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穆云畲族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3日至11月2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穆云畲族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同时全覆盖巡察辖区33个村,并对洋坪村进行点穴式巡察。2020年5月8日市委巡察一组向穆云畲族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14项共56个问题,提出了6条整改意见,移交涉及科级干部的信访反映1人1件。穆云畲族乡党委针对反馈的5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3条,已完成58条,未完成5条;针对移交线索,初核1条,谈话函询2条,了结1条;已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诫勉谈话1人,未涉及科级干部。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1.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整改工作。5月9日以来,12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整改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村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坚决整改。乡党委书记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对巡察整改工作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强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2. 明确任务,立行立改。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关于巡察穆云畲族乡党委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穆乡党〔2020〕23号),列出整改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限时整改、对账销号,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细落实。巡察整改办定期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负责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改出实效。
3. 建章立制,巩固成效。针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印发各村,切实将整改措施制度化。截至目前,已制定或调整完善了《乡党委、政府议事规则》《乡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乡后勤及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制度》等多项制度,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1)关于学习深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完善《2020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对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全年十六个学习专题,同时添加了现场教学、专家授课等学习形式,进一步了丰富学习形式。制定完善《穆云畲族乡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对乡村党员干部的学习频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进行详细规划,确保乡村干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截止2020年7月底,我乡已围绕《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意识形态专题,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15篇,乡党委结合学习讨论内容和工作实际还撰写了题为《传承宝贵精神财富,走好乡村振兴之路》的学习心得体会。利用周例会组织乡村干部开展集中学习6次,参加学习超过500人次。在疫情期间引导使用学习强国APP开展学习,现学习强国加入人数比例已达98%,超过市委宣传部要求的88%指标。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穆云畲族乡委员会关于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并成立“回头看”督导组,启动对所辖党支部2020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的全面检查,7月22日已完成督查,8月1号已整改到位。并对以上涉及记录雷同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开展内容、开展形式、开展流程、内业档案等业务培训,纳入每年的村两委轮训和乡镇党校年度培训课程,确保全体支部书记掌握基层党建应知应会知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3)关于促进少数民族生产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后村在各级各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脱贫列出的13项指标积极开展工作,在村财收入方面,将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及福安市配套资金共50万元按照全市安排统一投放到铁湖工业区,收益2.9万元;宁德市配套资金10万元投到宁德市城建集团,收益0.52万元;宁德市级挂钩帮扶单位大唐国际发电公司采用消费促扶贫的方式委托科后村采购26.04万元金额的白茶,村集体收益6.8万元;2019年科后村村财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贫困村13项指标均达到脱贫摘帽的要求,并在2019年底出列。岭坑村在上级挂钩部门、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等帮助下,制定产业薄弱村发展规划,加快实施产业振兴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红美人、生态茶园等产业项目建设。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已制定2020年度民族资金计划分配表,将民族资金适当向贫困、产业薄弱、基础设施水平较差等的畲族村倾斜。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约谈各片区村主干专题讨论各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抓住我乡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帮扶资金,全乡一盘棋统筹谋划,积极探索“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通过村企合作,立足我乡农业、旅游基础积极发展“一村多品”、“多村一品”,不断拓宽村财增收渠道,截止6月底,我乡33个村村财在5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村13个,20万元以上村4个,位居全市排名中游(第11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一二六”行动计划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所有薄弱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制定,并初步总结了一套较可行的产业振兴工作流程图。2019年,5个产业薄弱村和科后村(2020年纳入产业薄弱村)已结合实际谋划产业振兴项目16个,其中农业种植类项目11个、基础设施类项目2个、旅游开发类3个。截止目前,已完成11个农业种植类项目建设,合计种植茶叶260亩、纽荷尔脐橙160亩,完成投资200多万元,均已移交合作社管理。产业项目实施后,产业薄弱村村民和村财收入将显著提升。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宁德市重点项目建设停滞问题
整改情况: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山陡林密,悬崖多,设计人员进不了实地,导致设计存在误差,施工队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完成路基2.5公里后,市交通局到现场查看,发现施工线路不符合设计图纸,导致公路停修。目前村委、乡政府正在协调。该项目未完成整改,计划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
