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福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9月18日至10月3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安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紧抓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巡察反馈意见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落实。
(一)强化整改政治意识,迅速动员部署。3月7日,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会议,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深化整改政治意识。3月10日局党组印发《巡察反馈意见的通报》,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迅速传达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要求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认真对照、坚决抓好整改落实。3月15日,再次召开党组巡察整改问题会议,明确整改责任,从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三个方面一一对应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制定印发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3月21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认真对照查摆问题,深化认识,认领问题,增强整改自觉。
(二)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整改的工作格局。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坚决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一件不落、一招不让全面彻底整改到位,逐条逐项对帐销号,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整改问题导向,注重督导检查。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根据《中共福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制度,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撒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在全面落实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整改中、整改后督查,驻局纪检组做到全过程督查,确保不留死角,切实做好巡察“下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存在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的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严格执行《福安市林业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2019年至今共召开9次党组会议,研究福安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及“三沿一环”项目建设等。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重大资金问题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并印发《福安市林业局工作规则》,对应提交党组研究的事项、内容、范围、权限,督促下属单位将重要事项及时提交局党组研究。三是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集体决策,共同维护集体领导权威,对执行集体领导制度不到位的重点检查,加大落实力度,扎实抓好集体决策制度落实。2019年至今共召开9次党组会议,研究3·12义务植树活动经费及2019年松材线虫病防治补助等。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会议纪要研究内容与会议记录时间不相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压力传导,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本着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如实记录会议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按照法定公文规定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已将会议纪要研究内容与会议记录时间不相符的〔2016〕5、6号纪要修改为原始会议记录时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工作进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被省林业厅约谈以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召开松材线虫病防治推进会,部署和强调松材线虫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措施,并以市政府的名义下达《关于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文〔2017〕332号)和向省林业厅呈送了《关于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整改的实施意见》(安政文〔2017〕360号)。经过努力,我们已经在2017年底整改到位。二是加快街尾危旧房改造项目动迁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由江韩全局长亲自抓,党组成员林世祥具体抓,其余的6名党组成员配合合力攻坚。根据与动迁对象接触的情况,每周五下午进行会商、决策。局党组成员穷尽一切办法分别与挂钩的征收户协商,干部林兴金负责不间断地入户沟通协调。三是深入交流通力协作,与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加大对征收户社会关系的调查及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四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并印发《福安市林业局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促进局各部门通力合作、有效履职、创新管理、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全面推进林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2)关于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强结对帮扶,扎实抓好包户帮扶工作,为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帮扶措施,林琳耀、林锦唐等已按要求开展挂钩走访工作;部分填写不规范《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已按要求填写规范。三是重新撰写了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半年小结。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林琳耀、林锦唐进行警示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局支部已严格按照《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安委组综〔2019〕1号)文件要求,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开展会前意见征求、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民主化。征求意见2条,谈心谈话23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认真撰写材料,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强化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落实把关审核制度,各党支书记要认真审阅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把问题查得准不准、原因分析深不深、措施制定实不实、文字格式对不对等关。三是相关责任人李丹影已严格按照《中共福安市纪委、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5年度科级以上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安委组综〔2015〕58号)文件要求,重新撰写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局支部班子和部分支委已补齐2017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17年度林业局科级干部王杰铃按照《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安委组综〔2017〕2号)文件要求,重新撰写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民主生活会材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梳理民主生活会材料,举一反三,适时开展“回头看”,全面完善档案材料。