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17日,市委巡察一组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对于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局领导班子认真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定位,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政治整改要求。在7月17日反馈会后,自然资源局于7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情况进行工作部署,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霄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和乡镇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织负责人表态讲话在党内印发通报。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整改。为进一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情况进行工作部署。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党组书记任专班组长,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明确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安排。为促进整改工作的推进,局党组书记在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主持召开9场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反馈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立行立改、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着眼长远的原则,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整改工作,并要求全系统聚焦问题、细化措施,认真对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确保整改彻底,标本兼治、长效长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和其他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 关于“批而未供土地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建立健全批而未供台账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地块位置、未供面积、未供原因,并于5月11日制定了批而未供处置计划,倒排时间节点,按月度序时推进;经市政府安政文〔2025〕116号批复,同意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2025年土地收储和供应计划。二是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部分重点工作的通知》,已将批而未供处置纳入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求做好净地工作。截至12月22日,已处置批而未供1791.5795亩,处置率33.01%,已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年度处置率30%的任务。三是于2025年2月23日、2025年6月2日、2025年10月15日分批次建立供应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地块位置、用途、面积、挂钩责任人、供地各个环节完成情况,对供应计划进行滚动更新,加快供地效率。
2. 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建立闲置土地台账清单,逐宗分析原因,提出处置建议,制定了闲置土地处置计划,并将闲置土地清单发至各属地乡镇,要求做好安征迁工作,并配合闲置土地处置。二是因2025年任务文件未下发,参考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福安市年底闲置土地净减少率需达到15%。截至12月22日,已处置闲置土地9宗共575.0695亩,闲置土地净减少率已达到23.42%,已完成任务。三是已对29宗即将到约定开工时间或已经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业主发出《开工建设提醒通知单》或《开工履约通知单》,督促业主抓紧时间开工建设,已对处置的10个项目利用“天地图”及地政一张图系统,套合卫星影像比对地块位置,核实已动工情况是否属实,确保处置真实可靠。
3. 关于“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追缴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原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地块出让金及违约金已缴清。8月2日,原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地块经法拍由福安汇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9月16日,已缴清出让金8900万元及违约金85.224万元。已完成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限价房项目地块违约金548.2万元债权申报,并纳入破产财产分配。9月16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告裁定批准《福建益嘉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12月3日,破产清算管理人在阿里资产上拍卖益嘉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二是山水源筑项目出让金及违约金已缴清。3月13日,已缴清出让金606.5万元。5月19日,已缴清违约金601.25万元。三是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安自然资〔2025〕178号),主要内容包括严格竞买人审查、强化征缴全流程管理、业务衔接和互联互通。在拟出让29个地块出让方案及出让公告中已明确列入省自然资源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4. 关于“上轮巡察指出‘专项资金监管依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挂钩指标交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1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土地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国土资〔2018〕365号)和《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进一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7〕184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经费支付,已将上述文件作为附件随支付凭证一并入账。二是严格落实《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安政办规〔2022〕7号)、《关于印发福安市土地收储成本核算及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23〕51号),明确征地工作经费拨付标准、使用范围及管理要求。2025年12月30日局财务股对土地整理中心及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务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三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25年10月23日已将2026年度预算按要求上报市财政局,并在编制补充耕地专项资金项目库时注明“包括项目管理费”。四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2025年8月22日印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完善《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安自然资源〔2025〕494号)。
5. 关于“2022年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年终党建检查指出‘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支部存在会议记录缺少记录人的不规范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党支部2024、2025年会议记录仍缺少记录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记录责任人。支部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如实补齐2024-2025年会议记录本中的记录人信息。二是2025年9月起每个季度支部对会议记录、党员交费、党费登记等工作进行自查并报机关党委审核,三是机关党委对季度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3个并及时提示,支部对于存在问题已整改。
