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溪柄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3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溪柄镇党委开展巡察。并于5月9日反馈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25项共44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移交问题线索5件。针对反馈的4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4条,已完成41条,未完成3条;针对移交线索,初步核实处置4件,函询处置1件,已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市委巡察三组向我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0年5月9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并形成整改方案报送巡察办、市纪委二室、市委组织部。同时,于6月6日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检查,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巡察反馈以来,镇党委每周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每天通报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研究制定了《中共溪柄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柄委〔2020〕55号),按照100%彻底整改的要求,不折不扣、照单全收;按照能当即整改就当即整改的要求,条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按照能早一天完成就早一天完成的要求,争分夺秒抓整改,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紧迫感。以“见事见人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抓整改,实事求是、恰如其分,不拔高、不降低,客观公正处理整改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切实提高纪律意识。
(三)注重建章立制促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4条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纠而复生,尤其对财务等突出问题要从严查处、剖析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摸底。通知未学习的党支部立即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重要精神》学习。各党支部已分别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并按要求已做好了相关会议记录和签到表。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重要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到基层上党课内容,纳入主题教育村主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今后,根据学习要求每周开展干部学习会,并做好学习通报和签到。目前,溪柄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6月9日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印发柄委〔2020〕57号关于印发《中共福安市溪柄镇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把意识形态领域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全年开展学习12次,均以班子集中学习为主。二是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开展1次分析研判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问题。(2019年6月13日,溪柄镇已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综合分析会)。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委班子分工,明确宣传委员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溪柄镇水田大桥为本镇的重点项目,前期已开展了工可修编、通航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由于该项目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生态红线,各项前期工作需等生态红线调整后方可出正式报告。目前,市重点项目办已将该项目生态红线调整报省自然资源厅,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后才能完成工可修编、通航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等前期的正式报告。6月8日,溪柄镇水田大桥红线图已报给市自然资源局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对涉及的生态红线进行调整。近期,水田村党支部书记前往省资源厅对接此项目。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4.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镇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一谋划、靠前指挥、主动部署,打出了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一手抓专项打击、一手抓源头治理的“四手”打击防范组合拳,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工作齐出力”的良好局面,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一是组织开展学习。3月13日下午,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就全镇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及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5月18日下午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省、宁德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6月1日下午召开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安排镇村两级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加大力度宣传。6月9日上午开展2020年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6月1日至15日安排镇村干部开展入户宣传活动;7月27日下午召开周例会传达贯彻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凝聚了全镇镇村干部的共识,促进了工作整体向前推进。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未完成改水改厕验收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页材料。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村及时做好改水改厕工作内页材料的收集整理,截至目前,改厕内页材料已完善。