二是强化责任分工,确定陈贵兰负责党内相关资料保管,及时按要求做好每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材料归档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齐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二是加强文件审核,落实文件材料审核职责,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把“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到文件处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切实把好文件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和格式关。三是加强材料梳理,重新梳理各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对存在表述错误的已立即整改。四是认真检查《2016年度廉政工作计划》和市森林公安分局《2017年教育训练工作总结》,将提及的《廉政准则》修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是对相关责任人黄生华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学习计划,2019年班子成员计划集中学习12次。组织好集中学习,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落实到位。二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要求授课人精心组织党课材料,在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舆论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舆论宣传的认识,占领思想舆论阵地,增强阵地意识,加强阵地管理,指定专人在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相关林业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严格按照每年国务院印发的当年政务公开要点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至今已公开13份文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应对舆情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各项处置机制,严格落实《福安市网络舆情处置“路线图”》和市级重大网络舆情会商研判协调处置机制、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机制等,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平等真诚坦率的公布事情真相,引导群众理解政策和法律,了解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方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学习,认真落实《福安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和 《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省委、宁德和福安市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二是完善学习档案,每次学习形成一份学习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对学习通知或方案、学习资料、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学习会议记录、学习考勤情况等学习档案进行归档。2018年4月份因部分党组成员参加党校学习和外出调研,中心组学习推迟到5月11日学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费管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每位党员通过党群综合平台系统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记入《党员交纳党费登记簿》,并在《党费证》上进行登记。二是认真梳理党员党费证登记存在不完整的相关情况,重新进行登记造册。三是对个别党员缴纳党费不足部分进行补缴。瓜溪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党支部对党员2018年党费进行重新核算,已补交2018年度党费23.4元。局支部已补交退休党员2016年党费478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好组织关系转移审核关口,严格审核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真正目的,及时审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对理由充分、动机端正、便于管理的党员,尽快予以接收。对不符合党员流动有关政策、目的动机不纯、转入理由不充分的,以适当方式将组织关系转回原所在的党组织。二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引导,加强和组织关系挂靠在局支部的党员及其家属联系,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局支部的高翔同志已于2019年3月21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城南街道东风社区党支部,陈欣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于2019年4月3日将组织关系转到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设计第六党支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党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年至少上党课2次,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二是加强检查,局党委每年对党支部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检查不少于2次,使“三会一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煅炼的熔炉。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参加上级培训、党委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使支部的会议记录符合规范和要求。2019年4月23日我局选派党委秘书陈贵兰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赴延安市委党校党务干部的培训,党委将在5月中旬举办一期党务知识培训会,对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会议记录时间混乱,存在增补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每年结合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安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范例模板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做好归档。二是加强对各支部会议记录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三是4月26日已对责任人林锦唐进行警示谈话、刘招发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做好按期换届工作,详细记录局各支部的换届工作台账,提醒近三个月内需进行换届的党支部抓紧筹备换届工作。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换届的,应申请办理延期换届审批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二是全面加强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规范支部换届工作程序,确保选举工作各环节落细落实。三是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求支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参加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业务能力,按期做好换届工作等。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李丹影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档案材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养。