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16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阅读 : 507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4月7日,市委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落深落细

(一)强化领导,实责任。教育局党组、教育系统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教育局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局长林强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及教育系统各党(总)支部书记、校(园)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多次召开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专题会议,严格实行责任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整改落实。

(二)提高站位,推动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是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紧盯巡察整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整改过程不走偏,不走样。对巡察反馈的3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27 条,完成整改 31个,涉及需长期推进未整改完成的6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移交问题线索5起,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中初核4人,谈话函询1人;移交信访件12件,已办结10件,对 5 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教育系统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确保巡察工作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反响好的实际成效。通过整改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踏实干事,为促进福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部分教育基建工程推进不力。2015年以来,城阳镇岩湖小学校园改造项目、赛岐宅里幼儿园改建工程、坂中松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坂中松潭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罗江中心幼儿园新大门和围墙及附属工程、下白石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和湾坞半屿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等7个教育局下属学校基建工程因规划设计、环境评估等原因未能按项目进度要求推进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城阳岩湖小学建设项目,总平方案设计已完成,正在与土地使用权方洽谈工地合作,二是赛岐宅里小学幼儿园改建工程已上报市政府拟调整用于赛岐中心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2个项目现已完成设计和预算,教育局、财政局拟定资金下拨文件,文件下发后,立即进行工程招投标。三是松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和松潭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已合并,正在主体施工,现处地梁施工阶段。四是罗江中心小学新大门及围墙工程已竣工,下白石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基本完工,正进行工前扫尾工作。五是湾坞半屿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因环评未能通过,现已经宁德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批准,调整用于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和福安市民中新建教学综合楼资金的追加,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正在总评方案调整,计划2019年6月动工,福安市民族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正在图审编制中,计划2019年10月动工。

2.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受理群众来信举报督促教育局纪检组查处福安市实验中学5名教师在巡察期间顶风违纪进行校外有偿补课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 3月22日召开市教育系统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6月20日召开市教育系统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印发《关于成立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通知》(安教〔2018〕98号),制定《关于开展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检查的方案》,8月14日至15日,对城关、甘棠片区的社会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环境、是否有公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现象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结果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通报。对福安市实验中学在巡察期间5名教师顶风违纪进行校外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予以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4人;对赛岐小学7名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教师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其中不配合现场检查的1名教师调离原岗位往山区任教;对该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该校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处理结果予以通报。将“师风师德”建设纳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评估、绩效考评、评优评先的最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建立问责机制。相关人员已处置到位,持续推进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

2)关于教师赌博、醉驾等违反生活纪律问题时有发生。仅2017年下半年教育局系统就有5名党员教师因赌博、醉驾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2018年4月16日,福安市教育局党组、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带彩打牌”整治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做了动员部署。2018年5月3日印发《福安市教育系统移风易俗综合整治“带彩打牌”不良风气工作方案》(安教党组[2018]15号)文件,2018年5月9日,5916名党员干部、教职工作出不参与“带彩打牌”的书面承诺。并在当年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远离“带彩打牌”等低级趣味活动。

(3)教师队伍诚信建设有待加强。2013年以来,教育局下属学校共有77人存在拖欠银行贷款和透支信用卡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福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涉金融“三欠”处置意见》(安委〔2017〕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未处置到位的涉金融“三欠”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停发本人绩效、综治、文明等奖励性资金及津补贴,按照“三不、两缓、一停”原则,采取“不提拔、不重用、不评先,缓调资,缓评聘职称,停职乃至免职”等处置措施。2018年7月5日、9月5日两次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涉欠”工作再次进行部署,督促相关人员积极主动与银行对接,尽快还款,对涉及金额大的,采取与银行部门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等形式,协商解决。教育局主要领导约谈了相关人员,责成学校对未处置到位的涉金融“三欠”公职人员开展谈话,并督其促积极还款,实行动态管理,与市金防办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加大处置力度,涉金融“三欠”人员77人,截止2019年3月15日,已结清20人;已协议28人;刑拘3人已予开除公职;诉讼17人;未履行协议、未处置9人,于2018年12月24日市教育局给予效能告诫处分。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1)部分挂钩帮扶资金未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开展第二轮民族村挂钩帮扶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87号)文件要求,教育局挂钩帮扶坂中畲族乡彭家洋村且每年帮扶该村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项目资金不少于5万元,巡察期间,该项资金教育局仍未落实到村。

整改情况:2018年3月29日收到彭家洋存5万元挂钩帮扶资金发票,4月2日拨款到账,教育局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帮扶工作力度,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部分领导走访帮扶次数不足、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部分领导2017年走访所挂钩贫困户次数全年仅4次,部分领导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脱贫计划未填写、贫困户未签名。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教育局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2018年5月23日召开局党政联席会议,强调精准扶贫入户走访工作,督促科级领导干部双月17日要入户走访帮扶,与挂钩乡镇对接,及时规范完整填写扶贫手册。抽查部分领导干部2018年的扶贫手册,已全年扶贫入户走访工作。二是对2017年走访所挂钩贫困户次数不足,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脱贫计划未填写、贫困户未签名的约谈了4位领导干部,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其约谈,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做了深刻反省检查。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下属学校贫困户学生建档立卡不精准。如福安二中、六中、八中等部分学校在贫困学生建档立卡时不同程度存在漏报情况,其中福安二中漏报20名贫困生。

