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9日至9月11日,市委巡察组对坂中畲族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全覆盖各村(居)。2019年3月7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坂中畲族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压实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坂中畲族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8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坂中畲族乡党委落实市委对坂中畲族乡党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村级全覆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全乡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建立了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对乡党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重点项目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各重点项目工作任务逐项量化、细化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任务,项项指标有人抓,真正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把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细心听取被征地群众的意见,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地群众利益,使征地清表工作取得群众的配合和支持。三是把监督考核问责的落实作为保证工作推进的硬手段,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对照目标责任,突出重点,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全方位督促检查。目前,富春大道三期项目安征迁工作已完成。留安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净地需征地34.5亩已完成,房屋30座已拆除完毕,剩余6座厂房正在谈判中。仙岫片区路网工程坂中乡已交地;房屋方面剩余一栋房屋未拆迁。此项问题持续整改中,预计2019年底整改到位。
(2)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开展精准识贫专项整治基础上,对系统基础信息再次核实更正,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细化台账管理。加强扶贫档案台帐资料管理,对照省里标准,全面排查修正贫困户识别、退出、审批等各个环节各项表格资料,现已做到账实相符、规范完整、专柜保存、专人负责。二是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实现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针对致贫原因与国扶系统信息不一致。因为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会有多方面的,但是系统里只能填写一个主要致贫原因和多个其他致贫原因,询问贫困户致贫原因的时候,贫困户只回答其中的一项致贫原因,导致回答的致贫原因与系统中主要致贫原因不一致的情况发生。目前乡村干部重新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入户与贫困户沟通,确保贫困户熟知相关系统信息。针对因病致贫未能提供相关疾病证明问题,经排查,铜岩村陈锐松户、彭家洋村雷闰玉户、日宅村钟奶佺户、日宅村雷寿全户、日宅村吴生弟户、廉岭村钟廷弟户已补齐疾病证明、健全内页资料。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干部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系统地政策宣传,实现各项扶贫政策深入人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矛盾纠纷排除化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坂中畲族乡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排查落实责任表》,对我乡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六定五包”责任制进行全方位化解,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清楚信访问题的每个细节,详实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化解建议。增强横向沟通,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对一时确实无法化解的,将无法化解的原因分析形成详细材料,由乡党委上报市委、市政府,请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二是强化综合治理。突出源头维稳,强化各类社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控制矛盾增量,充分发挥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作用,疏导化解社会风险,对扰乱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2018年11月1日-20日期间,我乡开展“平安坂中”入户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平安三率纪念品1000余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平安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坂中畲族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多次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在人流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制作悬挂相关宣传牌、标语、宣传栏、大型广告牌50面,LED宣传标语近百条,张贴通告1000余份,并在满春街、公园路两条人流密集路段布满道旗。深入辖区内各村居(社区),乡主要街道的沿街店铺开展宣传活动,以及结合综治平安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七五”普法宣传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2018年累计发放宣传单5000份,举报专用邮资信封1000枚,并通过乡政府网站公开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乡扫黑举报电话、举报邮箱。2018年乡扫黑办接收举报件3件,通过联合乡派出所,乡纪委等部门组织调查,经核实该3件信访举报件都不是涉恶涉黑线索,并且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于上级有关部门。并设立了15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新增派1名人员充实扫黑办工作力量,举全乡之力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班子成员担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乡党委对各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增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脚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2019年3月22日,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主要负责人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严肃深刻的自我批评,认真查找了班子和个人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供努力方向。