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18日至10月2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坚守政治定位,确保全面整改
局党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定位,全面落实政治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月7日,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市民族宗教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制定印发《福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局下属事业单位和各股室,按照“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定公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序时推进、对账销号、举一反三;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月7日、2月28日、3月31日、4月15日,我局党组相续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分解方案》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整改措施。3月18日,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案和措施,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深挖问题症结,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对账销号”,推动责任落实。四是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4月2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逐一汇报巡察整改中期进展情况,寻找差距,解决难点问题,部署下一步尚未完成的整改工作,确保在5月7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当前的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统筹谋划,按整改方案规定时间和进度,完成规定动作,举一反三。二是形成工作合力。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下阶段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亲自督办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清单,负起分管范围内巡察整改的“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以上率下,督促下属单位、股室限期完成整改;各涉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单位、股室,立即行动,立行立改,不拖不等,落实整改任务目标;驻政协纪检监察组一线跟进,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全局如期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关于学习领会不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与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辑印成册,下发各单位、股室,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二是制定《福安市民族宗教局学习研讨制度》,并严格执行,学习形式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三是在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通过安排重点发言、讨论与交流等多种有效形式,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调研成果转化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市政协、市人大沟通落实了2022年调研、课题的选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坂中样本等为方向,紧扣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重点抓好调研成果的落实应用,以今年即将开展的重点课题、协商课题等建议和提案为切入点,重点落实意见建议的分析研判、工作分工、安排部署和办理情况反馈,将调研成果为解决少数民族村的实际问题服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推动民族事业发展不够有力。
(3)关于传统文化弘扬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制《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宣传单行本1000多份,在各活动场所、畲族社会团体、民族中小学、民族乡村等单位进一步开展宣传。动员部署宣传活动,结合承办的“三月三”畲族文化线上系列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的开展,将《条例》内容进行线上、线上宣传,并安排了穆云畲族乡、康厝畲族乡、福安市民族中学等相关单位累计34万元宣传经费,进一步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民族文化宣传力度,下一步将紧密结合各类农业性主题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培训班等活动,加大民族文化宣传力度。二是持续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措施力度,支持5个畲族社团组织开展畲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支持各级畲族非遗传承人保护传承濒临消失的畲族优秀传统文化,开设畲族非遗工作室、传承基地、展示馆等,并在畲族文化中心内设置畲族文化展陈博物馆、传承体验区、训练区、展演区,基本完成2021年8个民族文化舞台广场建设项目,加大力度推进2022年第二批民族文化舞台广场建设任务,改善提升民族村畲族文化设施。三是持续推进畲族文化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电梯安装,室外景观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内部装修方案已确定,正在绘制室内装修的设计施工图、同步推进预算编制,计划下半年进行工程标挂网。此项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助推民族乡村振兴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2022年截至目前,各级投入的发展类资金共计455万,其中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387万,占比85%。下一步将在部署2023年项目库入库工作上,对产业谋划较弱的村同步进行重点动员,在摸底登记了解的基础上,动员相关民族村干部和乡镇政府尽早谋划入库项目,在后期我局将重点审查入库情况,把好监督关。二是在今年2月23日举办了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并分发相关培训资料,对如何加强项目监管进行建章立制,对产业发展类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和沟通。三是持续培育畲药示范园(基地),已完成溪尾林洋村1个畲药基地验收,2022年着力培育2-3个畲药基地,逐步引导有条件的民族村推广畲药规模化、产业化种植。支持福安市畲族文化中心畲族医药展示馆新馆建设,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纳入招标编制范围同步进行图审、预算编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畲医药事业发展,我局已起草了《关于扶持和促进畲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请市政府进行下一步研究出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指导社会团体发挥作用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畲歌协会、畲族武术协会关于团队演出及活动误工补贴标准,加强对经营性收入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规依标执行,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召开了相关协会问题整改和动员部署会,指导和督促协会建立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不够规范。