(6)关于部分工作进度较为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工作方面。截止目前,招商引资引进2个项目,总投资0.8308亿元,完成率41.54%;正在洽谈第三季度项目并按时推进,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生根。积极向白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福安市税务局穆阳分局了解我乡服务业企业情况,因受疫情影响,暂未找到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下一步将扩大范围,积极争取培育一家限上服务业企业。二是村集体收入方面。通过村企合作,立足我乡农业、旅游基础积极发展“一村多品”“多村一品”,不断拓宽村财增收渠道,截止6月底,我乡33个村村财在5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村13个,20万元以上村4个,位居全市排名中游(第11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7)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够到位、责任制流于形式,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的工作布署。及时成立领导机构。根据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第一时间将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实了成员单位,为全乡33个行政村配齐了宣传员。强化了党委统一领导意识形态工作,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机制。已制定完善《穆云畲族乡机关理论学习制度》《穆云畲族乡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并对标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自查,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落实到位。乡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年已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理论学习一次,制定下发了《中共福安市穆云畲族乡委员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分析和通报制度》明确乡党委对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定下发了《穆云畲族乡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我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穆云畲族乡2020年度千分制考评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共性任务纳入各村年度目标管理和考评范畴,制定下发《穆云畲族乡2020年度干部绩效管理方案》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员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乡党委明确要求班子把落实党中央和省、宁德市、福安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针对发文重号问题,分管领导已对党政办涉及文件收发、档案管理的全体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6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的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6月12日由党委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传导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廉政教育列入2020年全乡村两委轮训计划,截至目前已举办廉政教育讲座2期、班子成员为各村上廉政党课42期。二是制定辖区党支部书记廉政谈话方案,由党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020年以来,共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廉政提醒谈话2次132人次;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2次28人次。三是督促各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其对各自分管领域的村主干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经常性为辖区村上廉政党课、督促村党支部召开廉政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
(9)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早抓小,强化党内监督。对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从而有效避免小问题发展成大错误,防患于未然。乡党委书记已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约谈,严明纪律,禁止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到公共场所聚餐,并要求纪委书记加大再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肃问责;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研判能力。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乡镇纪委问题线索操作实务等文件,多向协作区同志学习请教,按照问题线索的来源和性质等,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处置方式进行精准处置。2019年乡纪委收到问题线索23个,初核10个,直接立案1个,谈话9个,函询3个,初核比例占43%。三是加大制度监督落实力度。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定期在公开栏、微信群通报每月考勤记录;乡纪委不定期抽查,对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以及开会无故缺席的机关干部,督促机关效能分管领导按照机关考勤规定进行处理。目前,已调整修订《穆云畲族乡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机关效能分管领导已对考勤不规范人员进行约谈,2020年以来累计约谈3人。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党务村务管理方面
(10)关于党务村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穆云畲族乡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完善“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各村明确专人负责各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乡党委及时对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并由乡纪委、组织办每季度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进行督促指导,建立通报机制并跟踪指导整改工作,确保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目前已委托公司对各村“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微信公众号进行定期更新,及时做好线上公开工作。2019年11月29日已对各村进行党务村务公开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流程、内业档案等。二是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杜绝以非会议或“两委”负责人碰头会等形式决定重大事项,驻村干部全程参加村级会议,确保参会人员达到要求,做好签到并附到记事本上。各村指定会议记录等档案管理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如实记录村民代表会议内容,禁止日期颠倒、穿插、空白跳页。已对林从声、郭木金、兰德全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各村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档案归档,指定专人管理,党务村务等材料需至少保存一个任期以上,村级会议记录本长期保存,换届做好移交。已对涉及会议记录本缺失3个村的村主干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对33个村村主干集体约谈。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 关于财务管理工作薄弱问题
