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支部委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7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三个方面12 项共 37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针对3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7条,已完成35条,未完成2条,谈话提醒5人。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紧跟巡察要求,抓实巡察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
2月7日收到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和抓手,主动对标、认领、担当,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在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党支部林兆华书记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兆华同志为组长,郭耀华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刘少云、刘永书、王建党、 黄琳英等4位同志为副组长,雷鸣、郑树生、刘雄俭、吴惠荣、刘建国、罗艳红等6位同志为成员,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详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细化巡察反馈问题,把任务分解到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按照“谁的问题谁认领,谁的责任谁担当”的原则,逐一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和具体问题,进行分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可操作、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整改专题会议,逐项研究,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等详细内容,制定《福安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巡察整改时间节点,逐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2021年4月2日,重新制定印发《学习制度》(安市管〔2021〕8号),把理论学习列入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重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1次学习。二是认真组织学习。1—4月,共组织学习7次,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三是重新组织学习。3月1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开展讨论,认真详细做好记录,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常组织学习。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每月至少组织1次,今年1至4月共组织集中学习7次,参加146人次。二是强化讨论交流。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学习并进行讨论交流,做好会议记录,收集好学习资料、会议记录以及相关文件等材料,并做好存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针对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福安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于2001年10月成立,从原工商部门接收14个农贸市场,其中范坑、康厝、湾坞、晓洋、松罗、潭头等乡镇农贸市场只有框架结构,无经营户经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营者可以在农贸市场外租赁店铺经营农产品,以街为市,范坑、康厝等乡镇农贸市场经营者不愿进场经营。由于“8·23”案件,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全部资产被公安部门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盘活处置受限。为盘活固定资产,2017年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与康厝畲族乡政府签订康厝农贸市场改造合作协议,由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场所,康厝乡出资改建市场,建成后由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由于项目建设超出预算,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拖延了验收时间,影响正常开业运营。为发挥闲置市场作用,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积极与范坑乡、康厝乡沟通对接,2021年4月8日与康厝乡政府联合发文(康政文〔2021〕35号)市政府,请求解决康厝乡农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发挥市场作用;4月21日到范坑乡与乡政府、范坑村委沟通,决定先对范坑农贸市场进行资产评估后,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管理,发挥该市场作用。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4)针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城区13个农贸市场每个市场派驻2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监管,并加强派驻人员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派驻农贸市场安全运营和稳定供应。二是加强荷塘坪农贸市场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确保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对2020年10月13日荷塘坪市场门口无人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核查,对时任荷塘坪市场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脱贫不脱钩,继续做好帮扶工作,2020年12月15日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挂钩帮扶责任人走访穆阳镇苏堤村挂钩户,各送去慰问帮扶款500元;2021年1月23日挂钩帮扶责任人走访社口镇公岐村挂钩户,各送去慰问帮扶款500元,4月18日再次到公岐村挂钩户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巩固挂钩帮扶对象脱贫成果。二是挂钩帮扶责任人规范填写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完整填写脱贫计划、帮扶措施及成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群众观念不强,市场服务管理不到位。
(6)针对对市场主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解决的意识不够,存在被动应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荷塘坪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市场内经营秩序、经营场地及周边停车的劝导与管理。二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于2021年4月16日发函福安市城市管理局、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求加强荷塘坪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安市管函〔2021〕9号),争取城管、交警部门支持,共同加强荷塘坪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占街为市的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针对对下属市场管理不到位,未制定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未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制度。2021年4月2日印发《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职责》(安市管〔2021〕11号)。二是定岗定责定人,制定农贸市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实行轮班制,明确相关工作岗位责任人,加强荷塘坪市场管理。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及记录、台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
(8)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敏感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30日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安市管〔2021〕7号),4月2日印发《关于班子成员意识形态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安市管〔2021〕10号)和《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安市管〔2021〕9号)等文件,落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二是2021年4月19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针对“六个纳入”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计划,抓好阵地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加强舆情研判,规范舆论引导,积极传播正能量,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针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要求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纪律意识,切实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掌握好、运用好、落实好。强化宣传解读,努力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工作水平。二是明确指定宣传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时有出现。
