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3-16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2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25日,市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7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福安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坚持党委主责、书记主抓、全员参与,切实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凝聚上下联动的整改共识

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许丰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领学反馈意见,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逐一对照反馈问题谈认识、查不足,各支部跟进谈认识、查不足、表决心,推动全警形成“整改是机遇、落实是担当”的思想共识,为整改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闭环管理的整改体系

局党委坚持“书记抓总、班子分工、单位落实”的整改体系,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总体工作。《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由书记亲自审定,局党委集体研究,将反馈的个方面13项共49个问题,分解制定159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推动措施快速见效,确保整改方向不偏、任务不飘。

(三)狠抓推进落实,破解整改落实的难点堵点

局党委实行每周推进、现场督查、约谈提醒等措施,由局党委书记每两周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措施进展汇报,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警务执法活动不规范”等痛点难点问题,牵头协调相关单位,研究解决措施。对进展缓慢的问题,2次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推动整改加速。组织分管局领导先后20余次深入基层一线,现场督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长效建设,巩固标本兼治的整改成果

局党委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并重”,由局党委书记带头聚焦共性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牵头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高级警长进社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措施落地见效,确保符合公安工作实际,不仅解决了当前问题,更从根本上防范了问题复发。

(五)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地见效

局党委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动力,把整改成果体现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的实效上。集中整改期内,公安工作取得新突破。打击犯罪方面,破获刑事案件773起,破案率82.13%,同比上升4.28%,实现“命案必破、八类案件全破”目标;服务群众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设立24个“一窗通办”公安综合窗口,开发“安心办”政务服务小程序,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约98万件;队伍建设方面,开展干部交流调整涉及人员200余人;1个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6个所队荣立集体三等功,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人获评宁德市青年岗位能手,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显著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1. 关于“服务意识仍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整改专题会学习职业道德规范、量化服务评分,依托“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群众诉求。二是对辅警阮某某开展廉政谈话、取消当季评优并调岗,组织政务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严明纪律。三是对照“五级十五同”标准,做好问题整改“回头看”,未再出现违规索要材料情况。四是常态化开展如实受立案监督,开展10次执法管理通报,累计排查警情3502起,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2. 关于“‘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法制民警上门服务175次,有效提升民警执法能力。二是建立办案单位初审、法制大队复核的闭环审核机制,在每案必评平台共评查案件692起。三是定期通报案件评查情况12次,评查结果与执法办案积分、个人绩效挂钩。

3. 关于“未成年女性保护工作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倒查巡察反馈11起涉未成年女性案件,均未发现影响案件办理、定性的情况,对10名直接责任人予以所队内部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二是2025年7月17日,联合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制定《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三是修订讯(询)问支援工作机制2024年10月至今,女性工作人员参与支援(询)问工作40余

4. 关于“财务报销仍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以来每月加班费进行梳理,未发现虚报加班费等不合理支出的情况。二是2025年8月,建立并运行经费报销初审机制,截至目前未发现附件不全问题。三是督审大队抽查报销单据2次,未发现“白条入账”等问题四是组织财经规定培训2次,从源头规范财务报销行为。

(二)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短板

5. 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5年以来,召开党委(扩大)会82次,除32次研究专题事项外,其余50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根据公安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6. 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相关文件2场次,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意识。二是制定印发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24场次,重点交流发言68人次。三是完成4个季度学习方案内容审查,有效杜绝重点专题合并学习情况。

7. 关于“重点群体管控力度不强”的问题(依申请不予公开)

8. 关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扫黄赌净风气”行动,涉赌、涉黄案件破获数分别同比上升41.3%、59%,涉赌举报警情同比下降88%。二是构建四级巡防格局,发动群防群治队伍739支,开展巡逻防控1635次。三是深入重点场所开展普法120余次,覆盖约6000人,结合微信公众号持续宣防。

