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福安市城投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城投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并于2020年3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强的党性抓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巡察工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举措,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集团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集团党委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
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月12日成立了集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制定详细整改措施,3月26日印发了《福安市城投集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明确整改期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逐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近三个月来,集团班子共召开8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全力协调破解整改重点、难点问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集团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不竭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2020年3月、4月集团党委共组织召开6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习近平在宁德》6个专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大力传承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滴水穿石”等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从理论源头和实践起点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高尚政治品格、深厚为民情怀、强烈责任担当、务实工作作风,践行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二是集团党委书记于2020年6月18日带领班子到权属企业农供公司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三是集团权属企业党支部均制定切合企业实际的学习计划,并开展专题学习,会上参会人员充分交流,全体党员主动性和积极性较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 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始终围绕打造“城市运营商”的目标,通过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经营性项目投资,强化资金管理,加大对权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力度,提高经营性企业经济效益,进而提高集团自身造血功能。二是为培育权属企业新经济增长点,集团积极推动组织架构调整,引导经营性权属企业结合自身优势拓展业务、参与市场竞争。今年集团及权属企业计划投资经营性项目26个,策划生成新项目20个,投资金额17.2亿元,涉及旅游开发、片区开发、标准化厂房、充电桩、智慧停车场、大宗物资采购、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多个领域。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积极对接乡镇做好项目安征迁工作,对接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对接财政安排好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确保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推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于2020年4月将水投公司暂借款14000万元转增资本公积,并向溪投公司、城投置业注入资本金4764万元,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偿债压力问题,首先,通过控制信贷规模、抓好资金预算管理,根据经营预算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资金来源,发挥资金集中管理优势,合理调度内部流动资金。其次,采用续贷、展期等方式缓解旧债务、通过借新还旧方式缓解还款压力。最重要的是通过集团经营性项目的合理投资、精心运作,提高集团自身造血功能,从根源上杜绝还款压力。二是加强往来账管理,定期对往来账进行对账,及时通过催缴通知书方式进行跟踪,保障财务资金安全管理;已对存量资产进行盘点和摸底,整理汇总出租资产和未租资产清单,掌握未出租资产闲置原因,抓紧跟踪产权管理单位的出租工作;同时强化租金收入管理,通过优惠性政策赋予条件设置、函告等方式加强租金催收力度。3-6月份,通过公司函件、电话及面谈收回租金4148472.69元,通过发律师函收回租金100580元。三是2018-2019年,权属3家公司共发生4起事故问题,集团党委已对水投公司、交投公司相关人员在集团内部进行通报批评。集团现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有效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层层分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已发生事故的查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同类事件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7日集团党委会研究议定,制定集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集团党委于2020年6月17日组织召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回顾集团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党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材料,4月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党委委员都有针对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并重写2018年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材料。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集团党委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完善中心组学习会流程。2020年3月和4月的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期都有两名党委委员进行研讨发言,同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按要求规范记录,并做好会前签到、会后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团党委成立以来,虽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未专题研究部署,现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好“一把手”廉政党课。