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城北街道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28日至8月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城北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11月29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城北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推动情况
根据《关于对城北街道党工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安巡办〔2019〕65号)文件要求,我街道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细化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制定了《中共城北街道工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安北工委〔2019〕169号),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及时修整整改计划,逐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了剖析检查,实事求是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将整改工作纳入全街重点督办事项,实行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工作落实,每两周向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表,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截至目前,已召开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专题会议6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了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学习新思想作为贯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全年共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道心得、谈体会;党工委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完成了一篇调研文章和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做好了干部教育培训,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2019年12月11日上午,邀请了中共福安市委宣讲团赴城北街道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宣讲团成员、统战部副部长阮院作宣讲报告;街道党员干部运用中宣部学习强国和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让线上学习成为常态。四是加强了宣传宣讲。围绕新思想、重要会议、重大主题活动等,各社区均开展了理论宣讲轻骑兵进基层宣讲活动,内容涵盖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和《习近平给福建省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回信》等,充分发挥了理论宣讲轻骑兵“小、快、活”的特点,用贴近百姓生活的小故事、文艺活动等通俗方式,让新思想更好地在群众中入脑入耳入心。五是进一步加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将服务人民的理念转化为执政为民的实践,超额完成了111个停车位。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认真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每月一汇总、一分析工作制度,于2019年11月20日聘请福建途乐律师事务所缪禹主任有针对性的对各社区调解员、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题目为《人民调解和化解社会矛盾法律讲座》,提高了街道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力争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街道今后进一步依法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大了信访积案和重点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信访积案和重点信访问题包案化解工作的通知》(安北工委〔2018〕16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了信访积案“六定五包”责任制,2019年共化解信访积案16件,信访积案总量明显下降。三是切实提高了初信初访事项息访息诉率。严格按照信访接待制度的要求,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初信初访“三见面四告知”争取“最多投一次”工作机制,继续强化了“市长信箱”及“12345市民服务平台”等平台反映的问题答复力度,对属于本街道层面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答复,对属上级相关部门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有答复,2019年12345平台投诉件106件,已全部答复,满意率100%。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忽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城北街道党工委于2019年12月10日上午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对全街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会议由党工委林兴鋆书记主持,两委班子领导成员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2019年向市委及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了2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重写2018年《城北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报告》。三是2020年1月8日,邀请了国家青年报高级记者陈强作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全媒体时代如何与媒体打交道》专题讲座。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脱贫攻坚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1月9日召开会议再次部署扶贫挂钩工作,强调了要消除以属地为主的观念,针对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措施。二是已完成一户一兑现,每年给挂钩贫困户资金已落实;一户一帮扶和一户一项目均在积极实施中。三是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挂钩的贫困户2019年脱贫(收入)计划、帮扶措施均空白的问题。经核,一名二级主任科员于2019年10月1日退休,2019年度市里并未安排其挂钩对象。