二是及时拨付款项。对所有已完成改厕户进行逐户验收,加快对验收合格的改厕项目建设资金审批,目前滞留镇政府改厕资金已拨付到位。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6. 关于老区苏区脱贫攻坚成效不突出,红色资源挖掘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文物保护力度。闽东特委持续提升工程(又称闽东苏区纪念馆扩建改造工程)于2018年11月2日完成项目设计及造价编制工作并送财政局进行审核,2018年12月4日财政局批复工程招标控制价1040484元。但由于财政配套资金尚未拨付,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动工,镇主要领导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后,确定财政配套资金能够到位后,我镇已于2019年4月1日立即组织对该项目进行阳光平台公开招投标,并于2019年4月9日由福建鑫颀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单位确定后,按照相关流程,与施工方签订合同要求其立即进场施工,2019年10月1日完成项目建设,11月13日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闽东苏区红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老区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引入并积极配合福安市红色教育文化有限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红色革命遗旧址群,加大苏区的宣传力度,打造党性教育基地,联合闽东着力开展“重走革命路”“重温入党誓词”“重现红色岁月”等特色党建活动,充分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发展红色旅游,增加村财收入,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促进老区脱贫致富,带动老区经济繁荣发展。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 关于老区苏区脱贫攻坚成效不突出,脱贫帮扶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施策。针对收入低的贫困户,帮助入股合作社以分红方式增加收入,百卉园吸纳2户贫困户就业务工,我镇4户贫困户已列入今年的危房改造,对全镇贫困户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共补助21万多元,已对66户房屋进行了修缮;帮助申请生产发展资金用于发展生产、介绍务工、帮助解决就业问题、疫情期间每户发放口罩。二是自查自纠。组织镇纪委、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查工作,对不符合低保要求的对象给予清退。目前已清退不符合条件的8户21人。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8.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接。近年及2019年我镇(柄政[2019]181号)向市政府请示恢复坑头村(林场)村民委员会,市民政局答复不宜再成立新的委员会(安政民(2019)191号),能合并其他行政村的合并到其他行政村,但林场群众均不同意合并。目前林场学龄儿童安排溪柄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七中就读,农保、医保在本林场办理,低保合并兴龙居委会办理,五保、残疾合并横坑村办理,高考学生编码合并坑口村办理,土地确权合并采花桥村办理。目前甲厝村学龄儿童安排溪柄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七中就读,农保、医保、低保、五保、残疾、高考学生编码以及土地确权均独立办理,对群众权益及事情办理无影响。我镇会尽全力帮助林场、甲厝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二是主动协商。党委书记与综治分管领导已约谈溪柄十字街原住户,初步议定了安置方案,经原住户内部协商同意后,再逐步推进,并保持联系沟通协调工作。6月30日约谈拆迁户,就店面安置每套深度不够问题进行商讨。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9.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民生问题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水利局申请从茜安水利工程坂边村渠道处引水至扆山村,下一步计划建设日供水约300-500吨的农村饮水工程,解决扆山村群众用水问题,并可向溪柄工业园区供水;中期对溪柄自来水厂进行扩建,提升供水能力,向扆山工业园区、扆山、北山等村供水。二是就扆山村新村建设住宅小区项目,目前我镇已经协调办理新村建设住宅小区手续相关单位,并已拨付扆山村14万元,作为新村建设住宅小区设计等相关费用,同时协调扆山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成立扆山住宅小区建设筹备委员会,按计划逐步推进住宅小区项目建设。三是召开专题会议,仙洋里步兜自然村和溪柄黄河自然村相关群众就相关费用问题已确定初步方案,正在推进落实。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10.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社会治安隐患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确保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重点工作不停滞、不拖延、不等靠,在防控疫情的同时,溪柄镇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筹起来抓紧抓好。一是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今年3月成功化解甫后村民高清彬果园与福安市水田安建建材有限公司的矛盾纠纷,避免疫情期间群众集访事件的发生;二是2019年12月建成溪柄镇“三位一体”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站,进一步充实协警队伍和完善警务设备,缓解警力巡逻不足情况;三是为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禁毒禁赌工作,将宣传与疫情防控宣传相结合,扎实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和禁毒禁赌宣传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1月至2月期间组织民警深入北山、溪南、楼下、黄兰等村开展高密度、多频次重点巡逻,出动警力100余人次,第一时间冲散聚众赌博人群100余起,砸毁赌桌60余张,查获3起,行政处罚12人。五是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满意率,5月18日市检察院和5月25日市法院分别到水田村、溪柄派出所指导平安建设“三率”提升工作,6月1日下午召开溪柄镇2020年上半年平安“三率”宣传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平安“三率”宣传推广工作;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决策部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镇纪委积极主动在党委会上研究讨论党员处分决定,并通报处分结果;同时在党委会上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工作会议精神。二是限期整改到位。2014年至今受党纪处理党员所在的黄兰、甫后、北山、仙洋里、立峰、榕头、立新、茜洋、溪柄、龙潭面、楼下、白沙12个党支部已分别于6月至7月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受党纪处理党员,要求各位党员引以为戒。三是开展多样化警示教育。