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修改完善了《坂中畲族乡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参会人员、研究事项、会议记录等措施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会议决定” 的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强化会前议题动议、沟通、协商,加强会后执行管理,提高决策规范化水平。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中逐个审议和表决,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要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由主要领导进行最后总结。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并全程录音,如实全面记录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建议。2018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均通过党委会研究议定后,在两委班子会议上通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文件要求,制定了《坂中畲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坂中工作实际,将重点项目安征迁政策、“两违”整治等内容纳入新制定的《2019年坂中畲族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做到严格贯彻执行,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领城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思想文化工作人员。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设,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党委及其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促进意识形态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全面提高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全面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撰写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018年9月14日已召开党委会,郑雄武等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在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与2016年8月8日召开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签到表雷同相关责任人宣传干事兰歆舒进行批评教育,对宣传委员郑雄武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乡属各支部开展学习情况开展督查,对存在学习教育不扎实等问题的机关一支支部书记陈晓玲、机关二支支部书记郑雄武进行谈话提醒,并对经办人员陈少菊、钟春安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规范学习。2019年至今,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均做到“有学习会议记录、有学习会议签到表、人人有学习笔记”,会议记录、签到表、学习记录标注会议名称和日期,与各会议一一对应,确保学习教育实效,同时指定宣传干事做好学习、督查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如实做好会议记录、签到表、会议照片存档,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等问题,乡党委对时任组织委员李平龙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2018年度民主生活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均对个人事项、是否接受处分、函询、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说明。2016-2017年度,对照检查材料未对个人事项、是否接受处分、函询、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说明,以及存在遵守“八项规定”精神等不规范表述的郑雄武等班子成员已经重新撰写对照检查,并在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党委会进行自我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机关第一党支部2016年工作手册中无支委会记录,且部分党员大会会议签到表雷同现象,已对机关一支经办人员陈少菊批评教育,并组织乡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印发《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各支部的组织生活,按要求及时开展“三会一课”、 2019年1月10日印发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坂委〔2019〕3号),目前,各支部均已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失联党员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党员信息台账。二是建立个人信息档案,依托党员e家,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库,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并利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假日外出党员返乡期间,组织党员座谈、学习,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三是及时处置失联党员,经排查,我乡共有失联党员4名,经多方查找,2名党员已取得联系,采取多种方式查找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的2名党员已按自行脱党除名处置。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坂中畲族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指定专人专职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建立台账管理制,按照党员转入、转出分类,将党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案,做到随转随记,经排查,党员组织介绍信回执联缺失或空白14份,目前已补齐相关材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增强缴费意识。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机关一支支部书记陈晓玲、机关二支支部书记郑雄武进行谈话提醒,并对经办人员陈少菊、钟春安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各支部上交党费的同时,把党费收缴明细一同上交,并及时开具收据。三是重点针对机关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党费收缴按照应发工资总额计算党费,防止出现计算错误的现象发生。四是规范党员缴纳党费明细清单和缴费时间记录。五是针对机关支部部分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问题,及时进行重新计算,机关支部共6名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应补缴529.2元,目前已经补缴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时开展换届,各党支部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按换届程序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子成员,及时上报乡党委。新光、同泰电机公司因党员较少,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到会达不到规定人数,所以延期换届,新光、同泰电机公司、福安市民族中学等3个党支部均于2016年10月完成换届。