二是加强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化蛟林场党支部党员郭善仁的入党志愿书已手写一份,户籍所在地的协审材料已补齐。局支部党员宋美平政审材料及预备期间思想汇报等材料已补齐。三是对责任人国有林场支部书记陈继祥、林业局党支部原组织委员刘招发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做到过程完整、记录清晰、手续完备,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清退资金。对林业局机关2013-2015年违规发放房租补贴、行车安全奖、行车里程补贴、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春节值班补贴、“三·八”妇女节活动费用、借用人员奖金、单位先进奖金、“七·一”活动奖励等9项合计金额217584元;森林公安违规发放2013-2014年度行车公里补贴计11850元;木竹交易中心违规发放“五·一”节、端午节值班及节日津贴、年终奖金、降温费等5项合计金额34900元,组织人员认真梳理,逐笔逐项进行整改、清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收回2013年度房租补贴计9565元,2013年行车安全奖4800元,2013年公里数补贴15603元,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共计74200元,春节值班补贴费4100元;“三·八”妇女节活动费用17900元,2014年度行车里程补贴11518元,借用人员奖金12600元,2015年3月列支单位先进奖金13200元,“七·一”活动奖励2800元。木竹交易中心端午节、“五·一”节值班及节日津贴年终奖金降温费等25940元。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吴晓强和凌锋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1)关于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二是狠抓整改,对2013-2015年报销接待费基本未附公函问题,认真归集整理和分析所接待的单位、对象,已补齐公函59份或出具说明。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2015年7月接待费5350元、9月接待费2285元未附公函问题,分别接待省、宁德市林业局等10批客人,已作具体说明。
(2)关于异地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以来的接待费有关凭证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原始凭证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对2014年3月报销接待省林业厅来客餐费468元附福州餐厅发票的异地接待,立即核实、及时整改清退,已于2019年4月23日收回468元。三是建章立制,印发了《福安市林业系统内部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三单”日期不相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二是加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财务制度的督查,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制度,严格财务原始凭证审批制度。三是对上白石林业站存在“三单”日期不相符问题,经核实上白石林业站实际用餐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因饭店出具发票时误将用餐日期开为2014年10月1日,现已重新开具发票用餐时间为7月23日,与公函及审批单经办时间一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改,对2013年11月报销公车(车牌号闽J-63286)维修费7600元,未附维修清单问题,指定吴晓强负责到维修厂专项核实,已补齐维修清单。二是规范公务车维修流程,登记备案,要求提供车辆维修费正式发票、维修结算清单、车辆维修审批单等报销凭证,严格报销程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存在车辆未定点维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两定”“四统一”管理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实行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定点维修等制度。二是关于闽0-J7118号执法执勤用车报销维修费3535元,未到定点单位维修问题,福安市先达汽车配件店为福安市新捷特车业服务中心分店,因定点维修单位未及时到税务部门领取发票,而用分店福安市先达汽车配件店发票,定点维修汽车店已作说明。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考勤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执行《福安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将干部职工考勤与绩效挂钩,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司勤人员管理,做到司勤人员与干部职工一道考勤,严肃工作纪律,并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强化电子考勤全覆盖,市木材交易中心、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经济林试验场等3个单位现已实行电子考勤,并严格上下班签到制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吴晓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公文发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措施,严格履行责任,狠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做到思想站位要高、工作标准要高、精神品质要高。二是加强培训,对相关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公文办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关于重申规范公文处理提高办文效率的通知》,强化公文办理程序,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公文发文不规范现象。2019年至今发放公文62份,不存在空号现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局机关2016年12月将育林基金户账目并入局事业户,但债权债务账目未结转,其中个人借款153996.66元未清理。经核实,上述款项个人借款主要有三种类型: ①支付造林整地、苗木款等49257.66元(实际已造林支出);②支付林业局防火大楼电工材料备料款及零星工程款51939元;③个人暂借款52800元,截至目前,已清理20141元。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清理力度,确保全部清理到位。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已对局及其下属单位存在购置设备未列入固定资产的现象进行整改,并认真清查盘点、补录固定资产会计科目。三是对2016年林业局育林基金户应收账款明细账下木竹交易中心尚余303.0668万元,但在木竹交易中心账面未体现欠款的问题,该款项为林业局拨给木竹交易中心的周转金,主要用于木竹交易市场建设,现已由木竹交易中心财务人员逐笔核对,纠正会计科目,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王惠华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报销附件不全或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严肃整改。江韩全局长多次召集相关人员研究解决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逐一检查,限期整改。①截至2018年6月,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支付公务车辆加油费及高速公路通行费,均未附具体明细清单,现已补部分明细清单;②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2013年7月-2018年6月发放森林扑火补贴均未附接警记录等相关材料,现已补齐接警记录等相关材料;③2014年1月报销姚克平等两人前往北京参加“中国油茶之乡”授牌的差旅费7040元,未附出差审批单及相关文件,因经办人姚克平患重病住院暂未补出差审批单及相关文件;④2014年4月报销小车维修保养费2930元,维修申请未经主要领导审批,现已整改到位;⑤木竹交易中心对杉木广告牌材料及加工费14100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梳理核实,现已补齐清单,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规范财经手续,确保手续、凭证齐全,严格依法依规核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转嫁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明确审批程序、经费管理等规定。溪柄林业站作为我局的窗口示范建设单位,提升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至关重要。