整改情况:1.加强宣传工作。福安市学生资助中心和各校进一步采取多渠道使国家和地方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确保精准扶贫对象不落下一人2.开展排查工作。各校都有专人负责,以各乡镇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为基本依据,确定精准资助对象,进行排查。3.改被动资助为主动资助,对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不用学生申报,学校主动资助;把学生名字和身份证分别和扶贫办建档立卡、民政局数据库名单进行比对,做到不漏一人;外地户籍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落实一个补助一个。4.补齐缺漏。建立台账,对福安二中、六中、八中等部分学校在贫困学生建档立卡时不同程度存在漏报情况,予以一次性补发到位。此问题完成整改。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及时,《福安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委办〔2016〕124号)在2016年11月6日下发,市教育局至2017年8月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纪律检查范围和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申请报备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1.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2018年5月29日,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通知》、《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精神;6月15日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安教党组2018〕29号),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7月5日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纪律检查范围和干部考核评价内容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考评及学校年度考评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制定《福安市中小学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安教党组201746号),4月15日,下发《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安教党组〔2018〕10号)细化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流程和环节,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局面3.狠抓舆论导向,管控舆情阵地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分析研判处置能力。6月29日,举办《网络舆情与危机应对》专题培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不变提升了学校对新媒体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能力,教育局班子、机关股室负责人及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书记、校长170多人参加培训。4.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开展宣讲,与团市委联合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暨‘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微宣讲比赛”,成立理论轻骑兵宣讲团,宣讲6场次,听众达1600余人。6.加强督查。一是开展中小学学校涉教问题、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二是印发《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安教党委〔2018〕56号),每年2次开展对全市65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督促整改。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转入长期坚持。

5.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普遍。全市现有公办幼儿园25所,学生数10093人,民办幼儿园59所,学生数17092人,公办幼儿园占比不到40%。25所公办幼儿园“大班额”问题突出,小班、中班、大班“大班额”分别为91.18%、89.87%、87.34%。城区中小学也存在“大班额”现象,如城区24所初中学校班级数441个,其中学生数在55人以上的班级94个,“大班额”占比21.31%;63所小学学校班级数1206个,其中学生数在55人以上的班级223个,“大班额”占比18.49%。

整改情况:1.着力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一是加紧落实普惠性民办园政策。为加快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步伐,2018年1月19日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已联合印发《福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安教〔2018〕8号)拟定《福安市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标准(试行)》,截止2018年12月11日认定第一批普惠性民办园24所,新增普惠性学位5500多个。发放上级拨转政府购买民办园教育服务奖补资金428.15万元,其中民办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经费50万元民办园长教师培训经费80万元教玩具设备采购经费126.28万元达标创优扶持普惠保质奖励(校园安保经费)给予评估定级为一级、二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1所按每园每年奖励3.5万元、其他3所按每园每年奖励3万元,小计82.5万元。以上资金合计338.78万元,均已落实到位。二是加快幼儿园规划建设。1.新建并明确交付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有3个:分别是亭兜小区(安置房)幼儿园、秦阳小区(安置房)幼儿园和东百幼儿园。其中亭兜小区(安置房)幼儿园已于2018年9月将投入使用,开设3个小班1个中班,招收幼儿149个;秦阳小区(安置房)幼儿园和东百幼儿园于2019年9月投入使用,新增学位630个(每年新增学位210个)。2.正在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2个:分别芦春小区(安置房)幼儿园和中建中央公园幼儿园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可增加学位720个(每年新增学位240个)。要求各民办园严格规范招生工作,不得超规模和超大班额招生。三是2018年秋季科学安排公办园招生指标严格控制班生额,办好第一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推进第二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组建,扩大城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逐步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