二是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我乡已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及时收集换届选举材料,已指定专人收集2016年、2018年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各党支部换届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选举结果报告等材料,并进行整理归档。三是严格换届选举程序,特教校党支部选举结果报告于2016年10月8日上报,因格式不规范问题,于10月10日重新上报,所以出现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于2016年10月10日上报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但乡党委已于2016年10月9日进行批复,我乡今后将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规范换届流程,杜绝此类现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后备干部管理。对后备干部进行思想上引导、作风上身教、业务上帮带,促进后备干部健康成长。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完善培养措施,为后备干部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目前我乡已确定党政办主任、经济发展办主任初步人选,将在进一步考察后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任免。二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将优秀党员、返乡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致富能手等优秀青年作为村级后备干部的对象,从中优选人才,开展以党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村务管理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全面提升我乡村级后备干部的思想、文化素质。目前我乡已确定村级后备力量68名,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4名、中共党员45名、35岁以下62名。日宅村确定3名后备力量,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顿文风会风,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提高文件质量,如:2019年制定的《坂中畲族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坂中畲族乡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等文件均联系坂中工作实际制定。二是已对编造文件应付检查的乡安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杜绝类似问题产生。三是对支部手册遗失的松潭居原党支部书记孙鹏进行批评教育。四是按照档案管理要求,重新整理档案,购买专用档案保管柜进行材料保管,委托档案管理公司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各支部支部手册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明确职责,妥善保管档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坂中畲族乡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班子成员做好表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同时对于迟到、早退、旷工较多的干部进行通报,严肃工作作风、会风。二是已完善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带头遵守考勤规定,并管好分管部门、片区工作人员考勤及外出报备工作,由党政办进行日核周清月结归档工作,目前,乡党委已对执行考勤制度较差的李德泉、阮国清等二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违规发放到个人的津补贴清退到位,并停止发放。
1.违规发放值班补贴问题,经核实统计,违规发放津补贴63400元(其中计生值班补贴6200元),扣除发放农村干部补贴4900元、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已离职)补贴600元.应收回57900元,已收回57300元,剩余未清退资金将于2019年内催缴到位。
2.违规发放通讯费问题,经核实统计,应收回13950元,已全部收回。
3.违规发放独生子女“六一”儿童节补贴问题,应收回5200元,已全部收回。
4.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经核实统计,应收回9700元,已全部收回。
5.违规发放稿费问题,经核实统计,应收回1800元,已全部收回。
6.违规支付通讯、交通费,经核实统计,应收回2000元,已全部收回。
7.违规发放驻勤补贴,经核实统计,发放乡镇驻勤补贴204000元,扣除发放临时人员费用,应收回199300元,已全部收回,违规发放执法中队乡镇补贴,应收回18000元,现已收回15430元,2570元未收回,剩余资金预计于2019年内催缴到位。今后我乡将严格遵守相关财经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二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要求相关人员在限期内自行清退至乡政府账户。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与“1+X”专项督查工作相结合,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定期对乡村两级进行督查。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2019年内整改到位。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四单合一”等财务相关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二是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对无公函接待、陪餐人员超标、工作用餐费用开支过大且超标、公务活动重复接待等问题进行整改。
1.存在无公函接待现象的问题。关于2016年度,有4笔无公函接待花费1732元的问题,已收回无公函接待费用1732元。
2.陪餐人员超标的问题。超标费用共计5361元,已全部收回。
3.工作用餐费用开支过大且超标的问题。2018年乡党委政府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节俭,2018年度工作餐费用开支较上年度减少7.14%。关于2017年12月超标准报销的9笔工作餐费用的问题,超标费用共计439元,已全部收回。
4.公务活动重复接待。已收回同一公务活动重复接待费用240元。
三是提出批评教育,对存在把关不严问题的党政办负责人兰歆舒、黄卫光和财务室工作人员郭仙、郑少妹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严禁今后再次发生类似行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会计、出纳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不规范凭证入账。
二是加强财务、会计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
三是财务工作人员严格审核相关原始票据,对不合理的原始发票坚决不予入账,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对手续不齐全的单据,必须补充完整。
1.会议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已规范会议费报销,规范会议公示单、预结算单格式。