6. 关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2024年购买固定资产0.95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市自然资源局2022-2023年购买固定资产9.89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福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于2025年7月31日、8月31日将0.95万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5年7月31日将9.89万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二是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安财资〔2025〕4号)我单位于2025年4月1日-9月30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资产管理员与财务进行了账实核对。对已超过使用年限并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已由福州名实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并上报财政审批。三是2025年8月22日印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完善《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固定资产从采购、验收、登记到日常管理、处置的全流程。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福安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7. 关于“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动力度有所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主动指导乡镇按先易后难方式做好上级部门下发的图斑整改工作,提升各年度卫片图斑整改总数,2022-2024年违法图斑剩余未整改总数为445宗,具体分别为100宗、128宗、217宗,整改率分别为84.6%、70%、50.7%,整改率较巡察前有明显提升,整改率总提升13.4%;二是要求各属地乡镇对存量违法用地实行“一镇一清单”“一宗一方案”挂账销号,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市政府备案,对整改情况每周进行通报,每月将整改排名情况报送市效能办进行绩效考评;三是将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综合执法部门,2025年共移送11次189宗;四是联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效能办督查室每季度定期下沉各乡镇开展督导调研工作,2025年全年开展联合督导5次,共整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43宗;五是力度不减,严格实行清单管理,注意跟踪督导,逐一对账销号,不盲目提高要求,也不随意降低标准,分类稳妥处置到位。
8. 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与安全治理,加大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仍有差距,未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7月后,未发现新的矿产卫片图斑和非法违法采矿线索,2025年7月前的矿产卫片图斑和非法违法采矿线索均已移送综合执法机构查处。二是已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强巡查排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的巡查排查情况报送我局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管理股汇总留档。同时利用国家宪法日,组织工作人员到乡镇下发非法采矿宣传资料。三是针对“其中福建拓海建设工程建设公司于2021年12月至2023年7月,擅自在坂中乡湖口村(宏地滨江印公馆北侧)超范围进行非法采矿历时19个月,直至被群众举报后才于2023年12月作出行政处罚”问题已于2025年10月9日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9. 关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实地调研不充分、对乡镇(街道)提供的指导不足,未能有效把控规划质量,导致部分村庄规划编制后频繁调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溪柄镇于2023年7月20日申请对立新村村庄规划进行调整,在开展修编前期工作过程时考虑到村庄建设内容调整等因素,溪柄镇终止了调整程序,故该村实际并未进行村庄规划修编。我局为提升乡镇对村庄规划管理实施的能力,于2025年9月10日开展村级协管员培训,邀请专家就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如何使用为各乡镇协管员授课,进一步提升乡镇规划管理能力。二是已梳理我市适用通则式管理规定的村庄名单并上报省厅备案,其余已编制村庄规划的按照已有规划实施,尚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按需编制。三是已在初步成果编制、专家评审、公示公告、规委会审议等多环节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和服务保障,及时解决编制中的疑点难点问题。2025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局分管领导、党员干部深入城阳镇、潭头镇、甘棠镇、松罗乡等7个乡镇13个以上村庄进行实地踏勘,对村庄规划用地布局、用地规模等现场核对及指导,加强了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10. 关于“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7月2日梳理制定报批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并严格审查流程。二是梳理分析报批时效滞后的原因,总结用地报批政策,并分发各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三是针对因为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现状调查、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滞后,造成报批时效滞后的因素,近期正在加强指导交投公司报批国道G104福安城南程家垅至赛岐赛里段项目、国道G228福安下白石白招至渔江段等公路工程,2025年10月25日和10月27日局领导带队前往下白石镇和松罗乡督促指导农村个人建房和农村“两公”项目用地补办手续事宜。
11. 关于“履行批后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批而未供台账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地块位置、未供面积、未供原因,并于5月11日制定了批而未供处置计划,倒排时间节点,按月度序时推进。二是经市政府安政文〔2025〕116号批复,同意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2025年土地收储和供应计划。三是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部分重点工作的通知》,已将批而未供处置纳入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求做好净地工作。截至12月22日,已处置批而未供1791.5795亩,处置率33.01%,已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年度处置率30%的任务。四是于2025年2月23日、2025年6月2日、2025年10月15日分批次建立供应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地块位置、用途、面积、挂钩责任人、供地各个环节完成情况,对供应计划进行滚动更新,加快供地效率。
12. 关于“已供土地竣工违约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近三年土地供应清单,明确每宗土地位置、面积、合同约定动工时间、受让人、是否涉及闲置等信息。二是对29宗即将到约定开工时间或已经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业主发出《开工建设提醒通知单》或《开工履约通知单》,督促业主抓紧时间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的,调查核实后逐步进行处置。2025年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巡查任务(含交地、开工、竣工巡查)均已完成,目前省厅2025年违约率尚未进行全省统计通报。对处置的10个项目利用“天地图”及地政一张图系统,套合卫星影像比对地块位置,核实已动工情况是否属实,确保处置真实。三是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部分重点工作的通知》,已将批而未供处置纳入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求做好净地工作。