2.着力破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普遍的问题按照市教育“十三五”规划,加快城区和重点乡镇初中、小学的扩容布局,缓解随迁适龄儿童入学的压力。一是溪北洋新区第一小学(附小校区)2018年9月投入使用,新增学位1800个,目前已招收学生763人。二是扩大宁德市民族中学招生规模,自2018年起每年新增学位到600人的规模,以缓解城区其他初中的招生压力。三是城区及重点乡镇初中、小学均采用引导、分流,摇号派位的方式将空余的学位安排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保证2018级新生的班生数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控制在55人以内。四是赛岐片区采用摇号派位的方式招收当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剩余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由福安二中初中部(罗江中学)接收。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部分党员以民主生活会材料代替组织生活会材料,如2017年教育局机关一支部分党员以民主生活会材料代替组织生活会材料。部分支部如教育局机关一支、实小龙江校区支部2017年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会前谈心谈话,高级中学支部谈心谈话记录用廉政谈话记录代替,教育局机关一支2017年组织生活会未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教育系统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委组2018〕2精神开展组织生活会。1.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①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会前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党支部结合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谈话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开展谈心谈话或用廉政谈话代替谈心谈话的局机关一支、龙江校区支部、高级中学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严肃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发现以民主生活会材料代替组织生活会材料的部分党员,已责成重写,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实事求是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开展党员个人自我批评和党员相互批评。未召开党员大会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局机关一支,约谈相关责任人。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巡察问卷调查中,教育局系统部分党员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所指内容不知悉。下属学校支部抓党员学习教育不够紧实,如福安七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未按相关方案开展,党支部第二专题学习讨论会未召开,相关会议记录和学习心得为做假应付巡察。部分党员较少参加支部学习活动,如2017年教育局机关一支个别党员的学习次数较少,且学习笔记上部分学习时间空白;实小龙江校区支部个别党员2017年个人学习笔记上的学习时间留白且部分内容与支部学习内容不符,与其谈话了解到其本人对基础党建知识知之甚少,极少参加所在支部的日常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深入开展讨论。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教育工作。三是加强督查力度。20189月,市教育系统党委对所属支部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并督促整改11月30日转发《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安教党委〔2018〕76号),对2016和2017年专题学习讨论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12月初起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四是“福安七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未按相关方案开展,党支部第二专题讨论会未召开,相关会议记录和学习心得为做假应付巡察。局党组于2018年7月27日,对福安七中党支部书记林朝贵予以批评教育,2018年11月28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福安七中党支部组织委员刘祥清同志予以诫勉谈话。2018年7月30日,福安七中党支部重新召开第二专题讨论,该支部18名党员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并撰写学习心得。2018年12月11日,福安七中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林朝贵和刘祥清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1)教育局党委发文管理不规范。教育局未制作党委发文簿且部分党委拟文稿签发人未签字,如2017年6月《关于同意设立中共福安市赛岐中心幼儿园支部委员会的批复》和《关于同意设立中共福安市第三幼儿园支部委员会的批复》两份拟文稿签发人均未签字。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福安市教育系统委员会公文印发管理制度》,加强公文管理。1.规范公文制发流程。①认真拟制。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明确起草承办文件相关股室拟稿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文件搞内容、格式等进行全面把关,做到文种正确、要素齐全、格式规范,确保行文依据充分、文风简洁务实、内容合规可行,防止“带病送审”。②严格校核。核稿、会稿人应认真严肃对文件稿的内容、格式、文种、要素、依据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要加强把关,确保无误。③及时归档。公文签发稿经校核完毕方可交付印制、分发后,办公室及时将公文签发稿、公文纸质正本归档保存。2.规范公文流转管理。公文的流转统一通过教育系统办公系统下发,各收文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公文接收工作,每日及时登录查收,并送领导阅示,同时做好保密管理工作。3.强化责任。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学校(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公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公文印发目录。目前党委文件制发均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整改到位。

(2)部分支部未及时换届。如溪柄中心幼儿园支部和韩城一小支部于2014年换届后应于2017年再次换届,但至今未换届。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2所未及时换届的学校党支部于2018年7月5日已换届完成。举一反三,对党(总)支部按期换届情况逐一排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对任期届满的党(总)支部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严格落实按期换届制度。以这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党(总)支部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党委将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对不严格执行规定,视情况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支部及其责任人责任。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部分支部组织架构不合理。如教育局机关一支、福安二中、六中、高级中学、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实小南湖校区、韩城中心小学、甘棠中心小学等支部党员人数均超过50人,却未成立党总支。  

整改情况:按照“有正式党员五十人至一百人的学校(幼儿园),成立党总支部”的要求,对符合设立党总支条件的党支部,进一步深入排查,分别开展组织机构调整工作。一是由于部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安置后,福安二中、高级中学、实小南湖校区、韩城一小党员人数未达到50人,经学校党支部申请,党委研究决定同意,该4所支部已分别成立2-3个党小组。二是局机关一支于2018年9月14日已分设2个支部,系统党委于2018年11月30日批复同意福安六中、甘棠中心小学党支部于成立党总支,各总支下设2个支部。四是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成立党总支及时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党员档案管理不严格。部分党员档案材料缺失,如教育局机关一支个别党员的党员档案中拟吸收预备党员阶段未见支委会记录且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填写时间与发展对象备案审批表时间一样;实验幼儿园支部个别党员的党员档案中未见入党誓词和转正批准通知书;民职中支部和福安二中支部个别党员的党员档案中未见入党批准通知书和转正批准通知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增强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将党员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纳入党建日常工作范围。二是健全管理体制。党员档案是党员身份的凭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查阅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制度,明确专人规范保管,设立专门的党员档案存储地点。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党员档案进行梳理排查力度,对每一个环节的规定材料严格核查,并及时做好阶段性的材料归档,确保资料完整。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对党员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业务水平,明确掌握党员档案整理规范、党员档案补充程序,严守纪律、严格按照章程办事。相关材料已补办存档。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委)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不到位。2017年教育局党组(委)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全年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部分发文不规范、存在无文号、标题漏字等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如教育局党组《2015年度即知即改报告》(安教党组[2016]23号)文件中“关于出差、下乡费用较高问题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诉求件逾期办理问题”已确认整改到位,但在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中又发现存在同样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重新调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小组,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职责分工。2.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重点抓“一把手”,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把关定向、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5月31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宁德市教育系统2018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6月5日召开教育系统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明确了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管领导管线、牵头部门抓块,相关单位包项,领导干部办点等等,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体现了层层有目标,级级有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文件制发流程,制定《中共福安市教育系统委员会公文印发管理制度》严格把控拟文、核稿、会前、签发各个环节,各负其责、责任到人。3.严明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关于出差、下乡费用较高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实施办法》,加强统筹安排、控制总量;对“12345”诉求件的办理一是定期登记及时跟踪。要求办公室经办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必须用手机和办公电脑登陆宁德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收件,并迅速交相关股室办理。办理期间,办公室要及时跟踪,按时办结,杜绝逾期查阅平台、逾期办理。二是强化责任,加强问责。采取首问责任制,要求经办人员积极与信访局、信访人沟通,了解新政策、新要求及信访人要求,力争给予信访人满意的答复,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要举一反三,以高度的责任意识,鲜明的政治态度,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考评中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并形成有效机制,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述责述廉流于形式。如局党委部分班子成员2017年度的述责述廉报告与2016年度存在雷同情况,个别局领导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过于简单,无实质内容;部分局领导的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中仍出现《中国共产党党章》、“八项规定”等错误表述。