2.培训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关于2014年1月,乡政府全额报销陈瑞玉就读福安电大学费2940元,且报销凭证未附毕业证明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就读电大干部为钟神冬,报销凭证已附毕业证明,并已收回费用1470元;关于2017年2-8月,无依据报销刘建峰、陈新、卓锋等3人技能等级岗位培训相关费用共计5348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为刘建峰、陈新、卓锋等3人报销技能等级岗位培训5132元和陈永兴岗位继续教育培训费用216元,刘建峰、陈新、卓锋等3人报销费用已全部收回。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关于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乡政府差旅费报销凭证中普遍未附出差审批单、租(借)车审批单,且大量使用定额连号发票报销的问题。因乡干部反映日常工作需经常下乡进村入户,部分偏远村还要自行包车前往,而工作任务时间紧,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只能由乡干部自己垫资,为减轻乡干部经济负担,经班子研究决定2015年下乡车费补贴统一在年底报销,所以大量出现上述问题,2017年公车改革后,我乡已取消车费补贴,同时将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
4.综治信访维稳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普遍存在超标准报销、重复报销工作餐及交通补贴等现象,已收回维稳重复报销工作餐674元、维稳超标报销工作餐3995元,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
5.工程项目款报销不规范问题。我乡已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实施,规范项目款报销,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预决算制度。
6.办公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存在以自制购物明细单代替原始购物明细清单和代开发票报销费用现象,现已进行整改,2019年办公费用报销均附原始购物明细清单,没有代开发票报销费用的情况。
7.违规报销水电费问题。经调查核实,2014年1月24日报销的水电费4424.33元为坂中森林公园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用电纳入市政用电范畴前产生的电费,并非施工过程中产生用电。我乡已进一步规范水电费报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报销乡政府机关产生的水电费,对非乡政府机关产生的水电费不予报销。
8.报销凭证审核不严问题。一是严格、规范报账程序,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报账凭证真实有效。二是规范报销费用管理,明确报销事项范围,实行实报实销。三是加强财务报销凭证的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因工作不慎将银行付款明细遗失的民政出纳钟金梅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定期对乡村两级会计账册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公车维修保养审批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坂中畲族乡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关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乡政府3辆公车每月洗车费均超过300元且均以白条形式入账的问题,经核算,超标洗车费共计240元,已全部收回。2018年5月和8月,在未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情况下,乡政府和沈海高速指挥部分别支付修车费2519元、2200元。经调查核实,其中2519元为环卫所一整年修理垃圾车的费用,费用涉及多部垃圾车的修理,因垃圾车不在乡政府公车管理范围故未进行维修报批。2200元车辆维修费因2015年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车辆修理未报批。目前,我乡已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今后将规范公车维修保养审批,严格执行公车制度,杜绝此类现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一岗双责”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1)关于未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2019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同时,我乡通过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指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各班子成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员违纪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与各基层所站、村(居、社区)签订了《2019年度福安市坂中畲族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责任书》,强化责任传递,层层分解任务,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履责“两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全乡目标考核范围之内。开展领导班子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廉政谈话,党委书记不定期到基层督导检查工作,发现并及时纠正了在萌芽状态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2019年,党委书记与村级党支部书记谈话44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未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由乡纪委书记对拟任股级干部人选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每半年至少与财政所、水利站、民政办、经管站等廉政风险点高的所站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加强风险点防控。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通报违纪典型案例、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对乡村干部的警示教育。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3次,受教育人数300多人次。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在全乡范围内形成震慑。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廉政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容易引发和滋生腐败行为的重点领域,通过查找岗位思想道德、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风险,制定教育措施、办法,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关于收入未上解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松墨天牛疫木销售款,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201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4]9号)、《福安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及《福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状的通知》(安林[2014]1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松墨天牛重度危害防控任务,进一步明确防控目标,落实防控责任,有效遏制松墨天牛重度危害扩散,防止疫木流失,我乡采取措施将发生点疫木统一收购,统一采伐、统一处理。1.2014年1月23日与江家渡村柳堤自然村松墨天牛重度危害疫木点的所有者邓应清等8户签订山价补偿协议,将松疫木统一向林农收购,在该项目未拨款之前,我乡先垫付松疫木山价补偿款28736元。2.与福安市江茂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松墨天牛重度危害疫木采伐、搬运、清理、销售承包合同,按双方约定价由施工队统一采伐,统一清理、统一送定点厂家除害处理,疫木销售归还乡政府收入,2014年5月30日疫木销售款收入45802.34元,支付除治工程款75802元。