9. 关于“侵财案件破题攻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向教育局制发4份提示函,通报暑期电诈警情高发的学校。2025年,我市本地学校学生被骗79人,比降42.34%。二是联合教育局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集中全市副校长进行会商,对10个涉学生问题突出的学校开展重点督导。三是走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覆盖20000余名学生;反诈主题馆共接待学生、家长14批次572人;联合逸夫小学开展“反诈小卫士”短视频大赛;与市委政法委,教育局开展“2025年校园反诈短视频大赛”,与教育局共同拍摄涉学生短视频5条。

10. 关于“禁毒宣传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校园举行街采、小剧场等活动6场次,覆盖师生2000余人;联合宁德边检站等单位开展海上禁毒宣传活动3场次;深入快递网点开展寄递渠道宣传,杜绝易制毒化学品通过寄递渠道非法流通。二是开展飓风肃毒行动,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9人,查处吸毒人员99人。成功侦破部、省目标案件3起。三是2025年8月20日,福建省禁毒委取消对福安市预警通告的决定。

11. 关于“警务新机制改革不顺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3月,制定出台《福安市公安局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工作指引》。二是召开局党委(扩大)会部署推进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工作2次,现全市13个综合指挥室均已实体化运作。三是组建联合督导组开展综合指挥室专项督导7次,确保建设运转质效。

12. 关于“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制定《关于建立开具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工作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理顺死亡登记与注销流程。二是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核销死亡未销户人员,其间共注销户口1225人。三是制定《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操作指引》,提升注销及时性与准确性。

13. 关于“查封、扣押、冻结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3月,制定《福安市公安局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工作指引》,明确执法监督岗位职责,2025年评查案件暂未发现查扣冻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将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纳入《2025年度福安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方案》,通报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纳入办案积分。三2名责任民警分别被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

14. 关于“辨认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任民警已重新组织证人进行辨认,并反馈检察院,该案已移送起诉。二是2025年3月,将标准化照片导入公安笔录软件系统。三是2025年3月,制定《福安市公安局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工作指引》,明确法制大队落实案件审核监督职责,审查辨认笔录程序完整性。四是组织各办案单位法制员开展交叉评查活动9次,规范案件办理

15. 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复盘案件,该房屋屋主登记为精神病人,且其他赌博违法行为人无法提供棋牌室店主身份。2025年10月,民警再次前往核查,该地已变更为美容院经营场所,现场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常态化强化问题通报与积分刚性约束,2025年至2026年1公示10次办案积分情况。三是相关单位对责任民警作所内部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四是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相关规定纳入周二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标准化水平。

16. 关于“未严格落实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6日,相关单位已联系法律援助机构,补正执法程序。二是将《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纳入周二政治业务学习范畴,2025年12月,组织学习詹某案典型案例。三是联合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制定《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加强和规范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

17. 关于“案卷移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20件案卷均已移交到位,未存在案件遗失、破损等情况。二是出台案卷移交工作规范,督促案卷材料应移尽移。2025年19个涉及办案人员变动的单位均已移交到位。三是同步签字移交,完整收集2025年人员调动案卷移交手续相关材料。

18. 关于“涉案财物录入系统、出库和上缴国库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6笔款项全部出库;280件涉案财物中5件物品在库,其中,2件待法院判决,3件在侦案件;就《纠正违法通知书》(安检纠违〔2024〕4号)中反馈的6笔没收违法所得款项已上缴国库,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及其他不良后果。二2025年8月8日,制定《福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开展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周公示40次,月总结8次,有效推进涉案财物处置进度。

19. 关于“涉案财物返还当事人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单位对责任民警谈话提醒。组织全局开展“徐某交通肇事案”案例学习并通报相关责任民警问责情况。二是对扣押、查封的财物落实“三日核查、分类处置”,已开展周公示40次。

20. 关于“涉案物品销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8月8日前,已由各办案单位自行销毁,保存销毁记录;8月8日后,由警务保障室统一组织销毁,101件应销毁涉案物品均已处理到位。二是2025年10月30日,由省厅统一开展枪支弹药销毁,销毁管制刀具61把,射钉器改制枪10支,仿真枪6支,鸟铳2支,枪支零部件7个,钢珠弹2840发。三是2025年8月8日制定《福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1. 关于“个别舆情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依申请不予公开)

