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8-20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阅读 : 596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625日至725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对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10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给予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国土资源局党组在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积极研究布署,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要到人到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各

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20181022日,市委巡察组向国土资源局反馈巡察意见,20181026日国土资源局党组召开党员大会,在会上通报市委巡察组对国土资源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并在国土资源局网站及局OA系统上及时向全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公开。1029日,召开巡察整改问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党组和班子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解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国土资源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副科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乡镇国土所所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立行立改并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制订了《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围绕巡察组反馈六个方面二十二项33个问题和六条巡察意见建议,列出任务分解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切实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局党组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透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81028日印发《国土资源局党

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每周召开一次学习例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严格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做到学前有计划,学中有交流,学后有成效。二是加强党务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会议主持混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会议主持人;二是强化党支部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督促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到实处,规范做好党务会议记录,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三是积极组织机关党务干部学习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党务工作流程,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关于土地出让把关不严,国有资金追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福安市经济开发区南安村2011-28出让地块(86家联合体),(出让合同签定日期为2012930日),该项目涉及(出让金总金额为3822万元,未缴出让金892万元,滞纳金2052.556万元)。我局于2018109日上诉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德中院已经受理。我局2019516日已经与受让人签订有偿收回出让地块协议,并没收20%的定金,处置到位。二是对于历年出让金未缴情况进行梳理,历年来涉及出让金、滞纳金未缴项目共计25宗(未缴出让金金额为21088.6706万元,滞纳金金额41541.3265万元)。我局采取了当面约谈、电话提醒、寄送催缴通知函、发送律师函、走司法程序起诉法院、上报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定金等多种有力措施追缴,确保出让金应收尽收,截止目前为止已经处置到位20宗。未处置到位5宗土地,正在走司法诉讼的程序:福建佳信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省岳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益嘉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安富春中学。此项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4)关于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20181128日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健全完善党组工作制度,明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和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范围。三是于20181120日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不得以局务会议代替。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党组文件印发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完善发文制度和发文流程,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文种使用,印发了《福安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系统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的通知》、《福安市国土资源局OA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制度》,增强办公室公文处理能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和水平,实行公文网上规范性办理;二是20181221日对原办公室负责人吴春炎同志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6)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历年来闲置土地不到位159宗的原因。二是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通过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动工、置换、收回等方式分类处置到位147宗,还有12宗正在处置。其中4宗(双力、双源、京闽宏业、旺迪电机)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祥安投资因滞纳金未缴纳而被我局诉至法院,后经二审经法院调解已结案,处置方案正在拟定;7宗属因规划调整造成的闲置(鼎盛隆投资、盛泰捷工贸、利联工贸、宏华电器、英润工贸、新北岸电器科技、新华峰机电)目前我局正在与企业磋商中。12宗地块我局正积极对接企业、土地所在地乡镇、法院等部门,并分解到每个副科领导,每日跟进工作进度。此项工作在进一步整改中。

