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中共福安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立足新时代新要求 践行新担当新作为
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入实施“一二六”行动计划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福安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
阮 志 勇
同志们:
我代表福安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宁德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以及福安市委工作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宁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重”要求,稳中求进、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41次,深入学习研讨、研究贯彻意见,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准落实水平。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通过上党课、四下基层、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引领和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宁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2人。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积极为市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用好“六定”机制,完成2017年度宁德市主体责任检查反馈21项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抓好中央巡视、省委巡视整改,已完成省委巡视问题整改46个,余下1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协助市委制定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分阶段、分专题开展检查,把侧重结果检查转变为常态化督促,促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坚持“一线工作法”,督促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职尽责。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完成监委组建。精心抓好改革施工,在市监委组建中,注重思想融合、业务融合、队伍融合,实现纪检监察队伍“形”的重塑、“神”的重铸,市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组均已组建挂牌,实现监察全覆盖。规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并落实监委工作规则,对接制度框架,优化内部流程。以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推动纪法贯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统筹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探索审理部门提前介入、检察机关提前衔接、审判机关提前对接的沟通协作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2018年政务立案18起20人,采取留置措施2起3人。
(三)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深化纪律规矩教育。组织6批28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办理对3923人次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联合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良好信贷 文明建设——与法同行”及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法庭庭审3期;深入开展村级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村级换届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廉政教育基地。加强廉村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出台《打造“中国廉文化第一村”的实施方案》,打造集古文化、廉文化、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廉政旅游套餐,举办“廉政讲堂”3期。深化运用“四种形态”。2018年共谈话函询357件,单纯组织(适当)处理591件、轻处分153件,以上两种形态占95.3%;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8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5人。
(四)严格监督执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推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针对“私车公养”问题,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处理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处理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期48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我市作为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试点县,坚持从巡视巡察反馈、群众投诉举报、典型案件、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审计等职能部门日常监督中筛查、深挖问题线索,区分情节,坚决问责。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起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期6起。与市扶贫办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破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4起2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期9起15人;收到民生领域问题线索17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出台《福安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开展“带彩打牌”专项整治,立案23起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深入开展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发现问题线索18条,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起3人,对涉嫌充当“保护伞”问题2起2人进行党纪立案。扎实开展一线监督。着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五个一批”项目联动监督机制,贴近一线跟进监督。弘扬“信访接待下基层”,推行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群众点名领导接访,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有效缓解群众“信上不信下”问题。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着眼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印发《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企业的选取和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出台《福安市坂中乡溪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村账乡管;总结“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试点乡镇松罗乡经验与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五)加强审查调查,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推行委领导带头接访和干部全员接访工作,共受理信访举报836件,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292件,转立案14件23人。有效综合运用反腐力量。健全问题线索会商管理机制,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大追赃追逃工作力度,抓获外逃长达18年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兰金姿,追回公款21万余元,并移送司法机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共立案192起204人,其中党纪处分173人,政务处分16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6人,开除党籍3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严肃查处了市环卫处原主任陈嫩清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案,福安一中出纳王坚挪用巨额公款案等典型案件,产生了较大的震慑效果。精准运用问责利器。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市共对6个党组织、46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给予党纪处分10人。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领导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开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2018年未发生审查调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安全事故。
(六)开展巡察监督,有效发挥震慑作用。突出工作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围绕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压紧压实责任。市委巡察组完成4轮7批次常规巡察和2个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573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89条,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97条。严格责任追究。从第五轮巡察开始,共发出23份问责清单,要求14个党组织责任人签订整改真实情况承诺书,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力的1名乡镇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6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全市通报。
(七)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纪律部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市纪委领导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深入乡镇纪委开展检查工作,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把严实深细作风贯穿始终。强化党建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立机关党委,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委机关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和宁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挂钩村的帮扶工作。注重能力提升。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和市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3期,其中“宪法、监察法”专题培训1期,业务培训2期,实现系统干部培训全覆盖;继续推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监督制约。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家访、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档案建设“三个全覆盖”,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共对2名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对1名纪检组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提请市委免去领导职务,对另1名纪检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层层压实,一些单位、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还有待强化,压力传导力度还需加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甘于被“围猎”,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审查调查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纪委监委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能力素质还不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二、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宁德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留下了宝贵的资政财富。40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改革同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尽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动服务、有力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改革开放初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重建伊始即不辱使命,在拨乱反正中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探索加强党风党纪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改革开放大幕的顺利开启保驾护航。1993年合署办公之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厘清权力、市场、中介边界,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纵深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求实效、抓创新、创经验、走前头,服务全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正风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我们要从40年来管党治党的艰辛探索和宝贵经验中汲取与时俱进的智慧、砥砺奋进的力量,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一)始终坚定政治方向。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及福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落实,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