(6)关于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范围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宣传册和微信等载体,强化“四进”工作,向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并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本场所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二是定期召开宗教代表人士交流会,组织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在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内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内容讲堂,进一步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宗教政策的了解。三是严格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等管理制度,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四是强化团体协会管理制度,严格把控各宗教协会在主要教职任职和教职人员备案程序,严禁不合规、不合法乱象出现。五是2019年某寺庙擅自转让住持之位引发民事纠纷一事发生在福安下白石端元寺,与寺院住持释净法接洽的法师没有在佛协登记备案。根据《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于私下行为。鉴于事情已经发生,也考虑释净法年事已高,故佛协决定对释净法给予劝诫,该案件完全是释净法法律意识淡薄所导致,接下来我局将加强指导佛协,加强法律宣传,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对宗教团体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举办爱国主义教育讲座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帮助宗教界人士学习时事,了解社会,全面提高全体教职人员的政治素养,引导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二是督促道教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充实管理人员,并由市民族宗教局进行业务培训,确保道教协会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三是2021年10月份以来共选拔推荐23名爱国爱教、信仰虔诚、品格优秀的中青年骨干到院校深造,培养高层次人才。四是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换届要求,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同时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宗教场所“乱滥建”情况齐抓共管举措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重点向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上级关于开展“两违”整治的文件精神。让场所负责人认清形势,杜绝违法占地未批先建,对于确实需要改建或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指导场所做好审批工作,让整治工作深入人心,真正让他们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思想,确保宗教场所安全。二是加强巡查、监督工作,采取月报表制度并挂钩乡镇年底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宗教网络平台的作用,对各场所进行排查,同时采取不定时和不打招呼的形式进行巡查,对于有发现的违法违章及时通报属地乡镇查处,确保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三是经调查核实,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涉及宗教场所违法图斑共计87处,其中8处为村居祠堂,非宗教场所,未立案9处,满足国土规划要求;结案21处、移交林业局处置32处,移交农业农村局处置2处,已立案未结案15处,之后我局将督促乡镇对未结案的15处宗教场所尽快完成处置。2022年5月6日,市民族宗教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甘棠镇观里村一座违规抢建的寺庙建筑进行拆除。四是正式通知4个宗教团体,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改建必须向市民宗局报备申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对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计划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综合排查全局各单位、股室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发生变动时,需正式发文通知。二是建立了《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制度》,2022年以来共发布了6条LED宣传标语,均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宣传标语搜集、整理、调度、发布管理事宜,经相关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签署审批单后发布,并整理归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关于部分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个人材料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内容,或篇幅过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把控2022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个人材料,按规范要求单列意识形态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领导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方面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在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年度工作计划中均体现意识形态内容,把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八个纳入”。三是谈话提醒,对于意识形态不够重视的思想认识问题,由党组、驻政协纪检组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12)关于调查研究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福安市民族建制村调查研究、走访、宣传“全覆盖”安排计划》,目前已完成约60%的民族村,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做到全市105个民族行政村全覆盖。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调研方式,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坚持调查研究下基层、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下基层、项目谋划落实下基层的任务目标,针对宗教领域的急热点问题和民族村基本情况、村财收入、文化产业现状、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急需谋划的项目进行调查,倾听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心声,为今后的工作和决策奠定基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公文制作,研究制定《福安市民族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有关工作的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股室严肃公文制作程序,遵守行文规则,加快公文办理效率,确保公文制作严谨。二是在行文上压实责任,推行“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的原则,加强公文审核力度,及时有效解决公文处理工作出现的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制度制定生搬硬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福安市民宗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二是认真开展自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制度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不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制度即刻整改。三是严格把关制度制定。各项制度制定必须与本单位的工作实践相结合,要有较高的可行性,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效,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落实民族项目监管缺位。
(15)关于项目前期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办了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培训会,并发放培训资料,培训指导乡镇如何共同做好项目入库的审核把关。二是坚持严格项目立项审查,建立乡镇进行项目初步审查论证后再报民宗局共同审查的机制,对配套资金不到位、前期土地林地审批手续未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未协调清楚、运营管理模式不明确、权责利界限不明晰、产业优势不明显、地理环境不适宜等各种不利于项目完工、产生效益的情况均要给予叫停,为推进后续项目顺利实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把好审核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6)关于利息及收回资金未上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2021年末共计27968.1元利息已上缴。二是经查实收回的项目资金中有9.65万元在2019年11月支付2018年度道路结算补助款,无项目资金结存在专户。三是将根据规定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票据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发放至各社会团体民宗局的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收回。二是严格执行单位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抓好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票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2022年5月,我局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票据管理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财务人员票据管理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与市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5月中旬,市财政局检查组到我局检查资金使用及存量工作情况,促进我局资金和票据规范使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关于对协会财务工作疏于监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3月21日,召开畲歌协会整改专题会议,针对畲歌协会存在的财务工作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当前存在问题予以整改。二是及时转发传达省、市各类关于财务相关报销文件,对各协会开展定期检查,督促各协会加强管理、规范运行。三是畲歌协会已制定活动误工补贴等标准,并加强对经营性收入的规范化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