整改情况:1.提高对述责述廉的认识,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把思想集中统一到述责述廉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重要内容上来。2.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牢固树立述责述廉工作就是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的最好载体。作为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只有从自身做起,压实主体责任,时刻为党员干部树立表率,才能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3.明确述责述廉内容,精心撰写发言材料。系统党委部分班子成员2017年度的述责述廉报告与2016年度存在雷同情况,无实质内容及表述不规范的已责成重写,并作出书面检查,和约谈相关人员。此问题整改完成。

(3)廉政谈话开展不到位。教育局个别班子成员2017年未开展与所分管股室教育工会和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的廉政约谈;个别局领导2017年与下属学校负责人的廉政谈话仅开展一次,且未与福安九中、老区中学、溪潭中学、实小集团、逸夫小学等部分学校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017年教育局班子成员的廉政约谈记录中,被约谈人的表态发言内容普遍缺失。

整改情况:教育局党组、将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和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一把手”按规定与班子成员及内设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支部、学校列为重点约谈对象,督促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挂片学校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谈话对象做出积极的表态发言。

(4)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2017年度教育局督导室个别领导未按《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2017]22号)文件要求查找自身岗位廉政风险;部分下属学校如民职中,福安二中,高级中学,福安八中等学校不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未以正式文件形式制定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1.以排查风险为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权力运行,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对教育系统各党(总)支部、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查找。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依据权力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等内容,认真评估风险等级,开展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岗位风险意识。2.以健全制度为核心,形成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局党组围绕查找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防控措施,研究制定《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福安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3.下属学校民职中、福安二中、高级中学、福安八中等学校以文件形式重新报送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教育系统各学校制定了2018年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对不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教育局督导室个别领导及下属学校相关人员,局党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纪检组职能弱化虚化的问题

(1)日常监督提醒不到位。教育局纪检组对学校基建工程、教辅材料征订等教育系统廉政风险较为集中的领域研判把控不力,对教育系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立足抓早抓小,近年来教育系统下属学校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多发,如2014年10名下属学校负责人因订教辅材料收受回扣受到党政纪处分,2015年5名下属学校负责人因采购设备收受贿赂受到党政纪处分,2016,2017年5名下属学校负责人因贪污受贿受到党政纪处分。

整改情况: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抓早抓小,做到抓大不放小,绝不能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轻微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把问题遏制在初起之时,真正发挥执纪监督问责和教育保护干部、提升反腐倡廉效果的积极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权力监督和制约,加大对重要时期、重要节点、重要环节以及国家惠民政策、扶贫专项资金、重大决策、大额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基建工程、设备采购、固定资产处置、招生考试、教师职务评聘、用人选人、教辅材料征订、“三公”经费的使用、“三重一大”的议事程序的监督检查,规范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行使。深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源,通过信访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从源头上治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2)执纪问责“宽松软”。局纪检组对教育局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不到位,巡察中仍发现部分下属学校存在公车私用、变相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问题;纪检组对群众反映强烈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调查处置力度不足,2013年至巡察进驻前无查处案例。

整改情况:1.推进“四种形态”运用常态化,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要怕得罪人。3.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快办快结,并指名道姓给予曝光,切实落实“一案双查”的规定。2018年6月福安市实验中学参与有偿补课的5位教师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2018年7月福安市赛岐小学参与有偿补课的7位教师受到记过处分校长受到诫勉谈话党支部书记受到批评教育,并在全市教育系统对上述问题进行通报。

(3)督促落实案后整改不到位。2013年以来,局纪检组未责成发生重大案件的股室、学校作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在开展以案例分析为主的警示教育方面落实不到位,如原逸夫小学校长雷江涛2017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挪用公款问题被开除党籍,局纪检组未责成逸夫小学作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也未用正式文件通报该案例。