7)关于供地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历年批而未供土地2018年底处置率需达到15%的任务分配,我局积极做好全市历年来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工作。重新逐宗梳理核实,并主动积极协调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加大征地补偿与完成净地的工作力度,我市2009-2015年批而未供总量为755.1824公顷(合11328亩),省国土厅的要求在201811月底前完成处置率达15%以上(完成1699亩以上的供地),截止201812月底,已完成处置用地面积122.631公顷(合1839.465亩),(供地率达16.24%)已完成省厅下达的2018年度任务。二是按省厅要求,批而未供项目列入年度供应计划,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计划实施供应。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旧村复垦资金失于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1123日,我局向市政府呈文《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请求市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开展旧村复垦资金检查的请示》(安国土资〔2017776号),建议市政府成立资金审计检查组,对各乡镇的旧村复垦项目资金进行检查。二是201844日市人民政府以《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乡镇开展旧村复垦资金检查的通知》(安政办传〔201810号)文件通知,市政府成立三个资金检查组,由市财政局、国土局联合各派1名分管领导牵头带领若干技术、财务人员开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内业资料、凭证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市政府,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各项目清单,于411日前行文上报政府办。检查组于2018415日至26日对我市19个乡镇2016-2017年旧村复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于201861日会同财政局进行联合发文,以《福安市国土资源局 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对各乡镇开展2016-2017年度旧村复垦资金检查情况的报告》(安国土资〔2018375号)文件上报市人民政府,请求市政府研究后要求各相关乡镇对旧村复垦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整改,目前待市政府研究批复。三是下一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旧村复垦资金的监督管理:1.针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若确实无法启动项目的将按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收回。未施工完毕的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2.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福安市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旧村复垦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收入与支出均体现资金性质、旧村复垦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列支并列旧村复垦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归集,如实反映专项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对问题单位督促整改。3.针对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等问题,督促乡镇、村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管理。4.建议乡镇财务及村账代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范现金的使用范围,并加强村财代理中心的管理和从业人员会计业务技能的培训以防患资金管理风险。5.乡镇建立旧村复垦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申请用款必须注明具体项目用途,乡镇财政所应当根据审批的用款申请报告要求进行拨款并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加强财政监管、杜绝无项目、无用途拨补助款。6.督促各乡镇摸清项目资金底数,加强日常检查,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同时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防止项目资金被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旧村复垦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此问题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9)关于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干部考核、重要议事日程、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812月印发中共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领导班子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使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党章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把关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真正做到开诚布公、客观批评、虚心整改,切实发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作用。二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情况,逐一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对标认领,深入剖析原因。三是班子及十名副科以上人员按上级文件要求重新撰写2017对照检查材料。四是局党组书记陈子清同志在党组会议上作自我检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加强日常管理,按期组织开展活动。二是加强党务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党务工作流程。三是对党总支委员阮瑞光同志、原机关支部书记王耀文同志、事业支部书记刘增寿同志进行批评并作书面检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缴纳党费,及时按最新标准调整党费,定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二是加强党务工作内页资料的管理。三是根据电子资料重建2016党费登记簿,完善资料归档管理。四是党费未按时缴纳党员中钟明声已因违法犯罪被开除出党、开除公职;另一名党员黄胜忠经核对党费缴纳登记表,201410-12月份党费96元未缴纳,已补缴。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员信息采集。对党员E家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进行进一步梳理,确认工作人员组织关系;二是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对现有党员关系进行进一步梳理,5名已调离原工作乡镇组织关系仍在原乡镇的党员,组织关系已按要求转回局支部,2名劳务派遣人员属于党员的已按规定转回局支部。三是2018101日起已实行党务系统线上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按要求规范办理。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4)关于制度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研究制定《中共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完善述责述廉工作,201811月已将20162017年度我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结果与本人见面签字。三是股级干部对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落实情况,整改情况已于201811月党组扩大会议上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四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201811月底前已完成2018年度廉政风险排查结果审核和防控措施审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关于一把手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责任再次进行梳理细化明确,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力,一把手每月开展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自查,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分管股室研究部署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到岗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从严管理和教育党员干部,以常规谈话和提醒谈话相结合,督促指导所分管股室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三是规范谈话记录登记表,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潜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早提醒、及时诫勉。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执纪监督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谈话函询工作,认真查找国土系统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或函询。2019年第一季度驻局纪检组对11个基层国土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驻局纪检组主动对接有关国土业务工作,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经常性地开展问题线索排查。2018年下半年至今共处置问题线索5个,作出初核报告5份。四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措施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国土所的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对国土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其做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五是纪检组加强对第一种形态把握运用,2018年驻局纪检组开展干部问题线索谈话函询6人次,对国土系统干部诫勉谈话2人,开展股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对新入职的5位干部廉政谈话,集体约谈360多人次。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抓党风廉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整改,对于责任制检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具体原因,举一反三,建立问题台账,切实进行整改并建章立制。二是2017年起班子分工中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业务之外的的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

18)关于市国土局及下属单位2013年至2017年向干部职工加班费、值班补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补贴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函件、电话通知,约谈方式通知当事人对违规发放款项进行清退。至目前已清退款以上各项违规发放津补贴64.66万元,剩余6.11万元(其中一人已死亡,涉及金额1250元;6名劳务派遣人员已离职,涉及金额5810元,合计8060元无法追讨;分期退款4人,涉及金额45400元;退休人员2人,金额3950元;在职派遣人员1人,金额4740元)在继续清退中。二是对原局长郑胜资同志(已退休)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讨。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再次出现。此项整改任务在进行中。