(11)关于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福安市穆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属于市政工程,之前项目业主单位为市政工程管理处,2017年6月8日后项目业主调整为穆云乡人民政府(根据安财投审函〔2017〕175号),我乡接手后工作疏忽,未办理施工许可,目前该工程已竣工,已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以后工作中会按要求做好项目审批。二是严格执行《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加大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严禁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无招投标、无预决算等问题发生。目前已对涉及的22个村主干批评教育,严明工作纪律。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加强监管,6个片区分管领导均已对片区包村干部、村主干进行廉政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乡会计代理中心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支出。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3月23日收回店租15000元,2020年5月27日收回店租12440元,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和做好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安财资〔2020〕4号、6号)精神,共计减免店租3个月,目前原穆云招待所店租已缴清。二是原乡政府公车(尼桑ZN6452WILT多用途车)原值21.7万元,2018年底已交回市车改办。由于巡察期间,市车改办正在办理该车辆报废手续,所以才导致存在登记车辆与实际车辆数目不符问题。待市车改办履行完报废程序并下发文件后,乡政府将立即做资产处理。三是采购的棉被、人武部物质装备共计3.29万元已补充完善库存物资造册登记表,并由专人管理。四是原穆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账户撤销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15万元,现已委托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并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一份《原穆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合资报告》。2020年5月31日,乡政府将原穆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并入政府账务管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7日,已收回差旅费报销单与发票金额不一致款60元、个别乡干部违规报销职称评审费840元、违规报销论著鉴定费750元。6月12日,分管领导已对上述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因穆阳派出所办公条件简陋,年久失修,为了改善派出所办公条件,加强我乡安定稳定工作力量,乡政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修缮,由于所里无对公账户,因此派出所提供修缮发票到我乡报销,今后工作中,我乡将杜绝此类支出。三是已制定2020年工会经费拨付年度预算表,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四是2018年12月31日乡政府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差额137.32元,该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已于2019年12月31日根据审计部门建议进行账务处理,目前乡政府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已无差额。五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严禁列支。加强会计代理中心管理,1000元以上的资金须经银行转账支付。村级现金收支按时登账,做到日清月结。村级库存现金超标准问题,根据现金使用实际情况,正在整改,已对桂林、玉林、外厝、龟凤村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对梨田村主干提醒谈话,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应,严禁滞留,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王楼村7月27日收回钟宝顺应收款8.7万元。六是原穆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账户撤销后,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3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已做帐务处理合并政府往来账项管理。七是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已对竹州山、外洋、岭坑、燕坑等15个村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进行充实整改。收回燕坑、翁洋等7个村重复支付工人工资11160元,竹州山道路硬化工程因搅拌机车主为王锦城且其本人也在工地务工,因此竹州山村将搅拌机租用和务工费用一并支付给王锦城,实际上竹州山村未重复支付工人工资。同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会计代理中心审核把关力度,禁止再出现上述问题。该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廉政风险隐患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资源、资产出租,凡属村级集体资产的使用事项,一律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后执行,并及时签订合同。二是全面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与出借集体资金的人员进行沟通,现已核实资金使用情况。三是温岩、咸福等4个村因资金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将集体生态林补偿金用于公益事业。目前已对挪用专项资金的4个村的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该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 关于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5)乡、村两级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6日,黄儒村已收回违规发放党员“七一”补贴5600元。2020年6月30日,洋坪村已收回党员误工补贴2400元。2020年7月14日,高岭村已收回党员误工补贴3800元。目前已对洋坪、高岭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黄儒村党支部书记丁智义诫勉谈话,并分别对洋坪、高岭原党支部书记兰成长、雷鸣进行诫勉谈话。二是2020年5月28日,桂林村已收回将香烟费用纳入会议费支出920元,并对村民主任王全忠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2020年5月28日,已按程序将2017—2018年存在的37笔无公务接待清单补充完整,做到“四单合一”;公务用车的申请、审批、派车等均全程在“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全面实现公务用车电子化管理。四是举一反三,健全机制,调整修订《穆云乡后勤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确保单位内控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 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表现明显问题
(16)存在发文重号、会议无签到表或签到表雷同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管理程序,明确要求发文拟稿人、审核人加强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目前,已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机关一支、机关二支、洋坪村支部、高岭村支部相关负责人和其他涉及存在会议无签到表或签到表雷同现象的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已于2019年11月29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会上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党内政治生活的详细规范流程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支部党建工作内业进一步规范进行指导,要求做到会议记录、签到表、学习记录标注会议名称和日期,与各会议一一对应,确保会议实效。