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上白石镇委员会关于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上白石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压实责任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提高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并以此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我镇各项工作的助力器。
(二)明确目标,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明确责任目标,下发《市委巡察组对上白石镇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分解方案》(上委〔2022〕53号),针对巡察反馈需整改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梳理,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对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解,并按照职责分工,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坚决整改到位。同时,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存在问题,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全程监督检查。镇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未用心用情学习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
(1)关于学习不全面,应学未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把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镇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切实做到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10场党委会议,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二是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化开展学习,做到学习研讨有计划方案,有内页档案。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乡村振兴,积极发展“两茶一药”和机面等特色产业。一是在茶叶产业发展上,2022年扶持培育财洪五吉茶厂、茗树白茶等两家茶叶龙头企业,产值均超过2000万元,一定程度带动茶企茶农增收。二是在油茶产业发展上,2022年完成改造低产低效油茶林512亩,全镇油茶面积达6000余亩。三是新建白石坂高优品种桃园示范基地、新品种葡萄示范基地,2022年9月财洪机面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正式动工。下一步将持续做大做强“两茶一药”产业,力争2023年全镇茶叶面积突破3万亩,产值达到1亿元;新增油茶林368亩,改造低产低效油茶林230亩;黄栀子产业产值突破百万元。目前财洪机面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我镇将积极对接信用社争取特色优势产业贷款,加快财洪机面标准化厂房建设,实现财洪机面产业年产值5000万元目标。该项问题正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2.乡村治理水平与建设生态文旅小镇目标有差距。
(3)关于污水直排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堵塞、不畅通的污水管网进行清於、疏通。污水直排口己接入总管网,黑臭水体已消除。二是安排专门巡护人员定期在管道沿线进行巡查,发现污水管道堵塞问题及时清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青山现“红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福安市林业局2021年10月份下达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改造任务4459亩,要求2022年3月完成任务的70%。任务期间遇上春节及后来连续的下雨天气,导致工程进度拖慢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截止2022年11月4日上白石镇抢抓进度完成并验收2022年任务4459亩。二是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宣传工作,指派专人管理疫木山场,建立疫木进出台账,不定时对采伐山场进行监督检查。禁止群众捡拾疫木,防止疫木流失,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不扩散。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不健全,村容村貌脏乱差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7日召开上白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会议,要求各村居负责人在12月前完成整治清理工作,截止12月初各村居已完成清理工作。二是将人居环境整治列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调动群众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共同建设宜居环境。三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千分制绩效考评范围,落实村级专人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村干部加强日常巡查,紧盯卫生死角及重点区域,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整治不力的村居扣除年度绩效并限期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6)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松劲心态,常态化防控措施未抓细抓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持续落实重点地区人员返乡零报告制度。要求各网格于每天14:30前上报重点地区已返乡及预计返乡人员,由镇指挥部汇总上报市疫情防控组;建立三级微信网格机制,压实镇、村(居)工作责任,确保每户至少一人加入微信群,强化人员管控;在重要节点发布疫情温馨提示、给返乡大学生、返乡乡贤的一封信,将疫情形式和管控要求及时传达给在外群众,促进返乡人员主动上报行程,配合管控措施;强化督查检查,组织片区交叉检查“一房一档”等相关台账,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夯实了“一房一档”台账准确性,更好地为我镇重点地区人员摸排、网格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强化落实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的常态化防控措施,于2022年5月23日,2022年9月28日联合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镇安办等职能单位对镇重点场所进行督查对未扫码测温查验双码戴口罩定期核酸的进行训导,并第一时间通报主管单位,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于2022年11月3日发函给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市监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我镇安办、城管中队、派出所等部门于2022年11月8日关停财洪村非法加油站。二是按照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发布2022年第8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经营商家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在2023年6月30日后未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对外经营的,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执法。我镇安办2022年12月1日将鑫汇石化柴油经营点摸排上报市应急局,同时与鑫汇石化负责人签署柴油安全管理的告知书,要求其必须在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后才能营业,目前该加油站已关停,无经营柴油的行为。三是约谈财洪村口104国道边上堆沙场违章搭盖责任人,拆除违章建筑。四是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并将巡查情况报镇安办,目前未发现复发现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存在死角、盲区,封房不到位、“一封了之”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场业主已将存放的物品搬离,并全面封死,在显著位置粘贴危险房屋禁止靠近警示牌。同时主街道整治队伍加大巡查力度,每日一巡,发现问题立即处置。二是包村干部、村主干、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走访了解危房内人员情况,并采取措施整改。对“曹洋村曹洋路112号”的危房部分封死并粘贴“危险房屋禁止靠近警示牌”;与“姜家山村姜家山路49号”和“山头境村山头境路133号”的房主积极沟通,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已搬离危房,并采取封房措施;与“上白石街116号”房主沟通,安排人员对房屋进行修缮,消除安全隐患。三是2022年11月25日组织包村干部、村主干召开房屋隐患排查业务培训会,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四是举一反三,再次全面排查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无死角、盲区,全力护航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四风”隐形变异成新问题。