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督促各社区规范民主议事程序和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相关规定,安排了街道科级干部挂钩所包社区,认真指导、严格督促社区落实民主决策制度,街道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严格执行报账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以及分管领导与下属部门干部之间结合工作实际均开展了谈心谈话,被约谈人结合自身实际表态发言。三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各社区支部书记、会计人员约谈并作表态发言,责令各社区迅速开展了整改工作,各社区均已完成了整改或作出说明,并长期坚持整改成果。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了纪工委监督责任。紧紧围绕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履职的总体要求,立足主业主责,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二是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制度落实、作风建设、“三资”管理、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结合2019年度社区责任目标检查考评,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对各社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强化了抓早抓小。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把教育提醒做在平时,约谈了街道办事处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督促其履行职责,把好报账入账关。四是依纪依规开展了问题线索处置。加强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来信来访、入户走访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工作。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街道、社区干部,特别是包社区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街道已将指纹签到方式更换为人脸识别签到,前进、后垅、棠发洋、东凤、锦阳、中兴、冠杭、富春等8个社区均已实行电子化签到,对包社区干部的签退和社区干部的签到签退均已实现电子化;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对街道、社区干部电子签到签退加强了抽查检查和考核;严格执行《城北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在次月初对上月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公布通报。二是加强了对街道干部勤俭节约和保密意识的教育和保密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特别是党政办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制度和加强机关内各部门单位材料打印管理的规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关材料打印管理及保密工作防止浪费和泄密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涉密材料一律在党政办内网电脑打印,党政办配备工作秘密计算机和保险柜,对秘密件进行专门处理,一般文件材料的打印依据工作实际、严控数量,按照签发程序审核报备、开具条子后,送所签约的打印店打印,打印店凭条打印文件并每月与党政办核对结算;与合作打印店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了乙方的保密责任和其他有关责任、要求和事项。三是加强了对档案的规范管理,强化了工作人员档案规范管理的意识和培训,按上级要求做好了年度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确保档案材料不遗失。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财务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并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一是现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财务人员已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和财务制度,加强现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除出差以及特殊情况外的,凡1000元以上的支出,皆采用对公转账的方式,现金支付的款项,做到报销多少取多少,尽可能将库存现金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关于2014年5月,办事处现金支付车辆维修费1.27万元的问题,相关驾驶员已作出说明。本单位公车闽J036KF(原车号闽J60068)和闽J092KF(原车号闽J60079)已使用十多年,车况较差,维修频繁,经常碰到出勤途中车子突发故障,故就近维修,当时用现金或转账支付无明确界定,所以造成驾驶员用现金支付后报销的情况。关于办事处2014至2019年总账“库存现金”科目中,最大一个月库存现金14.26万元的问题,街道财务人员已作出说明。由于“两会”“党代会”等重大维稳任务期间人员上访,工作人员需预支差旅费,以致库存现金增大。二是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关于维稳工作差旅费等报销要件不全的问题,已认真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差旅费、在职学历学费、公务用车维修等各项经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做到了要件齐全,人员、时间、事由、票据、审批单等明确完整,并严格审核把关。关于个别干部报销2016年2月17至19日福州维稳差旅费,未附出差审批单,所附车票显示往返时间前后颠倒,2月19日11:20福安出发至福州,2月19日早上8:40福州返程回福安的问题,当事人已作出说明。因恰逢正月,维稳任务较急,二人往返福州均乘坐的士(去福州车费每人70元,回福安晚8点后车票80元),司机无法提供有效发票,二人便找了8张客运车票代替,因此出现车票显示往返时间前后颠倒的问题。关于存在白条入账现象的问题,已严格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支付项目费用,杜绝大额项目资金支付无合同、正式发票和白条入帐现象。关于2015年3月城北街道以领代支付垃圾清理费用2万元的问题,由于除夕前两天突击清理市区周边零星垃圾,临时雇用农民工清理涉及人员较多,无法出具正式发票,且需现场结算工资,只能使用领条发放。关于2016年12月富春社区支付嘉都华府水沟清理项目2万元,无具体合同和发票的问题,因清理电机三厂及嘉都华府附近的水沟,2016年10月24日,嘉都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入富春社区账户清理水沟经费2万元,郑焕松于2016年10月27日领取。该款本应由嘉都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郑焕松,郑焕松开具凭证给嘉都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已责令富春社区收回郑焕松2万元,由富春社区转还嘉都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是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已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实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避免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材料齐全,合乎要求。