13. 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第一议题”作为会议固定议程,并严格置于所有议题之首,2025年度共召开党组会议69期,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建立学习内容动态跟踪机制,指定专人密切跟踪“学习强国”平台权威发布以及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学习和工作提示》等,在每次党组会议筹备阶段,均将最新的学习内容作为“第一议题”的核心材料。三是明确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第一议题”学习,确保有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
14. 关于“班子成员未按要求下基层宣讲”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宣讲规定,领导班子积极下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二是对班子成员下基层宣讲内容及时汇总存档,并提醒班子成员宣讲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集存档。三是对班子下基层宣讲工作及时提示,2025年班子成员均已完成2次以上宣讲工作。
15. 关于“重点内容存在缺学漏学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8月12日对于缺学漏学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2025年6月5日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会法律法规内容补学。二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大会、接待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重点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及时安排中心组学习。
(三)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严实
16.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5月6日印发《2025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二是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书,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多渠道抓廉洁提醒。2025年在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5次。2025年1月15日,在局党组会上传达《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安纪通〔2025〕1号)文件精神,2025年4月28日,在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安纪通〔2025〕3号)、《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安纪通〔2025〕4号)。2025年6月5日,在局党组会上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研究部署市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督导组督导自然资源局工作。2025年9月11日,在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中共宁德市纪委宁德市监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宁纪通〔2025〕3号)文件精神。2025年10月16日,在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五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纠“四风”工作情况报告3份,廉政警示教育会4次。四是开展廉政教育讲座,2025年6月14日开展廉政讲座1场。提高干部的理论知识、思想认识和反腐倡廉能力。
17.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5〕8号)精神和巡察整改要求,调整完善市自然资源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25年10月21日重新制定了方案(安自然资党组〔2025〕53号)。二是梳理汇总自然资源乡镇管理所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已形成《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并在党组会上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各下属事业单位、股室、乡镇所整改。三是廉政风险防控进行动态管理,新入职干部、调整岗位干部已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27份。
18.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优势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5年在党组会上传达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5次,廉政警示教育会4次,主动约谈干部9次,通过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次。二是梳理汇总我局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表、2025年以来福安市工程项目多余砂石土处置统计表、福安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情况表后,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于2025年6月25日到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平整剩余土石方出让地块等2个项目现场查看项目情况,2025年12月9日到坂中健康驿站土石方出让地块察看项目情况,以上三个地块土石方均已有序挖采过半。2025年8月18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到秦溪洋天美农业有限公司闲置土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厂房框架已建成。2025年11月12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到坂中畲族乡4个滑坡点查看情况,该4个地灾点已全部治理完成。2025年11月14日到福安市C-WJL-47地块等3个土地出让地块查看项目情况,三个地块均已净地出让。2025年12月9日到福安市罗江街道罗江村后太地块等4个出让地块察看项目情况,四个地块均已净地出让。2025年12月30日、31日驻局纪检监察组去局财务股、收储中心了解重大资金拨付情况,重大资金拨付均有市政府会议纪要研究决定、市领导签批或者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12月31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去整理中心了解旧村复垦资金监督检查情况。三是针对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土地收益金等钱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的问题,以案为鉴,开展自查自纠,在自然资源系统内针对收费未及时入账、档案未及时移交、账务未定期对账等方面开展专项自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5年8月1日已成立整改专班,人员已明确岗位,执行会计和出纳双岗每月对账。自然资源局已调整完善财务制度(安自然资〔2025〕494号),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19. 关于“处理群众诉求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强化干部队伍思想认识,收到群众信访诉求后,第一时间向群众告知受理情况、办理单位,在答复群众诉求时对做出的反馈意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我局于2025年8月12日致函松罗乡人民政府,督促松罗乡人民政府及时协调古厝村村委发放征地赔偿款,2025年9月12日,该群众与松罗乡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信访息访协议,信访事项圆满化解;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公文办理考核体系。每季度抽查通报自然资源局公文处理情况,对公文办理不及时股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我局于2025年7月2日通报2022年至今公文办理情况;于2025年9月14日、2026年1月6日公开2025年公文办理情况,并通报办结率低于百分之九十的人员。