(11)针对党员民主评议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做好2020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2名党员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基本合格。三是与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沟通交流,做好思想工作,要求其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党务政务公开栏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对重大事项、党费收缴情况等进行全面、具体、真实、及时公开,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二是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三是立即清理荷塘坪农贸市场宣传栏前堆放的杂物,并每天进行巡查,确保《市场导购图》不被遮掩,发挥实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针对公文印发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2021年3月26日组织人员参加福安市2021年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培训班,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公文制发的审核。规范公文制发程序,严格规范制发公文。公文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逐级认真把关后印发,避免差错。三是要求相关负责人增强工作责任心,对公文出错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14)针对公务租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加强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城乡环境水平,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决定于2017年4月起对所属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为学习周边县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单位组织10名工作人员前往福鼎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考察学习。由于时间仓促,2017年4月24日临时租用2部小型汽车,产生费用1200元,返回后由随行人员经手代开票据报销,以致出现报销材料中缺少租车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出差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等。一是补齐租车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出差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材料。二是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文件,2021年4月2日制定并印发《公车管理规定》(安市管〔2021〕8号)。三是规范财务管理。2021年 4月2日制定印发了《财务管理办法》(安市管〔2021〕8号),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规范报销程序,杜绝租车无审批和审批材料不齐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坐落于湾坞镇马头村街旁的湾坞农贸市场(建于上世纪九十年初,木瓦结构),由于常年受大雨和台风袭击,主体部分屋顶木梁和瓦片掉落及四周围墙倒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湾坞镇政府和周边群众反映强烈。2016年,时任蔡培民主任交待林兆华副主任(在湾坞工贸区管委会挂职)协调该市场管理问题。2016年10月26日时任副主任林兆华临时召集湾坞镇政府及马头村委相关人员在福安市湾坞芗村酒店用餐,产生费用450元,以致出现异地接待、无用餐人员名单、无接待函的问题。一是单位收回了不规范接待费用450元。二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2021年 4月2日制定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市管〔2021〕8号),所有公务接待由专人审核,明确公务接待“五单”(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清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不齐全、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针对违规报销培训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违规报销费用1246元,其中考试培训费270元、技师答辩差旅费210元、2016年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126元、2020年技能等级考试费640元。二是对违规使用他人发票报销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报销程序,做到报销材料附件齐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7)针对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4年12月31日,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与承租人郭展光签订2015年度溪柄农贸市场经营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年租金为26万元﹙该租金于2014年10月23日转入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账户﹚。在承包期间,溪柄镇政府认为市场管理不到位,向市政府请示协调溪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柄政〔2014〕164号﹚。经多方协商,2015年5月达成共识,2015年6月1日起溪柄农贸市场移交溪柄镇政府管理,郭展光承包合同终止执行,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退还郭展光部分承包合同租金50000元及其前期承包垫付费用29200元。2016年郭展光因病死亡,由其女儿、妻子分别在2016年5月10日、2017年1月22日用领款凭证代领回垫付租金50000元和费用29200元。二是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穆阳农贸市场实行责任制承包管理,由于穆阳农贸市场未建立财务独立核算制度,日常办公运行经费由穆阳农贸市场先行垫付,再到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核销。穆阳农贸市场每年承担的市场卫生清理垃圾卫生费6000元由穆阳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收取。2017年4月穆阳农贸市场将垫付2015年至2016年卫生费2张票据共计12000元送到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核销时,考虑到穆阳农贸市场未设立专户,该款项已由穆阳农贸市场垫付给穆阳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现金由穆阳农贸市场直接领回,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安市管〔2021〕8号),坚持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情合理。四是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等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针对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瓮窑村赞助款问题。为落实福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161号)和安政文〔2015〕454号精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推进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在瓮窑村委建议下,2016年4月12日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支付瓮窑村委1万元作为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款项。由于联系沟通不到位、内控制度落实不严等原因,该笔赞助款未附资金申请书和会议记录,现已补齐材料。二是关于党员活动未附方案问题。现已补充2016年10月13日党员活动方案、参加人员名单等。三是2015年6月1日起溪柄农贸市场移交溪柄镇政府管理,郭展光承包合同未到期而终止执行,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退还郭展光部分承包合同租金50000元及其前期承包垫付费用29200元。2016年郭展光因病死亡,由其女儿及妻子分别在2016年5月10日、2017年1月22日用领款凭证代领回垫付租金50000元和费用29200元,以致出现白条入账及未附承包合同问题,现已补充承包合同及相关文件。四是严格履行规章制度,规范报批手续,严格把关,做到附件齐全、依据充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9)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福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财行〔2019〕83号)规定报销餐补费。