我镇纪委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通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参观鼓润园廉政教育基地、集体约谈、个别约谈等方式警示党员、教育党员,推动不敢腐的斗争成果、不能腐的制度安排转化为不想腐的内在敬畏和价值追求。分别于6月29日约谈白沙、甲厝、黄兰、三村等10个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及村报账员,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7月1日组织镇直机关党员干部前往溪柄镇鼓润园、纪念馆等廉政基地参观学习,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未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整改。重新开展各部门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于5月25日党委会上部署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2020年6月1日召开镇村干部部署开展各党支部、村(居)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目前综治办、社保中心、计生办、招投标中心、会计代理中心、纪检办、组织办、宣传办、党政办、人武部、扶贫办、财务室、村建站、民政办、安办等重要部门廉政风险隐患排查表已上交纪检办归档。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各重要部门、各村(居)排查情况,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学习教育,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保持高度清醒的政治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第一时间通知各村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并对各支部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力求做到简洁美观规范;目前大部分村已经规范村务党务公开,甫后、龙潭面、东坪、斗面村、立新村、甲厝村因人居环境整治等原因,原有公开栏已拆除,但有在醒目位置公开内容。三村村、港里村新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已制作完成。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党务村务公开流程图,指导各村(居)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并依托村级微信公众号平台对村级工作动态、党务村务信息及时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大监督力度。镇纪委牵头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检查,加强督导帮扶,同时对信息公开滞后的村(居)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镇党委对分管党务和财务的领导、村支部书记以及村民主任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他们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党务村务公开,并做好存档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部分村集体资金存在失管状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甲厝村因历史原因没有建制村,无法开设银行账户,以福安市新甲厝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本村支付入账的账户,新甲厝合作社现已立即建账,健全发票审核制度,规范原始票据,下一步将以甲厝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户头作为村账户;东坪村矿山清渣工程8万元为工程暂付款,作为工程启动资金,保证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实际花费4万元,工程承包人吴成谦把多余的工程款4万元退回东坪村委,但未开具4万元的矿山整治绿化工程清渣款发票,巡察后发现该问题,承包方已补齐发票,并做好入账。二是强化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分析。会计代理中心等重要岗位已提交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对岗位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提高风险意识。三是严肃问责。对东坪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15.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互联网+”村级权利运行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6月29日,纪委书记已约谈白沙村、三村村、东坪村等10个公众号公开比较落后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要求抓紧时间进行整改。同时一对一召集各村村主干和公众号管理员开展培训指导,要求各村及时公开村党务、财务、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疫情等方面的信息,做好村级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目前,仙洋里村、立峰村已开通微信公众号,黄兰村、坑口村,榕头村、龙潭面村等村已公开内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镇纪委将每个月对各村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并开展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提高各村主干及管理员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对未及时公开的村主干开展提醒谈话,严重的对其批评教育等。三是开展提醒谈话。镇党委对分管党务、财务、互联网+的领导、村支部书记以及村民主任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他们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党务村务公开,并做好存档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 关于村级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为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村级项目工程建设监管,确保推动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我镇已于2020年6月1日组织招投标中心经办人员学习《福建省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7月27日,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的通知》。二是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页档案资料,规范施工流程,招投标中心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合同文本、合同要件。三是作出书面情况说明。1.2015年9月初溪柄村准备建设龙新溪滨水步道,在工程施工前期发现需进行栈道承台溪底硬化,由于汛期临近工程在即,时间紧迫,村两委研究决定由福建省三明永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没有进行招投标。