20. 关于“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指导业主单位和属地乡镇将转变用途用于食品加工的设施设备进行腾空,恢复农业设施用地原备案用途。我局于2025年7月30日发函至甘棠镇牛泊洋村民委员会(并抄送甘棠镇人民政府)要求整改,甘棠镇收到整改函,马上约谈该业主责令限期整改,至2025年8月10日甘棠镇反馈我局,该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我局于2025年6月18日至24日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市设施农用地巡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1. 关于“行文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已印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完善<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公文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安自然资〔2025〕204号),对现行公文办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二是建立并实施公文多级审核机制,明确了公文起草人自查、部门负责人初核、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进行格式规范与文字校核、主要领导最终签发的闭环流程,对公文内容、政策依据、文字、格式进行层层严格把关。三是加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日常公文错情通报学习,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办文业务能力。7月18日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日常公文错情通报学习,10月29日组织开展公文处理工作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全体人员的公文处理能力和规范意识。四是针对个别存在错误确需修订文件,建立文件更改审批制度,按公文审核机制重新审签后,对原文件进行回收替换。五是案卷材料进行自查,因案件于2023年5月18日立案,立案时编号为:安自资立〔2023〕32号,后经土石方鉴定等程序于2024年3月5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按一案一编号所以出具编号为:安自资罚〔2023〕32号。
22. 关于“临聘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招录、招考、调动、调岗等方式,逐步将四个中心的会计岗位人员调整为正式人员,2025年8月招考一名正式人员负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计岗位工作。二是制定完善了《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已明确了会计岗位职责、权限、任职条件,目前无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会计岗位。
23. 关于“使用两套财务系统记账,应列支出而不列支出,挂往来款项,造成财政、财务收支反映不实,会计信息脱离财政监督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规范财务系统使用,停用用友财务软件,由收储中心会计人员牵头,已于2025年6月15日完成该系统所有账务数据的梳理核对,确保与财政一体化系统数据的关联性、一致性。二是2025年10月10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财政一体化系统管理规定等进行学习。三是2025年12月30日由局财务股牵头对收购储备中心往来款项、安征迁赔偿款支付、报销凭证等内容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四是2025年10月10日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对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4. 关于“注销银行账户后仍使用其会计科目,导致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4月已将2025年1月的账套按要求规范科目,只保留一个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二是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范记账,全面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会计核算合法合规、准确规范,2025年10月10日组织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局财务股加强对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财务的业务指导,于2025年12月30日局财务股对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账务进行检查。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财务批评教育。
25. 关于“违规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违规支付保险费2548.75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违规支付保险费2150.64元,已全部退回对公账户。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财务人员、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6. 关于“重复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追回款项,福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于2025年4月22日追回6600元调资款。二是严肃责任追究,2025年10月11日,已对福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7. 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按照《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通知》有关要求,并根据2025年1月与市政府指定维修点签订的协议,要求车辆到定点维修场所进行维修。二是规范费用报销审核。2025年10月10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进行学习,规范报销流程。三是报销人员已于2025年9月22日退回超额报销费用292元。
28. 关于“租金收入坐收坐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整改租金收支违规问题,已于2025年4月10日将2021年3月剩余未缴纳的店面租金4.78万元上缴财政。现租金收入按租赁合同约定价款由业主直接上缴国库。二是2025年10月10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进行学习,在培训学习中明确资金使用规范要求,严禁留存、挪用,严禁以租金等非税收入直接抵顶支出。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9. 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对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龄3年以上的应付款6527.24万元和应收款213万元,将应付账款挂账时间长久的1467.79万元和应收款213万元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全面的审计,审计公司已将该1467.79万元和213万元的材料复印,现进行全面的梳理,该函证已发函给相关单位,待回函后出具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做进一步整改。剩余的应付账款挂账时间较短5059.46万元已发函财政申请资金,财政已回函,因财政现无资金待2026年再进行分批结算并与往来单位进行核销。二是根据逐一梳理,收储中心需向5个部门收回款项。其中根据市委编办复函,山区道路发展工程指挥部及西部通道建设指挥部已撤销,关于富春大道指挥部及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存续情况待进一步明确。收储中心已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报告进一步整改。三是经咨询财政部门意见,若对长期挂账的29个往来单位挂账问题进行清理,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函证、查阅凭证、账簿,并出具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后提出处置意见后方可销账。收储中心已申请第三方审计进行审计,审计公司已全面梳理了往来款,需函证的已发函给相关单位,待回复就可出具报告,待报告出具后发函给财政,并与财政沟通后明确是否可进行整改上述款项。
