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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安纪办〔2018〕55号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福安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费收支情况进行自查,现将2017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市纪委是市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年末在职人员66人,2017年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党内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费是一项经常性的专项业务支出,是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日常工作开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费此专项包括:
(三)主要绩效目标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年初预算,我委参考了上年标准,根据中长期建设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并依据相关财经制度、政府采购法规及行政机关会计管理制度,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行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
委领导十分重视专项资金的使用,大额资金支付都经常委会研究议定,财务部门每个月都能按期编制报表,反馈项目的进展和质量监控情况,并给予公示。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我委严格依据财政、委机关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结算,遵循年初预算,该纳入政府采购的,严格按采购法的规定执行,从根本上杜绝资金的挪用、挤占。会计基础工作开展得较为扎实,各项费用的申报、审批、划拨手续规范、完备。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按照福安市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情况细化了绩效评价项目的各项指标,项目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设置了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置三个二级指标,每一个二级指标都细化到若干个三级指标。同时按照分数权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设置了得分权重和详实的评分标准,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投入方面(30分):主要体现在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三个方面。“时效情况”主要考查项目是否按时实施。“项目立项情况”主要考查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明确性、指标的完成率、立项的规范性。“资金落实情况”主要考查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及时率及使用率。
过程方面(30分):主要体现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三个方面。“业务管理”主要考查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质量的可控性。“财务管理”主要考查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资产管理及利用、资金安全性。“会计信息管理”主要考查会计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
产出与效益方面(40分):主要体现在产出的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其中,产出的数量我们主要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年终考评、廉政教育基地展板制作更新、内网维护次数、案件办理情况这几个方面的实际完成率来考查;产出的质量则主要从预算细化率、结案率这几个方面来考查。
2.现场勘验、检查、核实情况
委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各部门能通力协作,通过组织调研、数据测算、准确地计算各项指标的实际得分,并对测算结果进行了细致的复核,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一级指标分别得分为28分、28分、40分,总得分96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委产出的数量、质量普遍达到了预期,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均达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1.时效目标:
2017年资金全部到位,到位及时率达100%,已达到绩效目标。
2.成本目标:
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经费,廉政基地维护经费,纪律审查经费,反腐倡廉专项经费,信访举报经费,支出均能按绩效目标100%,因网站下线整改经费未能支出,涉密网络运行维护完成绩效目标的36%,设备购置费完成绩效目标的91%,主要因购买办公设备未在2017年底到位,到位后于2018年年初支付,总体完成情况好。
3.数量目标:
廉政教育基地维护、建设3次,完成率100%;查处案件175起,完成率100%;开展廉政教育活动4次,完成率100%;内网运行维护2次,完成率100%;办公设备购置50件,完成率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好。
4.质量目标:
预算细化率100%,完成率100%;案件增长率15%,完成率100%;责任落实到位率100%,完成率100%;;信访件办结率100%,完成率100%;结案率95%,完成率100%,总体完成情况好。
5.经济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2017年罚没款收入、随案移送256万元,完成率100%;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8件,完成率100%,有效的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总体完成情况好。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情况(权重30%),得分28分
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到位,保障了项目的整体进展,所以“时效情况”得满分3分。
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规范、均能按时完成,共得12分。
资金使用方面,因我委制定项目的年初预算时没有综合考虑一些不确定因素,业务衔接不够到位,致使在实际落实中的资金不能按时使用,扣2分,得3分。
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均能达到绩效目标,共得10分。
2.实施过程情况(权重30%),得分28分
业务管理方面:我委管理制度健全,并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符合标准。但缺乏项目实施的专业人才,技术鉴定、信息支撑不够到位,所以“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项目质量的可控性”各扣1分,此项得7分。
财务管理方面:我委能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行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资金使用合理,利用率高,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并建立了详实的台帐,充分保障了资产的利用率,所以上述几项均满分,共得15分。
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我委的财务信息规范、健全,各项支付手续完备,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了项目收入支出的具体情况,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都能按期编制、整理归档。所以上述两项均满分,共得6分。
3.产出与效益情况(权重40%),得分40分
产出数量方面:纪律审查查处案件175件,完成率116%;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4次,完成率133%;廉政教育基地维护3次,完成率150%;涉密内网运行维护2次,完成率100%;设备购置50件,完成率111%;以上,完成及时率均达成绩效目标,此项满分,得15分。
产出质量方面:预算细化率100%、案件增长率15%、结案率95%、责任落实到位率100%、信访件办结率100%、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此项满分,得15分。
项目效益方面:上缴国库罚没款收入256万元,有效的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总体完成情况好。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38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达到绩效目标,此项满分,得10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我委在制定项目的年初预算时没有综合考虑一些不确定因素,除设备添置、设施修缮外,涉及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以及来年有什么的新的标准,新的任务,没有考虑周全,所以项目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受到计划不确定的影响而不能全部按时完成。2017年下半年因监察体制改革等原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增加,且未纳入年初预算,另外还有部分不可预计经费的追加,导致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二)项目改进措施
今后,我委将更加全面、细致地制定绩效目标,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让项目资金按计划落到实处。同时,我们也建议上级部门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在财政、上级部门的监管下,专项资金的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申报、调整。预算批复后早安排、抓落实,督促项目进度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延误。
进一步落实内控制度,深入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切实引入社会化竞争机制也是我委未来的一个努力方向,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约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环境中实施。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绩效管理工作改进意见等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细化绩效评价项目的各项指标,在实施过中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努力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加快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步伐,更好地服务社会。
中共福安市纪委办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