2.2016年11月1#溪柄村横头洋防洪堤工程系一事一议工程,资金来源分两块,财政奖补19.845万元,村民筹资筹劳24.9万元,当时村委为节省费用支出,财政奖补资金已开正式发票,筹资资金未开正式发票,故造成白条入账,又因施工方要求现金发放工资和付部份材料费,所以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且因村干部对招投标业务不熟悉,把自然人列为招标对象,违反了村级项目工程建设监管规定和财经制度。3.2017年斗面村景区建设项目工程财审价是107.49万,第三方审核是126.76万元,现已支付工程款111.57万元,当时入账时报账员未附工工程增量补充协议,故账面上显示村委超财审价多付工程款4.08万元,目前材料已补齐,仍欠工程款15.19万元。四是严肃问责。镇党委对分管领导、镇经管站经办人、招投标中心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以及村民主任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村干部及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杜绝无资质自然人参与招投标。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 关于纪委监督执纪力度有待加强,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谈话。6月29日,纪委书记已约谈白沙村、三村村、东坪村等10个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开展了廉政谈话,严禁带彩打牌。二是丰富警示教育。已于7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溪柄镇廉政基地鼓润园开展形象生动的警示教育活动,并开展带彩打牌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镇村干部在严禁“带彩打牌”,树立文明新风签名墙上签字,并郑重承诺,加大宣传力度。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 关于纪委监督执纪力度有待加强,案件办结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整改。积极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办要求,监督各部门、责任人对照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改。目前对象已退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二是开展提醒谈话。镇党委对纪委书记、民政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做好退款工作。三是加强学习促监督。组织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条例,并进行测试,要求纪检干部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镇纪检干部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讨论,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四是举一反三建制度。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深刻分析,进一步完善从严治党等方面制度。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19. 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党政办严格按照公文程序印发文件,二是对党政办办文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再次培训,三是党委书记对时任及现任分管、党政办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目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立行整改。财务室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举一反三,自查中共发现发放节假日、周末值班人员误餐补贴共计4.224万元,涉及34人,已退回23人共计2.49万元,剩余11人未退回误餐补贴款,具体原因为:8人为城管执法中队临时人员且已离职,3人为溪柄镇劳务派遣人员已离职,因家庭经济困难,经多次沟通,无法追回。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1.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田坂、茜洋等多个村2014-2018年仍存在村主干额外领取误工补贴、年终补贴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各村经自查举一反三后,已经违规领取的村干误工补贴年终补贴等退回。1.溪南村2名村主干2018年3月领取旅游公路征地、农业普查等误工补贴各1200元,12月领取溪坑线征地误工补贴各900元均已退回村委户头,共计退款4200元;2.原立新村村主干2015-2016年领取各类补贴共计1.55万元已退回村委户头,并举一反三,自查其他年份各类补贴的发放,退回1万元,以上共计退回各类补贴2.55万元;3.东坪村退村干部补贴1.6万元;4.水田村退回村高成平2014年、2016年村干补贴0.38万元,高旭永应退0.38万元。5.坑口村退回2014年村干补贴0.4万元。6.甫后退回村干补贴0.43万元。7.仙洋里村退回村干补贴0.41万元。二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由于当时村委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违规发放村干补贴,今后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三是严肃问责。镇党委对分管领导、镇经办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开展提醒谈话,严格管控源头,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及时建立公车维修台账,并对闽J69667车辆2016年维修费过高和频繁维修问题作出说明(由于该车辆在2016年防洪救灾工作中因泡水,导致车子性能下降,零部件损毁较多,故存在车辆维修频率较高现象,后车辆已由车改办收回)。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3.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违规报销个人学历教育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款项。该干部已于5月19日退回违规报销个人学历教育费用。二是责令其作书面检讨。责令某干部作出书面检讨,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保证不发生类似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4.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违规列支香烟等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榕头村购买香烟款1756.5元已退回账户;田坂村购买香烟款2465元已退回账户;斗面村购买香烟款575元已退回账户;东坪村购买香烟款440元已退回账户;黄兰村购买香烟款2573.6元已退回账户。二是严肃问责。已对榕头村香烟列支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处置,7月27日镇纪委给予榕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对时任支委郑荣寿批评教育,镇政府对时任村民主任郑少丽作出通报批评,报账员郑胜及溪柄镇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陈妙芳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对东坪、斗面、黄兰、田坂村支部书记及村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5.