19)关于2016年至20187月发放劳务派遗人员文明奖6.24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函件、电话通知,约谈方式通知当事人对违规发放款项进行清退,已清退5.54万元,未退款0.7万元(其中死亡人员金额1000元,已辞职劳务派遣人员金额6000元,无法追讨)。二是对原局长郑胜资同志(已退休)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讨。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问题的再次出现。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0)关于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报销在职教育学费3060元,于2018717日已清退,下属单位的1.197万元已按要求在20194月底清退到位;二是对原局长郑胜资同志(已退休)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讨;三是规范财经制度管理,制定了《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不合规报销问题的再次出现。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违规公务接待

21)关于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且多餐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5月开始我局机关已严格执行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并依据我局实际修订完善了《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做到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即接待有附公函、接待审批单有注明用餐标准、菜单、来客人数与陪餐人数、酒店结账单上有经办人签字等。二是20181128日组织办公室接待人员及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三是对原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华章同志(已退休)进行批评教育,该同志已做出书面检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违规列支会议费

22)关于违规列支会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对党员就餐费用做好清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经纪律和管理规定的学习,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报表、财务凭证,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严禁随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挤占挪用,做到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符合财经纪律的相关要求,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三是党员就餐费用2000元已于2018823日清退到位。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23)关于2013年以来市国土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8辆公

务车未按规定设置公务车辆管理台账、未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的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目前用车按政府相关规定,全部由公车平台给予派车。二是下属事业单位用车严格按照《福安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三是对原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华章同志(已退休)批评教育,该同志已做

出书面检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报销票据附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要求福安市先达汽车配件馆、福安市翌达汽车中心对原未确认的维修清单附件进行确认,现已全部确认。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目前局机关用车全部由公车平台派车。三是制定《福安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下属事业单位用车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四是对原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华章同志(已退休)批评教育,该同志已做出书面检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违规购买土特产

25)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经纪律和管理规定的学习,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报表、财务凭证,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严禁随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挤占挪用,做到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符合财经纪律的相关要求。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股室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审核把关,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三是2019212日党组书记陈加龙同志对原局长郑胜资(已退休)进行批评教育。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26)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凡提必审,充分酝酿,多方征求意见,特别是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组、主要领导的意见,党组进行民主表决,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二是提前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由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确定考核对象、民主推荐、会议酝酿、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公示和任前谈话等程序。三是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纪检组长审核签字,严格按照干部考察程序和干部考察材料归档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完善,按照一人一档干部考察材料归档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四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制定《福安市国土资源局股级干部任免办法》,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关于劳务派遣工招收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随意招收劳务派遣人员问题整改方案》,对全局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其中30名劳务派遣人员未经集体研究。依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0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执〔200621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所不少于3人,国土资源中心所不少于6人。因福安市国土资源业务量大,很多乡镇国土所人员均在局机关的岗位上,造成乡镇国土所出现单人所情况,为消灭此现象,更好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执法必须得俩个人以上)就招收了这些派遣人员充实国土资源队伍。这部分人员大多在乡镇所一线工作,学历都在大专以上,且历年年度工作考核都为合格以上。为了保证乡镇所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持乡镇国土队伍的稳定性,经班子研究后继续留用;二是制定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招聘方式,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对于2次被评为不定等次的人员予以调整岗位,对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新岗位的人员予以辞退。三是对原局长郑胜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该同志已做出书面检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其他方面