3.林业部门聘请监理单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进行现场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市林业局根据监理验收实际完成除治面积、疫木采伐数量,按市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予以我乡该项目补助。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上级补助款未及时拨付到位,因此造成疫木销售款未及时上解财政,未做到收支两条线。关于乡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交标书费用,2015年至2017年,共收取45个项目标书费用3805元,费用用于制作标书,因费用均由乡政府先行垫付,且单笔费用小,在收取后未上解财政,2017年5月,为减轻企业负担,乡政府已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开始免费为参与招投标企业制作标书,不再收取相关费用。我乡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强化管理,切实规范票据领用缴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会计工作制度,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已对行政会计郭仙进行谈话提醒,已将乡政府购买屏风、办公桌椅共计花费10560元列入“固定资产”科目管理核算。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因乡环卫所不是独立法人,无法设立对公账户,因此乡政府以现金形式向环卫所支付二级环卫经费,用于支付环卫工人工资。2017年7月,乡政府已将环卫工人工资纳入乡政府账户列支。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强化廉政意识,规范会计科目设置,福安市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等项目履约金,调整为“其他应付款”下设明细科目核算。2016年5月,乡政府将乡党代会期间发放的农村代表误工补贴7700元列入“劳务费”调整为会议费科目。关于2018年1月,乡政府将无来客公函和接待审批单的客人住宿费600元列入“办公费”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费用为召开2017年许洋等4个村旧村复垦方案专家评审会租用富春大酒店场地的费用,确实为办公费支出。今后我乡将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及运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单位借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因落实工作不力,乡党委先后免去井口村原支部书记雷水明及原村委会主任兰祥发职务,于2017年6月任命兰祖金为井口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工作,因雷水明、兰祥发对交接工作采取消极态度,迟迟未交出银行印鉴凭证,导致井口村无法使用银行账户、支取账户资金,所以乡政府以现金形式付给井口村20000元,用于维持村级日常运转,现已收回借款20000元。我乡已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遵守相关财经制度,今后将杜绝借款不规范等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资产出租管理,租赁协议及时存档,租金及时上解财政。2019年3月12日已将2013年11月10日乡民政办收取的坂中乡敬老院租金12000元转财政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村主干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对2015年村主干离任审计发现的白条入账等问题整改不力许洋村支部书记王文勇、日宅村支部书记钟第伍、彭家洋村支部书记吴云生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林耀亮谈话提醒。二是进一步完善村主干离任审计制度、完善村账乡代理制度,零星工程杜绝使用白条。再有用白条入账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对辖区、下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扶贫、“1+X”等专项督查及“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制定考核方案,定期组织对辖区、下属单位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考核结果比较靠后的考核对象,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材料及时存档备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一岗双责”未能落细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党委书记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和福安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及时对班子其他成员,乡属各党支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班子其他成员主动分担党委的主体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及下一级一把手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强化被谈话人主责意识、自律意识、纪律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认真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及整理归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对村级全覆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将优秀党员、返乡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致富能手等优秀青年作为村级后备干部的对象,从中优选人才,开展以党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村务管理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全面提升我乡村级后备干部的思想、文化素质。目前我乡已确定村级后备力量68名,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4名、中共党员45名、35岁以下62名。日宅村确定3名后备力量,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名。二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乡党委已对五年未发展党员的大林村包片领导黄金明进行谈话提醒,对党支部书记钟成清进行批评教育。各包片领导指导、督促村级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重政治、重纪律、重人品,切实把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出来,储备好党员人才库。