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6月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0月24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落实巡察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班子会议,第一时间成立以临时负责人韩安生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协调工作。2024年10月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3次。残联班子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明确整改目标,抓好整改落实。印发了《福安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4个方面15项44个问题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确定了整改时限和目标、措施,要求不回避,做到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于2024年11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本次会议明确了党组班子扩大会“第一议题”制度,就是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市残联党组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及班子各类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召开党组会议三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三次,根据每次第一议题学习方向,结合残联实际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做到坚决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提升福安残疾人事业治理效能,着力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促进福安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2.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存在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残联党组于 2024年11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残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残联党组强化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并制定好2025年度学习计划。二是中心组成员已对《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党史学习教育四本指定学习材料、《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新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按上级部署完成学习任务,做到学习不漏项。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市残联协会专职负责人郑源东积极呼吁盲、聋、肢体、智力及亲友协会会员骨干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捐资捐款。目前效果不明显,只能待资金及各项条件成熟后逐一登记为社团法人。二是积极动员福安市语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开展福安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法人社团登记前期手续,至2025年9月30日前已完成福安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临时户头成立。同时协会已制定章程、拥有办公场所。继续动员帮助协会筹集成立资金、完成法人社团登记手续。
4.关于“对残疾人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需求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残联康复股在2024年11月4日组织人员前往实地查看盲道占用情况,并在2024年12月20日发函给市住建局,函件中明确请求住建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前往金山南路等处协调解决在盲道上修建井盖、消防栓、乱停乱放等现象。二是市残联高度重视公共无障碍被占用情况,在2024年12月协同相关部门完成白云山景区无障碍环境整改工作。另在2025年1月对溪北洋中建中央公园、福安市畲族文化中心开展公共无障碍督导检查工作。
5.关于“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推进爱心助残驿站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爱心助残驿站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力度,依托福安市益康老年人活动中心已建成1家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完善了助残服务功能。二是对7家助残功能不全的爱心助残驿站,加强配齐康复和托养设备等相关设施。目前已督促福安市溪尾镇仙洋村、湾坞镇半岭村、下白石镇大获村、坂中乡彭家洋村、穆云乡上村、溪潭镇廉明社区、潭头镇棠溪村等7个爱心助残驿站完成配齐康复和托养设备。
6.关于“线上服务渠道推广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在“福安残联”微信公众号设置投诉、咨询、业务办理等便民服务电话,并制作好福安残联公众号二维码及12385热线宣传牌卡增加公众吸引力,引导前来咨询业务或要求提供的残疾人认知,加大福安残联公众号及“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宣传力度。二是各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在服务窗口放置宣传牌卡,加大福安残联公众号及“12385”服务热线电话宣传由村级联络员进入村及社区推广,提高残疾人及其监护人福安残联公众号及“12385”热线的知晓率。三是已在残联机关各股室、行政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残疾人服务中心窗口放置福安残联公众号二维码及12385热线宣传牌卡进行推广,并将推广工作列入2025年乡镇(街道)联络员年度考核目标方案。残联与福安市融媒体、中国电信福安分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通过公众号加流量加粉、短信群发业务等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
7.关于“就业帮扶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核查工作,每季度一年四次定期开展就业核查工作,摸清残疾人就业状况与培训需求,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积极对接企业推进就业。二是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通过如电商等新业态培训服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业与技能培训,切实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实现就业打好基础。三是完善服务方式,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已于2025年1月8日和2月6日联合市人社局等部门举办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两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8.关于“新就业形态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税费宣传促发展”宣传活动,主动走访用人单位,了解用工单位就业需求,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二是目前已走访宁德长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福旺电机配件有限公司、宏华电器有限公司,龙丰机电有限公司、大川电机厂等5家企业,并开发新的就业岗位1名,加大了“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并开发出适合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岗位。
9.关于“就业培训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力度,已落实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电商等方面内容培训班计划,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层次,拓宽残疾人就业门路。2024年8月21—22日和28~29日已分别在福安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营地和福安市委党校举办两期电子商务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班。二是2025年以后每年将至少举办一期电商等方面内容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层次,拓宽残疾人就业问路,推进就业培训服务体系。
10.关于“居家托养项目发放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目前已收回陈安康、黄建文、陈幼菊、卢绍希、詹标莺等5人2020年居家托养补助资金1万元;收回2020—2023年期间,在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机构就业人员郑志雄、叶曾斌、兰杰等3名居家托养补助款0.8万元。二是2025年1月已组织工作人员针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等文件进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三是要求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学深学透,进一步熟悉项目的实施流程和规范操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严把居家托养项目审核关,严格依照审核程序,加强对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对宣教股负责人、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重复发放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保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追回重复发放资金4411.2元。二是2025年1月14日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再学习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保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实施办法文件,仔细筛查比对社保补贴发放对象,认真吸取工作教训,杜绝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保补贴重复发放,已对宣教股负责人、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大会上做深刻检讨。
