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城投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城投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投集团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层管理人员及权属企业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明确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明确目标责任。形成《中共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压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相关部门及权属企业认真对标检查,抓实责任分解,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务求整改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整改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情况的经常性监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新思想不够深入,以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助推县域经济大提升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牵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作强调讲话,推动落实;二是召开党委会议对“第一议题”制度内容进行学习,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召开党委会40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学习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会议的必学内容。二是集团党委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5月8日在党委会“第一议题”上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和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出的有关国有企业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认识和理解。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水投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集团关于三定方案的批复,已按文件完成整合工作;城投集团与实业公司关于福建白马港铁路支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署完毕。二是已梳理10家企业股权划转未落实的原因,①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2023〕107号精神,集团持有的福安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转让至市农垦集团,该公司股权无需划转至实业公司;②根据市政府转来的《宁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落实地方政府储备粮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相关工作提醒的函》,我司及粮储局均行文市政府建议将城投集团持有的市粮食购销公司股权划转至市粮储局,故暂不进行股权变更。③因安居公司有2个股东,不符合条件,故福安市城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安市干部招待所、福安市宾馆企业股权无法划转入安居公司。④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376号)议定宏鑫公司由五福公司代管,福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408号)议定恒旺公司由市城投集团代管,暂不进行股权划转。⑤因福安市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责任,集团正对福安市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正威东南(福建)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起诉,故未开展股权划转工作。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截至2025年5月16日已收回应收账款7866.83万元,账务处理3774.93万元,起诉金额7451.9万元,发函催19521.61万元。二是逾期未完工项目11个,已完成1个(福安市中医院周边路网工程),相关部门要求中止施工及暂缓施工的项目4个(中止施工:畲开复兴路、中山路、传邮路。暂缓项目:溪北洋新区路网工程(凤林路、前埔路));未竣工验收项目8个,已完成8个(福安市街尾片区A-01南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福安市大洋片区路网工程项目一期、福安市畲族文化中心装饰工程、湾坞站前广场路网工程(西纵九路BK0+000~BK0+379.019)、福安市富春大道内侧仙岫片区路网工程(A路左幅路面及附属工程)、福安市溪北洋新区北部片区路网工程A2标段、福安市溪北洋新区北部片区路网工程A2标段(进士路AK1+500-AK1+968.3、人民路DK0+275-DK0+510、富民路));已竣工验收未结算项目7个,已完成5个(福安市天马大道提升工程、崩头山规划七路、十二路、十八路、崩头山规划六路、福安市富春大道三期工程B1标段、福安市溪北洋隧道两端非机动车及人行交通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5. 关于“发挥核心功能不够强劲”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已完工,站前广场路网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二是涉及土地报批影响,福安北互通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红线内存在两处厂房,按土地报批最新政策需市政府协调城阳拆除两处厂房后重新组卷上报。三是溪北洋新区路网工程(廉溪路二、三期)目前已完成开发边界指标调整,控规公示中,待控规入库后进行重新选址。四是(福安市溪北洋医疗保健器材园区路网一期工业路(K0+025-K0+260)及排水渠(K0+083.387-K0+300)工程)该项目边坡计划以临时边坡用地组卷报批临时林地。六是2024年城投集团全年支付专项债项目进度款82063万元,其中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支付专项债资金120.79万元,铁湖智慧产业园支付专项债资金1434.53万元。
6.关于“履行市属国企服务保障职能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重新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调整铁湖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租金单价并报国资备案,二至三层厂房租金价格每平方米下调1-2.5元,已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铁湖工业园区宣传栏及市区广告位发布招租信息。二是闲置厂房进行消防改造及在二期8号楼、三期3号楼、四期A、B、D号厂房增设电梯。三是闲置资产截至2025年5月已出租面积13673㎡。(福安市鼎泰涂装有限公司铁湖一期2栋2层869㎡、福建省福安市明星电机有限公司铁湖一期3栋2层承租面积1897㎡、福安源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铁湖二期6栋二层承租面积1400㎡、福建省华全电机有限公司铁湖二期9栋1层承租面积1127㎡、宁德市闽晟电机有限公司铁湖三期1栋承租面积6283㎡、福安市亮剑电子有限公司一期1栋三层承租面积2097㎡)。四是中央厨房原生产配送劳务方因亏损严重,已与食品公司协商不再续签合同,食品公司将中央厨房的食材采购、生产及配送项目,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26日在有信网、国资网进行了两次公开挂网招投标,但均以流标告终。为确保新学期全市中小学生的课后午托服务及社会餐业务的正常开展,食品公司于2025年1月组建采购、生产及配送团队自主运营,目前每日配送学生餐1128份,社会餐40份;五是2024年9月—2025年5月,食品公司通过改善自身的生猪屠宰配套服务,提高生猪屠宰质量,同时着手开拓福安市周边乡镇的猪肉市场,并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共查处非法猪肉流动摊点17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9处,刑拘4人,现场查处非法生猪78头,白条肉8729斤。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食品公司日屠宰量最高425头。