三是加强农村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责意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健全完善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四是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村“两委”,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在“学习强国”app上建立学习组织架构,邀请党员加入学习,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利用远程教育在农村全覆盖推广知识教育,组织现场观摩学习等,不断加大党员干部学习力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基层党组织的阵地作用没有发挥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基层主阵地作用,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工作,按照“一室多用”原则,科学设置场所职能,通过村级阵地,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目前日宅村、井口村已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整改,同时乡党委组织对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各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基本能发挥基层主阵地作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村级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发放《党支部工作手册》给村级党支部,组织各村(居、社区)主干参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举办的村主干轮训,2018年12月14日,举办村干部培训班,组织全体村“两委”成员,就村级议事决策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的内容、方法、步骤和程序,促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村民议事规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杜绝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的现象,并落实参会人员签到制度,确保村民代表会议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在村级组织议事决策的各种会议上,每个成员都应畅所欲言,同时要规范会议记录。经乡党委抽查,今年以来,未发现村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江家渡、后门坪村的生猪养殖污染已于2018年整改到位。二是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注重创造条件、氛围以充分发挥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要增强党务村务公开力度,注重用大版面纸张进行公示,注重公示时间,切实避免公示“走过场”,确保公示内容一目了然,已对村务公开不到位的亭兜、坑下、坂中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将安征迁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到位。三是审慎选择村财增收项目,确保各级帮扶的村财增收资金能够物尽其用,避免集体财产的损失。关于彭家洋村“仙锋洋种植专业合作社”食用菌种植项目,经调查核实,2016年9月,彭家洋村委与福安市仙锋洋种植专业合作社投资发展食用菌项目,2016年村委投入资金15万元,包括厂房、设备、黑木耳3万筒,分红4.3万元。2017年扩大生产,村委投资10万元(协议投资20万元,因村财力有限,实际投资10万元),后因合作社菌种出现问题造成损失,村委按约定收回2017年投资款10万元,厂房设备等(折价约15万元)作为固定资产出租,租金1万元/月,为村财收入。2019年确定的汤洋村果园建设、后门坪村茶叶加工厂、仙岩生态农业旅游休闲观光园等村集体经济项目均有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有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未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冠岭、仙岩、湖口、井口、大林、后门坪等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切实增强各村(居、社区)支部书记责任感,强化管党治党主业主责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及时准确高效地传达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认真地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乡党委组织对乡属各党支部支部手册进行检查,各支部均有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村级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强化村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村级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补足党员精神之“钙”。经乡党委组织自查,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度四个专题及2017年度三个专题的学习讨论的日宅村支部书记钟第伍、亭兜村支部书记吴伏基、坑下村支部书记林权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村级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年组织1-2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1次主题党日。切实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党建档案规范化整理,严格做到文字档案资料与会议记录相符。2018年6月以来,乡党委均有逐月印发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2019年1月10日印发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坂委〔2019〕3号),并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图》,目前乡属各个党支部均已按要求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19年4月,乡党委对乡属各党支部2019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满春社区、彭家洋村、铜岩村等大部分党支部均按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井口村、南岸村、大林村等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已责令整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村级党支部明确会议职能、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严格按照各项会议记录模板,认真、祥实做好会议记录,杜绝会议记录时间相互穿插、颠倒,且存在支部工作手册撕页、只写标题无实质会议内容、两委会议记录混用等现象。2019年4月,乡党委对乡属各党支部2019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未发现支部工作手册撕页、只写标题无实质会议内容、两委会议记录混用等现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各党支部微信群,不定期推送学习材料,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利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假日外出党员返乡期间,组织党员座谈、学习,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三是外出党员主动与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四是对未能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出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支部通过微信等方式与流动保持联系,每季度汇报一次以上在外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党员返乡时,及时与支部联系,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支部查验。目前,仙源里村的苏丽萍、雷斌已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经自查,村级党组织中有29名党员已有固定工作、流出党员35名,已有固定工作党员组织关系现全部已转接到位,流出党员也已全部补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二是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各支部上交党费的同时,把党费收缴明细一同上交,并及时开具收据。