整改情况:1.责成发生重大案件的股室、学校作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反思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分别责成福安市实验中学、赛岐小学、逸夫小学、福安七中、穆阳中心小学、高级中学等学校制定整改方案,作出责任分析检查报告,落实好案后整改工作。2.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发生的案件,再次对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对已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梳理检查,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3.深入开展廉政谈话。通过与各股室(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谈话,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认真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4.对于查实的违规违纪案件,严格依法依规问责2018年6月27日市教育局、市教育系统纪委正式发文分别对实验中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2018年7月10日市教育局对赛岐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2018年8月10日市教育局党组、教育局对教育系统四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从而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并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干部考勤管理不严格。抽查教育局2016、2017年度机关干部考勤发现,局机关部分领导未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部分领导2016、2017年工作日上下班大多未签到、签退;部分干部请假手续不完备,未见相关请假报批手续。部分下属学校干部日常考勤仍采用纸质签到,考勤管理存在漏洞,如福安七中行政班子2018年3月上下班应签到人数14人,当月未正常签到人数达7人。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教育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要把落实考勤管理,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来抓。2.教育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局机关、学校(幼儿园)办公室要加强考勤管理,对本单位干部、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做到一月一公示。3.改进考勤措施。局机关由指纹签到签退改为人脸识别签到签退、下属学校采用纸质签到签退的改为指纹或人脸识别签到签退,对考勤管理存在的漏洞及时补缺堵漏,将考勤情况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4.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要进一步规范请假、销假流程,明确休假、请假批准权限,要严把申报、审批、销假关做到管理有序。对巡察发现的“干部考勤管理不严格”问题,已责成相关人员作出说明,并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完成整改。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公务接待不规范。

(1)无公函接待。如市教育局2016、2017年度存在无公函接待19笔,合计金额1.78万元。(2)同城接待。如市教育局2014年4月同城接待福安市法院调研人员支出800元;坂中中学小学2015年10月同城接待坂中乡乡、村干部支出800元,2015年11月同城接待坂中乡党委干部支出800元。  

整改情况: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教育系统各级党(总)支部、学校(幼儿园)及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学校良好形象。2.加强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要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不得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3.严格公务接待日常管理。严控接待范围,接待单位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过程可追踪。 4.坚持公务接待问责制度。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要严格落实《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安委办发[2017]6号)精神,驻教育局纪检组、教育系统纪委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属学校(幼儿园)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执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公务接待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现已补齐接待公函16张。其余3张为接待北京大学招生组人员,情况说明如下:每年北京大学福建招生组专家都会应邀来我市宣传招生政策,了解优秀生学习状况,较其他县(市、区)安排更多的北大自主招生名额,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为我市高中优秀毕业生顺利录取北京大学提供坚实的保障。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局同城接待法院的1笔800元,于8月16日已予收回。坂中中心小学同城接待的2笔1600元,于7月3日已予收回。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1)违规发放子女六一节慰问金。如教育局2014和2015年度向局干部发放慰问金合计1.08万元;福安二中2014和2015年度向教师发放慰问金合计1.46万元;福安八中2014和2015年度向教师发放慰问金合计1.28万元;实小集团2014年向教师发放慰问金9550元。  

整改情况: 1.开展自查,教育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立即开展违规发放教师子女六一节慰问金等项目的自查清理。2.教育局2014和2015年度向局干部发放慰问金合计1.08万元;福安二中2014和2015年度向教师发放慰问金合计1.46万元;福安八中2014和2015年度向教师发放慰问金合计1.28万元;实小集团2014年向教师发放慰问金9550元,以上款项现已悉数收回。3.建章立制,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明确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可为与不可为的政策界限,从规范津贴补贴源头进行治理,逐步建立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问题的长效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违规发放结婚、乔迁慰问金。如教育局工会、福安八中、福安六中、实小集团和高级中学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向17名教师发放结婚、乔迁慰问金合计金额7300元。    

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规范奖励性补贴发放等文件精神,规范慰问金发放。2.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工〔2014〕113号)等文件精神,对违规发放结婚、乔迁慰问金的行为开展排查,对教育局工会、福安八中、福安六中、实小集团和高级中学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向17名教师发放结婚、乔迁慰问金合计金额7300元,现已悉数收回。此项问题整改完成。

(3)无依据发放各类补贴。如教育局2013至2015年无依据向部分干部发放“十佳”单位服务项目奖金和运动会、艺术节工作补贴合计金额4.03万元;实小集团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无依据发放轮岗教师交通费补贴人均600元,合计金额1.38万元;实验二园2013年12月无依据向艺术节排练教师发放周末加班补贴6300元。  

整改情况:1.严格开展自查。按照《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安委办〔2015〕42号)精神,对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全面详细的自查和清理,重点核查津补贴项目和执行标准情况,要求各相关处室及下属单位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对教育局2013至2015年无依据向部分干部发放“十佳”单位服务项目奖金和运动会、艺术节工作补贴合计金额4.03万元;实小集团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无依据发放轮岗教师交通费补贴人均600元,合计金额1.38万元;实验二园2013年12月无依据向艺术节排练教师发放周末加班补贴6300元,无依据发放津补贴予以收回2.强化认识,务求实效。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加强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津贴补贴发放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规范津补贴工作长效机制。3.加强监督问责。对各种补贴、奖金的发放定期抽查、检查,对违规发放补贴行为,坚决制止,经查实严肃问责。此项问题涉及资金已悉数收回整改到位。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抽调借用和混编混岗问题突出。教育局机关现共有73名干部为抽调借用的下属学校教师,大部分为下属学校校长、副校长,工资关系均在原单位,且部分身兼原单位职务。