1.未依法依规收储出让土地

28)关于未依法依规收储出让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乡镇提供的达到净地出让的告知函,而未对拟出让土地进行现场踏勘,造成实际未净地出让的项目如:福建春天生态农业集团项目、福安富春实验中学等项目,我局已拟函告知项目所在乡镇在20196月底完成征地补偿到位,且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同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净地出让的文件规定,201812月我局已经依据上级相关文件上报市政府出台《关于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制度的通知》。二是受三通一平未完成而影响的园区企业有溪北洋孵化基地和铁湖工业园区等。铁湖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因周边炸药仓库影响而延时动工建设,20188月市政府已出具(〔2018303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炸药仓库搬迁拟选址潭头镇辖区内,铁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农转用报批材料已基本完成,近期也将组件上报省政府审批,待省政府审批后进行建设,争取在201912月底完成建设整改到位。溪北洋孵化基地共计出让32宗工业用地,周边大路网于2014年已完成建设,2015年溪北洋孵化基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将工业地块改成住宅地块,福安市人民政府安政文〔2015376号进行批复,2015年因规划调整后,市政府收回13宗工业用地,目前依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正在收储四家企业,现已报市政府审批(现未批复),剩余15宗企业用地市政府正组织力量与企业沟通洽谈中,市政府依法收回用地后,将进行二次供地。原坂中坑下八家茶企地块未净地交地的问题,依据20193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01号议定,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工业用地性质,同步推进坂中茶叶加工区出让用地涉及的控制详细规划动态维护(调整),我局通过多方努力和沟通,目前与8家茶企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开峻工时间;我局全力配合坂中乡政府,经过努力坂中乡政府完成清表、围墙达净地,并与8家茶企签订了再次交地告知书。三、强化追究责任:今后在安征迁过程中,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及征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文〔2014276号)精神,乡镇做为安征迁主体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督管理,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安征迁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分的评分标准。出让土地必须严格落实具备三通一平、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实地清表、征地补偿发放到位等净地条件下进行供地。通过2018年巡视巡察后,我局严格根据上级有关净地出让的条件执行,目前无未净地出让的地块。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土地执法缺位

29)关于重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非立案查处的22起在查处过程中,7宗有提供批文,5宗非本部门管辖移交其他部门,7宗轻微违法当事人采取措施自行整改到位,1宗属公共设施,1宗为水库加固,1宗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因此采取非立案查处。二是12起立案查处的案件已查处到位,待协调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移交手续后就可结案。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30)关于大量案件未结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上级国土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目前第一批196宗的没收违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已移交福安市政财局接收,196宗案件已结案。二是余下639宗案件的没收违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我局就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于20181112日拟定了《要求批转依法没收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设施处置的请示》(安国土资〔2018697号)处置方案请示市政府;涉及拆除地上违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因法院不受理而未结案,我局已就裁执分离拟定《裁执分离的请示》

(安自然资〔2019118号)的方案,再次向市政府请示。

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3.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31)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

32)以包干经费形式变通报销卫片执法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修订完善了《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账务管理制度》;二是201810月局监察室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对于2015-2017乡镇所差旅费报销凭证发票进行专项核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重复报销51次;2)使用不规范发票;3)部分报销发票与出差内容不符。三是市委巡察发现上述问题后,我局立即对国土所差旅费报销进行规范,并严格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对于不合规的差旅费进行清退,目前已清退40人次9196元,10个国土所负责人已作出书面检讨。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33)向下属事业单位转嫁、摊派费用。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经纪律和管理规定的学习,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报表、财务凭证,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修订完善了《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账务管理制度》,资金支出严格按预算管理,严禁随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挤占挪用,做到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符合财经纪律的相关要求。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中,市委联动巡察组交办我局信访件10件,经我局初步核实,其中1件已立案查处,4件属失实予以了结,2件为多次重复信访予以了结,2件建议信访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1件建议按新政策重新上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存在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1.关于土地出让把关不严,国有资金追缴不力的问题。

情况说明:目前已对历年出让金出让金及滞纳金未缴齐的25宗土地进行整改,处置完成20宗,还有5宗因司法诉讼,尚在进一步整改。

下一步措施:涉及出让金及滞纳金未追缴到位涉及福建佳信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省岳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益嘉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安富春中学五家企业,我局已经约谈业主,并上诉法院,目前在诉讼中。预计2019930日前可以处理到位。

2.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问题。

情况说明:三通一平未到位、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闲置,在与企业协商解决中,没能达成一致。

