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福安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决落实市委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局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打牢巡察整改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端正态度、照单全收、全面正视、坚决整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高标准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6月14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综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调查核实有关问题,指导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靠前指导具体工作;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协助、责任股室狠抓落实,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整改落实
为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切实运用好巡察成果,推进全市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6月27日,局党组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中共福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针对党的政治建设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7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为巡察整改奠定坚实基础;8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来抓,紧盯责任分工,逐项检查,逐条过关,对号销账,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四)制定长效措施,巩固整改实效
局党组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整改事项、通报整改进度,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巡察办、纪检组和组织部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紧盯突出问题,抓好问题整改的销号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督办,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了制度保障力度,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3项制度,切实把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作为改进提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改进作风,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1)关于“局务会代替党组研究大额资金、人事变动等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2015年2月15日设立党组以来,只任命党组书记,未任命党组成员,因此2017年以前未能正常开展党组会议,导致出现局务会代替党组研究大额资金、人事变动等情况。直至2017年4月5日任命党组成员2名后,“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决定。二是局党组制定和完善了《中共福安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局党组议事范围的内容,理顺了局党组会、局务会的关系,严格区分党组会与局务会,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做到决策事项具体、会议程序明确、会议记录完整,提高了决策的质量和效益。
(2)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和完善了《中共福安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组议事基本原则、议事制度、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决策实施等内容,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学习。5月17日、6月27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再学习,通过学习使党组成员对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会前局办公室将会议议题及相关资料发放给各党组成员,以便党组成员充分准备;会上由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作末位表态,避免提前定调,党组会均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四是指定办公室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和档案保存等工作,如实记录党组会研究决策过程,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政治引领不够”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还存在浅尝辄止、学习形式单一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中共福安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二是丰富理论学习方式。通过集体学习、组织自学、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切实提高学习实效。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结合起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丛书》《中国共产党怎样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摆脱贫困》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理论学习,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进一步在局内兴起“大学习”热潮。目前,局党组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12次;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集体学习12次;组织专题讨论6次;局领导上主题专题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撰写学习心得5篇。三是建立学习检查制度。局党组不定期抽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跟踪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情况,保证学习质量。局党组成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自觉做到认真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为全局立好标杆、做好示范。8月份组织大家参加“2019年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
(2)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掌控不够全面,存在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工、述责述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6月27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会议传达了上级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对《福安市基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试行)》进行再学习。二是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1月17日、6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分别对局领导班子分工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三是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规范和完善专题研究、定期分析研判、定期报告等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1次分析党员思想现状。5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综合分析,并提出工作要求,各党组成员分别进行发言;6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关于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并及时向市委报告落实情况;6月21日,我局总统计师专门作题为《坚定文化自信,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专题党课;12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关于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局党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进一步强化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继续将意识形态“六个纳入”。我局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就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全面检查,对表述有误、格式不对的地方均已改正到位;并在2019年1月份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作为2018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7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占茂贵、吴向阳等2人就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履责情况问题进行说明和检讨。五是做好意识形态档案资料的归档。由党建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定期自查,避免出现档案材料不真实情况。