为此,2014年我局向上级林业部门申请溪柄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同时,分别于2014年1月20日、9月30日先行垫资11万元用于溪柄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计划待省厅项目资金到位后收回垫付款。2015年9月宁德市财政局、林业局下达溪柄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资金20万元(宁财农指〔2015〕58号),同年12月21日市财政局将该项目款20万元拨付给溪柄林业站。由于我局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所有的项目资金皆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导致垫资款项无法直接扣回。为此将局大门口宣传幕墙制作费2.8586万元、林业种苗检验业务用房改造款5.1796万元,由溪柄林业站从林业局垫资款中予以支付。4月26日已对责任人缪宝明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1)关于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并印发《福安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工作的通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二是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加强督导检查,针对蟾溪森林派出所的经费存于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派出所的日常经费开支问题,已按安巡办函〔2019〕1号要求即知即改。同时蟾溪森林派出所的经费收支统一向森林公安分局报账。三是1月28日已对相关责任人郑文光进行批评教育、4月26日对温雨茂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干部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定期安排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纪律规矩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召集局机关40多名党员干部在局五楼会议室集中收看《红色通缉》电视专题片。二是加强引导,强化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于2018年12月29日下午在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闽纪通〔2018〕22号)和《宁德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宁纪通〔2018〕24号),于2019年1月21日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100多人在局五楼会议室学习《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六起党员干部“带彩打牌”等典型问题的通报》(安纪通〔2018〕31号),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加强纪律建设,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理论,加强机制制度研究创新,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档案材料存在抄袭、造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学习,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干部中扎实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和宣传解读。二是迅速抓好整改,对2013年以来的材料重新梳理,对存在造假或抄袭现象的即知即改。已对2015年与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情况通报及2017年6月2日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进行查摆,对存在抄袭的通报和计划结合实际重新撰写。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黄生华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廉政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二是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谈话内容要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被约谈人要有表态发言。现已廉政谈话2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重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认真落实“三转”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要明确主责,纪检组长不分管其它业务事项,突出主业,不与其他党组成员实行“AB角”协作。纪检组干部专职专用,专抓局纪检监察工作。2016年以后的班子成员分工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它业务事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各林业站和直属单位未整改到位问题。对4个局直属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发现的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个,市木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对4个下属事业单位检查发现的5个问题中未整改到位的,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督促、实地核查等方式督办,4个已整改到位,对溪柄林业站站长缪宝明采取批评教育处置。二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纪委移交的4个问题线索,经领导批准谈话3件,已办结,对相应责任人林峰采取责令检查、陈启川和凌锋批评教育处置;初步核实1件,正在办理中。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林业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做到不留死角、不落盲区。同时加强对检查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并把督促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四是定期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现已廉政谈话4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行政执法卷宗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问题
(1)关于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行政处罚卷宗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二是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案件卷宗未签字的进行补签。今后案件办理严格按规定履行送达程序,送达执法人员两人以上并在送达文书上签字确认,对明确应予以林业行政处罚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限立案查处,对案件未能及时办结的,应及时请示领导审批延期办理。三是建章立制,制定并印发《福安市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处罚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执法办案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基础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制,推行“案件主办制”,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案件办理实效。三是加大执行跟踪力度,对违法改变林地用途的案件在处罚后未及时恢复的对当事人进行催告,督促当事人对所破坏的林地补办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进行恢复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截止目前,已对25起未恢复原状的林地案件当事人进行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起,补办使用林地审批手续35起,恢复原状7起。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杨少颖进行警示谈话。