(9)关于便民服务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熟悉平台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办理反馈,对承办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杜绝逾期查阅、逾期办理行为,规范平台使用,对非职责范围或者职责交叉的,及时进行反馈,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原反邪教协理员因工作方法不当,存在不严不实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导致公共资源浪费,已做辞退处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学习、检查、考核等材料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迎检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将相关错误材料重新修定补充。二是对时任党政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11月14日组织相关部门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所有内页资料,须经分管领导审核。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村级财务会计凭证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安排村账中心代理会计2022年10月10日-12日到溪潭镇村账中心学习会计业务知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二是对2名原镇村账中心原代理会计作辞退处理。三是村账代理中心严格把关村民代表会议签到表和会议记录等,不符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不予登账。会议签到表上要有签名,且村民代表须在会议记录后签字。会议纪要有同意决议签名、不同意决议签名两种选项,一场会议应有两份签字,一份代表到场签字、一份是否同意会议决议的签字。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作风不实。
(12)关于对群众合理诉求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已督促该养殖场于2022年5月投资16万元建立4.5×150米的阳光棚,用于生产鸡粪有机肥,并及时转运出售,避免鸡粪堆积发臭,该阳光棚2022年6月已建设完毕。二是我镇将持续督促该场做好鸡粪的处理工作,后续将继续加强巡逻监管以及周边环境治理,目前未再有发生类似鸡粪臭味扰民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为民办实事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的5户群众综治理赔险已于2022年10月20日赔付到位。二是2022年9月28日召开全镇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部署会,强调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保险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工作不担当、不尽责,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东峰村2021-2022年退役军人及烈属慰问补贴发放整改,结合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完善退役军人底册,完善发放方式,确保发放到位。二是2022年分别于春节及“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对退役军人群体的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1次,坚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营造全镇拥军爱军的氛围。三是对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深刻检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坑尾、郑家山、流尾等村违规发放村干、卫生员岗位工资补贴3800元及西园、圆潭、沙坑等村超标准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补贴7202元已全部完成清退。二是健全“三资”管理,组织安排村账中心代理会计于2022年10月10日-12日到溪潭镇村账中心学习会计业务知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要求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财经制度,确保津补贴发放规范有序。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虚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干部虚报差旅费8人共计2958元,镇干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80人共计9.66万元等费用已全部清退。二是2022年9月27日镇干部大会上对虚报、超标准报销费用清退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相关人员按期完成清退。三是2022年10月17日对政府会计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差旅报销费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超标准采购办公用品及家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已全部退回超标准办公用品及家具的超出费用7696元。二是2022年9月29日组织各村居报账员深入学习《福安市财政局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用预算标准的通知》(宁财资〔2021〕1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村级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的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购置,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培训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名镇干部已退回报销个人职称培训费用3864元。二是2022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把关报销事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履职不力,廉政风险突出。
(19)关于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财务监督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合理安排干部分工,确保村账代理中心运作顺畅,于2022年三季度招聘1名代理会计。二是2022年8月2日召集各村包村干部、村居主干、村居报账员、经管工作人员、代理会计召开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总结我镇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部署下一步工作,要求各村居加大查摆力度。同时对各村居报账人员进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培训,提高“三资”监管人员业务管理水平。通过培训加强村账代理中心干部、村居干部的财务基础知识和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民主管理的认识,确保履职到位。三是2022年8月2日由分管领导召开代理会计座谈会,要求村账代理中心人员严格把关资金拨付和使用,杜绝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支付,认真审核村集体工程项目,对材料不齐全、不合理的费用坚决做到不予报销、不予登账。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关于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相关监督审核把关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7日组织财务岗位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规定。二是2022年10月17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明确招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重要环节的流程标准和监管职责,防止不规范现象发生。三是于2022年10月17日对镇政府会计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三资”监管乏力。
(21)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镇、村两级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开支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无效票报销差旅费1450元;2022年9月28日不老村已将无依据报销电费金额8426.42元退回村委账户。二是组织安排村账中心代理会计2022年10月10日-12日到溪潭村账中心学习会计业务知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把关资金拨付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对支付无发票无审批、材料不齐全、不合理的工程项目坚决做到不予报销、不予登账。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关于村集体资产投资收益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0月27号收回坪庄村两年投资收益1.6万元。二是进行自查自纠,村账代理中心和各村在2022年10月18日-20日排查近五年的投资收益情况,经排查后未发现其余各村有投资收益未收回的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村账代理中心人员严格把关资金拨付和使用,认真审核村集体工程项目,对材料不齐全、不合理的工程项目坚决做到不予报销、不予登账。二是加强“点题整治”“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定期对村级项目进行监督。2022年7月11日转发《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村居针对反映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梳理,明确整改期限,逐一进行整改,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2022年8月1日下午召集各村居报账员进一步梳理查摆各村经济合同。