1.管党治党履职乏力。
(1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工作。二是于2022年3月初制定了《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并在2021年度单位工作总结中单列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在2月28日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落实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班子成员在会上结合实际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暨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规定。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首先由需讨论研究事项的党组分管领导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再由其他党组成员作表态发言;班子成员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最后由“一把手”即末位综合归纳集中与会成员的意见,作出决策。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
(21)关于综合派驻纪检组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组长先后约谈财务人员、局党组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等8人,督促重点岗位人员和分管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把好每一道关口,财务人员要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二是开展财务检查,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民宗局差旅费报销、财务报销、公务用车等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督促市民宗局党组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财务人员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支委会的会议内容及党课的学习内容。严格把握支委会会议内容,不得研究行政工作。2022年6月29日召开主题党课,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二是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文件,机关党组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素质,完善记录规范及归档程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民族宗教局党支部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和党员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的反映和意见;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相互交换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通过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根据合格党员标准和工作实际确定评议内容,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共评议2名“优秀”党员,4名“合格”党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注重落实,强化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双重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注重基础,夯实支部。4月24日,市民族宗教局党支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到挂钩阳泉社区开展送防疫物资等“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支部组织生活,筑牢党的基层堡垒。三是注重实效,突出灵活。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突出灵活性,不规定具体开展活动的时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并同挂钩社区等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记录信息要完整,包含会议(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数等。记录信息要详实,关键信息不能缺漏,不得补登记录,要确保日后翻看记录,对会议(活动)的基本情况、重要决定等内容有清晰了解。二是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填写和保管工作。三是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定期自查,发现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改正,确保各项记录详细、内容齐全、各项工作和组织生活程序合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股级干部任免不合规。
(26)关于党组研究股级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迅速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巡察指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寻找问题根源,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严格责任落实,约谈教育。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要求组织人事分管领导要学好并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记录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建章立制。从巡察结束后,明确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开展组织业务学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和议事规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和干部首先学好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记录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二是把干部任用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为贯彻执行打下良好的基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关于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格式,要确保能体现参与测评人员是否同意其任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
(29)关于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对于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指出6个方面19项25个问题,本次巡察发现,有5个方面7项8个问题整改不彻底,部分问题整改未能做到即知即改,标本兼治,长期坚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扎实抓好上一轮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5个方面7项8个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连同此次整改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实行销号制度,明确完成时限,保证上一轮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目前已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购买现金保险柜,并由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各类档案归档之前,对接收、发送的档案进行签单、分类、整理、编目、装盒,做到整齐规范、排列有序、查找方便,保证归档工作按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二是对于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与整改要求,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行动态管理,一个不漏下、一个不放过,对账销号,不得存在整改不彻底的现象,确保取得整改实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关于个别问题以部分整改代替全部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作为机关党组和基层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目前已有两名干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同时强化思想教育,重视引导干部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树牢理想信念。二是今年已有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发展对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整改制定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党工委的要求重新完善《福安市民族宗教局“三会一课”制度》,年初拟定授课计划,确定党课教员,采取确定讲党课教员,规定讲课地点,统一上课时间,确定党课主题的方式进行。二是根据党工委文件要求计划于6月份以“党旗在一线飘扬,党员在一线建功”为主题召开党课,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整改机制不够健全,执行力度不够。