(3)关于“开展统计工作宣传教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统计政策法规、农业、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批零住餐业等专业统计业务知识培训7场,四经普业务培训10场,提高了统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8月21日,与发改局、商务局、商贸办联合再次召开固投、贸易、服务业统计业务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培训会议。二是开展多形式统计宣传活动。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利用展板、网络、电视台、阅报栏、宣传车、横幅等媒介,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和户外咨询服务,提高社会各界群众知晓度。今年四经普期间,在阳头广场、过境路、动车站、白云山高速口等点设立统计公益广告栏8个,在南湖桥头设立广告立柱1个;制作四经普工作宣传海报500份,发放宣传品12000多份,《单位告知书》15000份;在莲池广场、阳头广场、新九州大厦等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统计内容,进一步促进形成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8月10日,我局积极参与“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并制作“共建共享统计法治新时代”的微视频1个,充分展示了我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和风采。三是不断扩大统计宣传范围。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教育,9月2日市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意见》《办法》《规定》;11月25日,市委常务扩大会议学习中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12月10日,市政府有关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数据的论述、《意见》《办法》《规定》;向乡镇(街道)、部门、党政领导、企业统计人员等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限上贸易业工作手册》《规上服务业工作手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手册》等统计宣传小册500多册,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继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积极与市委党校、组织部沟通联系,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市委党校秋季科级班及青干班教育培训必修课,于11月13日进行授课,并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200多册。继续加大考核力度,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评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支部建设较薄弱”的问题。
(1)关于“党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上述情况已于巡察期间作出说明。下次支部换届时间为2020年6月,届时将严格按照换届议程、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做好换届工作,杜绝上述情况再次出现。二是加强支部委员学习教育,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进行系统学习;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党建业务工作水平。三是建立支部换届台账,专人做好会议相关记录和材料的收集归档保存,确保程序合法、资料完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抓好问题落实整改。党支部就2017年上半年未召开支委会的问题进行核实,并作出情况说明。同时,对之后“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做好整改。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7月5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三会一课”制度等内容进行重新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制度执行力。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局党支部制定了《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按照2019年支部理论学习计划,规范开展学习,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次,班子成员上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集体学习12次;组织专题讨论6次。三是激发“三会一课”活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在采取集体学习政治理论、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开展更多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如专题讨论、党课、调研分析、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切实扭转“三会一课”开展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等现象。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3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前往溪尾镇溪邳村、仙洋村的党员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7月13-15日开展“瞻仰南湖红船、弘扬红船精神”主题活动,参观革命烈士陵园、革命圣地南湖、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5月17日、8月30日分别组织观看电影《大会师》和《特别追踪》。继续参与社区共建活动,8月9日与富春社区共驻共建,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我局14名在职党员均已到富春社区报到并参加了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慰问活动,7月9日开展慰问老党员活动,8月8日开展慰问退役军人;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自与城北街道中兴社区结对共建以来,已开展志愿活动2次(7月5日开展中兴社区卫生清扫;8月1日参加中兴社区肝炎预防知识讲座);9月20日与富春社区联合开展“9.20统计开放日”活动。四是强化监督检查。3月28日,局党支部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督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效推进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的要求落实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经常性教育中。
(3)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26日前,党支部对2016年-2019年支部记录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对“2016年度、2017年度未开展自我批评”的情况进行说明。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月25日,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述职并作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方向。全体党员逐一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会上还进行了党员自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全体党员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党支部班子和其他党员在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评议。三是6月27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组织生活制度的刚性约束。四是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7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局班子作对照检查,并结合自身问题,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带头查摆、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作个人对照检查,并相互开展批评。参会人员都能够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畅所欲言,直截了当开展相互批评。五是把开展党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开展党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将测评党员作为评优评先、民主评议、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问责制。
(4)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7月5日,党组理论中心组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党支部专人负责记录、及时整理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加强对基础簿册、党员档案等资料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完整齐备。
2.关于“指导基层统计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要求:(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农村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8〕116号)精神;5月,与调查队联合印发《2019年度开发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内容;8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不断推进镇村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完善乡村统计报表。6月28日,与古田县统计局现场交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加大统计工作指导力度。对全市统计工作划片区管理,将全市统计工作划分三大片区,采取统计局班子成员挂片、干部包片区的形式全面指导乡镇统计工作。2月28日印发《关于领导班子分片挂钩督导经普工作的通知》,围绕经济运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服务业统计、统计基层基础等开展统计调研和指导,深入一线了解统计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此外,我局与发改、前期办、工信、商务等部门联动,保持信息畅通,每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业、贸易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反馈四上企业实时经营状况。三是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5月17日与人社部门联合发文,配齐福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2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第六次)研究同意乡镇首席统计员参照享受股级职务,并制定了针对乡镇首席统计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切实调动基层统计员工作积极性,以稳定基层统计队伍。