2022年8月2日村级会计业务培训会议再次学习《上白石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上白石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内容,要求各村居结合这次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细化“三资”监管暂行管理办法,形成“制度清单”,推动成果转化。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24)关于领导班子对解决复杂疑难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韧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上白石八斗界造福工程因存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导致部分工程款未结清问题。按照原合同,我镇已累计支付工程款74.395万元,已履约到位。后期施工工程量超出合同价高达38万元,超出51.07%,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10%(含)以上的或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项目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可行性报告,因当年未履行以上程序,所以增量部分工程款无法确认,不予支付。二是关于建房户无法办理两权证问题,我镇将依法依规为符合办证条件的群众予以办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制度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上白石镇保密制度》《上白石镇财务管理制度》《上白石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二是2022年11月14日在全镇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上白石镇保密制度》《上白石镇财务管理制度》《上白石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审批,未按流程执行的,不予办理。三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完善建立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台账。四是给予政府驾驶员警告处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9日印发《中共上白石镇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2022年10月份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岗位人员更换、岗位职责更换等情况,完成45份《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更新。三是发展财洪机面产业等村集体经济项目,建成财洪机面标准化厂房一座;加快白石坂观光产业园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拓宽群众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增收。组织省农科院茶叶所、科特派团队、福安市新时代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到我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帮助各村集体经济项目解决好技术、管理等方面问题,确保发展的项目早日收益。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4日组织经办人员开展选人用人程序的业务学习。二是对新任免的股级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及时、全面、规范的归档。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我镇当前的意识形态现状和存在问题,再次强调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性,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做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坚决做到学用结合。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宣传经费保障,科学布置政府大院宣传内容,做好宣传栏的更新,切实发挥好宣传栏的作用。二是重新撰写2021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并报送市委宣传部。三是2022年11月25日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培训会,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全镇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2022年10月11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迎接党的二十大”网上安全应急响应工作部署会,部署网络意识形态、网上舆情保障工作,坚决做到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处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29)关于对村级“三资”管理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2022年10月制定“一季度一主题”监督工作计划,将村级“三资”管理纳入监督工作计划,并于2022年10月11日开展村级“三资”监督,2022年11月4日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带队开展村级“三资”管理提级监督。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关于村两委换届前期监督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包案工作组,通过片长、包村干部、支部书记下沉村居走访等方式开展重复信访件化解工作,协调矛盾纠纷。二是不老村已将1.23万元退回村委账户。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佳浆村党支部1名党员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市纪委于2022年9月8日给予该党员党内警告处分,佳浆村党支部已于2022年9月23日开展该案件警示教育,通过党员大会形式,组织党员学习,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32)关于基层党组织到期未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截止2022年12月已撤销粮站、个协党支部,驻韩党支部已经完成换届。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第二批党员档案排查工作,2022年7月底取消2人预备党员资格。二是2022年11月24日举行党建业务培训会,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主要针对发展党员流程、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4)关于对下属党支部建设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的管理,2022年11月24日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培训部署。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采用检查会议记录的方式,检查会议是否按相关规定召开,是否材料完善齐全,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未能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关于未按要求落实村务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知并督促各村调整偏僻村务公开栏位置,对破旧的公开栏版面进行更新,做到公开栏位置明显,公示内容清晰、整洁。二是要求各村居在每季度结束后半个月内将上一季度村货币资金公开表、资产负债表纸质版盖章签字后张贴至本村村务公开栏,并拍照存档。三是村账代理中心及时将每季度村级财务公开照片上传至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平台,并将各村公示公开照片存档。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本届巡察中发现依然存在的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定了《上白石镇保密制度》《上白石镇财务管理制度》《上白石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其中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给予记过处分1人,警告处分1人,开除辞退3人,形成警示教育作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7)关于村级组织换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老村于2022年10月25日退回错打款12328元。二是各村居在每季度结束后半个月内将上季度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交至村账代理中心检查,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三是相关村补充完善工程项目的相应材料和审批程序,未能补充完善材料和审批程序,责任人提供书面说明,依法依规处置。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不够深入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财洪机面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因存在部分资金缺口,项目进展较慢。二是油茶林改造受气候影响,改造低产低效油茶林的主要时间在9-10月,目前尚未开始。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镇将持续做大做强“两茶一药”产业,力争2023年全镇茶叶面积突破3万亩,产值达到1亿元;新增油茶林368亩,改造低产低效油茶林230亩;黄栀子产业产值突破百万元。我镇将积极对接信用社争取特色优势产业贷款,加快财洪机面标准化厂房建设,实现财洪机面产业年产值5000万元目标。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698001;通信地址:福安市上白石镇新兴路9号,邮政编码:355012;电子邮箱:a6698001@126.com。
中共上白石镇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