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村账代理中心作用发挥不到位,业务人员基础工作不扎实,审核把关不严,被动记账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村对白条支出真实性开展核查。1.榕头村支付美丽乡村建设款16.2万元是白条,因村委资金不足为了节省开支,故以白条支出。2.横坑村为节省费用支出,于是只要求承包人提供材料的正式发票,务工和机械费以工资表、领款凭证入账,导致白条入账。二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镇党委邀请市经管站业务骨干对镇、村两级干部开展村账业务培训,要求会计代理中心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审核把关,发挥经管站监管作用,严格按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三是开展提醒谈话。镇党委对镇分管领导、经管站经办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开展提醒谈话,严格管控源头,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全镇干部严格执行,同时加强财务监督,规范支出行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坐收坐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坐收坐支”村,并要求作出书面说明。1.2015年6月6日溪柄村建设田间机耕路约3公里左右,由于农业局补助合作社建设,所以村民代表大会上同意由福安市绿之园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该机耕路建设。2015年9月份农业局下发安农[2015]178号文件,批准溪柄村建立蔬菜套种示范基地项目,由福安市绿之园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该项目,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公共机耕路硬化共6条,总长2275.272米,公共排水设施长330米。工程总造价150.753万元,上级补助50万元。2015年10月20日溪柄村委与机耕路施工方阮瑞祥签订施工合同,2015年10月-2016年1月阮瑞祥陆续从村委借款68.5万元,用于支付机耕路施工项目。2016年1月村委意识到由绿之园为主体,村委付款,不符合规定,所以将阮瑞祥的借款68.5万元收回直接支付给福安市绿之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用于支付机耕路工程款,所以在账务处理上存在了坐收坐支。2.北山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是由于收入与支出的时间处于春节期间,存取不便,加上执行财经制度不力,村委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导致收取的现金未及时存入村委账户,将该笔资金用于村委支付春节老人慰问金、办公费用、保洁员工资等村委日常开支。3.2016年横坑村有三个工程在建,资金缺口36万元,为了在春节前能理清所有的机械费及人工费,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向刘盛德借款20万元、卢振瑞借款14万元、刘细琴借款2万元,计划在上级补助款到位后付还,因当时是年关将至借款是随借随理,因此导致坐收坐支及大额现金支付的违规现象。目前已还32.3万元,剩余3.7万元计划在今年内还清。4.三村村2017年12月7日收福建乐乐嘉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山地租金22500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2018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电费5006.41元、港湾式候车亭设计费9000元、渠道管理人员工作5000元等费用共计22565元左右;2018年2月14日收村民自来水费12156元,具体支出如下:自来水管理人员工资5700元、卫生费2425元、挖机费2210元、电费2116元等共计12451元。村级财务员没有严格按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把收来的租金和水费做为备用金直接支付日常支出。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镇党委邀请市经管站业务骨干对镇、村两级干部开展村账业务培训,今后规范财务管理,村级监督小组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杜绝坐收坐支大额现金支付。三是严肃问责。责令三村村、北山村等4个村村民主任作出书面检讨,深刻认识自身错误,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7.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0年5月26日民政办人员已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财务业务,同时,镇党委邀请市业务骨干对镇、村两级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水平,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立即整改。已补齐民政办2019年1月支付敬老院伙食补助及工资补助4.14万元的工资花名册及伙食明细等材料,已补齐付参战军人慰问金9800元材料。三是作出书面检讨。责令民政办经办人员对此作出书面检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财务审批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各村财务报销普遍存在“三审”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立行立改。三村、甫后、水田、港里、甲厝、北山等村已补齐签字等,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完善制度。加强财务审批制度,完善三审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开展提醒谈话。镇党委对镇分管领导、经管站经办人、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村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办事,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溪柄镇政府2019年3月支付2.41万元广告宣传费,已补齐广告宣传费费用清单;榕头村委已补上26.13万元记工单、领款人已签名。二是建章立制。建立财务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三是加强学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镇村干部业务水平,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镇党委对分管领导、财务室经办人、经管站经办人、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今后不发生类似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立行整改。已将不符合旧村复垦专项资金92.1万元列支调整为平安乡镇等列支;茜洋村、榕头村已对2014-2019年造林及天然林监管专项费用及生态林补助款15.30万元、16.33万元进行核实并已作出情况说明,属集体资产,村委统筹使用,已用于村委日常开支。存在未专款专用的问题,溪柄镇党委已对榕头村、茜洋村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镇党委邀请市业务部门开展镇村干部财务培训,提高镇村干部专业素质。三是开展提醒谈话。镇党委对分管领导、财务室经办人、经管站经办人、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发生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5月26日组织民政办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等财务业务,同时,邀请市业务部门骨干对镇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专业素养。