(二)始终坚守职责定位。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各级各部门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四)始终坚持标本兼治。要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惩治,一手抓纠正、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治标、一手抓治本,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确保党永不变质、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五)始终强化自身建设。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精神,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新担当、善于新作为、建功新时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宁德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以及福安市委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及福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入实施“一二六”行动计划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强化思想引领,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拓展“大学习”活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实践成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做到在深化学习上更加全面系统,在学用结合上更加紧密科学,在推动工作上更加有力有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及福安市委部署,紧扣主线抓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紧密联系实际,主动接受教育,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戒虚,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做到既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又深挖症结、解决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及福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解决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加强对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精准问责,严防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党的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强化严查严处,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切实纠正片面搞“痕迹管理”,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次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等问题,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引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推动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强化靶向出击。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针对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采取深入基层“一线查”、确定专题“专项查”、紧盯关键“重点查”等多种形式,扩点拓面、究根探底,着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要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只要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就改、有期盼的就做。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强化执纪问责。针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严重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及福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推进工作不力、“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单位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四)强化改革创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在问题线索移送、刑事缺席审判、技术调查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巩固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分类分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市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统一管理。围绕派驻监督全覆盖目标,稳步推进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更好发挥乡镇(街道)和特殊区域派出监察机构一线监督作用。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公诉机关、法律咨询、技术鉴定提前介入和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五)强化监督职责,着力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切实整合监督力量。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室分工负责、派驻机构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坚持“统分结合、联动推进、分片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协调推进格局。提高日常监督效能。积极探索创新把监督融入日常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注重抓早抓小、咬耳扯袖,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形成严格有效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着力强化精准监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把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精准发力,开展近距离、常态化的监督。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和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的问题。创新监督手段,积极借助科技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同时,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继续推行精准监督“1+X”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的问题。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六)强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切实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把中央、省委巡视和宁德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各级各部门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着力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聚焦“六围绕、一加强”,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及福安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落实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序时推进常规巡察,拓展深化村级延伸巡察,统筹安排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拓展巡察监督内容,把政治生态状况、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纳入巡察监督。对接市委组织和编办部门,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分类、移交、办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抓好“四到位一督查”制度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应付交差,甚至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七)强化正风反腐,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宁德市委实施办法及我市实施意见情况的监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从严查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突出重点、精准有力惩治腐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函询说明在前,坚持经济处罚和训诫悔过优先、公平保障合法权益优先,坚持以谨慎使用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为原则。落实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防逃和协助追逃责任,持续推进“天网行动”。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集成推广、深化落实针对农村基层的微信村务公开、规范村账乡管、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阳光平台“三项试点”工作,继续推行“纵向一条线”专项巡查。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广泛宣传闽东苏区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薛令之等清廉人物事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八)强化专项治理,持续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入户访查,紧盯推进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山海协作、对口帮扶等方面政策资金落实,紧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提高政策匹配度,紧盯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深挖彻查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把2019年作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深挖彻查隐形变异问题,并开展“回头看”,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进一步正党风淳民风。
(九)强化队伍建设,全力锻造纪律部队。突出政治标准。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提升履职本领。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学习思考能力,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的指导把关、实务培训,切实贯通领会新要求,跟上改革步伐。注重干部培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严格管理监督。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遵守“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宁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作为,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入实施“一二六”行动计划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