整改情况:我局行政、事业编制只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会3 人(目前1人)、装备所8人(目前5人)。经过排查,借用的下属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师在原单位兼职问题已整改到位,在缩减人员方面,将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福安市教育局党组、福安市教育局制定《教育局机关内设机关调整方案》,针对富余人员的精减采取三步走,1.通过撤并股室缩减人员,撤销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其职能并入局办公室;撤销职改办、实训股,其职能并入人事股;撤销审计室,其职能并入计财股;撤销体卫艺股,其职能并入政教股;撤销课改办,其职能并入中教股;撤销老区民族教育股,其职能并入初教股;撤销高中会考办,其职能并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撤销未保办,其职能并入安全股。保留10个内设机构,增设党委办,计19个股室,现已调整到位。2.采取局机关人员下校交流和对外交流的办法监察室已安排一人交流到校任副校长,办公室、教育工会、装备所已安排5人往成员单位工作确保在短期内机关工作人员只减不增,达到按“三定”方案标准配置。

2.关于股室负责人长期未轮岗交流的问题。教育局计财股、人事股、职改办、师训股、未保办、督导室、幼教股、安全股、老区民族教育股、语社股等股室现负责人长期未轮岗交流,多数干部在同岗位工作时间超过5年。  

整改情况:7月23日印发《福安市教育局股室负责人轮岗制度》,明确轮岗时限,目标要求和操作流程,现已全部完成交流轮岗。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教育局机关现有干部95人,其中仅3人为80后,其余均为60、70后,中层干部年龄整体偏大。

整改情况:加大各个层次年龄干部的用工作力度,逐步建立起机关干部的年龄梯次结构,解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问题。既要注重职数控制,更要注重年龄结构的搭配,采取适当措施及时调整补充年轻干部、业务型干部进入机关,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按照“三定”方案,在职数控制的前提下。各单位优先考虑年轻干部使用与培养,以培养锻炼为基础,以选准选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为保障,着力在优秀年轻干部的选人进人、发现识别、考核评价、培养锻炼、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工作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4.关于师资力量配备不均衡的问题。城区学校如实验中学、城北中学实小集团、实验幼儿园等学校普遍缺编,师资力量不足,存在聘请代课教师及校际间借用教师现象。乡镇学校如潭头中学、福安六中、七中、八中、九中等学校教师普遍超编,如潭头中学学生数172人,在职教师数53人,超编40人,存在人浮于事,教师队伍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1.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内涵建设提升质量的意见》(宁政201737)精神,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行县域内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增强教师调配灵活度,盘活编制和职数存量。2.完善师资补充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编制和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落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 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闽教师2017〕85 号)3.根据学校布局结构、班额、生源等情况变化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指导计划数及教育教学需要,按师生比和班生比结合,每1-2 年在秋季开学后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做到有编即补,及时根据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岗位数量。2016年,按照《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城区部分小学幼儿园空缺岗位竞聘结果和2015年赴省级重点县聘用的通知》(安教人〔2016〕19号),招聘88名教师,其中86名充实城区和赛岐片区缺编学校;按照《关于同意聘用陈芳等120位人员为2016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通知》(安教〔2016〕58号),聘任新教师120名充实缺编片区。2017年,按照《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城区和赛岐片区部分初中、小学、幼儿园空缺岗位竞聘结果和聘用的通知》(安教〔2016〕58号),招聘113名教师充实缺编片区,其中实验中学占16名;按照《关于同意聘用张珺等120位人员为2017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通知》(安教〔2017〕81号),招聘新任教师120名充实各缺编片区。2018年,按照《关于2018年福安四中单列、城区、赛岐片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空缺岗位竞聘结果和2016年赴新疆支教、2017年赴宁夏支教教师聘用的通知》(安教人〔2018〕21号),由编制富足片区招聘122名教师向缺编片区充实;按照《关于同意聘用林珍等119位人员2018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幼儿园教师的通知》(安教〔2018〕103号),招聘新任教师119名,充实缺编片区。教育制订《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内涵建设提升质量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逐年解决师资力量配备不均衡和缺编问题。此项问题长期坚持,逐步整改到位。

(六)其他方面

1.关于部分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公务借款长期未归还的问题截止2018年3月5日,尚有21名教育局系统干部公务借款合计金额47.6510万元未归还单位账户。部分干部借款时间跨度长,多名干部在2006年10月的借款(1000元至5000元不等)至今未归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纪律教育,引导干部、教师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制度,加强公务借款管理,严格实行大额、重要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款项的审批和预支。公务项目完结后,财务人员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结算报销或归还手续。目前借款已全部核销或还款到位。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应缴财政专户款未及时上缴。截止2017年12月月31日,教育局局应缴财政专户款4.25万元未及时上缴,教育局助学金专户应缴财政专户款1.5万元未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在教育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应上缴财政的款项专项排查,除财政拨款资金外,各项事业性收入、税费等,严格按规定存入财政专储账户。二是进一步规范财经制度,对应上缴的财政专户款、税费等及时上交国库。三是加强财政专户款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发挥暂时闲置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四是加强风险评估。资金存放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充分评估资金存放状况,防止出现资金安全风险事件。五是权责统一。实施资金存放的单位应当履行资金存放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好资金存放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存放平稳有序。六是教育局应缴财政专户款4.25万元,助学金专户应缴财政专户款1.5万元,两笔专户现已全部上缴。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如教育局2015年12月组织干部参加福州、晋江等地考察报销差旅费846元、2016年1月参加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节报销差旅费1371元均无出差审批单;实小集团2016年5月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报销差旅费2292元未附大赛通知文件;实验二园2016年10月组织学生到北京培训报销差旅费7894元未付培训通知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差旅费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每次出差活动要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并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并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在差旅费报销过程中报销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所有票据都符合规定。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对未经审批、不符合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自查,已找到局机关、实小集团、实验二园审批单和有关通知并补充到报销凭据中。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活动费支出不规范。如教育局2016年5月艺术节支出费用5.69万元,无方案与活动预算;高级中学2013年10月工会活动支出6.22万元无活动预算、2015年12月开展文体活动支出7000元无方案与活动预算。  