关于2015年3月办事处发放自然灾害项目资金共计1.1万元,以困难补助的形式支付给21人,未附居委会证明及居民受灾申请补助报告等材料的问题,街道民政办已作出说明。2015年3月办事处发放杨茜、刘丽珍等21户1.1万元,是以自然灾害困难补助款的形式发放的。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2015年上级民政部门并未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2017年起,业务主管部门才要求严格按照闽财社〔2017〕60号文件规定执行,故未附居委会证明及居民受灾申请补助报告等材料。四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已组织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关于2019年2月,办事处付福安市深信广告工作室春节文化景观布置装饰工程19.75万元,未见邀标或询价比选过程性材料的问题,是因2019年春节文化景观布置装饰工程,是由市城管委统一招投标开展春节街景布置,市里召开会议后要求由三办分别支付工程款(详见市城管委招标中标通知书)。五是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规范了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从行政账户中列支和拨付工会经费,做到了有申请有研究。关于2016年12月,组织职工参加市总工会篮球赛,在行政经费中支出2.97万元的问题,街道工会已作出说明。2016年10月,市总工会、城北街道办事处等四家单位联合发文(安工〔2016〕211号)组织“平安杯”职工篮球赛,城北街道作为主办方之一,由城北街道组队参加,因而经费由城北街道办事处入账报销。关于2018年2月,直接拨付工会经费10万元,未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拨缴,且未附工会申请报告及会议纪录的问题,街道工会已作出说明。2018年2月街道办事处按2018年人员工资总额比例拨付工会经费6.12万元,因工会工作开展需要,办事处补助3.88万元,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把经费和补助款合并开票。六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组织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并安排专人对办事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清点。2016年6月至2019年1月办事处购买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共计11.83万元,均已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社区村(居)“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街道分管领导、包社区领导共同负责督促各社区加强了集体资产的有效监管,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租程序,对拟租赁的房产进行评估,租赁方案须经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垅社区被拖欠的租金25.1869万元,已收回9.9167万元,欠款人承诺每月偿还1万元,直至还清。二是各社区规范公开居务,认真履行居务公开审批备案手续,并由监督小组成员签字;街道纪工委和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加强了对各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并加强了对社区干部的提醒教育,促进社区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居务公开审批备案手续,并由监督小组成员签字。锦阳社区居务公开已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财务公开已由监督组组长签字后公示。三是督促棠发洋、东凤、富春等社区工资福利和日常、年终开支量力而行、量入为出,避免入不敷出、举借外债和负债运行,并对东凤、富春社区等大额举借外债的社区主干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要求各社区干部树立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和优良传统,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开动脑筋、想方设法拓宽村财增收渠道,增收“造血”功能。关于棠发洋社区村集体经济主要靠店面租金收入,2015年至2018年四年全额缴交村民新农合及60周岁老人补贴共计100.34万元,2018年末该社区资产负债表显示负债累计334.38万元,2019年3月起,该社区因财务困难,已暂停发放社区干部工资补贴的问题,棠发洋社区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与村民代表通报沟通有关情况,但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均不同意社区停止为村民缴纳2020年度新农合费(医保费),棠发洋社区采用投票表决方式,符合规定的参会居民代表超过三分之二均表决要求社区为村民缴纳2020年度的新农合费(医保费),待2021年实施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后将停止为村民缴纳新农合(医保费)。关于东凤社区2018年2月以月息2%向占顺强借款10万元的问题,东凤社区已于2018年4月还清本金及利息10.4万元。关于富春社区2018年借款余额为61万元,利息支出为7.04万元的问题,富春社区截至2019年12月底,仍有61万元暂借款挂账面,截至目前已还暂借款25万元,社区两委研究决定每年计划还款10万元(含利息)逐步分期分批直至还清。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办事处和各社区全面梳理了包括慰问补贴、驻勤出勤补贴、节日及节假日值班补贴、误工补贴、加班费、年终绩效奖金、精神文明奖金、先进奖金等各类补贴及奖金,对无依据发放的严厉追缴。其中文件涉及问题3项11个,清单涉及问题101项131个,共退款369842.36元。关于后垅社区2016至2019年3月共付春节慰问费3.84万元,慰问对象为在职社区主干和社区两委成员、已退休的两委干部的问题,已全额退回。关于东凤社区2015年、2016年9月共计发放降温补贴2.44万元的问题,东凤社区在职人员已全额退款1.488万元,离职和已故人员未退。关于2015年2季度富春社区包括社区两委在内,发放环保讲座误工补贴共计1.05万元的问题,社区在职两委成员6人已退款1800元,余下29人为离职人员及群众,共计8700元已于2020年1月18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发放。关于2015年东凤社区付节日补贴共计1.99万元的问题,东凤社区在职人员已全额退款1.12万元,离职和已故人员未退。关于2016年锦阳社区付节日补贴共计1.86万元的问题,虽有居民代表大会会议纪录,并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不用退款,但在职社区干部已退款1.44万元,剩余的4200元为已退休的社区干部所领。关于后垅社区付2016年节假日双休日值班补贴3.36万元的问题,已如数退回。关于2019年3月,冠杭社区付节日值班补贴3900元的问题,已如数退回。前进、后垅、棠发洋、锦阳、中兴、冠杭、富春等7个社区对于绩效发放问题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说明情况并进行表决,均审议通过同意已发放的年终绩效款项。二是约谈了无依据发放补贴及奖金的各相关社区党组织书记。三是加强了对社区开支审核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整改处理。对发放党员补贴的棠发洋社区党支部书记,街道纪工委于2019年11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后垅、前进等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纪工委已开展线索处置,目前处于初核阶段。