关于坑下村已整改半年或一年缴纳一次党费以及村党支部书记垫付党费现象,乡党委已对坑下村支部书记林权进行批评教育,南岸村由于部分党员长期在外务工,缴纳党费不方便,所以暂时由支部书记支付然后返还,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党费缴纳;关于收缴党费与上缴党费数额不符的问题,彭家洋村漏缴一个月的党费,已经补缴到位,并对支部书记吴云生进行批评教育,坂中居因20名党员未交党费,亭兜村因17年和18年的统计错误,已分别对坂中居支部书记黄燕安、亭兜村支部书记吴伏基进行批评教育;关于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部分党员无党费缴纳记录的问题,各党支部已将未足额缴纳党费补缴到位并做好党费缴纳记录,乡属各党支部共计补缴党费1367.2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乡党委已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彭家洋村党支部书记吴云生、南岸村党支部书记林爱明、仙源里村党支部书记苏志伟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由乡党委组织开展对各支部是否按规范程序发展党员的自查工作,彭家洋村在廖秋明被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后,重新召开支委会确认为发展对象(2017年7月12日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2018年8月28日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吴建国未确认为发展对象,南岸村郭泉铃《预备党员考察表》已补入党员档案,仙源里村苏丽萍《发展党员近亲基本情况报备表》已由列席参会的时任包片领导确认签名。三是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按规范程序发展党员督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村帐乡代理中心人员、各村报帐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全面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全面提升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作用,切实把好财务报销的首道关口。加强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的整改力度,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的出现。经自查,各村(居、社区)应清退的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245823元,截至5月6日,已清退157173元,剩余未清退资金正在催缴,此项问题整改中。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程款支付,工程款的支付严格按合同规范执行,并开具正式票据。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禁止将款项汇入私人账户。二是规范项目实施,已制定《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坂政〔2018〕250号),进一步规范村级项目的招投标,加强对村级项目的监管力度,乡招投标中心设立项目业主建设资料审核员和联络员(录入)两个岗位,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在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上的项目建设办事全流程,包含①业主计划实施项目阶段—②设计、造价、监理单位选择阶段--③财审阶段—④施工摇号阶段—⑤竣工验收阶段—⑥审计阶段。三是规范财务报销,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作用,切实把好财务报销的首道关口。由乡财政所、经管站严格资金拨付的审核,要求相关手续必须齐全,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的工程项目相关票据,未附预算、施工合同、招投标、比选会议纪要、参选公司材料、验收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坚决不予核销入账。目前,已对存在工程项目管理不严等问题的彭家洋村支部书记吴云生、井口村支部书记兰祖金、仙岩村原支部书记钟福苏、铜岩村支部书记吴秋弟、江家渡村支部书记陈雄、亭兜村支部书记吴伏基、许洋村支部书记王文勇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2月14日举办村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村务公开等内容,各村(居、社区)“两委”成员、村级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作用,切实把好财务报销的首道关口。村“两委”树立了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各村均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利用新媒体充分发挥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增强党务村务公开力度,用大版面纸张进行公示,切实避免了公示“走过场”,确保公示内容一目了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员管理偏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加大惩治力度,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党员管理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做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手软,坚决从严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力,让广大党员明规矩、知敬畏。通过加强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坚决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对将扶贫专项款挪作他用(如仙岩村原党支部书记钟福苏)、破坏移风易俗工作(井口村原党支部书记雷水明)等现象的党员干部进行典型案例通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未在党员大会通报党员处分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员处分决定由各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让广大党员明规矩、知敬畏。乡党委已对未在党员大会通报党员处分决定的彭家洋村支部书记吴云生、江家渡村支部书记陈雄、亭兜村支部书记吴伏基、井口村支部书记兰祖金、仙岩村原支部书记钟福苏、许洋村支部书记王文勇、铜岩村支部书记吴秋弟、大林村支部书记钟成清进行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存在租地建设项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村级报账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审慎选择村财增收项目,确保各级帮扶的村财增收资金能够物尽其用,避免集体财产的损失。要严格执行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关于彭家洋村景观林建设项目,经调查核实,2014年,因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彭家洋村建设景观林项目,种植樱花以吸引游客,现已补签租赁合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隐患点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廉政风险点。二是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各阶段具体要求,所有项目严格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三是严格资金拨付。由乡财政所、经管站严格资金拨付的审核,要求相关手续必须齐全,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的工程项目相关票据坚决不予核销入账。