,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督导评比,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大力营造担当实干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26)关于考勤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6月10日下午召开妇联全体干部会议,对当天迟到干部进行批评,明确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对迟到、早退且未履行备案和请销假手续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三是制定妇联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
(四)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27)关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11月3日发函城阳镇政府,指出市妇联于2016年4月拨往城阳镇政府小额贷款工作经费被下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城阳镇政府予以纠正,专项用于妇女相关工作。2020年11月12日收到城阳镇政府整改到位的反馈材料,已将该工作经费用于妇联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8)关于经费支出审核签字不全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报销”的程序执行,严禁先报帐后审批、程序倒置问题的发生。二是对2020年1月旧支出档案管理费重新上会并进行审核确认,主要领导于2020年12月补签了审批手续。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审核、审批签字不全现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改革措施和相关配套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筑防线。进一步加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法规制度等作为学习重点,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学,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全体干部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自查自纠补短板。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专项自查行动,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风险点,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采取有力举措铲平孕育问题的土壤温床,将问题的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章立制固成果。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制度意识,把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程,突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制定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制度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防止硬约束变成“橡皮筋”、“长效”变成“无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33015;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城南街道解放路52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fl804@163.com。
福安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