集团党委于2020年6月17日组织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市纪委会议精神,回顾2019年集团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及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尤其对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整改落实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全方位督查,保障整改力度和强度。三是城建公司就退休人员返聘问题进行整改,于2019年11月20日按照有关规定对返聘退休干部予以辞退。今后集团将严格要求权属企业按照用工管理办法规定规范选人用人,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 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精神,集团纪检监察室定于8月份招聘新员工2名,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强化监督执纪力量,同时要求执纪人员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项目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监督执纪业务实操能力。二是集团成立筹备初期,原有设立监事会,共有监事7名,其中主管部门任命监事4名、职工监事3名,后根据市里统一安排,4名监事不再兼任监事职务,新监事未及时委派到位,集团已与市国资中心沟通,请求委派监事。集团8家二级权属企业监事委派到位,但部分三级企业正处于重组改制期,未委派监事,5月份,集团投发部对权属企业股权信息梳理完善,现已着手三级企业股权划转事宜,待股权划转到位后集团立即委派三级企业监事,并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安市财政局外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安财国资〔2018〕28号)精神,充分发挥监事在企业发展中的职能,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防止生产经营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此项问题正整改中。
3.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额收回违规报销款2125元、全额收回超额报销接待费4377元、全额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57360元、全额收回多报销学费23470元,并补齐相关手续,规范调整部分费用科目支出。二是建立《公务车辆使用和车勤人员管理规定(试行)》《业务接待管理细则》,杜绝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福安市财政局关于《福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杜绝发放津补贴不规范问题再次出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额收回多报销差旅费2370元、收回违规缴纳医社保公积金退款168805.56元,其余不规范事项权属公司均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并补齐审批手续;大额现金支付和小车加油费一律改为转账。二是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今后集团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集团及权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差旅报销流程、资金支付手续,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实操技能。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5.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分管领导亲自部署、相关部室负责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规范工程款支付,制定《资金支付管理流程》,对集团及权属企业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建设项目存在招投标不规范、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分析,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二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立规范的档案室,做好建设项目的档案汇编和存档。三是经集团党委研究,针对上述巡察发现问题,已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6. 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领导能够及时处理OA文件,偶尔出现系统故障导致文件流转滞后,已要求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OA系统管理,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到位,集团制定《员工行为规范(试行)》,严格规范员工工作纪律。城建公司于4月27日完善考勤制度;交投公司2019年10月把纸质签到改为考勤机签到;公交公司于2月26日已完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办理手续。2020年5月集团及权属公司平均考勤率达到97.17%。二是规范文件流转程序,提升集团办事效率。科学、规范、合理衡量工作量和工作管理复杂程度,做好岗位职位分析,合理定位每个岗位职责,为切实解决权属企业需要提供基本保证。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确保集团规范运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尤其是考勤制度执行情况,不定期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集团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抓实抓细抓落实,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整顿四风问题,杜绝编造材料应付检查、制度执行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现象再次发生。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编造材料应付检查现象,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已对相关经办人进行诫勉谈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打造国企党建品牌着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足集团实际,结合市委组织部的年度部署要求,决定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创建定位明确,具有独特性、创新性、实效性的党建品牌,打造党建工作新活力,促使党建引领集团高质量发展。二是为了让集团党建品牌融入服务大局、融合实际工作,更好地体现集团总体定位及肩负使命,2020年5月19-20日,集团党委委员、党务工作者等一行前往古田、厦门考察学习国企党建工作。组织人员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党建展厅设计工作,6月初已按要求完成展厅设计优化稿。下一步集团将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前期文案策划、后期设计施工等工作。三是集团党建展厅中将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荣誉墙”“党员亮承诺”等板块,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党性教育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旨在打造福安市有亮点、有特色的国企党建工作品牌,共建支部互带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把单一的经验扩展为整个集团的经验,对于相对成熟的特色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不断提升品牌层次和内涵,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集团党建工作全面提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 关于集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于2020年5月7日研究通过并下发集团党委议事规则,试行一年;集团共有权属企业34家,其中二级企业8家,三级企业26家,现8家二级企业和9家三级企业已建立“三重一大”制度。