二是严肃问责。民政账户2017年1-9月份会计记账凭证遗失,经找原经办人员查找未找到相关凭证。目前,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已做到日清月结。责令民政办分管领导及经办人作出书面检查,对民政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32. 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整改工作。1.已对溪柄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溪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溪柄镇溪楼公路指挥部进行资产划转,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并账管理。2.已将镇政府2018年政府食堂维修项目27.13万元列入固定资产。3.楼下村2017-2018年购置电动车、LED等设备11.33万元已列入固定资产。4.溪南村已对2017年2月出租村集体养鳗场等场所事宜作出情况说明,该场所为非村集体,是村民所有,村委只是在其中进行协商,租金汇入村委户头,再分到农户手中。5.榕头村2017年9月支付2人1.3万已找到当时补偿协议书附在原始凭证后;6.三村村2017年6月5#支付闽安公司30.5万列为应收款于2017年9月5#有正式发票已冲账并附合同;7.坑口村2019年9月无凭据支付溪坑道路水毁工程余款1万元,已补预算、合同、决算、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领款凭证、代表会议记录。8.溪柄村购置大型的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35万元,为中宁建筑(福建)有限公司中标的2016年溪柄村建设垃圾转运站工程中购买的材料。为了便于后期设备的管理和质保,中宁公司特委托溪柄村购买此设备,已附上中宁公司委托书。9.溪柄村集体资产出租问题溪柄村在年终村民代表大会有通报集体资产租赁收支情况,今后进一步做好集体资产管理。10.溪柄村的集体资产出租在2016年至2018年年终会议中有公布村集体财产租赁收支情况。二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开展提醒谈话。镇党委对分管领导、经办人、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固定资产负责人员和分管领导认真学习《关于福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严格执行。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 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已开展对13位非本工会会员进行核查,经核查,本单位工会为工会联合会,对企业困难职工陈永铃、彭英容等人的慰问符合文件规定,对工会会员陈长明、徐飞等人的慰问也符合文件规定,现已对不符合条件人员郑玺臻、林韩斌要求其退款,共计1500元,已打入政府户头;并要求经办人员补签相关手续。接下来将进一步规范有关程序。二是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工会经办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工会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学习,规范工会账户管理,严禁出现类似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4. 关于违规举债,支付借款利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1.2017-2018年仙洋里村两次支付钟某1万元借款利息共6600元,已退回村委户头。2、扆山村借款1.4万元说明如下:2019年5月23日,扆山村前任村民主任叶新平现金存入扆山村委账户7000元,又于2019年5月24日存入7000元,叶新平合计存入村委账户14000元。该款项是叶新平在任期间(2015年8月-2018年9月)从村委账户提取备用金所结余的现金。2018年9月30日村委会换届后,现任村民主任郑艳梅上任初始,因村集体财政拮据、村财近于空白,郑艳梅主任多次自掏腰包垫付村委各项费用。因村级账务的延续性,郑艳梅垫付款项的票据于2018年第四季度入账,账面冲销叶新平手上的14000元现金。原本叶新平应将该14000元现金归还给郑艳梅,但因当时交接失误,叶新平将该14000元分两笔存入村委账户,导致村委账户多出14000元,而郑艳梅的垫付款虽已入账却未报销回来。该14000元不属于叶新平借给扆山村委的暂借款,所以不存在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借款事宜的事实。3、扆山村借款2万元说明如下:原于2016年建设的垃圾分类处理场,围墙未建、堆肥房门未安装,且发生栋面腐朽破损,决定于2018年6月底修缮完整。因村财困难,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向本村村民郑增全借款20000元,用于此修缮工程。由于对村务管理和财务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以村两委会议替代村民代表会议,导致发生此违规举债问题。2020年6月19日,扆山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巡察整改情况,通过了该笔借款并公示。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镇党委邀请市经管站业务部门骨干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学习和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5.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议事程序,实行“一事一议”,每一个班子对议题发表意见,充分讨论后逐一进行表决,并严格做好会议人员签到,确保一会一签。目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6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检查,举一反三,并于会前开展谈心谈话等,做好会议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巡察问题整改通知书》发放至各党组织,并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村支部书记党务工作培训会,重新对支部书记进行党务工作的有关培训,确保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并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资料等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加强督查力度。截止目前,镇党委已对各村居支部2020年度“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督促任存在问题的支部立即整改到位,对任整改不到位的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并将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支部书记年终绩效考评。四是开展提醒谈话。对镇党委对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会一课”。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7.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村支部书记党务工作培训会,重新对支部书记进行党务工作的有关培训,要求各支部做好学习规划,确保按时、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二是要求各支部出具情况说明和书记个人检讨,并要求安排专人做好支部工作手册的收纳、保存工作,确保规范使用支部工作手册。