(3)关于卷宗整理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行政处罚卷宗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宁德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整理装订林业行政处罚案卷,强化案卷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档案意识及业务培训,明确阮锦红负责执法卷宗登记工作,杜绝留号等现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卷宗填写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行政处罚卷宗进行全面梳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卷宗文书制作。二是对立案登记表、笔录、处罚裁量决定记录表、集体讨论会议记录、结案报告、封面事由等严格按要求进行填写、签字和审批,对所发现问题的卷宗已进行整改补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专项资金监管和使用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使用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监督检查,2019年4月28-30日由市纪委驻林业局纪检组何组长牵头,抽调局相关人员组成林业民生领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范坑乡、社口镇和松罗乡营林生产、林下经济、木本油料、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等林业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林业局关于要求整改落实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造林补贴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宁财农〔2018〕8号)要求,对福安市潭头镇、溪潭镇、康厝乡、坂中乡等乡镇涉及的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审计问题清单序号10~16共七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已整改的进行回头看、未整改的进行监督检查,康厝乡、溪潭镇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17日整改到位。同时扩大监督检查的乡镇和年度资金使用管理等范围,积极消除林业民生领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滞留、闲置等情况,实现保护森林资源目标的同时,林农也获得利益。三是建立常态化机制,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抽查3—5个乡镇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抽查对象为近3年的专项资金。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林忠平进行警示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国家财经纪律及专项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三是严格按照《福建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温雨茂进行提醒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项目工程实施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对下属单位的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将下属单位的项目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列入当年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监督。二是及时梳理,责令整改。对“2013年-2018年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2014年以后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项目,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市政府将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明确乡镇、街道为造林绿化主体,林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成效。三是由于林带建设分三年实施完成,第一年造林,第二、三年幼林抚育,为此,2017-2018年没有新建生物防火林带任务,只是延续分别对2015年、2016年新建生物防火林带进行幼林抚育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预决算等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单位内控制度的管理,完善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补缺堵漏,做到财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二是瓜溪管理处2014年6月付铜坑里哨卡工程款80000元,已附决算书;2015年11月防火林带等承包合同中已附具体班号、位置及附表、附图等具体付款依据;2016年2月付“中心装饰工程”款38046元,已附预决算材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存在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各林业站、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知识、财务管理规定,不断学习新法规新制度。上白石林业站白条列支沿海防护林抚育工程款25620元、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款91000元,溪柄林业站白条列支市现代农业盆景展示费6000元,林业局林木种苗检验业务用房工程审核费1500元,已补开税务发票。二是完善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执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项目决算价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筹集与使用、预算编制与执行、建设成本控制、工程价款结算、资产交付等的监督管理。经核实林业局种苗业务用房修建工程分别于2015年7月2日、2015年8月26日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并于2015年7月3日签定林木种苗检验业务用房装修协议(工程造价为89919元),2015年8月27日签定林木种苗检验业务用房装修补充协议(确定工程造价为143890元),因具体经办人员未将签定的业务用房装修补充协议入账,现已补齐。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意识,加强日常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抓好整改,2016年9月8日,瓜溪管理处与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签订了福安瓜溪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咨询合同,约定费用30000元,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15000元),待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按照合同执行情况,应付合同款的时间分别是2016年9月和10月。由于该项目资金尚未拨付到位,以致一直拖欠编制单位合同款,直至2017年5月市财政追加的210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保护区管理处才一次性拨付了编制费30000元,导致瓜溪管理处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拨付预付款和余款。三是举一反三,在以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提前与财政对接,做到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按时拨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我局正与市财政局对接补还2015年度少拨我局人员定额公用经费38万元,以便尽快补缴租金,并于4月4日以安林函〔2019〕30号要求市财政局拨款。二是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针对森林公安分局罚没收入尚余12.18万元未上缴财政,我局即知即改,已如数上缴国库,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2019年1月28日已对责任人李丹影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局纪检组共收到市委巡察三组移送的问题线索4条,分别是:反映市木材公司将现金存于林峰个人银行账户上,用于公司工资及日常开支;反映上白石林业站报销租车费用不合理,2014年1月-2015年3月累计以油票报销租车费用21408元,且未附出差(下乡)审批单及租车审批单;反映市木竹交易中心2013年7月-2018年6月发放工资未附工资花名册及银行代发明细问题;反映市木材公司在已发放2014-2016年度在职员工年终奖外,又额外发放李振仁等6人2014年度奖金共计72000元,以及额外发放王友明等5人2015年度、2016年度奖金共计102000元。驻局纪检组高度重视,立即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调查核实,目前已谈话3人,3条线索已了结。其中批评教育2人,分别为上白石林业站站长陈启川和市木竹交易中心主任凌锋;责令检查1人,为市木材公司副经理林峰。1条线索采取初步核实,该线索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林业局2014年1月发放2013年度房租补贴26人计21600元,行车安全奖6人计6600元,公务用车行车里程补贴6人计25566元;2014年2月列支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共计78000元,春节值班补贴费46人计4600元;2015年2月发放2014年度行车里程补贴7人次计20118元,借用人员奖金15600元,房租补贴7人计23400元(已收回12000元);2015年7月现金发放“七·一”活动奖励3000元。森林公安2014年1月发放2013年度行车公里补贴1人计6000元,2015年2月发放2014年度行车公里补贴1人计5850元。木竹交易中心2014年6月发放端午节、“五·一”节值班及节日津贴共计6100元,2015年2月发放年终奖金8人计24000元、降温费10人计4800元。