余下17家企业中的7家为参股企业,由控股方制定、2家为财务并表企业,由原主管单位制定。现集团正对余下8家企业进行重组改制,理清权属关系后将进一步健全三级企业“三重一大”制度。集团坚决贯彻实施“三重一大”制度,实现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全覆盖,对“三重一大”事项未报备的严肃问责追责。二是集团党委自成立后便计划对权属企业绩效、财务、薪酬进行统一管理,于2020年4月出台《薪酬管理制度(初稿)》《推行薪酬制度配套工作方案》。因权属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经营范围多样化,创收能力不一,且集团正处重组改制阶段,使得该制度在推行上有诸多待解决的问题,故而进度偏慢,尚未对权属企业绩效、财务、薪酬进行统一管理,但集团党委正加快步伐加大力度,逐步推行薪酬绩效等相关制度,实现对集团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目前,集团已成立工作小组,认真研究梳理各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对尚未转制的权属企业继续推进转制工作,指导权属公司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确定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制定权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等,待各项配套工作落实后,即可对权属企业绩效、财务、薪酬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在集团绩效、财务、薪酬未实现统一管理前,将要求权属企业制定合理薪酬标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福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定期审核权属企业报表信息,早发现早治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项问题正整改中。
3. 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集团及权属企业招聘人员进行逐一梳理,集团筹备期间录用11人,分别是交投公司2人、水投公司3人、农供3人、留洋水库3人,因集团筹备期间各公司人、财、物由各主管单位管理。集团成立后,权属企业在未经集团党委研究共使用15名劳务派遣工,其中富信公司5人、盛泰公司2人、物业公司1人、公交公司7人。结合权属企业业务实际,立即清退劳务派遣人员将会严重影响权属企业业务开展,集团党委于5月26日召开党委会,同意富信公司、盛泰公司在招聘人员8月份到岗后,清退上述7名劳务派遣人员;物业公司1人和公交公司7人,因工作岗位特殊,要求持证上岗等,确实不好招到合适人选,为了企业日常运作,同意8人暂留在原岗位工作。二是交投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成立之初人员紧缺、任务重,同年12月1日召开班子会议同意录用9人,因当时公司制度不健全和工作疏忽,存在有会议记录,但未及时出具会议纪要,导致巡察期间未提供相关会议纪要,现已补齐。另有1人原为市福兴公司(原交通局下属企业)员工,该公司划转到城投集团管理后,与交投公司同属城投集团权属公司,办公地点合署,且市福兴公司其他人员已回交通局,导致相关工作均由交投公司人员承担,为整合资源,便于管理,按该同志意愿2017年12月人事关系转至交投公司。三是城投实业员工关系不在所属公司问题。2019年8月1日林瑞金劳动关系转入城投实业,2020年1月1日郑楚和吴立华2人劳动关系转入城投实业,人社局干部李少文由安财国资〔2019〕27号任命总经理、住建局干部林立峰完善借用手续(选派通知书编号2019077号)、倪崇奕原单位不同意继续抽借用,现已回原单位、农供员工陈业2020年6月1日劳动关系转入实业公司。另陈涛、吴丽霖、吴晓芹等3人为城投集团员工,在实业公司兼职。四是集团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用工管理办法完善选人用人流程,建立集团长效机制,杜绝集团及权属企业再次出现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五是集团及权属企业员工798人,其中公交公司和盛泰公司司勤人员共计389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若上述两家公司司勤人员不参与统计,集团及权属企业,大专以上学历350人,占比85.57%,其中本科学历162人,占比39.6%,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集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在引进人才的同时把盘活现有人才,实施人才经营战略,减少人才管理风险当做一项重要任务,定期举办培训会、针对员工因材施教,对业务能力突出人员做好培养规划、建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人才库档案等,创造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6月初,集团组织一场项目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训,进一步提升和拓展员工业务及知识结构。六是公交公司为5名员工缴纳垫付医社保公积金,于 5月8日收回4名员工医社保公积金垫付费用共计37344.17元。员工未归还部分将从该员工工资中逐月扣款,直至全部扣回。下白石自来水厂2006年至今,有5名员工阶段性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为个人缴纳医保社保公积金。2020年6月2日全额收回4人自2006年1月至2020年5月由单位代缴五险一金费用,共计126469.58元,余下1人,因家庭经济困难、负担重,其还处于疾病疗养期,已承诺并签订协议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20186.99元分两次归还公司,分别在9月底前还10186.99元,12月底还10000元。鉴于问题情节实际情况,下白石水厂5名员工长期不在岗,单位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返岗,集团党委已对下白石水厂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农供支部4月30日专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指定专人管理支部党建档案,特别是抓好组织生活会存档材料整理工作,并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及时归档党建材料,规范管理;城建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规范党课学习流程,切实做好每次党课对应学习内容的记录和发言材料存档工作,2020年支部党课学习将按上级要求开展,完成好支部党课学习任务,并确保相关材料齐全。公交公司支部2020年1月9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提高了对组织生活会严肃性的认识,加强完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今后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要求,做到每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完整详实,收集归档,杜绝会议材料缺失、程序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二是集团党委成立以来,每年度按要求召开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听取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但存档工作不够规范,今后将严格规范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党委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做好会议记录、材料归档等工作。