整改情况:完善经费审批制度,坚持“一事一批”的原则。加强对活动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活动前,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做好经费预算,列入班子议题,经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做到活动经费的支出要有据可依、报销票据要有据可查。相关单位的活动方案与活动预算均已补充完成,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部分下属学校采购手续不规范。如实小集团2016年10月、12月采购课桌椅分别支出1.46万元、2.92万元均无会议记录和采购审批单。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的具体政策的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关于调整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管理,坚持原则。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落实采购制度,用询价方式确定新的供货商。坚决执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询价制度,用询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邀请专家、领导共同进行价格洽谈,主动从市场、网络了解价格行情,进行询价,然后对需要采购物品物资的进行性价对比分析,确定供货对象。三是规范采购流程和报备审批,对申报、立项、审批、询价、招投标、签订合同、验收、报账入账等环节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机构,建章立制。各学校(幼儿园)成立教育教学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标采购工作,制定相应制度使招标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职责分明,各行其责。现已找到会议记录和采购审批单并补充到报销凭据中。

(5)部分下属学校超标准报销出差交通费,出差乘坐动车等座费用全额报销入账。如实验二园黄少萍、李理新等人2016、2017年度出差乘坐动车一等座费用全额报销入账;实小集团郑彩云、黄赛平、林奶良等人2015年度出差乘坐动车一等座费用全额报销入账。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要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严格履行审批程序。2.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差旅费时要据实按标准报销,不钻空子,不占便宜,不触犯纪律“红线 ”。3.经核查,实验二园李理新和林华帧的动车座位虽为一等座,但其当时已按二等座标准进行实报;黄少萍2016年12月12日、13日的2张一等座动车票现按二等座进行实报,退回差额70元;2017年6月15日的1张一等座动车票现也按二等座进行实报,退回差额11.5元,共计退款81.5元,此项退款已于2018年8月16日归入幼儿园资金账户。实小集团郑彩云、黄赛平、林奶良等人2015年度出差乘坐动车一等座费用全额报销入账,超出标准部分也已缴回,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市委巡察二组移交的信访件

市委巡察二组共移交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信访件12件,福安市教育局党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高度重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调查核实,目前均已办结,依规依纪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立案1件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4人。

因福安市实验中学部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给予实验中学教师占文存党内警告处分,陈彩云、潘英、施小敏、杨旭华等4人行政警告处分。

(二)市委巡察二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市委巡察二组共移交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问题线索5件,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中立案查处1件1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

1.因公车私用及利用单位加油卡为朋友私车加油的问题,给予教育局原司机阮定冠行政记过处分(1人)。

2.诫勉谈话2人:因福安市实验中学部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对实验中学校长林强诫勉谈话;因违规报销接待费用,对福安七中校长林朝贵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部分教育基建工程推进不力。

1.城阳岩湖小学建设项目。

情况说明:因土地权属未落实,选址意见书未得到批复待,造成项目无法动工。

整改措施:城阳岩湖小学建设项目待选址意见书出具后报住建评审批复。该项目由福安市城投集团投资建设,教育局将积极与城投集团配合继续强力推进该项目的进度。

完成时限:计划2020年动工

2.赛岐宅里小学幼儿园项目。

情况说明:因无土地证,村民干扰,造成项目无法动工。

整改措施:赛岐宅里小学幼儿园项目改建工程已上报市政府拟调整用于赛岐中心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2个项目现已完成设计和预算,教育局、财政局拟定资金下拨文件,文件下发后,立即进行工程招投标。

完成时限:计划2021年动工

3.湾坞半屿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

情况说明:因环评未能通过,造成工程无法动工。

整改措施:已经宁德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批准,调整用于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和福安市民中新建教学综合楼资金的追加,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正在总评方案调整,福安市民族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完成时限:晓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2019年6月动工,福安市民族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2019年10月动工

4.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普遍。

情况说明:全市民办园80多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时间跨度大,一时无法全面认定完成,造成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城区学校班级数不足,受教师编制限制,师资配备不足,造成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普遍。