情况说明:应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245234元,截至目前,已收回2013、2014年度房租补贴计29365元,2013年行车安全奖4500元,2013年公里数补贴21603元,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共计75700元,春节值班补贴费4100元; 2014年度行车里程补贴17368元,借用人员奖金12600元, “七·一”活动奖励2800元,木竹交易中心端午节、“五·一”节值班及节日津贴年终奖金降温费等26340元,合计194376元,尚余50858元津补贴未清退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清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加大清退力度。二是多措并举,有力推进清退工作,采取高频次电话催收、公示、发函、扣发绩效工资、综治、文明奖及法律诉讼等方式,确保津补贴全额清退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林业局2016年12月将育林基金户账目并入局事业户,但债权债务账目未结转,其中个人借款153996.66元至今未清理。
情况说明:①支付造林整地、苗木款等49257.66元(实际已造林支出);②支付林业局防火大楼电工材料备料款及零星工程款51939元;③个人暂借款52800元,已清理20141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支付造林整地、苗木款等49257.66元和林业局防火大楼电工材料备料款及零星工程款51939元,由原经办人员逐笔核实,及时结转债权债务账目。二是加大个人暂借款催收力度,多措并举,确保借款清收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工作进展滞后的问题
2017年多次因街尾危旧房改造项目动迁工作进展缓慢被给予全市通报。
情况说明:动迁户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给予精神赔偿。动迁户受街尾拆迁“钉子户”的教唆、利用,曾到房产局闹事,据其称并未采取过激行为,却成为唯一一个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天造成的精神伤害给予经济赔偿和精神补偿。二是赔偿医疗费。之前因计划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工作人员强行将郑胜顺夫妇从街尾133号老宅拖出来时郑胜顺头部受伤、姚菊莲腰部受伤,以致长期无法从事体力劳动,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和生活支助。三是公开安置标准。郑胜顺夫妇认为街尾危旧房改造动迁的安置、补偿标准不一,存在诸多不公平因素,要求全面公开其他动迁户安置、补偿信息。四是赔偿诉讼费。要求赔偿之前因拆迁诉讼、上访所花费的费用共计20多万元。五是就地安置。要求在原地按照实际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安置。目前无法满足动迁户的多项要求,动迁工作仍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拆迁办按照街尾危旧房改造的统一丈量标准重新核实动迁户两处拟征收房产的面积,特别是房屋周边的道路、天井等公共场所可均摊的面积,彻底消除误解。二是频繁上门细致深入地进行再动员,说明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并以困难补助的形式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以便与动迁户联络感情、拉近距离,为下一步的沟通协调奠定基础。三是在市拆迁办的领导下,我局多措并举、穷尽一切办法,“一篮子”解决被征收户提出的经济补偿等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动迁任务。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林业行政执法处罚执行不力
改变林地用途的案件处罚决定书均责令当事人对破坏的林地限期恢复原状,但执行跟踪不力,大部分被破坏林地均未得到恢复。
情况说明:当事人没有按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破坏的林地未恢复原状。我局多次催告当事人,但大部分当事人仍未对破坏的林地恢复原状。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执行跟踪力度,对违法改变林地用途的案件在处罚后要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催告。二是督促当事人对所破坏的林地进行恢复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林业局店面等国有资产出租未经审批,且未经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截至2018年9月底,林业局2013-2016年租金收入尚余18.25万元未上缴财政。
情况说明:2013-2016年租金尚余18.25万元未上缴财政,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市财政局少拨我局人员定额公用经费38万元,因此造成我局正常工作经费不足,导致18.25万元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
整改措施:一是对2013-2016年租金尚余18.25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二是通过发函要求市财政局补还我局2015年度人员定额公用经费38万元,以便尽快补缴租金,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三组的悉心指导下,福安市林业局党组严肃认真、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成效离市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有一些难点问题还需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责任,着力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不断取得各项事业发展的新成效,为推动福安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推进整改,进一步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积极跟进,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实效;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细化整改步骤,强化整改措施,夯实主体责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着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坚持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按照巩固提高、问责问效、科学有序的思路,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方位抓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建立健全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选人用人机制、服务群众机制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狠抓制度执行,确保制度落实落地,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真正把巡察监督效能转化为业务工作的实际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583845;通讯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下城河9号(林业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slyj@126.com。
中共福安市林业局党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