7.关于“薪酬体系未建立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委托第三方机构已出台集团本部及二级公司薪酬及绩效方案,集团本部薪酬方案已实施,目前二级公司薪酬方案已印发。二是安居公司针对岗位工资标准不一的问题目前已调整到位。三是集团党委针对安居公司随意调薪的问题对安居公司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时任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8.关于“人才“第一资源”未选优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本集团已完成人才库建设事宜。二是集团与福安开发大学携手合作,组织启动集团工作人员学历提升计划,为集团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三是2024年至今,集团引进中级职称人员3人,国企调动专业人员1人,以上人员的引进及调动方案已提交国资中心批准。四是已将今年招聘计划梳理并提交国资中心,待国资中心批准后开展相关招聘工作。
9.关于“经营发展劲头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2024年12月,集团经营性资产33.91亿元,占总资产的16.07%,相比2023年9月增加了1.52%。二是2024年,城投集团计划完成经营性项目投资2.07亿元,截至12月底,已完成经营性项目投资2.5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123%;2025年,城投集团计划完成经营性项目投资2.27亿元,截至4月底,已完成经营性项目投资0.4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21.57%;2024年5月1日正式启动城区智慧停车运营工作,城区3000个车位投入运营,日均收益约3万元;甘棠二手船舶交易市场改造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场地已交付使用;安居公司云溪小区工程建设已完成75%,预计2026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1#、2#、3#、5#、6#、7#、9#楼在售中;福安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福安市城乡畜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10.关于“经营风险防控不力,未全面贯彻审慎经营原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结清项目2个,分别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及中医院路网涵洞项目;收回供应链欠款2057万元。其中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47.82万元、溪北洋1#排洪渠项目100万元、芦春小区项目1600万元、留安棚户区改造项目200万元、坂中大桥改造二期79万元、中医院路网涵洞项目224.61元、贵州建工30万元。二是4个项目已起诉,分别为福安市溪北洋1#排洪渠供应链项目、江苏建工供应链项目(江苏建工集团破产,正进行项目别除工作)、坂中留安地块棚户区改造供应链项目(已由法院调解完毕)、贵州建工项目供应链项目(实业公司已向宁德中院申请执行,目前法院已立案)。三是坂中大桥二期工程供应链项目、富春大道二期二标工程供应链项目、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Ⅰ分洪区4#、5#排洪渠供应链项目、福安市芦春小区工程供应链项目的四个项目正在陆续回款中。
11.关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做好日常合同审核工作。二是2024年3月起权属企业已向集团法律事务部上报诉讼进展发送重大合同备案。三是城投集团法律事务部制定《城投集团法律顾问整合方案》,2024年8月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城投集团法律服务团队,9月1日我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
12.关于“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18日—19日组织人员参加宁德应急管理协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工作,2024年6月24日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学习,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公交公司,城建公司已完成应急预案重新编制工作。三是铁湖厂房违规搭建问题及“三合一”“二合一”现象,五福公司通过加强与属地、消防部门的合作,对入驻企业进行了多次调查劝导,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福安市森垚涂装有限公司、福建盛世元象电机有限公司、福安市格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已完成“二合一”场所整改;福建省福安市明星电机有限公司、福建省海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安市七彩喷涂有限公司、福建致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占用安全通道、消火栓前堆放、灭火器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现象已消除。
13.关于“未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公交公司、溪投公司、交投公司、安居公司2023年度资产保值增值率均高于100%。二是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五福公司甘棠二手船舶交易市场改造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场地已交付使用;天湖商贸城A3幢A502及天湖商贸城A4幢A515,于2024年9月27日、12月4日公开拍卖,两次拍卖均无人报名流拍,计划重新委托评估。三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本规制方案》,方案明确了公交企业运营成本范围及公交线路财政补贴分担机制,推行成本规制后,可减少公交公司的亏损,提高资产保值增值率。
14.关于“资产出租租金未及时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安排专人负责租金收缴工作已收回租金734.6万元,其中五福公司收回 148.7644 万元安居公司收回 340.73 万元,交投公司收回243.9 万元,公交公司收回 1.2万元。二是通过电话、微信、函件等方式通知承租人缴纳租金,如五福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继续向连福公司发催缴函,催收厂房租金169.61万元。三是通过诉讼方式催缴拖欠租金,如天湖公司已于2023年6月起诉福建福登食品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关于城区城北街尾路253 号锦湖花园 5-6 幢一层商场 54 间商铺租金,安居公司已起诉福安市华业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法院已判决,目前正在强制清空商场,收回资产。四是针对财政拨付项目的租金,加强与接承租方沟通,要求其列入财政预算,如铁湖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期5号楼一层(中共福安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租金8.586万元,于2024年9月29日已收回;宜春小区B裙楼一、二、三层部分租金已与宣传部多次沟通,2024年11月30日已与宣传部签订补充协议,宣传部将按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15.关于“资产闲置未盘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调整铁湖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租金单价,2024年2月28日完成租金评估及租金价目表提交国资备案工作,二至三层厂房租金价格每平方米下调1-2.5元;已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铁湖工业园区宣传栏及市区广告位发布招租信息;闲置厂房进行消防改造及在二期8号楼、三期3号楼、四期A、B、D号厂房增设电梯,截至2025年5月已出租面积13673㎡。二是抓紧处置资产,如天湖商贸城A3幢A502、A4幢A515房,于2024年9月27日、12月4日公开拍卖,两次拍卖均无人报名流拍,计划重新委托评估。三是积极盘活资产,如17面城区阅报栏,安居公司目前正委托评估公司对租金价格进行评估;火车站站广场路5面广告牌,已被市文旅局借用,用于旅游宣传。四是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安政文〔2025〕60号)《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穆阳镇桥南工业路原闽东玩具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精神,已与市土储中心签订收储合同。安居公司已完成该地块围挡工作。