3.关于“股级干部任用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16日、5月17日、7月5日、7月25日分别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考核工作精神,要求规范干部任用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规定,确保任免程序规范。二是8月13日前,对历年来股级干部任用材料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已找到部分缺失的档案材料,并及时补充完善。同时,不断规范完善基础材料的格式、内容,及时整理存档,做到不错、不缺、不漏。三是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员,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落实好岗位责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要求进行材料归档,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四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选对人、用好人的政治责任,将民主推荐与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监管到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自行设置项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充分认识到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的错误,于6月27日,在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上学习《关于印发<福安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将2013年至2016年期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余款4100元已于8月26日全部追缴清退到位。三是财务人员已认真反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党组书记及综合派驻纪检组长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错误。
(2)关于“公车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在6月27日巡察整改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并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指定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自查前期公务用车情况。二是2013年9月列支油费系尾号为9600、9599的加油卡,此卡于2013年年底已停用,依据油卡清单明细,到2013年12月底实际加油金额合计47875.1元;2016年8月、10月加油费列支油费系尾号为4729的加油卡,依据油卡清单明细,到2016年12月底实际加油金额合计6327.09元。该卡已于2018年移交公车平台,并已确认卡里余额522元。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目前我局已无公车,统一使用市公车管理平台进行派车;在派车时使用《单位用车审批单》,要求用车经办人详细填写,若用车期间需要调整、增加行程的,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备。
(3)关于“慰问非本局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慰问非本局干部慰问住院费1000元已于6月28日清退到位。二是建章立制,今后慰问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执行。
(4)关于“经济普查活动存在宣传品发放范围较窄、签领手续不齐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已补齐2013年福安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品水杯发放清单;经核实,2015年人口抽样宣传品已于2015年12月入库140件,并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2016年9月20日、2017年9月20日三次活动期间进行提取,目前已无剩余库存。二是吸取教训,加强物资管理,2019年经济普查宣传用品入库、出库均严格执行签字制度。采用双重管理,经普办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品收发工作,办公室做好剩余库存物品的清点和交接,任何物品入库、领用均需签字确认。三是严格财务管理,督促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对政府采购和财务支出事项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采购报销手续,宣传品采购均需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同时做好询价比选。2019年采购固定资产及宣传品均已按程序规范办理,并附货物清单。四是党组书记及综合派驻纪检组长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错误。
2.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形式主义方面,党组对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问题清单整改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要求:(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在7月9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就该问题进行说明,并进行自我批评。二是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力度,4月19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专项整治,查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强化党组跟踪指导工作,常态化督导支部学习教育活动、使用学习平台、落实学习任务等情况,严防学风不实。党组书记及综合派驻纪检组长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错误,并要求在支部党员大会反思整改。
(2)关于“官僚主义方面,个别专业人员服务意识淡薄,与乡镇统计人员沟通协调不到位,对乡镇统计人员反映问题不够重视,回答问题时出现不耐烦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再次强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端正工作态度,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与乡镇、企业统计员沟通协调,清晰工作思路,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各专业人员经常深入一线了解统计工作情况,围绕经济运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服务业统计、统计基层基础等开展统计调研和指导,在今年四经普普查登记期间,经常组织经普办人员下乡镇(街道)现场指导50余次,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每月召开局专业会议,专业人员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贸易、服务业等工作进行汇报,反馈并及时解决乡镇统计工作的难题。三是切实加强统计业务能力。今年,专业人员加大对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业务能力。目前共开展统计专业业务培训8场,四经普业务培训会10场。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补齐完善扶贫手册。4名副科级干部对《挂钩帮扶工作手册》逐一进行自查核实,补缺补漏,如脱贫计划、帮扶措施和贫困户签字等均填写完整。二是提高政治认识,狠抓挂钩帮扶工作落实。3月28日、5月17日,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摆脱贫困——弱鸟如何先飞》《摆脱贫困——建设好贫困地区的精神文明》及省领导在贯彻《滴水穿石三十年——福建宁德脱贫纪事》的批示精神等,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工作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意义。三是将扶贫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扶贫工作。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精神及重大部署,研究解决扶贫问题,推进工作开展。四是开展挂钩帮扶工作。每年都利用节日组织人员慰问困难党员,退休人员和病灾户活动;1月23日,开展松罗乡满洋村“一助一”爱心助残活动1次,送去慰问金1200元;1月28日,开展松罗后洋村春节慰问党员和困难户1次,送去油和米及慰问金2000元;1月24日、6月4日,开展下白石章坑村、六屿村、坑尾村等村扶贫慰问2次,送去慰问金共计7500元;扶持康厝乡秋岭村、松罗乡后洋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计4万元;7月9日,慰问中兴社区老党员1次,送去慰问金共计2500元;7月24日到赛岐小盘村开展软弱涣散村挂钩帮扶工作1次。五是加强与帮扶贫困户沟通协调。在5月28日党组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了解熟悉帮扶对象的基本信息和生产生活情况,加强沟通联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坚持每季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走访,全年走访不少于4次,平时不定期电话沟通,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生产、生活情况,认真填写《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做好扶贫记录、帮扶笔记。六是配强驻村帮扶队伍。我局下派一名干部到松罗乡后洋村驻村第一书记,不定期研究解决驻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不定期到村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驻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好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抓好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工作、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中督促工作落实,年末开展检查总结。6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进行经常性谈心谈话,重点对党风廉政重视不够,廉政风险防控不足等问题进行提醒,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并做好谈话记录,做到有迹可循。今年上半年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中心的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次,达10人次。