后垅社区发放党员误工补贴共计3.85万元,已退款3.74万元,其中1100元因4人病故无法收回;富春社区于2018年6月已如数退回党员补贴31330元;棠发洋社区付党员会议补贴3600元,已退回3300元,其中300元因3人已故无法收回,6月付“七一”党员会议误工补贴4900元,已退回4700元,其中200元因2人已故无法收回。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想方设法、多措并举推进非农社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非农社区冠杭社区于2019年9月30日将一间店面出租,租金每月3100元,实现集体经济收入零突破。二是中兴社区已将办公二楼收回,2020年初已完成了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冠杭社区2019年10月已完成红色驿站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养老和文娱活动。三是加强非公党建。加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的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非公企业党务业务培训,要求各非公企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并每季度对非公企业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民主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研究并完善了《城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规则》,明确了需由集体决策安排的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金额为3万元以上(含3万元)。二是严格执行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实行充分民主,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避免只有决策,没有发言讨论过程的现象发生,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并规范了会议纪录。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街道党工委在2019年12月4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加强了会议材料审核把关,对不过关的材料一律退回重写。党工委书记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应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领导干部已重新撰写相关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二是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党支部会前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了党员个人自我批评和党员相互批评。冠杭党支部、综治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官埔党支部在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充分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关于部分党支部未按期召开会议的问题,综治党支部书记已作出书面检查,冠杭党支部于2018年9月4日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原书记、综治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对冠杭党支部、官埔党支部的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相关党支部书记均已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书记于2019年12月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照搬照抄心得体会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二是加强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主动加强对新出台的政策理论的学习,党工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原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机关党支部原书记已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前进社区党委严格督促上杭、街尾、官埔党支部等3个党支部加强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街道党工委对前进社区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前进社区党委会议简报作假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前进社区党委书记已作出书面检查。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5至20l6年期间冠杭社区累计10个月未召开支委会,未上党课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已约谈冠杭社区书记并进行批评教育,冠杭社区书记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前进社区党委已督促上杭、街尾、官埔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记录,规范会议纪录。街道党工委约谈了上杭党支部、街尾党支部、官埔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党支部书记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后垅社区党总支下属的三个支部,其之前是合并开会,仅一名人员纪录抄写三份,现要求分别开展党员大会,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街道党工委约谈后垅社区党总支及其下属的后垅、六岔路、王基岭等三个党支部书记,三位党支部书记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四是下发了党务工作培训材料,提高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使用统一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严格按照手册会议纪录参考范例要求格式规范会议纪录内容。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即知即改,街道组织办对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同意接收3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宁德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中党工委审批意见、党工委预审意见认真补充填写,完善了党员档案内页。二是结合每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开展了对党务干部发展党员等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干部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前进社区党委书记已严格督促上杭、街尾、官埔等3个党支部规范今后发展党员的程序和会议纪录。