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10日至2月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委台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6月21日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台办班子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中心工作,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6月22日向全办党员印发了《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市委台工办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市委台工办主任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的通知》(安委台〔2018〕16号 );6月25日印发《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成立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的通知》(安委台〔2018〕17号 ),支部书记、主任阮院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6月27日,市台办支部召开专门会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了《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市委台工办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议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要求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并印发了《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安委台〔2018〕18号)。
(二)严格整改,务求责任实效。明确整改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7月4日,市台办支部委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主任阮院同志代表班子对照检查并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班子其他同志蒲玉山、李劲青也分别做对照检查发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5日、7月10日支部班子分别再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7月13日召开了市台办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党建知识和有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全体党员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三)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标解决遗留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要求既要抓好具体事项的整改,又要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源头上、机制上查找漏洞,进行整改。结合台办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修订了《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学习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考勤和请假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责任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着力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的学习。已组织班子成员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对台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台办新时期对台交流工作指导意见。重温学习《摆脱贫困》,对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行讨论。二是学习其它县市台办、对台工作先进经验,创造性开展好各项对台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制定《福安市委台办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安委台〔2018〕20号)。二是已制定《福安市台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委台〔2018〕19号)。三是已制定赴台交流人员行前培训提纲,杜绝在台期间出现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思想、言论。
3.关于会议记录难以体现民主集中制决策过程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支部重要议事决策程序,决策前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加强交流沟通,坚持不调查研究不上会、酝酿讨论不充分不上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做好重要事项研究,纸质过程性记录和纸质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沟通交流,已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认识不清的问题。加强党务知识学习,2018年7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党建知识,人手一册《党建知识手册》,并要求做到学以致用。
(2)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式、程序,提高质量。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撰写不规范的,重新再写。7月4日召开的市委台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8月14日召开的市委台办党支部2018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已按规范严格执行。
2.关于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已重新修订《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巡察以来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2018年上半年已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0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赴社区、廉政教育基地、扶贫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主题党日活动8次,上党课2次。
3.关于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学习上级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学习制度,重新修订《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学习制度》(安委台[2018]23号),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对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宣传理解。二是严肃学习纪律,加强对学习材料的审核把关。
(2)关于未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问题。要求每位党员都要按照《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安委台[2018]20号)和《2018年市委台办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干部职工根据单位学习计划制定个人计划,准确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
(3)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个别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一专题讨论发言材料摘抄网络痕迹明显的问题。对材料摘抄网络痕迹明显的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检讨,材料重写。
4.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2017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会议记录杂乱无序的问题。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等党务工作记录,提升党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2018年7月10日,召开党支部支委会议,对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指出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要求认真负责,在今后支部工作中确保记录规范。
(2)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中记录行政会议内容的问题。将支部工作手册与对台业务工作记录区别开,要求切实规范认真填写党支部手册。
(3)关于部分会议记录内容存在涂改痕迹的问题。认真核实涂改内容,今后做到及时、认真、详细填写党支部手册。
5.关于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学习掌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准确理解换届改选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原则、规定程序,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换届程序把关,因2017年12月8日市台办退休干部党支部已成立,故出现划除8名退休党员的涂改问题,已对选票统计数字实行核实。党支部届内工作汇报材料已补齐。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员廉政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大党规党纪学习力度和强度,重点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2018年3月14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4月2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6月1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工作和中央、省、宁德市有关通报文件精神。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月2日已组织全体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廉村,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三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表述不准确的三位班子党员干部,按整改相关要求,由主要领导分别进行了谈话和批评教育。
2.关于制度制订执行流于形式的问题
(1)关于制度制定未经班子会议研究议定的问题。严格履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凡制定出台工作制度及“三重一大”问题,均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关于制度规范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台办工作实际,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制定了《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学习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考勤和请假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责任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公务接待暂行规定》7项制度,完善制度内容,规范文字表述,增强制度严谨性和钢性。二是参照上级相关文件,重新修订会议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三是完善机关管理各项规定,包括请销假制度、值班值守制度等,对全体人员进行考勤。健全干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的学习,强化干部“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四是对述责述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补缺补漏,对述责述廉材料未按文件规范要求撰写的重新撰写。
3.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廉政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的全面领导责任,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改进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常打招呼、勤提醒,提高谈话质量和效果,并对谈话记录实行签名确认。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对2015-2016年度存在的无公函接待、接待审批单不规范、接待来客住宿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梳理,对“四单”不全的,由当事人进行说明,并由相关经办人向市纪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组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同时,按照《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6号),根据台办工作特性,借鉴宁德市台办的做法,制定《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安委台〔2018〕4号),完善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关于接待审批单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对境内公务接待一律做到“四单齐全”。对台胞、台商无公函接待的餐次,除保密需要外,都要列出接待具体台胞人员名单,并附台胞身份复印件,确保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报批。
(3)针对接待来客住宿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6号)执行,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规范报批。本办人员一律不得以自己名字代客登记入住。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2016年12月公车改革后,已严格按程序,在租车平台报批租车。
(2)关于临时租赁公务用车费用开支较大的问题。已对临时租赁公务用车费用进行逐一核实、梳理。今后将科学安排公务出行,合理控制临时租赁公务用车开支费用,厉行节约。
3.关于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问题
7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福安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提高财经纪律的认识。
(1)关于2015-2017年部分差旅费报销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财经纪律教育,多报销的途中补贴,由当事人予以退还,1440元已清退到位。
(2)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教育,要求说明出差事由、出差人,并经当事人确认,对不能说明的5次210元已清退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健全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堵塞排除管理漏洞,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及报销要求。
4.关于违规发放六一补贴的问题
2月6日已对违规发放的“六一”节补贴3人次900元进行清退,已清退到位。今后,我办将严格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津补贴的发放,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发生。
(五)其他方面
1.关于赴台专项经费拨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按照《福建省闽台民间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举一反三,加强赴台专项经费拨付监管、跟踪落实,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市台办无财会人员,财会工作由市委行政科综合会计承担。巡察反馈后,已加强发票审核,实行经办人员确认签字,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主任审批签字的三人会签制度。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经纪律学习、严格财务票据审核、认真履行财务程序。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标准、程序执行。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办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对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 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战斗力。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四)以巡察改成果推进对台工作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对台工作契机和动力, 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对台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对台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办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82525;通讯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上杭路22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信箱:fjfatb@126.com。
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9年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