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17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3862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821日至927日,市委巡察四组对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310日,市委巡察四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水利系统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局党组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林绍温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郑树展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利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水党组〔202010号),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于20204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促进整改。

限期立行立改,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已于319日、415日、429日、515日,64日,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全面扎实地明确整改目标,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印发了《中共福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安水党组〔202013号),对34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联系人、监督单位,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单位,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整改销号制,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工作成效。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我局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水利系统从严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实施综合治水试验县为重点,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着力抓好水利系统内部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资金安排、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治理,持续强化监管。整改以来,已先后制定健全完善了18项制度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和福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中共福安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安水党组〔202020号),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支部党员日常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6次,对《习近平在宁德》6个专题进行重点学习,各支部也纷纷召开党员大会加强学习,同时通过开展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知识测试,64日举办水利系统纪念建党99周年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担使命暨党纪党规知识竞赛活动等,引导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学习意识,培养日常学习习惯,从理论源头和实践起点深入领会,入脑入心,在水利系统掀起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大学习热潮。经组织学习及督促个人自学,水利系统股级干部已均能掌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针对8名党员学习强国积分较低的问题,局机关党委加大了监督力度,各支部已严格要求全体党员高度重视,对学习积分未达标的低分党员进行及时学习提醒,严肃督促每日登陆学习强国”APP学习,并达到标准分数线,截止目前,我局学习强国日人均积分已达到39分以上。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重点项目工程进展缓慢,中央补助资金滞留的问题。

整改情况:赛江防洪三期工程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因新土地法修改了土地报批程序,需重新办理,现正在加快推进中,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情况见正在整改事项