同时,结合制定《穆云畲族乡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将基层党建工作内业资料督查纳入重点督查内容,7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对各支部支部手册填写进行抽查,现场提出整改建议,杜绝出现签到表缺失、雷同等现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 关于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7)“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修订《穆云畲族乡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区分党委会、班子会议研究事项,坚决杜绝班子会代替党委会现象发生。每次开会议事,必须确保参会党委委员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党政主要领导集体决策时,在认真全面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经党委委员逐一表决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并表决。二是2019年9月27日研究2名党员党纪处分时,参会党委委员均同意翁洋村党支部和乡纪委意见,但记录人员为了速记,仅写“各党委委员一致同意”,而未将各党委委员表决情况逐一记录,该问题是党政办工作人员记录不规范导致的。目前,乡党委已进一步强化党政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根据市委办文件要求,每年度至少安排1名党政办干部前往市委办跟班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8)村干部整体素质不高、选人用人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提前谋划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已更新各村后备干部信息库,并摸底各村有意愿返乡从事村级事务管理的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退伍军人、本村大学生等。二是因乡镇机构改革等原因,社会保障中心等事业股级岗位冻结,因我乡公务员尚有空编未招考,现有公务员已配备其他股级岗位且无合适人选,党政办部门负责人暂时不能调整。已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表现,配齐纪委副书记、团委副书记岗位。三是对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党委中心组学习选拔任用制度,要求务必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任职文件未经领导审批的,不得任命和发文。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
(19)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委组综〔2018〕59号)文件精神,重点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抓实抓细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中共穆云畲族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全过程高标准开展民主生活会,重点做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对未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实到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2019年11月29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会上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党务村务公开的详细规范流程进行了业务培训,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务村务公开的开展内容、开展形式、开展流程、内业档案等进一步规范进行指导,同时将以上培训课程纳入每年的村两委轮训内容,确保规范指导到位。围绕支部学习主题、当月重点印发指导意见8期进行指导,制定《穆云畲族乡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7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现场提出整改建议,避免出现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三是对支部工作手册缺失的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各党支部已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党支部工作手册》,且每本手册封面都要标注年度,使用期为一年,使用期间结束后交由乡党委存档,党组织书记离任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 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20)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建阵地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组织办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进行集体约谈,并在全乡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按序时倒排2020年度发展党员计划15名,目前已发展5名、确定发展对象2名。二是认真落实上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坚持“双推一联两审”,健全谈话、推优、备案、预审、公示、培训、票决等制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将发展党员业务工作纳入每年的村两委轮训课程,确保各党支部书记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程序,严肃发展党员工作。针对党员异地申请入党、培养联系人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等问题,对黄儒、虎头、下村等11个村时任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办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已对科后等6个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党员重新撰写相关入党材料并作出检讨。四是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安组委明电〔2017〕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支部每月按标准收缴党费,并及时上交。对洋坪村党支部书记、未按工资基数核算交纳党费的党员雷廷洪进行批评教育,已将洋坪村雷廷洪党组织关系转接至其工作单位穆阳水电站公司党支部并按要求补缴和缴纳党费,并作为流动党员积极参加流入地洋坪村党支部生活。五是开展村级党群服务活动中心提升工程,对各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各村完善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功能。六是由组织办每月印发指导意见指导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村每月安排相对固定的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党支部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及时将活动记录、签到表、照片等资料整理归档;由乡组织办每月初负责整理当月关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并将学习内容传达至各党支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落实不到位提升
(21)部分村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村党务村务未及时公开,公开档案资料包村不完整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穆云畲族乡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完善“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举办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已由乡党委书记对各相关支部书记、经办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1次。2019年11月29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会上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党务村务公开的详细规范流程进行了业务培训,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务村务公开的开展内容、开展形式、开展流程、内业档案等进一步规范进行指导。二是制定《穆云畲族乡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已于今年7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明确各片长、分管领导作为责任人,乡组织办已组织季度专项督查2次,对整改进度滞后的责任人及相关村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提醒2次16人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村级审计整改不够到位提升