(32)关于2019年巡察整改督查指出,干部考勤制度过于简单,本次巡察发现,干部考勤制度仍未明确考勤有效时间、病假所需材料、处罚机制等。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部分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签到次数不足的情况,且提供的2021年7-9月考勤记录表与巡察组从考勤机导出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考勤工作制度》,明确考勤有效时间、病假所需材料、处罚机制等,并将下发至局属单位、股室,要求工作人员严肃作风纪律,严格遵守局内规章制度。二是严格规范请假管理制度和考勤记录,出差、下乡、学习、开会等公务活动时,按规定审批后报办公室登记备案。三是严格规范上下班时间。针对干部迟到早退的现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长期迟到通报后依然还存在迟到早退的个别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四是强化上班期间人员管理。不定期检查工作人员上班情况,防止“在岗不在位、出工不出力”,上班迟到、早退、串岗、溜岗、虚岗、脱岗等现象。五是进行批评教育。对个别经常迟到早退和溜岗、脱岗等情况的2名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其及时认识到错误,加以改正,杜绝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学用结合不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制了民族政策宣传折页、各类民族政策条例宣传本累计5000多份,在入村调研宣传时进行分发,并对重点对象进行政策讲解。二是深入偏远的少数民族村进行调研摸底,针对民族村基本情况、村财收入、文化产业现状、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急需谋划的项目进行摸底登记,目前已完成约60%的民族村,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做到全市105个民族行政村全覆盖。三是在部署2023年项目库入库工作上,对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村、产业薄弱民族村、集体经济薄弱民族村中近年来无帮扶项目的进行重点动员,动员相关民族村干部和乡镇政府尽早谋划入库项目,在后期我局将重点审查该类入库情况。因民族村数量多,覆盖广,此项问题正在整改,10月底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项目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今年2月23日举办了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并分发相关培训资料,对如何加强项目监管进行建章立制。二是严把项目入库关,严格按照最新下发的《省民族宗教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民宗〔2022〕34号)、《宁德民族宗教局关于做好2023年少数民族资金项目库报备工作的通知》,做好下一阶段项目库入库审查。三是针对应整改收回的部分道路改造提升项目资金13.44万元,正在协调相关乡镇、村推进整改收回工作。此项问题正在整改,10月底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对项目建设监管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今年2月23日举办了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并分发相关培训资料,对如何加强项目监管进行培训,在项目入库审查、立项、下达、监督、验收、决算、整理档案等一系列关键环节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强化责任分工。二是与福安市财政局联文完善下发《福安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民宗〔2022〕33号),进一步明确项目监管过程的各方责任和分工;配强乡镇民族工作干事,按照项目管理内页档案要求加强每个环节的监管和档案管理,适时调度建设进度、协调问题。市民宗局与纪检组每年联合开展项目检查或抽查,并在年底进行项目内页档案材料统一检查,将检查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直至项目整改到位。三是根据2018年福安市民族宗教局 财政局关于《反馈宁德市民宗局落实整改的情况报告》(安民宗〔2018〕62号)要求,我局进一步落实监督整改责任,联合相关乡镇开展了问题“回头看”检查。四是落实谢岭下村民族文化广场项目跟踪监督整改,由我局副局长牵头前往社口镇和谢岭下村督查指导项目整改,并下发《关于社口镇谢岭下村项目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安民宗〔2022〕23号)。此项问题正在整改,10月底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3个月以来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重视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到目前为止,我局党组已经基本完成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阶段性整改任务。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1.统一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在围绕落实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把当前的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巡察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目前已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我局《福安市民族宗教局学习研讨制度》《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制度》《福安市民族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有关工作的制度》《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福安市民宗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福安市民族宗教局“三会一课”制度》《考勤工作制度》等8项重要制度。
2.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做到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对整改工作中已经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完善各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反腐败体系建设,形成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巩固和发展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
3.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抓好整改到位。局党组要切实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把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发挥好。要坚持破立并举,既要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发现解决问题的长效化。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清性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整改成果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内部管理、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切实把整改转化为谋划工作、完善制度、破解难题的实际行动,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标本兼治。注重从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入手,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组织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服务效能。
下一阶段,局党组要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贯彻落实;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82656;通信地址:中兴西路16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1236534@qq.com
中共福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