2)关于补民生短板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城区排涝工程推进力度,根据《中共福安市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安委发[2017]9)文件规定,其中2018年底基本完成城市易涝点整治是指住建部门负责的旧城区,而城投集团作为项目业主,实施的城区排涝工程为新建防洪堤的坂中、城阳新区域。经过努力,水利局将城区排涝工程等四个总投资达8.8亿元的重点水利项目列入水利补短板PPP项目,解决了项目推进的资金保障问题。目前,项目公司福安绿水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已于430日注册成立,市水投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批、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市发改局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专项报告正在编制中,初步设计完成外业钻探,正在加紧初步设计编制工作,预计今年12月可动工建设。加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成立了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技术咨询组(安水[2020]27号),逐个项目落实责任领导,指定具体技术责任人员,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协调督促服务,全面跟进项目的前期工作与施工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印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下发《福安市水利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福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督查的通知》等,要求局属基层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按照排查整治时间节点,落实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工作同时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分成五个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督查、防汛检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三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此外,我局于20204组织对湾坞二期垦区中闸除险改建工程监理公司——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不力问题,我局已致函市城投集团进行整改,已整改到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台修订了《应急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制度,并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建立隐患台账,逐条落实整改。已对市水投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部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城投集团公司核实,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0161121日开工,2017320日完工,2017531日进行完工验收。依据福安市人民政府﹝2017235号专题会议纪要,项目建设单位市水投公司201854日在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的摇号,确认福建省建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单位,建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1214日出具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因《福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安财﹝20194号),发文时间为2019111日,在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之后,所以该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无法按安财﹝20194号文执行,城投集团公司表示今后项目将严格按照4号文件执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 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1)关于宣传阵地建设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表及相关照片进行核实,并及时对相关审批表及照片进行补缺补漏。市水利局还专门下发《福安市水利局关于修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的通知》(安水党组〔202016号),进一步规范宣传阵地建设,要求严格按审批流程办理宣传载体材料,杜绝形式化。市水土保持服务中心于20204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局分管领导为干部职工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并组织观看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片《总开关》,再次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同时已将原档案中打黑除恶错误表述及时更正为扫黑除恶对福安市水土保持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开展分析研判不详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局党组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重新撰写,今后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加大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等报告的审查把关力度,确保日后材料中不再出现内容雷同问题。经核实20181213日召开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会议材料,均有会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并体现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以及过程性研判情况。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市水利局还专门出台《中共福安市水利局关于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的通知》(安水党组〔202017号),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的内容清单、工作要求等,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责任制考核方案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安水党组〔201732号文件,我局开展福安市水利系统2017年度基层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考评时,有制定考评方案部署开展考评工作,但未正式行文下发,后因工作需要才补发文件,今后我局将严格规范发文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未纳入党建工作总结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及下属7个党支部已对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进行重新撰写,充实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今后将严肃督促基层各党支部严格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仍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未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水政执法大队对廉政风险防控表进行重新核实,并对2017以来各年度的廉政风险防控表填写不完整部分进行补充完善,并于2020416日上会研究,做到有审核意见、有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签字。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廉政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水利局党组成员已将与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记录进行补充完善,充实被谈话人表态,补充时间、地点、记录人等要素,并下发《中共福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福安市水利局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通知》(安水党组〔202018号),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政自律意识,要求廉政谈话记录要规范详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重新核实局班子成员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督促未按文件要求撰写报告的班子成员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及时补缺补漏。下一步,我局将对述责述廉报告严格把关,杜绝撰写材料不严肃现象发生,提高述责述廉工作实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对下属单位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下发《福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系统开展强素质、勇担当、争作为、比贡献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水〔202028号)在全市水利系统组织开展强素质、勇担当、争作为、比贡献主题活动,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创优作风,创优业绩,创优形象,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党的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教育,各有关支部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把党的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支部党员干部日常学习计划,通过通报受处分党员反面典型案例,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观看警示教育片《踏石留印》(永远在路上 第三集)等,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并重点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同志进行严肃教育,要求相关同志不断自觉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认真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努力向上,进一步杜绝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关于纪检组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已认真落实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坚持挺纪在前,充分发挥高清探头作用,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是巡察整改以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不定期深入市水利局基层单位督查巡察整改情况,通过查看整改工作台账,及时了解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及建章立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落盲区,有序推进。二是紧盯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不打招呼地下到市水利局各基层单位,开展四风问题明查暗访活动,督促市水利局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三是会同市水利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检查组对市水利局下属基层单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考勤制度执行及事业人员违规挂靠职称与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进行督查,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压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 关于效能建设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印发《福安市水利局关于重申考勤、用车等工作纪律的通知》(安水〔202016号)及《福安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水〔202098号),将水利系统所有人员纳入考勤管理,严格要求局属基层单位进一步加强考勤、请假、加班、值班等工作管理,要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二是加强考勤制度规定的学习。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通过组织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印发<严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安委办〔2010139号)、《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福安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人社〔201610号)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守纪律守规矩意识。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加强检查督导,局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对违反相关纪律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零余额账户违规提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学习,重申相关财经管理制度,今后将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零余额账户的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体检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规范报销审批手续,加强各项费用报销的审核,杜绝报销审核不严现象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责成违规报销体检费用的4名干部做出书面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记账凭证附件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巡察期间补全记账凭证附件,今后将做到记账凭证完整,记账凭证附件详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补办驾驶员出差审批单;陈海滨2019年报销在职大专学历学费3600元已清退。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规范报销流程,规范报销审批手续,加强各项费用报销的审核,合理控制费用支出。已分别市水利局、市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责任人对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存在偏差的问题