三是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对未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的机关二支部、供销社、白沙、甫后、三村、长洋、粮站等7个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机关二支部、供销社、白沙、甫后、三村、长洋、粮站等7名相关支部书记,要求各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四是开展提醒谈话。对镇党委对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8. 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党委会研究2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逐个讨论、表决,并做好有关记录。二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额整理归档工作,详细记录每一名党委成员的表态意见。三是针对2014-2019年溪柄镇党委发展的多名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支部会议内容均雷同的14名党员,告知其问题严重性,已重新提交入党志愿。四是召集港里村、立峰村、茜洋村等涉及此问题的时任党支部书记吴细兴、马细福、吴荣国等人谈话,并决定分别给予吴细兴、马细福、吴荣国、郑瑞金、徐开云、赖成章、雷连安、王国雄、李树园、林先利等10位时任党支部书记通报批评并要求做出书面检讨,要求扆山村郑建安、立新村施成振做出书面检讨。同时,镇党委对分管领导以及各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9.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安组委明电〔2017〕7号)文件要求,按照党费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二是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支部书记培训会,对党费收缴业务进行培训,要求各支部每月按标准收缴党费,并及时将党费存入账户。三是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对未足额交纳党费的2个支部及《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薄》缺失的2个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郑少华、雷平宝等4名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并要求各支部加强对《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薄》管理工作,规范记录、管理等。目前涉事支部书记、党员已按要求补缴党费。四是开展提醒谈话。对分管领导及各村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强化思想认识,落实规定动作,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0. 关于部分党组织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组织形同虚设的溪柄村三个支部、柏柱洋非公联合党支部、佳兴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支部等8个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薛卫金、马敬贤等8名相关支部书记,要求各支部各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要求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片区管理责任抓好落实,并由镇纪委组织开展督查。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工作制度至各党组织,并于6月-7月多次对村两委、村支部书记展开培训。同时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三会一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全面自查。对延期换届的支部,要求开始物色人选,做好换届准备。因换届需要做好准备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接下来将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及非公企业党支部相关工作人员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环节等关键问题进行详细业务培训,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做好换届工作。四是开展提醒谈话。对分管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1. 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立新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危楼不适宜作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问题,溪柄镇高度重视,约谈村主干,目前,立新村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已开始新建,地基已打好,一楼框架已建好。下一步将加快进度,尽快建好;对于多个村未见有工作人员在岗的问题,一是溪柄镇展开自查,到各村查看值班值守情况,并在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了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制定《村干部值班制度》要求各村制定值班表,贴在显要位置,严格按照《村干部值班制度》落实值班值守。二是对村干部值班值守进行抽查,实行一季度一通报,被发现工作人员不在岗村,由镇纪委约谈村主干并备案,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对分管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各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2. 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勤奖惩机制,严格按照一天四次打卡要求落实。二是按照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请假严格备注日期,先由部门签字后在由分管领导签字,2天以上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3. 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股级干部任前未逐一进行讨论的问题。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事范围,对涉及干部任免等人事问题一律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逐一讨论。在班子会上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文件学习,同时镇纪检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今后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对组织人事干部及党政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大对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三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将股级干部任用情况,班子讨论情况详细记录留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关于股级干部未按时续聘的问题。