目前,乡党委已对村财务出现异常现象,款项长期挂账未处理的坂中居支部书记黄燕安、井口村支部书记兰祖金、江家渡村支部书记陈雄、大林村支部书记钟成清进行批评教育。关于2018年5月10日,坂中居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报告中提出个人借款10.4万元为历年个人借款,2018年8月7日,坂中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历年借款人员已死亡的6名、生活困难人员3名,共计9笔6515.2元给予核销待冲账,经催讨,已收回14268元,剩余借款坂中居正组织人员进行催讨;关于井口村至今未收回2013年前涉及王润金的应收款14万元,经调查,该款项为2003年井口至许洋岭头自然村道路工程应付款;关于江家渡村2018年度应付款为224.8万元未及时拨付,该款项为征地赔偿款,现已支付一百多万元,余下部分赔偿款属村委预留作为办理安置地手续相关费用,目前,因办理安置地手续困难大,且费用过高,江家渡村委已决定将预留的征地款全部发还被征地户,已通知各被征地户到村委领取预留的补偿款;关于大林村2015年3月前应收款1.2万元,长期挂帐未结清,是由于多年前粮食征购“三费”征收形成的呆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予以核销。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2.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村主干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对2015年村主干离任审计发现的白条入账等问题整改不力许洋村支部书记王文勇、日宅村支部书记钟第伍、彭家洋村支部书记吴云生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林耀亮谈话提醒。二是进一步完善村主干离任审计制度、完善村账乡代理制度,零星工程杜绝使用白条。再有用白条入账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移交坂中畲族乡纪委问题线索5条,经报批,乡纪委对其中4条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方式处置,1条采取谈话方式处置,截止目前,移交的5条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共处理6人,其中批评教育6人。
五、巡察期间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在我乡巡察期间,我乡部分群众向巡察组递交了信访材料11件,我乡已全部予以答复。
六、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坂中畲族乡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了相应措施,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共对3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提醒谈话13人,批评教育20人,市委巡察二组指出了乡党委6个方面20项共51个问题和村级6个方面19项23个问题,针对乡党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49个,未完成2个。未完成整改问题具体如下: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重点项目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
情况说明:落地坂中重点项目较多,我乡虽然能从整体上重视重点项目建设,但对项目统筹协调不够,没有合理科学的调剂力量,部分项目安征迁难度大,前期环节时间安排估计不足,致使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严格对照目标责任,突出重点,倒排计划,将各重点项目工作任务逐项量化、细化到人,确保项目按序时推进,按期交地施工。
完成时限:2019年底
2.关于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情况说明:此项问题剩余部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发放驻勤补贴因个别人员工作调动,相关资金未及时清退。其中,违规发放值班补贴,应收回57900元,已收回57300元,剩余600元未收回,违规发放执法中队乡镇补贴,应收回18000元,现已收回15430元,2570元未收回。
整改措施:紧盯完成时限,加大催缴力度,确保2019年底前各项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针对村级全覆盖巡察反馈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1个,未完成1个,未完成2个。未完成整改问题具体如下:
1.关于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涉及人员较多且大多外出务工,资金清退进度不理想,目前正在催缴中。
整改措施:加大催缴力度,预计相关人员返乡期间,将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清退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2.关于廉政风险隐患点多的问题
情况说明:个别长期挂账未处理款项为多年前粮食征购“三费”征收形成的呆账,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予以核销。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村(居)梳理账目,尽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审核,确保2019年底前长期挂账未处理款项处理到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下一步我乡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促进坂中各项事业新提升。
一是落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持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控好领导班子和乡直机关、各村(居、社区)存在的廉政风险,继续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谈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对各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各级项目和工程资金的安全问题,抓好资金和项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工作,灵活运用“四种形态”,慎重处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敢管敢严。
二是突出重点,夯实整改成效
以巡察反馈意见为重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到位、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带头,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乡党委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整改,紧盯不放,加强督促,做到边做边改,认真整改。坚持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贯彻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党风廉政等建设,围绕选人用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真正发挥作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狠抓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夯实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勤俭朴素的作风。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廉洁自律,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79011;通信地址: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355017;电子邮箱:fabzx@189.cn。
中共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