22. 关于“保密责任未扛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委(扩大)会研究保密工作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将保密教育纳入全局学习3次、辅警岗前培训6次,“保密观”线上培训1000余人次二是密办实地检查17个警种、24个派出所及重点部位,线上巡查700余次,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到位,通报1起违规存储问题

23. 关于“数字证书PKI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施差异化追责,对2024年查实的2起违规使用数字证书事件的涉及人员予以处理,其中政务记大过1人,通报批评1人同时组织全警签订《承诺书》。二是组织学习《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及案例三是完成49个重要岗位指纹证书替换四是落实常态监测预警,检查40个单位,核查56名民警,未发现违规使用数字证书PKI的情况。

24. 关于“警务执法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所内部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二是将辅警协助执法的相关法规、制度、文件纳入周二政治业务学习计划。三是督审大队综合运用现场督察与网上督察等方式,未发现警务辅助人员违反行使职权的行为。四是2025年12月印发《福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范辅警管理。

25. 关于“监所技防设施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警种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安全大检查2次,修复讯问室拾音器、视频监控问题二是争取150万元建设“智慧监所”项目,该项目已由联通公司中标三是2025年8月,完成看守所监区墙体修缮,2025年12月,完成拘留所墙壁开裂整改

(三)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够严实

26.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的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5月20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规定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分别于2025年6月、9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上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根据《2025年宁德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认领宁德市检查组反馈的3个共性问题。

27.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9月24日,制定印发《中共福安市公安局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二是建立大额支付全流程闭环监督机制,未再发生规避集体决策的情况。三是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日常监督重点范围,并不定期检查通报。四是2025年10月17日,开展财务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明确发放范围、标准、大额资金支付等核心要求。

28. 关于“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等相关会议8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二是综合运用现场督察与网上督察联动,开展明暗访205次、整改97个问题,数字视频督察201次、整改196个问题三是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排查重点人员四是开展各类“六项规定”抽查检查171次,抽查4415人次,未发现违规行为

29.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登记表》1196份;局属各单位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汇总表》43份。二是2025年5月22日,重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督促局属各单位结合新型廉政隐患,重新填写《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42份。

30. 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政工、督审、法制等警种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二是2025年4月以来,通过各渠道线索核查精准甄别出26人次违纪违法线索。三是开展接处警、受立案专项督察15次,涉企专项督察56次,覆盖案件1.6万余起,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

31. 关于“执纪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相关管控督察23次,整改1个问题二是“三个区分开来”界定责任,核查发现违法违纪26人次三是典型违纪案件相关人员实行突击检查、定期复查,约谈责任人、倒查责任四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8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

32.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2022年以来伙食补助,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形,并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经办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组织津补贴发放经办人员及科室人员研读《福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性支出说明》等制度三是2025年11月7日督察审计部门会同警务保障室、政工室核查2025年3月以来食堂补贴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发放情况

33. 关于“超范围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查2022年以来出差报销手续,16个单位自查隐患进行整改,对经办人员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二是组织学习《福安市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等2场次,43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明确比武竞赛等活动提前会商预算,未再发生超范围报销。

34. 关于“重复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7月29日,已1.62万元重复报销款项上缴国库,排查2022年以来伙食补助,未发现违规问题。二是务保障室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经办、审批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强化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实行“双签审核制”,纳入内部审计重点,未再发现重复报销问题

35.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复盘问题,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出具围标情况检查答复函和项目自查书,并提供完整的招标过程材料,分析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实施穿透式资格审查,剔除不合规主体规范合同管理,要求分公司补充总公司确认函,两家公司总公司已出具授权书。

36. 关于“大额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省英烈基金会8万元抚恤金、5.05万元疾病补助发放流程,确保资金发放合规透明。相关单位已于2024年4月2日将2万元滞留慰问金存入公安局账户。二是2个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9月10日对经办人员廉政谈话,解读财经纪律、剖析廉政风险。三是将《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纳入周二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规范化意识。