前进社区街尾党支部于2019年12月新发展党员2名、上杭党支部转正预备党员1名,已规范发展程序和会议纪要。三是关于2017年6月29日,冠杭社区党支部研究党员转正事宜,党员大会未记录发言讨论过程,未汇报审查情况的问题,冠杭社区党支部已作出说明,街道党工委约谈了前进、冠杭等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和会议纪录,要求会议纪录要充分体现酝酿讨论过程,详细记录对预备党员进行讨论逐一表态的意见,并做好会议纪录、选票的整理归档工作。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党费交纳管理工作失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党费收缴业务培训。认真组织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宁委组明电〔2017〕24号),结合“社区两委”轮训开展党费收缴业务培训,提升了干部党费收缴业务水平。二是规范了党费收缴。各社区将党费收缴按人分类,理清了党费缴纳基数,严格按照应缴党费数收缴,利用每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契机,足额缴纳党费,规范填写《党费证》,切实做好了党费收缴工作。三是各社区主干已将本社区每月固定的工资补贴计入党费计算基数,从2019年1月起补缴,后垅社区补缴党费777.6元,冠杭社区补缴党费696元,锦阳社区补缴党费168元,东凤社区补缴党费688.68元,棠发洋社区补缴党费443.1元,中兴社区补缴党费192元,富春社区补缴党费66元,前进社区补缴党费192元。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干部队伍结构失衡股级干部出现断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名,2020年到位。二是计划选用优秀的事业干部在团工委任职,同时争取从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中调任干部到党政办任职。三是切实加强了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了干部队伍的新老更替。四是计划在2020年针对社区党务工作者举办二期党务培训。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落实整改责任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检查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办事处财务管理和社区资金管理,健全了“三资”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公开档案和村集体年度财务计划,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指导社区会议纪录规范化。二是加大了敢管严管力度,大力抓教育警示,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案例典型的基础上创新了廉政警示教育形式。三是全面执行了廉政谈话,约谈人结合被约谈人工作实际,从多角度切入,被约谈人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了表态发言。四是加大了监督执纪力度。纪工委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加强了对前进、后垅、棠发洋、东凤社区等四个涉农社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1月3日举办了城北街道社区“三资”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会,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干部对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安农2018〔158〕号)关于“三资”管理规定内容的学习和贯彻执行,要求各社区在重大事项和大额开支方面,必须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按规范做好了会议记录。关于锦阳、后垅、冠杭、中兴等社区发放干部年终绩效,未见村(居)民代表大会纪录的问题,锦阳、后垅、冠杭、中兴等社区已再次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说明情况,审议通过同意发放干部年终绩效款项。二是废止了《关于村(居)干部工作待遇的试行规定》(安北委〔1997〕100号)文件。三是对锦阳、后垅、冠杭、中兴等社区的主干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做到“三资”管理有讨论、有表决、有签字。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9年12月5日,市委巡察办将巡察中发现的6条问题线索移交我街道纪工委,12月9日,市纪委又将编号AG2019262问题线索移交我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共7个。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要求纪工委立即召开会议,成立核查组,布置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编号1-3号和编号AG2019262问题线索已按要求于2020年1月2日呈批处置,拟初核;编号4问题线索已办结,街道纪工委于2019年11月给予雷荣清党内警告处分;编号5-6问题线索拟函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关于干部队伍结构失衡的问题。目前,城北街道党政办、团工委等重要部门,均未配备股级干部;社区主干老龄化,社区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60.5岁,社区主任平均年龄55岁,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关于街道党政办、团工委等重要部门,均未配备股级干部的问题,因目前街道无合适的公务员人选,计划选用优秀的事业干部在团工委任职,同时从其他单位公务员中调任符合条件的干部到党政办任职;关于社区主干老龄化的问题,因此届社区两委任期未满,尚无法更换社区主干,现已加强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将于下一届社区两委换届时推进干部队伍的新老更替。关于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因疫情原因,原计划于年初举办的社区党务工作者培训将推迟至疫情结束后。
整改时限:2021年9月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问题,持续开展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工作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市委巡察组的监督。始终坚持学做结合,把在巡察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强化履职担当,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整改落实的效果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坚持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市委要求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城北发展的重要动力,强化举措,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为推动福安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2362;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富春路122号;电子邮箱:facbjddzb@163.com。
中共福安市委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