1关于招收工作人员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相关会议材料,市水利局局党组研究招收水质检测中心人员会议时间为2016318日,当日留洋水库管理处立即组织召开班子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确定水质检测中心招收三名工作人员及两名工作人员的调入,存在先招收后研究的现象是因留洋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将会议时间误记为2016317日所致。我局已致函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已于对留洋水库管理处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项目结算未按规定办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项目结算未按规定办理问题,我局已致函市城投集团进行整改,已整改到位。经市水投公司核实,苏坂村护岸为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二期C1标段之中新增部分。该新增项目施工过程中护岸基础开挖至设计高程时还未到达岩石基础持力层,且护岸原设计长度85.805米,无法与上、下游两头的护岸实现闭合。设计单位现场确认后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并经穆阳溪安全生态指挥部工程周例会确认,护岸基础开挖至岩石基础持力层,并增加长度至122.6米,导致造价由75.94万元,增加至93.55万元,增加了17.61万元。该新增项目投资合并入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二期C1标段(合同总价为1359.915万元),整个标段并未超过合同价的10%,所以未报至市水投公司董事会研究,且也未报经城投公司同意。目前,穆阳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二期C1标项目已按规定由福安市水利局委托完成了项目的结算审核(新增苏坂护岸审定数为92.617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事项研究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了《中共福安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安水党组〔20209号),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会前准备工作,研究的议题需提交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材料,会议讨论过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参会人员必须发表意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未执行末位表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市水投公司未执行末位表态问题,我局已致函市城投集团进行整改,已整改到位。市水投公司制定下发《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三重一大、考勤管理等八项制度》(安水投〔201981号),对会议各项内容环节进行细化优化,并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列入支部学习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认真遵照执行,同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肃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出台《中共福安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水利局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安水党组〔202019号),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续聘工作,明确聘期满后仍履行股级职责的股级干部,局党组应及时研究予以续聘或调整聘任。局党组已于202031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股级干部续聘事宜,同意给予办理续聘手续,目前已报送人社部门审批。二是经核实,从20191月开始,顶头水库党支部党务工作已由正式党员王秋景同志经办,今后将加大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杜绝非党内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现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水利局机关党支部党员汤彩婷、河道堤防管理处党支部积极分子张培坤入党自传进行审核把关,对错误表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二是茜安水利党支部入党申请人林丰入党自传进行审核把关,对错误表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已在支部大会上做口头检讨。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规范相关材料审核,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更加严谨,杜绝错误表述的发生。已于对市茜安水利管理处党支部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入党积极分子做出书面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 关于党内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中共福安市水利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水党〔20202号),督促相关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召开,确保会议规定环节落实到位。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党支部、茜安水利管理处党支部河道堤防管理处党支部各有关党支部也进一步加强组织生活会规范程序的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并已将相关内页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湾坞海堤管理处党支部,已重新修订2017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删除支委会及党小组学习内容今后该支部将进一步谋划好党建工作思路,严肃制定学习计划,确保三会一课学习落到实处。已对市湾坞海堤管理处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2017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进行重新撰写,今后将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提高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大对内业材料的审查把关力度,确保今后材料中不再出现内容雷同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对接市直机关工委,就成立退休党支部问题进行明确和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已对成立退休党支部事宜进行批复,并启用了该支部印章,目前已确定退休党支部在职联络员,并组建了退休支部微信群,及时发送学习资料、工作提示等,今后将以多种形式组织退休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关于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问题

1. 关于制度执行不严,长效坚持不足,考勤管理等制度未严格执行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福安市水利局关于修订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通知》(安水〔202080号)、《福安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水〔202098号)及《福安市水利局关于重申考勤、用车等工作纪律的通知》(安水〔202016号),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重申考勤纪律,并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考勤的统计工作,每月通报一次,通过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行政效能,对干部职工违反考勤纪律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 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33项问题,有1项未整改到位。水政执法疲软无力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政执法大队已进一步加强河道日常巡查监管。落实河道流域划片区管理,确具体河道巡查片区负责人和巡查管理人员责任分工,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和执法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采砂、堆砂等水事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夜间巡查制度。每周开展不定期夜间巡查1-2次,加大对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查处力度,减少执法监督盲区,确保水事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针对执行法规不完善,部分罚款执行不到位,违法人陈用明罚款66364元,至今未执行到位问题,由于为转办案件,发生时间已久,当事人陈用明失踪无法联系,我局依照法律程序对其催缴,并在福建省法制报上登报公告,2020210日我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3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已出具行政裁定书([2020]0981行审8号)退回案件,要求补充相关内容。我局已按裁定书内容和要求进行整改。目前,经咨询局法律顾问意见后,该案件已撤销并重新立案。我局将继续按照法律程序对当事人陈用明进行催缴罚没款。四是针对非法采砂行为仍有发生,2018年涉及非法采砂信访件13件,20199月底8件的问题。经核实,2018年涉及非法采砂的信访件13件,20198件,合计21件,包括非法采砂3件(其中重复件1件,实际2件)已立案查处2件,共行政处罚28万元;非法小型吸砂5件(其中重复件3件,实际2件),将有关吸砂设备捣毁吊离,依法取缔相关吸砂点2个;防洪堤建设、河道水库清淤项目3件,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警告,要求清淤不得将砂石外运,并按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村道公益项目建设4件,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责成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后实施;其他6件(包含碎石场清理作业、占用河道等),要求业主及时做好整改,及时清理河道范围内的石渣。通过对20182019年非法采砂信访件的分析,我大队对举报属实的认真查处,积极对举报失实的摸清实情,进行情况分析,寻找被误报、多报的原因,堵塞漏洞,争取减少群众信访,2020年涉及非法采砂的信访件明显减少,截止5月底仅收到信访件3,经核实后,均不属于非法采砂信访件此外,经过综合整治,我市非法采砂案件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至今,累计出动日常巡查人员985人次,依法下发责令停止违法水事行为通知书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催告通知书5份、强拆通知书2份;依法对3处非法吸砂点和6处堆砂场进行打击取缔,共捣毁吸砂动力和过滤设备各3套,割带2条。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6次,出动执法人员437多人次,查扣勾车、自卸车等3辆,共拆除临时搭盖、违章建筑7处,拆除面积约826平方米,平整砂场场地约4800平方米,清理海砂200多方,绿化面积1500平方米,清理整治水利渠道(乱占乱建)约300米。结案3起(其中去年案件1起),收缴行政罚没款34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的问题