四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月28日、7月5日、8月16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5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廉政建设是共产党员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六是我局召开党组会均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做到次数足,记录实。积极配合综合派驻纪检组组长开展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纪检组的执纪问责和工作安排,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8月,按照《福安市统计局2017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新排查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共45个,并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共42个;8月16日,重新调整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二是8月16日,重新修订完善《福安市统计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班子成员及各股室、中心、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负责人围绕各自分工和岗位职责,认真排查各自的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如实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由局办公室确定风险等级,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三是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中心的负责人开展上半年开展谈心谈话1次,达10人次,达到了加强沟通、密切关系、增进团结的效果。四是7月1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以发生在统计部门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案促学、警钟常鸣,切实解决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五是发挥局党组、综合派驻纪检组的干部监督作用,今后每半年对各股室、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1次,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督察和日常监督检查。六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管。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统计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1)关于“行政处罚力度较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执法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意见、办法、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统计违法案件“零容忍”,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是严格执行案件处理集体研究制度。7月11日,成立建立案件审理小组,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决定均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有效防止行政处罚力度较轻情况的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严格执行《宁德市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的通知》,以适应新形势下统计执法工作需要。
(2)关于“自办案件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今年8月,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对我市再次开展执法检查,分别抽查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个规上工业企业及相关乡镇落实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情况良好。按照“双随机”抽查制度,自9月起,抽取部分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投资项目单位等开展检查,11月8日,对1家联网直报拒报并对福安市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并于11月26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予以警告;8月13日,受宁德市局委托,办结核查案件一起。二是开展数据核查。做好2019年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入库项目现场核实工作。3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投资、房地产开发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并从6月起每月从福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抽取500-5000万元项目和5000万元以上项目各一个进行基础工作审核,并根据项目现场实施情况及所提供的有关凭证材料认定项目完成投资情况,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7月,印发《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于9-12月份,重点对2018年和2019年1-6月份一套表调查单位的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指导乡镇及企业要按照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三是推进统计违法联合惩戒。稳步推进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主动公开曝光统计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促进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上报统计资料。
(3)关于“案卷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党组书记及综合派驻纪检组长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错误。二是已完成对2013年-2018年案卷材料档案整理工作,把案卷一年一年分类、案件一起一起审核、文书一份一份复查,规范统计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对2019年的案卷资料坚决严把质量关,做到每个细节不重不漏,符合规范案卷标准。三是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促进业务人员学习相关知识。8月13日,组织1名干部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已有3名干部通过考试并获得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证。
2.财务管理不严格。
(1)关于“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理解仍有偏差,存在用不合规凭证入账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当时入账租金领款凭证给予原主要领导签字。二是已补齐干部在职学历教育报销学费附件。三是对不合规的凭证入账及失查现象,党组书记及综合派驻纪检组长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错误。同时,财务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审核把关,坚决以合理合规的凭证入账。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4年杨水泉(驾驶员)报销出差省统计局、福州等地办事住宿及餐费的情况重新进行审核,其中报销金额为0.51万元,均为双休日出差,不予报销,应清退,并已于3月21日清退到位。剩余报销金额2816元、1045元符合要求,不列入清退。经办人员杨水泉已补全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事由。二是党组书记及综合派驻纪检组长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错误。三是7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福安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福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要求财务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报销审批规定,确保财务审批手续规范。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的、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承担好、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完成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压力传导到位,推动形成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
(二)深化整改落实,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通过整改,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坚决杜绝违规提拔、“带病提拔”。 深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规矩意识,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成效,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紧盯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等行为,紧盯年节假等时间节点,强化监督监管、执纪问责,确保全局上下风清气正。
(三)紧抓后续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的硬约束,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用好巡察成果,助推统计改革发展
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全面加强统计执法力度,防范治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切实把整改落实与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事业再上新台阶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为统计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提供政治保证,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2730;电子邮箱:fastjj@126.com。
中共福安市统计局党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