下一步措施:159宗闲置土地已处置到位147宗,正在处置中12宗,对于12宗地块,我局经核查,按不同原因采取不同措施:双源电机图纸送住建局,因图纸设计涉及变压器、容积率不够问题,图纸多次修改,需要住建局给予企业指导;双力电机的图纸已送宁德图审中心(但经信局批文未出);旺迪电机场地已动工(地深已做),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京闽宏业,工程监理要求实地配套洗车台等设施,企业已在整改,整改验收后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另有1宗闲置土地祥安投资,因滞纳金未缴纳而被我局诉至法院,后经二审经法院调解已结案,处置方案正在拟定。

其余7宗属因规划调整造成的闲置(鼎盛隆投资、盛泰捷工贸、利联工贸、宏华电器、英润工贸、新北岸电器科技、新华峰机电)目前我局正在与企业磋商中,我局于2019314日发函给上述企业进行约谈,大部分企业未来参加约谈,约谈效果不理想,市政府领导也多次与相关企业对接。

此项工作在进一步整改中,预计20191231日前整改到位。

3.关于旧村复垦资金失于监管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局已与财政局联合呈文请示政府,待政府批复。

下一步措施:一是于20195 -6月开展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地灾搬迁资金、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汛前检查等工作五合一督查(安自然资〔2019255号),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共分为三组(由局分管领导、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各乡镇进行分组实地督查,现场检查结果后上报市政府研定;二是针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若确实无法启动项目的将按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收回。未施工完毕的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三是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福安市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旧村复垦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收入与支出均体现资金性质、旧村复垦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列支并列旧村复垦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归集,如实反映专项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对问题单位督促整改。四是针对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等问题,督促乡镇、村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管理。五是建议乡镇财务及村账代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范现金的使用范围,并加强村财代理中心的管理和从业人员会计业务技能的培训以防患资金管理风险。六是乡镇建立旧村复垦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申请用款必须注明具体项目用途,乡镇财政所应当根据审批的用款申请报告要求进行拨款并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加强财政监管、杜绝无项目、无用途拨补助款。七是督促各乡镇摸清项目资金底数,加强日常检查,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同时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防止项目资金被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旧村复垦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此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201912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4.关于市国土局及下属单位2013年至2017年向干部职工加班费、值班补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补贴等问题。

情况说明:因部分干部家境困难,采取签定还款协议、按月扣款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在持续扣款中。

下一步措施:剩余6.11万元(其中一人已死亡,涉及金额1250元;6名劳务派遣人员已离职,涉及金额5810元,合计8060元无法追讨;分期退款4人,涉及金额45400元;退休人员2人,金额3950元;在职派遣人员1人,金额4740元)在继续清退中。我局已采取函件、电话通知,约谈方式通知当事人,确实有困难的采取分期扣款等方式进一步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目前此项工作在进一步整改中,预计201912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5.关于重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案件涉及没收违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我局去年至今多次协调财政部门接收,因在接收后由谁进行管理方面协商未果,导致无法结案。

下一步措施:12起立案查处的案件已查处到位,待协调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移交手续后就可结案。

预计20191231日前处置到位。

6.关于大量案件未结案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案件涉及没收违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我局去年至今多次协调财政部门接收,因在接收后由谁进行管理方面协商未果,导致无法结案。

下一步措施:一是余下639宗案件的没收违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我局就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于20181112日拟定了《要求批转依法没收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设施处置的请示》(安国土资〔2018697号)处置方案请示市政府;二是涉及拆除地上违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因法院不受理而未结案,我局已就裁执分离拟定《裁执分离的请

示》(安自然资〔2019118号)的方案,再次向市政府请示。

预计20191231日前处置到位。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在市委联动巡察组及市巡察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大整改力度、逐步解决,还有一些复杂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我局将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体现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为推动福安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更加坚定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更加有效地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巩固。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高的要求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态,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对于巡察指出的问题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实施办法的精神,紧盯四风新变化新动向,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整治。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持续提升调研实效。保持恒心韧劲,对于公款接待、会议培训和公车使用等问题要管住审批、严格标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杜绝不合规财务支出。

四是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加大压力传导,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监督检查落实。认真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以促进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986636;通信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

faszrzyj@163.com

 

                        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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