(22)龟凤、蟾溪等5个村存在补贴未清退、重复开票报销以及现金库存量大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龟凤、蟾溪等5个村补贴已清退到位,其中2020年5月26日,黄儒村已收回党员误工补贴5600元;2020年6月23日,龟凤村已收回党员误工补贴6600元;2020年6月30日,洋坪村已收回党员误工补贴2400元。2020年7月14日,高岭村已收回党员误工补贴3800元;2019年7月26日,蟾溪村已收回党员误工补贴8900元。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每年举办2期以上的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邀请市财政局、农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到我乡授课,进一步提升村账代理中心、各村报账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严禁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穆云畲族乡纪委收到市委巡察办移交问题线索4条,经报批,乡纪委对其中1条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函询2条、予以了结1条。截至8月6日,办结问题线索4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诫勉谈话1人。2020年6月18日,责令外洋村原村民主任林少忠作出书面检查。2020年6月24 日,责令温岩村村民主任郑青作出书面检查。2020年7月13日,对下逢村报账员许宝春诫勉谈话,责令原村民主任郭木金、原党支部书记许少安作出书面检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 关于在建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3个行政村均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现象。
情况说明:乡政府已于2018年7月委托福安市政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目前已出具专项报告,待该公司出具调账清单,乡代理中心再进行调账。
整改措施:与福安市政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接,督促其加快清产核资进度,及时出具调账清单,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在建工程结转。
完成整改期限:2020年12月底前。
2. 关于村级库存现金超标准问题。桂林、玉林、外厝、龟凤、梨田、洋坪等6个村未整改到位。
情况说明:库存现金超标准问题均为历史遗留问题,已责令以上村进行梳理,按实际情况报账或限期收回资金。
整改措施:督促以上村加快整改力度,及时与村账代理中心对接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现金管理,1000元以上资金支出一律转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
完成整改期限:2021年8月底前。
3. 关于桂林、高岭等村存在应收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情况说明:已对应收款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正在陆续收回资金。
整改措施:督促以上村加快整改力度,及时与村账代理中心对接进行整改,收回资金或按实际情况核销。
完成整改期限:2021年8月底前。
4. 关于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燕科、外厝未整改到位。
情况说明:与出借集体资金的人员进行沟通,已核实出借资金使用情况,正在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清退,对不愿清退的人员,计划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收回资金。
整改措施:督促以上村加快整改力度,及时与村账代理中心对接进行整改,收回资金;不配合的,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收回。
完成整改期限:2021年2月底前。
5. 关于宁德市重点项目建设停滞问题。穆云畲族乡(C005)闽竹线竹州山至下竹州山公路一期工程自2017年11月开工建设后因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导致工程停工,至巡察时已停工16个多月,造成不良影响。
情况说明:竹州山公路为竹洲山村至下竹洲山公路(一期工程),行政等级为村道,按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4.5米,项目全长4.325公里。该项目原为我市2017年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于2017年8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福建恒欣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价479.3万元,并于同年10月动工建设。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不够,未严格履行施工自检、专业抽检的质量保证工作,致使已实施的1.8公里路基工程部分路段不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我乡多次组织协调会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但施工单位仍未有效进行整改,致使该项目无法继续推进。因此,市交通局对本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立案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进场复工整改。去年11月,我乡与市交通局、施工单位、村委召开现场会,并相应召开协调会,三方达成一致;同意尊重已有事实,在尽量利用已建路基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勘察设计并整改实施,但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复建迟迟无法开展。在多方协调下,今年6月,本项目施工单位设备进场开始复工整改,由于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复工施工方案仍有不同看法,导致项目施工方在进场施工1周后暂停施工。目前,我乡仍在协调施工、监理、设计方形成共识,共同推进项目复工。
整改措施:下一步我乡将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监管力度,在市交通局的指导下,协调当地村委为施工单位进场复工整改提供用地保障,并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尽早完成新路线勘察设计、进场复工整改工作。
完成整改期限:2022年8月底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一组的悉心指导下,穆云畲族乡党委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大整改力度、逐步解决,还有一些复杂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我乡党委将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和福安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制度,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人大监督、媒体监督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支持乡纪委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释法、廉政党课、廉政征文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
三是巩固整改成效。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突出查漏洞、补短板、遏反弹,切实将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的过程,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全会精神相结合,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穆云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782100;通讯地址:福安市穆阳镇东旭街77号穆云畲族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电子邮箱:muyun1000@163.com。
中共穆云畲族乡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