二是2021年 4月2日制定印发了《差旅费管理规定》(安市管〔2021〕8号),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做到一事一单一审批。三是2020年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了走访慰问帮扶对象、征求代表意见、落实市场租赁合同及租金收取等工作,每一次下乡派人、用车均办理了下乡审批单和派车通知单,并注明下乡人员、事由及地点。由于下乡频次较多、人员复杂,报销差旅费时间节点分散,就采取月统计累计报销办法办理报销手续。已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履行财务制度,做好差旅费核销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资产处置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20)针对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4月15日向市政府上报《福安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加大涉案资产处置的请示》(安市管〔2021〕14号),建议市政府研究,成立机构,恢复“8·23”案涉案资产处置工作。二是2021年 4月2日制定印发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安市管〔2021〕8号),并加强单位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保值增值。三是制定《福安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直属农贸市场摊(店)招投标实施方案》(安市管〔2021〕12号),将严格按照方案规范农贸市场摊(店)招投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1)针对合同签订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湾坞农贸市场常年遭受大雨和台风袭击,造成木梁腐烂、瓦片掉落、围墙倒塌等,由于资金短缺无法修复,闲置一方。2017年始将该市场场地分割3块,前面一块约500平方米由马头村委自行搭建开办农贸市场,中间一块约550平方米出租给个体户作为钢筋加工及水泥批发场所,后面一块约550平方米出租另一个体户作为木材加工场所。2019年湾坞镇政府和马头村委多次来单位商谈湾坞农贸市场经营管理问题,提出共同开发建设意见,由于“8·23”案件处置未结,资产定性不明确,多次对接无果。2020年1月14日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派人到湾坞农贸市场落实情况时,收回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的租金,并与原租户补签租赁合同,落款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荷塘坪农贸市场属“8·23” 案件涉案资产,2015年之前被债权人占有,后经市处置“8·23”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协调交涉,2016年归还荷塘坪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并移交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管理,2016年、2017年由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派人介入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负责制,市场各摊位(店)实行竞标招租收取租金,并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在2018年荷塘坪农贸市场进行改造装修及办公室调整搬迁过程中,2016年、2017年租赁合同遗失。二是严肃对待合同,定人定责,加强合同管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经法律顾问把关后签订。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已把关签订合同2份。三是对荷塘坪农贸市场承租合同涂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针对市场租金收益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湾坞农贸市场在工商办管脱钩移交时只是框架结构,无经营户经营,市场没有租金收益。加上常年受大雨和台风影响,湾坞农贸市场木梁腐烂、瓦片掉落、围墙倒塌等,由于资金短缺无法修复,变成一块空地。2017年该市场场地前面一块约500平方米由马头村委自行搭建开办农贸市场,没有租金收入。后面一块约1000平方米出租给2个个体户作为钢筋、水泥、木材加工批发,2017年、2018年各收取租金8000元,2019年、2020年各收取租金9000元。上白石农贸市场由于效益低,2018年12月租期满后,上白石镇政府不愿继续承包管理上白石农贸市场,经过多次沟通协调,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由上白石义务消防队承包管理,租金7万元。由于场内部分个体户转移到街上经营,并受2019年猪肉行情及2020年疫情影响,市场摊位租金收入降低,上白石义务消防队多次要求减租或退出。考虑实际情况,为避免上白石农贸市场闲置,在2020年续签承包合同时,将年租金定为5万元。二是加快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联营开发步伐,争取上白石、湾坞市场早日发挥经济效益。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针对租金收取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8·23”案件,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8月账户被福安市人民法院冻结2个月,而且在2018年被宁德市发改委、宁德市中院列入失信单位,涉及的相关债务案件未结,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账户随时可能被再次冻结(中心只有1个账户),势必影响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干部职工队伍的安定稳定。为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干部职工队伍安定稳定,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对相关农贸市场的租金采取以市场为单位分批一次性收回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账户。同时,受占道经营、占街为市影响,市场经营户经常拖欠市场租金。2020年穆阳农贸市场拆旧建新,2019年租金收缴更加困难,以致出现2019年度穆阳市场的租金在年底收缴及2020年上白石农贸市场租金于11月才上缴的事实。二是制定《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收支两条线,落实岗位职责,严格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问题,规范收支,确保资金监管到位。三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租金催缴力度,做到即收即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24)针对思想不够重视,压力传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1年4月25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开展谈心谈话,不以工作谈话代替廉政谈话。3月10日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1人次,3月11日、3月30日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4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警示教育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2021年4月9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福安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学党史 悟思想 强党性——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图片展。2021年4月19日班子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安纪通〔2021〕1号);4月30日召开单位股室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学习各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二是将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列入警示教育内容,于3月10日、3月12日会议中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针对未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廉政教育贯穿于防控工作的始终,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地廉政教育。2021年4月9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福安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廉政教育图片展,2021年4月19日班子扩大会议、4月30日股室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二是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各股室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27)针对班子不健全,职能履行出现空档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4月15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福安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要求配齐领导班子的请示》(安市管〔2021〕13号),要求尽快健全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此项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2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规则。