15.关于“不良资产包处置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工行资产包及荣源资产包处置方案》于2024年7月5日正式挂网公告,8月6日上午9点公开出让,成交金额4348.76万元。福建荣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工行12宗不良债权资产累计回收资金7096.48万元。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存在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党群人资部负责,定期加强对通报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通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是2024年城投集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已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18.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党委印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安城投党〔2024〕15号),以确保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控。二是集团二级公司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台账,严格落实审签发布制度,规范公共领域的宣传内容发布流程。三是富信公司和公交公司均已设立“三审三校”相关审批流程,富信公司2024年度公众号发布12条信息、公交公司2024年度公众号发布20条信息均有相关审批流程。
19.关于“对保密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按要求购置具有国家保密局证书的密码保险柜,已对档案室的木门进行改造。二是领导干部2024年个人述责述廉材料中均体现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三是已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保密工作机制。
(二)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存在短板弱项
20.关于“‘规定动作’未严格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党委于2025年3月份召开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会议。二是已印发并实施《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三是2024年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均开展廉政谈话。
21.关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未落细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集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下发《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组织开展集团“关键少数”及其分管部室风险排查,重点关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投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修订《融资与担保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项目咨询机构选取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有效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关键重点岗位监督,查找廉政风险防控漏洞,设立举报信箱,发现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置。
22.关于“违纪问题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集团13个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安排13个,党支部书记专题党纪党课13场。二是集团纪委选取集团权属企业管理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典型案例,于2024年4月城投集团“五·一”节前部署会议中,对集团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权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44人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6月21日城投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全省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运用集团内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对集团领导干部44人开展警示教育。截至2024年12月,集团党委开展廉政谈话38人次,集体廉政约谈1次。
23.关于“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集团内部及权属公司内部挑选符合条件的纪检监察人员,目前已配齐集团纪检监察专干4人。二是2024年度新增劳动用工计划中,城投集团已拟聘内部审计人员1名,通过外部招聘专业人员的方式将集团监察审计室人员全部配齐。
24.关于“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发布公众信息50条,均建立审批流程。二是要求权属公司对公众号、LED等领域发布内容的严格把关,建立审批流程,并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刻督促整改到位;三是集团党委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5.关于“工作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12345诉求件办理,每个答复件都与投诉人沟通。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统计12345月报表,及时发现潜在不满意件,及时向上级报告。三是2023年9月至今,12345满意率均达标。四是集团对长期满意率低的两家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26.关于“履职不尽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食品公司印发《污水管理站管理制度》,并与原污水运维公司解除运维承包合同,新运维公司已进场,后续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宜春小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工作,并开通了支付宝、微信收款,进一步便捷租金收缴,截至2025年4月30日已按规定正常收缴租金,共收租金560.49万元(其中收缴租金546.39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14.1万元)。三是集团纪委针对食品公司对运维公司监管不力问题对业务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总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27.关于“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界定不清,铺张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8日集团综合办公室组织权属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学习《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二是收回超标准接待费2391元。