12.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2月组织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了学习会,通过加强儿童康复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儿童康复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流程。二是完善儿童康复训练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同时制定好发放流程方案,以确保做到“一月一核销”,做到严格按照发放流程方案执行,达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核销程序加速目标,整改以来,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均在次月30日前发放。三是2025年2月已对康复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做深刻检讨。
13.关于“福建省残疾人联络员服务管理平台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村居、乡镇联络员管理中加强联络员业务培训,已于 2025年6月10日—6月19日分四期举办2025年福安市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班,受训人员达530人。二是加强2025年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绩效考核,目前已制定当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上措施加强了联络员管理工作。
14.关于“基层残疾人服务队伍管理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残联于2025年1月9日制定本年度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联络员业务培训方案,进一步提升基层联络员服务管理水平。二是对全市村级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立管理台账,并实行定时进行更新。
15.关于“个别乡镇专职联络员存在兼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残联党组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会议,议定从2024年8月开始解聘溪尾镇在外兼职的残疾人联络员。二是已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联络员倒查,杜绝各乡镇(街道)专职联络员从事多项工作,并加强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专职从事残疾人工作思想动态跟踪。三是2025年3月溪尾镇加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宣传等工作,力争做好今年度该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整镇推进工作。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进行修改。二是党组中心组于2024年12月中心组学习会议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学习,学习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研究局局长秦洪良文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要求残联系统干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不断开创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坚守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三是2025年2月已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7.关于“‘三审三校’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2025年1月以后公众号发表文章的“三审三校”工作,已审核5条。二是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如残联宣传栏、宣传板、LED显示屏发布宣传标语、宣传图片严格落实好审批制度。三是办公室已于2024年12月重新对“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学习。四是2025年2月已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大会上做深刻检讨。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开展扶残助残工作不严不实。
18.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残联党组于 2024年5月制定《关于调整充实福安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强调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二是2025年度上半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计划在3月份工作会议上进行,已制定方案。下半年计划安排在2025年12月份进行。
1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实行全面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并定时与纪检组沟通实行动态监管。二是已加大对财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等重要岗位负责人的廉政风险排查,针对财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等重要岗位人员廉政谈话。三是财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等重要岗位负责人已补充2023年廉政风险点排查材料。
20.关于“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综合派驻纪检组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及时与残联系统干部下乡督查业务工作。2024年7月5日,福安市残联综合派驻纪检组组长苏海涛,带领纪检组成员及业务分管副理事长韩安生等深入溪潭镇多个村落开展实地监督并检查该区域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工程的实施进展,确保这项惠及广大残疾人群体的民生工程能够高效、高质推进。二是建立健全市残联党组的沟通协调机制,整改工作以来,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参与党组扩大会议2次,同时在党组会上通报安纪通相关警示文件,加强干部清正廉洁作风建设,及时获取党组会议、理事会议等重要会议信息以及各项工作动态,做到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三是拓宽监督渠道,综合派驻纪检组充分利用群众举报、专项检查、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提高监督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21.关于“项目规划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加强对项目施工方管理,根据残疾人类别及需求开展家改工程,杜绝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模式千篇一律,对潭头镇2户残疾人家庭在项目改造前已有坐式马桶,无需改造,仍将其列入改造项目问题,已对施工方进行批评,追回改造资金2400元,列入2025年改造资金统筹使用。二是已严格按本地实际情况做好项目论证,让项目与实际情况更加相符,项目实施更具有针对性。三是已出台适用性的福安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方案,以减少改造模式千篇一律的问题。四是加强对全市范围内进行排查,如遇存在类似现象,应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2月已对康复股业务经办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大会上做深刻检讨。
22.关于“受理、审批环节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受理、审批环节,做到受理审批材料规范并对8户审批材料重新核查加盖所在乡镇公章。二是业务经办科室已于2024年11月加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有关政策文件学习。三是已于2025年2月对康复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23.关于“残疾人证发放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办证窗口加大涉残疾人证办证信访案件的核查力度,业务经办人员对重度残疾人群体办证情况加强动态核查监管。二是残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残疾人证发证业务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1月对残疾人证发放管理相关文件进行学习。三是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对2025年1月后残疾人证办证材料加强事后定期审验核查工作机制。
24.关于“‘两项补贴’核查工作存在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管副理事长、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1月重新进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业务相关文件学习。二是加大“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各种媒介、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业务科室按规定职责,落实“两项补贴”申请对象等级审核工作。四是业务科室加强沟通,推进数据共享。每月按时将残疾人新增、等级变更、注销、迁移、过期等数据推送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根据信息变动情况,做好两项补贴的核增核减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即停。加强落实各乡镇(街道)做好信息变动回访工作。
25.关于“儿童康复机构监管不够及时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成立残疾儿童康复协议机构日常监督领导小组并制定检查计划,同时加强每月对协议机构常规检查一次,每季度专项检查一次,理事长罗永华协同业务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2月到城区福安市天使之翼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福安市语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首康儿童康复中心进行机构调研。二是2025年2月组织康复股相关经办人员加强儿童康复机构监管相关文件的学习。三是对协议机构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拍照存档和笔记记录,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每月进入城区儿童康复协议机构进行检查,共检查3次,均未发现问题。