2021年 4月2日制定印发了《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安市管〔2021〕8号),进一步完善议事制度,明确议事内容,规范议事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制度。执行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会上班子成员集体充分讨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和完善了考勤管理带班值班与请(休)假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差旅费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车管理规定、环境卫生制度、学习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并于2021年 4月2日印发实施(安市管〔2021〕8号),强化内部各项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3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2021年1—4月共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4次,组织专题学习1次、党日活动3次。二是认真做好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对会议内容、党员发言内容尽量详细记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3月12日召开巡察反馈情况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严于解剖,敢于亮丑,善意、实事求是地指出他人的缺点与不足,帮助改进,切实做到红脸出汗。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2)针对未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班子配备不齐及长期被借调等原因无法召开民主生活会。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3月12日召开巡察反馈情况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进行自我剖析,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团结。二是2021年4月15日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安市管〔2021〕13号),要求尽快健全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召开好民主生活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针对换届选举材料保管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造成巡察时材料不能及时提供,现已找回2017年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党员大会清点人数报告单、选票等相关档案。二是今后及时收集,认真整理党支部换届选举档案资料,做好建档存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至巡察时未交纳党费的2名党员是2002年被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清退的临时人员,党组织关系寄存在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由于长期在外地打工,以致2017年至巡察时未及时交纳党费,现已补缴。二是对2017年1月—2020年12月应缴党费进行重新核算,2021年3月30日已对少缴党费的5位党员以及2017年至巡察时未交纳党费的2名党员进行补缴,共补缴党费166元。三是认真做好党费缴纳基数核算工作,确保党费及时足额缴纳。及时填写党费登记簿,健全党费缴纳档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针对党员发展、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受事业单位机构体制改革及8.23案件影响,多年来单位大部分职工被借调外单位,长期无录用新进人员,单位职工严重老龄化,入党积极性不高,造成2013年至今没有发展新党员,不能及时补充新鲜血液,新生力量严重不足。二是6名寄存党员是2002年被清退的临时人员,平均年龄56岁,其中部分党员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加支部组织活动。已对6名寄存党员进行思想动员,要求并督促其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
(36)针对部分干部抽借调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干部管理,按照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规定加强干部管理,通知未办理借调手续的工作人员返岗上班。2021年3月,3名借调人员均已回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上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7)针对考勤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一名干部因意外手部受伤,需手术治疗,累计向单位请假100天(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28日),由于工作人员理解偏差,认为一个年度内请假两个月以上的才要向市人社局报批,而该同志请假是跨年度的,在一个年度内没有超过两个月,故未上报审批。现已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安人事〔2010〕520号)要求,追回该同志病假期间多发工资597元。由于2020年3月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管理人员紧缺,临时抽调一名干部到岩湖海鲜批发市场上班,直至6月1日返回,因此该同志4月1日至5月31日在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无考勤记录。二是加强考勤管理,及时收集汇总考勤情况,对直属荷塘坪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实行指纹(人脸)签到。三是严格执行组织、人社部门请销假规定,严格请假审批,及时做好请销假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市人社局报批超长请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关于“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督促康厝乡政府尽快解决康厝乡农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完成范坑农贸市场资产评估,与范坑乡政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努力盘活康厝农贸市场和范坑农贸市场,提高效益。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2.关于“班子不健全,职能履行出现空档期”的问题。
因事业单位机构改制,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降为股级单位,将合并到其他单位。目前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已向市委组织部请示解决班子问题(《福安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要求配齐领导班子的请示》,安市管〔2021〕13号),下一步将跟踪批示情况,尽快健全领导班子。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37个问题完成整改35个,剩余2个问题正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制定完善学习管理、考勤管理、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11个,有效促进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总体整改进度达到序时工作要求。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下一步将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认识是否到位、整改落实是否到位、举一反三是否到位”,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长抓不懈,在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不断推进市场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压实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探索学习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事务管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长期坚持整改。落实学习、考勤、财务、内控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勤政廉政,规范权力运行,增强规矩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沟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不偏轨,实现长效管理。
三要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宁德市、福安市实施办法,持续纠治“四风”,时刻保持警醒,落实好党规党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做好市场管理工作的本领,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管理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
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01368:通信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商贸园30号2楼,邮政编码:355000。
中共福安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