三是集团党委对集团相关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8.关于“违规报销党日活动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城建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核查,并收回多报销费用2000元。二是集团党委对该活动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带队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9.关于“违规购置设备用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收回交投公司、公交公司违规和超标准采购费用9370元。二是集团党委对交投公司、公交公司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城建公司、溪投公司、天湖公司收回超范围发放高温补贴93510元。二是天湖公司、水投公司收回违规领取伙食补助22360元。三是集团纪委对时任主要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31.关于“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8日组织集团各权属公司工程部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通知》。二是完成猪肉批发临时供应点项目两个图斑、坂中大桥改造(二期)两个图斑、健康驿站(坂中)、黑石隧道、福安市城区供水项目、湾坞西片区一期垦区防洪排涝工程Ⅰ分洪区4#、5#排洪渠项目等8个项目的违法图斑整改工作。三是集团纪委对时任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项目预算价格虚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8日组织集团各权属公司工程部人员学习《工程造价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法律》。二是加强与财政局及助审单位的对接沟通,已完成《工程项目咨询机构选取管理办法》修订,并于7月25日组织集团各权属公司工程部人员学习新修订的《工程项目咨询机构选取管理办法》。三是截至2025年4月集团福安市岩湖坂新坦洋路右侧道路、第二民族实验幼儿园坂中园10kv配电、坂中大桥改造二期-护栏绿化改造二期等项目财审核减率均在10%左右。福安市第二民族实验幼儿园坂中园变更部分、福安甘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财审核减率均在6%左右。富春溪西岸湿地公园栖云桥段栈道连接工程、宁德市民族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周边路网工程一期财审核减率均在3%以内。
33.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二是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及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三是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监理单位已补充人员报备,并与设计勘察单位共同补充签订联合体合同。四是城建公司畲族文化中心项目已签订补充协议。五是湾坞西片区自来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的监理费用尚有40.71万元未结清。水投公司已多次与监理公司就监理服务费用的结算进行沟通,但双方未能就此事宜达成共识。鉴于监理公司拒绝配合进行结算,于2024年8月29日向其发送了律师函。
34.关于“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已建成项目无法及时移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8日集团总工程师组织集团及权属公司项目工程人员学习《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暂行规定》。二是集团正按照城管局要求,按路灯、绿化、路面、管道等分部分分批次进行移交,已完成17个项目路灯、绿化移交工作,正有序推进道路、隧道、桥梁移交工作。
35.关于“费用转嫁下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对水投水务公司、留洋水库公司会议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核对,并于2024年4月11日退还会议费合计9540元至两家公司账户。二是集团党委对时任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36.关于“公务租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8日集团综合办公室组织权属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学习《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使用和车勤人员管理规定(试行)》。二是富信公司、交投公司已和盛泰公司签订租车协议。三是富信公司已完善公车使用制度。
3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业公司2024年5月10日组织了公司员工学习《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规定》《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交投公司2024年5月10日组织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交公司2024年7月3日组织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员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规定。对涉及该公司存在未列入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进行账务处理,并补提折旧。二是集团党委对实业公司、公交公司、交投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8.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工会于2024年6月5日组织工会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二是完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流程,集团工会于2024年11月对权属公司工会会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督查。三是集团本部工会、天湖公司工会收回超范围的费用2520元,富信公司工会收回叠加报销费用1654.57元。四是集团党委针对发放纪念品数量多于工会会员数量问题对时任天湖公司工会主席进行批评教育。
(三)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够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
39.关于“未全面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富信公司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之中。二是鉴于富信公司、交投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并非党员身份,为确保两家公司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党委已根据相关规定,委派了党委委员分别兼任两家公司的党支部书记职务。
40.关于“执行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各权属公司按照集团印发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决策范围进行议题申报,确保集团在决策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二是二级公司每月均上报《中共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月报表》,党群人资部计划于12月对权属企业“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权属企业各项工作均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开展。