2018年因为机构改革,原本应续聘人员全部暂停续聘,故存在聘期满三年未续聘的现象,待乡镇三定方案确定并公布后,我镇将按相关程序进行研究续聘。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44. 关于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已第一时间要求各村立即对照离任审计问题落实整改落实落地:1.甫后村干部至今以油费发票报销差旅费,已退回油费报销差旅费0.46万元;2.2016年12月仙洋里村委报销一事一议工程税费款1.06万元已退回村委户头;3.2017年9月水田村委报销海堤闭合工程税费款0.26万元已退回村委户头;4.水田村2018年还存在无领款人签字凭证入账现象,只盖手印问题,水田村已作出情况说明,由于农村人缺乏对财务知识的认知,村委财务制度不健全,业务人员审核不够认真,导致无领款人签字凭证入账,现村委业务人员已将原始凭证让当事人确认并补齐签字;5.兴龙居委会2015-2018年多达6次支付看望老人专项慰问、春节慰问等慰问费花名册上均无领款人签字,村委已作出情况说明,大部分为老年人、文盲、部分残疾等签字存在困难,因此只要求盖指印确认,慰问均有拍照留底;6.林场2016年“七一”活动发放13名党员补贴0.13万元已退回;采花桥村委2014-2015年发放各项党员活动补贴计0.42万元已退回;水田村6月27日退回“七一”纪念品、党员补贴1.029万元,6月29日退0.14万元,合计已退1.169万元;甫后村“七一”纪念品、党员0.85万元已退回;坑口村“七一”纪念品、党员补贴0.688万元已退回;茜洋村2016年“七一”党员补贴4600元已退回;黄兰村2014年-2016年党员补贴1.09万元已退回;甲厝村退回2016年党员补贴1300元;溪柄村退党员纪念品2383元;斗面村退党员补贴7900元;横坑村退党员补贴800元;田坂村退党员补贴5600元;溪南村退党员纪念品7050元;三村村退党员文化衫款605元;仙洋里村退党员补贴300元。二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由于当时村委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违规发放村干补贴,今后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三是严肃问责。镇党委对分管领导、经管站经办人、各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强化思想落实,按照规定做好整改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共收到移交问题线索5件,5件问题线索目前均已按照要求进行了处置意见的请示,其中:函询处置1件,初步核实处置4件。截至2020年11月26日,已办结5件。已办结的移交件中,3人书面检讨。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我镇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6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溪柄镇水田大桥项目因涉及生态红线问题,需要省自然资源厅对该项目涉及的生态红线进行调整并批复,批复后方可动工建设。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要加强力量。成立专项小组,由副镇长牵头,全面负责水田大桥项目可研、通航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二要科学规划。积极与市重点项目办对接,积极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对该项目涉及的生态红线进行调整并批复。三要细化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水田大桥项目尽快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此问题剩余镇主街拆迁遗留补偿安置问题未解决,此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拆迁户对于安置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主任科员和副镇长及村建站等相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主街拆迁遗留补偿安置问题。二是梳理诉求,摸清底子。针对主街拆迁遗留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到的户数,逐户了解诉求及提出解决办法。三是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将主街拆迁遗留补偿安置问题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解决方法,制定安置方案,妥善安置拆迁户。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3.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民生问题反映强烈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关于扆山、北山等村群众常年反映用水难等问题,是由于缺水导致的。关于仙洋里等村安置地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
下一步工作措施:关于扆山、北山等村群众常年反映用水难等问题,已向市水利局申请从茜安水利工程坂边村渠道处引水至扆山村,将进行实地测量并根据测量红线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预算,建设日供水约300-500吨的农村饮水工程,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并可向溪柄工业园区供水;中期对溪柄自来水厂进行扩建,提升供水能力,向扆山工业园区、扆山、北山等村供水。
关于仙洋里等村安置地问题,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提出限期办结要求,力促安置地建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再次召集涉及群众开会,多方听取涉及群众的意见,而后多方筹措资金及时缴纳建设配套费和支付办理安置地用地和建设许可手续前期费用,尽快将该安置地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到位。二是在充分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制订安置地分配方案,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三是在分别沟通了解的基础上,召开涉及群众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和意见分歧,充分讨论研判,而后形成成熟可行的建设方案,并按建设方案推进建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跟踪,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我镇将针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还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紧追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问题解决的同时,推进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堵塞漏洞,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全镇上下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思想,凝心聚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93—6265010,通信地址:福安市溪柄镇中兴街15号,电子邮箱:faxb520@163.com。
中共溪柄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