三是城投实业原有2名党员,其中1名于4月20日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集团机关支部,另1名因其人事关系在福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城投集团9层),参加该单位支部活动较为方便,暂未转入集团党委管理;富信担保原有1名党员因工作调动,现于集团本部工作,其组织关系于3月13日转入集团机关支部;盛泰公司、天湖公司、安居公司各3名党员,集团党委分别于5月15日、5月27日批复三家公司按规范程序成立党支部。四是公交支部2016年8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黄丹、陈銮、陈鑫、刘丽云等4名预备党员转正,经查找个人档案核实,采用票决。支部手册记录为举手表决实为记录人疏忽大意,现已重新梳理修改到位。今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按程序办理发展党员事宜,并认真做好党员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五是留洋党支部党员林丹春同志因长期在外务工,导致长达6个月无法现场参加支部开展的党员会议、主题党日活动,但在外务工期间,他依然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按要求撰写各种材料,并积极参与各项网上学习教育。该同志已作出能够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个人承诺。六是公交支部4月17日补缴党费3428元;水投支部补缴党费535.2元;留洋支部补缴党费367.2元。今后集团党委严格按照党费规范收缴党费,核实基数做好收缴工作,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四)落实党委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专项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福安市令之大道工程审计报告显示该项目累计筹集资金12444.02万元,该项目累计支付15004.38764万元,多出部分挤占其他资金,经审计工程尾款约2173.12万元未支付。经详细核查,该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由于财政局建设资金未拨足,城建公司为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每月需按进度付款,造成挤占其他项目资金;令之大道的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城建公司于2012年6月与福安市兴东电力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估算价为1.0495万元,当时工程急需施工用电,而设计单位业务量大无法按进度完成设计任务,后设计单位委托福建省中天电力咨询有限公司承接设计任务,导致合同签订者与实际履行者不一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城建公司负责令之大道项目建设与管理,征地、拆迁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根据中共福安市委会议纪要[2012]35期、市政府会议纪要[2012]63号精神,该项目的软基处理及涵洞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中标单位为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6月签订合同,因部分征地、拆迁未到位以及新区防洪排涝规划滞后产生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人工窝工及机械停滞费用,该费用已由审计局结算审核。二是今后集团将加强公益性项目财政结算,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加大资金筹措,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其他资金。同时严肃纪律,落实整改责任,对审计反馈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 关于市委重点工作督查整改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由分管领导组织定期召开建设项目分析会,指定专人负责,对凡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及时申报入库,并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统计固定资产投资。二是2019年7月-2020年5月,集团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共6个,分别是福安市栖云桥项目、福安火车站停车场项目、福安市湾坞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福安市畲族文化中心项目、福安市新殡仪馆项目及福安市溪北洋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项目,总投资71996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三、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集团监事人员配备情况主管部门还未批复。二是权属部分三级企业重组改制还未完成。集团已成立改制工作小组,积极推进尚未转制权属企业完成转制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关于集团薪酬未统一管理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权属企业涉及多个行业,经营范围多样化,创收能力不一,且集团正处重组改制阶段,使得该制度在推行上有诸多待协调解决的事项,故而进度偏慢。目前集团正根据《薪酬制度配套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面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集团受理巡察反馈移交问题线索共7条,根据巡察问题线索“快处置、快查办、快结案、快报告”的原则,虽然受理期间正处新冠肺炎疫情期,集团纪委仍高度重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突出主业主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巡察移送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所移交的7条问题线索中,截止5月27日,已办结4件,其中,公司给予行政记过1人,批评教育1人,收回市城建公司驾驶员违规加油款4910.81元,责令市城建公司和市留洋水电有限公司对公车管理不规范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章立制,其余3件问题线索正办理中。
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开创工作新局面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城投集团党委已基本完成整改,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集团党委将一如既往的贯彻落实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
(二)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三)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全面工作。强化督导落实,采取坚强有力措施,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集团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不断开创集团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565168,通讯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21、22层,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ctjt@126.com
中共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