41.关于“党委会议未按要求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加强党委会议议事程序,党群人资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细致审查,确保会议前的议题已经经过了充分的讨论和酝酿,且经营班子已就相关议题形成了初步的决策意见。二是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并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之中,以确保各项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42.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党委及各党支部加强对入党材料的把关,党群人资部对集团近3年发展党员的档案进行全面细致的重审核查,确保档案材料规范完整,符合相关要求。二是集团党委对原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3.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25日对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进行学习。二是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流程,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二是相关人员已对民主生活会进行补充撰写。
44.关于“队伍流动性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已梳理本年度招聘岗位上报国资中心,待国资中心批准后开展招聘工作。二是集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台集团本部及二级公司薪酬及绩效方案,集团本部薪酬方案已实施,目前二级公司薪酬方案已印发。
45.关于“抽借调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向市直机关单位、乡镇抽借调人员已回原单位;二是各市直机关单位向集团借调的人员,将严格按照半年办理一次借调手续的规范更新。
46.关于“重要岗位长期空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后备人才库的申报工作已全面完成,当前正严格依照程序,对入库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细致审核。二是鉴于一级、二级公司领导班子的任命权限归属国资中心,集团已积极与国资中心对接,提出配备重要岗位人员的申请,以确保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47.关于“整改政治责任未谋深做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台集团本部及二级公司薪酬及绩效方案,集团本部薪酬方案已实施,目前二级公司薪酬方案已印发。二是城建公司、富信公司目前已补齐相关加油卡清单,并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后续将按月列支并按照规范做好加油卡的管理使用工作。三是集团党委对城建公司、富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8.关于“制度建设未抓紧抓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权属企业基本完成“一企一策”,集团已完成发债、融资及担保管理办法。二是目前已完成集团绩效考核办法,办法中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对会议研究内容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部门绩效考核依据。
49.关于“推进审计整改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截至2025年4月,城投集团2018—2020年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18项未整改到位问题已完成12个问题整改,剩余6个正在整改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城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集团及权属公司35人,其中,立案2人,诫勉处理2人,责令检查2人,批评教育14人,提醒谈话11人,谈话提醒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截至2025年5月16日已收回应收账款7866.83万元,账务处理3774.93万元,起诉金额7451.9万元,发函催19521.61万元。二是涉及土地报批影响,福安北互通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红线内存在两处厂房,按土地报批最新政策需市政府协调城阳拆除两处厂房后重新组卷上报。三是溪北洋新区路网工程(廉溪路一、二期)、需协调自然资源局目前已完成开发边界指标调整,现正对接自然资源局优化控规后进行重新选址。四是溪北洋新区路网工程(凤林路、前埔路)需高铁落地后方可确定方案,指挥部要求暂缓项目,畲开复兴路、中山路、传邮路三个项目畲开公司已发函要求中止施工。五是福安市溪北洋医疗保健器材园区路网一期工业路(K0+025-K0+260)及排水渠(K0+083.387-K0+300)工程项目边坡计划以防护绿地单独组卷报批,已拟文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对接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办理独立选址、立项,调整边坡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并明确资金来源。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在建项目调动参建各方抓紧项目推进,争取按计划节点竣工验收。二是未办理竣工项目,按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抓紧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三是未办理结算审核项目,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报送结算资料,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加快项目结算送审工作。四是正在办理结算项目,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及时核对过程稿件,补齐财政局及第三方要求补件的材料。五是已结算项目,积极主动与移交部门对接,加快项目移交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推进审计整改力度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截至2025年3月,城投集团2018—2020年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18项未整改到位问题已完成12个问题整改,剩余6项未整改到位,其中城建公司2项,安居公司1项,五福公司3项。一是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整改迟缓问题2项。(1)城建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系合并城投集团前移交的债权,目前已收回富阳桥工程793.9万元借款。(2)城建公司安征迁费用未兑算问题。市拆迁办机构已注销,无法开展兑算。二是企业财力不足造成的整改迟缓问题1项。安居公司虚增资产5280万元问题。待城北街尾路253号锦湖花园5-6幢三层商场解押后才能过户至福安市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是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问题的整改迟缓问题1项。五福公司对于中研公司投资后续管控不到位,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待与中研公司沟通福安中研公司注销或注册资本金减资事宜;四是外部协调不到位造成整改迟缓问题2项。五福公司农发行资产包情况问题2个,待协调农发行将与审计部门确认整改方式,按要求处理敞口资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督促推进整改落实。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跟进整改,确保2018—2020年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扎实有效整改落实。二要吸取教训,完善规章制度。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严规范企业运营管理。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65559,通信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电子邮箱:factjt@126.com
中共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