整改措施:1)采取分批次推进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计划2020年底完成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普惠性民办园占比2019年达80%、2020年达85%。(2)在宁德市民族中学部分高中班级迁往福安一中旧校区之际,扩大宁德市民族中学招生规模(2017年扩招200人,招生数为400人;2018、2019、2020年每年分别扩招400人,招生数分别为600人)以缓解城区其他初中的招生压力。(3)城区其他6所初中校扩大招生规模,城北中学计划招收20个班,实验中学计划招收16个班,老区中学计划招收12个班,福安市民族中学计划招收12个班,德艺学校计划招收15个班;扆山中学计划招收11个班,共招收86个班。(4)城区的城北中学、实验中学采用摇号派位的方式将空余的学位安排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保证2019、2020级新生的班生数在54人以内。引导、分流剩余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班生数较少的福安市民族中学、福安市老区中学、福安市溪潭中学就读。逐步减小城区初中的班生数,逐年缩减大班额数。(5)城区的德艺学校、扆山中学2019、2020级新生招生严格按照每班54人以内的规模进行招生。(6)赛岐中学计划招收14个班,福安二中初中部计划招收11个班,共招收25个班,班生额50人,计划招收1250人。赛岐中学采用摇号派位的方式招收当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保证2019、2020级新生的班生数在50人以内。剩余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由福安二中初中部(罗江中学)接收。(7)投入城阳岩湖小学建设项目,新增学位1600个。

完成时限: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完成,城区学校计划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二)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抽调借用和混编混岗问题突出。教育局机关现共有73名干部为抽调借用的下属学校教师,大部分为下属学校校长、副校长,工资关系均在原单位,且部分身兼原单位职务。

情况说明:在缩减人员方面,根据2015年安政办[2015]147号文件,教育局内设机构十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师资培训股)计划与财务股政治教育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普通中等教育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初等教育股(老区民族教育股)学前教育股语言文字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审批股)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市高中会考办公室)学校安全工作股(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为装备所另设有教育工会、督导室及纪委派驻机构监察室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干部职数10名(含兼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抽调借用的下属学校教师73名。

整改措施:借用的下属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师在原单位兼已免去原学职务并整改到位在缩减人员方面20188月,教育局党组、教育局制定《教育局机关内设机关调整方案》,目前内设股室11个、外挂装备所(下属事业单位)、工会、党委办、监察室、督评股、督导室办公室共计总计17个;调往学校和对外交流6人;2019年3月,根据《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的通知》,合并“语社股”和“审批股”机关内设股室控制10个,抽调人员减至65人。

整改时限:逐年消减确保按“三定”方案标准配置

2.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

情况说明:教育局机关作为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辖200多所学校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职责,按规定机关领导干部均由市委按相关程序配置;另外从学校中抽调部分管理经验丰富的校长担任股室负责人,造成总体年龄偏大。

整改措施:随着2018年退休5人,2019年将退休7人,在控制总数的前提下,新进人员要提高年轻干部选择比例,加大各个层次年龄干部的用工作力度,逐步建立起机关干部的年龄梯次结构,解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问题。既要注重职数控制,更要注重年龄结构的搭配,采取适当措施及时调整补充年轻干部、业务型干部进入机关,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按照“三定”方案,在职数控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年轻干部使用与培养,以培养锻炼为基础,以选准选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为保障,着力在优秀年轻干部的选人进人、发现识别、考核评价、培养锻炼、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工作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整改时限:逐年解决、长期坚持

3.关于师资力量配备不均衡的问题。

情况说明:福安目前教师编制是按照福建省2012年出台的标准,实行每年一测算,目前总体缺编。随着城镇化进程、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进,全市生源逐年增加,城区生源集中密度加大,根据中央出台系列规定,李克强总理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省政府明确“机构编制不得突破2012年底总量基数”,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已成不能逾越的红线。近年新增教师仅用于补充当年退休人员数,师资不足问题日益突显。

整改措施:配合市编办每年对教育系统教师编制进行审核测算、确定编制,严格按照编制配备教师职数。2018年新增166人(其中外聘35人)的基础上,2019年再增386人,包括公开招聘143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代课教师243人,其中公费师范生8人、研究生13人、职业技术学校5人、中学19人、小学74人、幼儿园24人;安排超编学校的教师进城区缺编的学校支教,2016-2018两学年乡镇超编学校共有55人安排城区学校支教。派出骨干教师前往周宁县、新疆、西藏等教育相对薄弱区域援教。近年,派出周宁支教5人,援藏、援疆各1人;对超编学校教师进行学科转岗,2012年起我局从超编中学向小学转岗75人,部分教师已将工资关系转入小学,目前仍有33位中学教师在小学任教。建立超编教师支教、转岗机制,对超编教师主动进行分流。潭头中学目前共有13位教师安排周宁、宁德民中、城区中学支教。今年我局将继续调整超编学校教师到缺编学校支教交流。

整改时限:通过增加招聘编制,逐年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教育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指导福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补齐教育民生短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当前,整改取得的实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教育局党组、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的原则,毫不松懈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将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方案,逐条逐项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跟踪问效,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坚持真督实查,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局党组、教育系统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督导和对党员干部廉洁干事、干净做人的教育,将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党的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督促检查,驻教育局纪检组、教育系统纪委将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持之以恒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教育党组、教育系统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责追责,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在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基建工程项目、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筑牢制度的“笼子”,建立不能腐的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382662;邮政信箱: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福安市教育局);电子邮箱:fasjyjbgs@163.com。

 

                                 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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