30. 关于“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预算用途审核,已要求会计人员在支付环节严格核对支付事项与预算科目一致,杜绝超范围支出,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二是完善财经制度,2025年8月22日印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完善《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安自然资源〔2025〕494号)。三是2025年10月10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工会相关人员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公布)、《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建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工〔2018〕116号)等文件等进行学习,规范报销手续;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
31. 关于“报销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完善<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安自然资〔2025〕494号),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2025年10月10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进行学习,规范报销手续。二是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已打印福建嘉元建材有限公司干混砂浆项目安征迁补偿款100万元的支付凭证,并装订在相关材料中。三是已补齐福安市农村带头人暨村级协管员培训班相关报销所需附件材料,今后此类培训将严格按规范执行。四是定期开展报销附件核查工作,2025年12月30日已组织财务及纪检人员开展对2025年1月-2025年12月安征迁赔偿款支付、协管员培训经费报销附件齐全的检查,未发现问题。今后安排在每年年底对安征迁赔偿款支付、协管员培训经费报销附件齐全的问题进行检查。
(四)党组织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2. 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事项,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2025年4月9日党组会议14期研究近期巡察发现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2025年5月22日党组会议24期研究部署《2025年度福安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安委党建〔2025〕3号)、2025年8月4日党组会议43期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5年12月30日党组会议68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局党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局属支部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换届,局机关党委对于委员因工作调动的支部及时提示支部补选委员。三是加强局属支部建设,2025年10月9日印发《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支部工作开展的通知》(安自然资党委〔2025〕6号)。
33. 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10月10日组织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进行学习,规范报销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制度。2025年我局共召开党组会议69场,均严格对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将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审议。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酝酿、集体决策,并形成明确决议和工作部署。会后规范留存会议纪要、议题材料、审议意见等全过程资料。三是开展全面排查。通过查阅发文记录、账务核对等方式,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经排查,未发现“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研究情况。
34. 关于“党建品牌未创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在各项工作任务中积极靠前,精准做好要素保障,成立“党员攻坚专班”,指导国道G228线福安乌山特大桥段公路工程、下白石白招至渔江段公路工程、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要素保障、窗口为民等服务为载体,将自然资源系统党建品牌“自然先锋 廉润福安”创建融入职能业务开展。三是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2025年11月11日制定印发《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建品牌创建方案的通知》(安自然资源局党委〔2025〕8号),促进品牌创建工作。
35. 关于“局机关党委对下属党支部监督指导不够,部分党支部工作手册丢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新一届各支部书记由局班子成员担任,退休支部书记由原局退休领导担任,各支部委员由各部门骨干兼任,打造素质高、业务强的党务工作队伍;二是2025年10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工作手册,针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重点讲解“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工作手册记录等内容,提升全体党员掌握党建知识;三是2025年10月15日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工作手册、党费收缴登记、党员发展等工作进行集中检查,针对发现2个问题及时督促支部完成整改,今后每个季度将定期对各支部日常工作内容进行常规督查。
36. 关于“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材料把关不严,存在个人发言提纲与网络文章雷同或照搬照抄往年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按要求由办公室、党办、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股室协同联审后经主要领导签字。二是未按要求撰写材料的人员已对材料重新撰写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三是在民主生活会前制定工作方案,并附材料撰写模板,规范格式内容。
37. 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党务知识学习培训,2025年10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指导,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严格执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流程,明确问题查摆的方向。三是2025年10月9日印发《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支部工作开展的通知》(安自然资党委〔2025〕6号),规范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对存在问题和当前工作及时进行提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人,其他人员5人。其中,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3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提醒谈话1人,专题巡察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两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截至2025年1月31日,市自然资源局账龄3年以上应付款6527.24万元、应收款213万元未清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历史遗留往来款项成因复杂,部分往来款项梳理成因较为困难。二是涉及原下属单位改制、项目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债权债务主体确认难度大,应收款催收缺乏有效抓手。三是前期清理工作中,对账、函证等基础工作较为烦琐,影响整改工作整体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收储中心将应付账款挂账时间长久的1467.79万元和应收款213万元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全面的审计,待出具审计报告后,报请市政府研究后再行整改。剩余的应付账款挂账时间较短5059.46万元发函财政,向财政申请资金,再与往来单位进行核销该账务。
整改时限:2026年3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82377,通信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5号,电子邮箱:Zrzyj0593@163.com。
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