26.关于“儿童康复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督促天使之翼儿童康复机构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该机构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安建审消验备凭〔2024〕27号)。目前通过宁德市残联消防安全等评审取得儿童康复协议管理机构资格。二是市残联在2024年5月20日成立福安市残疾儿童康复协议机构日常监督领导小组,每个月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个儿童康复机构的消防等情况进行检查,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共检查3次,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
27.关于“库存现金量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财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标准,按留存维持日常开支的现金除外,严格执行将多余现金及时存入银行账户制度。二是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规定文件加强学习,并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28.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财务人员已对2020年以来,市残联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补充进行逐笔顺序登记,完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账账套,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二是财务办组织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加强会计法及业务学习。
29.关于“提前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财务管理人员严格审核,杜绝今后再次出现提前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现象发生。二是财会人员已于2025年1月加强财务管理知识学习。三是2025年2月已对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对财务系统部门的业务培训全力支持财务人员参训。
30.关于“超标准发放补助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康复股积极加强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对巡察反馈的2020年11月13日补助福安市星星儿童发展中心和天使之翼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设备各5万元开展自查,确认这两笔补助款项未发现超标准发放情况。二是市残联宣教股、康复股、综合股等业务股室对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培训、文化、体育等专项资金开展自查,覆盖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绩效评估等环节。通过各业务股室自查,重点核查设备采购合规性、补助对象重复申领等问题。确认所有项目均执行集体决策程序,未发现超标准发放、重复补助等问题,资金使用绩效达标率100%。三是康复股业务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1月加强《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资〔2025〕1号)文件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康复资金规范使用。
31.关于“工会会员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工会会员费已于2024年11月全部收齐,同时2025及以后年度工会会员费收缴由年底收取改为当年上半年收取。二是市工会班子成员已于2025年2月组织进行会费收缴规定文件学习。
32.关于“超比例设置文体比赛奖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残联工会班子针对该项工作专题走访福安市总工会,市总工会答复市残联工会班子关于2021年4月举办文体活动情况:项目参加人数22人,比赛项目11个,每个项目设置奖励范围未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二是工会班子成员已于2024年11月13日加强《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学习。
(三)领导班子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仍有差距。
3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残联党组扩大会议,加强学习好市残联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已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残联党组扩大会议,再次明确福安市残联“三重一大”事项具体范围、大额资金额度等具体规定,并严格按“三重一大”事项规则进行议事,严格执行《福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福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34.关于“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党组议事规则,严格班子专题会议、党组会议两种类型。二是2024年11月25日召开残联党组扩大会议,明确对于涉及“三重一大”议事事项一律在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做到重大事项研究决策规范。
35.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5日组织参加党组会议人员重新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加强议事规范。二是2024年11月25日党组扩大会明确党组扩大会议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不参与表决,只能发表意见,做到议事规则执行规范。
36.关于“党员民主评议简单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环节。2025年2月,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残联党支部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这一主题,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二是制定方案于2025年3月市残联党支部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加强民主评议党员环节,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并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情况综合研究评定意见。
37.关于“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2022年1人党课内容相同、2023年1人党课讲稿与网络文章雷同,已按要求重新撰写。二是已要求党课授课人员结合福安残疾人事业实际发展情况,做好新年度党课的拟写工作。三是已制定领导干部2025年党课授课计划。
38.关于“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2月召开2024年度福安市残联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加强民主生活会召开相关文件学习,并制定好民主生活会方案,严肃认真开展参会人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二是2024年度福安市残联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民主生活会文件进行查摆问题,班子成员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
39.关于“退休党支部未成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加强退休党员学习管理工作,每半年退休党员集中一次学习大会,传达党中央相关精神。二是已于2025年8月20日完成中共福安市残疾人联合会退休支部委员会、退休支部书记选举工作。
40.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们在村居、乡镇联络员管理中今年加强联络员业务培训,已于 2025年6月10日—6月19日分四期举办2025年福安市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班,受训人员达530人。二是加强2025年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绩效考核,目前已制定当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上措施加强了联络员管理工作。
41.关于“未足额收缴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足2020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市残联党支部党员共4人党费679.14元。二是党支部全体党员于2025年2月,开展组织生活会前学习,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章,规范党费收缴管理。
42.关于“股级考察程序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残联党组已于2024年11月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部门相关规定;二是严格加强2025年后拟新任市残联及市残疾人服务中心股级干部考察程序及考察材料审核。
(四)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43.关于“‘党员队伍发展乏力’问题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月14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加强干部思想引导和培养,开展动员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强化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储备工作,宣教股高连泉已于2025年1月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委员已对其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常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4.关于“未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建立公车维修及保养台账,并及时进行登记。二是业务人员已于2025年2月开展学习公车管理相关文件。通过以上两项措施加强“公车管理规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人员5人。其中,批评教育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虽然严格按照整改目标及措施,落实好协会办公地点,但由于残疾人四个专门协会社团登记注册需要成立经费,整改时间较紧。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进一步加强智力协会成立落实工作。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前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576998,通信地址:福安市坂中乡富春大道100号四楼市残联,电子邮箱:faclbgs@163.com
中共福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