37.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清查漏登资产,针对9944元汽车诊断仪、3.01万元办公家具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整改补录。二是2025年8月22日,印发《福安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认定标准。

38. 关于“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巡察意见召开专题会、集体廉政谈话。二是落实每月专题学习,目前已开展全局公务用车培训2次。三是印发《关于重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四是落实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情况每月核查,已形成通报12期。

39. 关于“配件更换频繁,远超正常损耗频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分析会、集体廉政谈话,核查闽J1328警车况,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建立双岗复核、存证溯源机制,前置阻断车辆维修费用虚增风险。三是每月核查车辆运维、维修材料,每季度审计。四是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内容纳入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开展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开展耗材使用规范培训2次,车辆运行使用通报12次,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40. 关于“定点维修服务费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集体廉政谈话,核实确认闽J1668警车系山区用车,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主动承担部分维修费用2657元。二是2025年9月24日,通过政府网征集常用配件价格,形成常用配件固定价,并运用到政府框架性协议采购。三是审核每笔维修费用,比对维保材料,对超范围超价格部分要求作出说明或退回处理,目前已提醒或约谈维修企业5次。

41. 关于“定点维修厂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家具备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引导乡镇企业注册政府采购网。二是2025年11月17日完成框架协议采购招投标,于2025年12月5日与入围的3家企业签订协议并开展纪律要求谈话,同时在局内公示车辆维修保养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2. 关于“推进党建品牌创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个机关党委委员挂钩21个党支部,指导党建品牌申报工作,对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优化5个支部申报材料。二是通过“福安公安”公众号发布4期党建品牌特辑,“福安组工”推送1期品牌特辑、1期交流经验。三是2025年8月8日,召开机关党建品牌经验交流会;2025年12月3日,2个支部在市直交流会上分享经验,3个支部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流。

43. 关于“星级党组织评选标准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摸排2022年至2025年党员违法违纪情况,9月2日机关党委审议调整6个支部星级并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二是2025年9月8日,机关党委走访2个支部,指导“达标创星”工作。三是重新学习《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的实施方案》,经支部自评,机关党委研究确认,明确申报7个5星、8个4星、3个3星、2个2星、1个1星支部。

44.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各党支部自查2021年以来预备党员党费缴纳记录,3名党员已补缴党费,并补充《党费补缴说明》存档。二是制定下发《预备党员党费缴纳须知》,及时提醒预备党员党费三是2025年8月,机关党委开展系统数据抽查,确保各党支部党费缴纳账实相符。

45. 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党章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召开支部书记集体谈话会,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2个支部对6名党员进行个别谈话。三是抽查4个支部“三会一课”记录,2025年11月4日,开展组织生活会材料交叉检查,对相关内容逐一审阅,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执行。四是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会1期40余人,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46. 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干部选任工作,新提拔4名90后科级干部、2名女性科级干部。目前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7岁,90后干部4人、女性干部7人。二是开展“四级高级警长进社区”,选派9名高级警长下沉社区,助力提升基层派出所工作。

47. 关于“专业力量紧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发挥民警专业优势特长,调配警力充实网络安全领域,成立2个“尖兵”工作室,开展师徒结对,累计开展实战带训60余人次。二是2025年招录4名专业新警,涉及医学检验、刑事技术等技术型人才。三是印发《关于重新确定办案单位专兼职法制员的通知》,确定49名专兼职法制员。

48. 关于“股级岗位空缺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干部选任和干部交流工作,先后两批次任免股级干部180人,其中任职17人,提拔45人,职务调整51人,职务免除67人。原空缺的10个行政股级岗位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二是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首要标准,扎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49. 关于“辅警招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申《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完成3批171人次辅警招聘工作。二是梳理未按规范程序招聘的辅警,并辞退8人。三是2025年12月印发《福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范辅警招聘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1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科级干部3人,其他人员16人。其中所队内部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18人次,谈话提醒1人次,批评教育并责令检查2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3-8980166,0593-8980369,通信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福安市公安局电子邮箱:3379289643@qq.com。

 

 

中共福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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