关于重点项目工程进展缓慢中央补助资金滞留的问题

整改情况:赛江防洪三期工程涉及福安、寿宁、柘荣、周宁四个县市,因寿宁县土地无法协同报批,造成其他三县市已完成的手续无法在《新土地法》实施前上报省厅,以致赛江防洪三期工程征地审批工作滞后,影响了项目推进,宁德市发改局对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按《新土地法》重新组织报批工作。此外,由于溪北洋五福公园工程(南段)给水泵房项目和溪北洋新区廉溪路道路项目都在同一位置存在交叉施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三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相互配合施工,以至于赛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福安段)溪潭濑头至凤林堤段所可施工部分的完工工期会有所延长对此,我局积极采取措施,(1)加快土地报批。宁德市水利局已于2020312日至函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请求出具同意赛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土地分县分批报批的函(宁水建管函[2020]6号),目前《新土地法》具体流程已确定,市水投公司已与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协同加快征地报批工作,已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评估。溪柄扆山至溪柄桥段分村分户勘测已完成,目前正开展现状调查表填写工作;溪潭镇溪南段分村分户勘测已完成;溪潭镇濑头至凤林段完成城山、濑头村的分村分户,同时对濑头村6.1亩土地开展评估工作;双峰段已完成分村分户勘测。社会稳定评估溪柄镇扆山段已开展,现已完成152户的问卷调查工作,完成进度70%2加快赛江防洪堤三期工程项目在建进度工程施工单位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已召开项目进度专题研讨会,列出工程工期倒排时间表,加派现场管理人员,督促濑头至凤林堤段已完成征地堤段加大上场机械、人力、物力,切实加快建设进度。下一步我局将跟进督促水投公司和溪潭镇、溪柄镇政府做好其余未征地堤段的具体征地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动工,预计于2021年底基本完工,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以本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开展回头看,对于仍需继续整改的事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整改措施,确保保质完成,坚持巩固深化提升,切实运用好整改成果。同时加强建章立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完善一批行之有效制度,并完善制度检查督办机制,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我局将以巡察整改作为水利发展改革的不懈动力,将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和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各项事业的创新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书记提出的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认真对标对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提高学习的整体质量和实效。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知责而为的实干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把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进改进,切实回应党员干部关切。

(二)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包括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和规程。对于发展党员不重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以最坚决态度和最大力度加以克服。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教育与管理,规范党费收缴,按时开展支部换届选举,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坚决立行立,按时问题对账销号。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要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彻底整改,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罢休。要深刻认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严重性,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深入研究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持续严格执行,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3098;通信地址:福安市中兴西路16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ssljbgs@163.com

    

中共福安市水利局党组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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