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甘棠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宁德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甘棠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甘棠镇党委高度重视宁德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整改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甘棠镇实际,发挥自我革命的精神,自觉认领,认真查摆,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宁德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甘棠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反馈会精神。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小组,以甘棠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思想认识,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保证整改工作质效。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针对宁德市委第六巡察组移交的问题清单,逐项深入剖析,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了《中共甘棠镇委员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的55个问题逐项分解,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措施,要求各部门主动认领工作,确实履行自身职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整改。为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完成各项任务,甘棠镇党委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全面通报整改的进展情况,研究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想方设法化解难题,确保整改顺利推进,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3个月内,2023年2月2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了5场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0场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事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委书记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上级文件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其重要性。二是党委会、班子会会前通过权威新闻媒体渠道,认真收集并安排学习内容,确保学习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把关会议议题、学习内容,认真带头谈体会认识。2022年9月起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8次。三是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面领会精神,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贯彻落实。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2. 关于“未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6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在山西、海南、四川等地及在全国政协会议和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的有关“三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3年3月20日镇两委会议学习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是2023年3月21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种粮大户的回信,和在新疆考察时的讲话,以及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四是每周在两委班子会议上和镇村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有关“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3. 关于“未学习农业农村工作重要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0日在镇两委班子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2023年3月21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2018-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二是在每次镇村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文件精神。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4. 关于“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2年全镇推广水稻种植全程机械化面积1200亩,培养种粮大户8名,在2022年度福安市粮食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中排名并列第一。二是坚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导向,进一步转变村干部发展理念,提升村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我镇已于3月31日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三是摸清各村可利用的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出租、土地流转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增加集体收入,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片长为责任领导,责任干部、村主干为责任人,制定《关于发展壮大“相对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计划》(甘委〔2023〕60号),确保村级集体收入得到有效增长。四是小岭村已达成投资入股牛柏洋村标准化厂房建设意向,赚取厂房租金分红,实现村财收入增长,目前正在对接厂房选址事宜。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充分了解“相对薄弱村”的扶持政策,群策群力,促进村财增收。
5. 关于“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推荐申报了8名创新创业带头人,2022年9月推荐申报了49名村级科技示范主体,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举办了为期三天的2022年福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班。二是2022年12月20日在甘棠镇奎住村举办第十期及第十一期的设施葡萄高品质栽培技术培训,参与培训共计100人次。三是固定每月10日举办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2023年3月1日组织开展了科技特派员助力甘棠镇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活动。
6. 关于“乡村生态治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镇已经拆除水质污染源头(即原西门旧市场),并引入贝头溪流水冲淤,进一步杜绝污染源,已结合甘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解决部分镇域污水未纳入赛甘污水处理管网的问题。二是甘江新村等居民生活污水管道纳入赛甘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程已竣工验收。将原甘坪小学附近数十户直排生活污水管道纳入赛甘污水处理管网的甘坪村生活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的资金已到位,目前该工程已经完工验收。三是国泽排污口问题,已完成春雷云、岭尾、牛加洋的交界处畜禽养殖点的化粪池建设,并对现有排污设备进行提升改造,修建储液池、储粪间,实现干湿分离,使污水不汇入国泽村溪流,确保国泽排污口处水质显著改善。
7. 关于“乡村文化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继续健全完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我镇已被列入宁德市2023年集镇环境整治样板乡镇。二是对照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申报条件补缺补漏,积极进行申报工作。三是组织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每日巡查,并做好台账登记。四是各文物保护单位已对失效灭火器进行更换、配齐,并加强管理做好登记。对电气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已进行线路改造,目前4个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五是加强文物安全宣传,通过在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转发宣传文物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各文物保护责任主体消防培训等方式,有效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8. 关于“乡村组织建设存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通知》(安教〔2007〕152号)的要求,做好学历提升工程招生工作,动员村两委积极报名参与学历提升。2022年已有2名村两委参加,2023年已动员4名村两委成员报名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二是镇党委结合各村工作的实际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党建、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开展专项培训。同时,帮助各村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培养优秀青年入党,加强优秀年轻后备干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2022年9月至今累计发展5名35岁以下年轻党员,7名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党员,优化各支部党员队伍。
9. 关于“耕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南塘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中,景观树木已移栽到项目区范围外,抛荒地块已全部清理并平整到位,局部水田旱作地块规划于2023年适时种植水稻,同时加强旧村复垦项目后期监管,防止此类问题反弹回潮,按农时2023年6月种植水稻。二是2016年牛加洋旧村复垦项目中,项目区范围内种植的橙树已移摘到项目范围外,项目区范围内种植的茶树已复垦到位,并加强后期种植管护,目前已种植蔬菜。
10. 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镇村干部大会部署殡改工作,整治我镇三沿六区的违建坟墓,采取经常性地张贴标语、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入村宣传。2023年1月份完成火化任务52具,火化率216.66%。二是村骨灰楼堂覆盖率未达到70%以上的问题,按宁德文件要求乡镇、村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做到种类、数量、规模与当地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方向相适应。甘棠镇已有一座骨灰塔楼,墓穴数量有864个,已售数量107个,还有757个墓穴,目前可以100%满足全镇各村骨灰安放需求。
11. 关于“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摸排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交办信访事项整治情况,已经全面整治到位。二是经重新实地核查,投诉件反映问题地块位于原甘下线英岐村往奎住村旧道路两旁,权属为英岐村委和英岐村民王某闲置空地,之前被相关责任人租用作为其二手船舶设备堆放点。堆放在英岐村民王某闲置空地的器械已清空并绿化还原,没有占用道路,也无废油溢出影响行人出行情况。英岐村委地块是村委租给相关责任人堆放船舶器械,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该地块的器械已清空转运。三是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场地日常巡查监管,由环保、城管中队等部门轮流值守,杜绝该类情况发生。四是村居履行属地第一责任,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好自身巡查监管上报工作。
12. 关于“推动船舶行业转型升级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政府牵头成立由福安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船舶拆解污染整治专班。目前福建港和船务有限公司已按负面管理清单要求完成整改并通过专班核查。其他相关企业(点)按“二次拆解”要求,规范的拆船行为,防止环境污染。二是针对“两桥”通航受限问题,我镇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和市船舶协会,全力推进“两桥”通航能力论证工作。根据安工信(2022)159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福安市修造船厂特定修造船舶安全通航下白石公铁两桥水域实施方案(过渡期)》,限定压载修造船舶通航尺度控制在船舶总长150米×型宽23米、水线以上最大高度29米的范围以内,载货从4500吨提升到16000吨,在做好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允许尺度范围内的船舶通航,解决“两桥”通航受限问题。
13. 关于“做大做强茶苗产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与银行制定金融支持政策。2022年对茶苗协会会员低息贷款520万,对甘棠整个茶苗产业投放贷款达3500多万元。二是积极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2022年申请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达到2500万。三是从土地流转、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帮扶。如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福安科研中心用地报批、茶苗温室大棚农业设施用地审批。四是扶持龙头企业的项目建设。帮助福建初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建设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五是大力培育茶苗品牌。授权市良种茶树苗繁育协会作为“福安茶苗”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
14. 关于“信访化解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梳理我镇信访积案与历史遗留问题,编制印发《甘棠镇信访积案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与稳控工作方案》(甘委〔2023〕26号),成立信访积案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与稳控工作专班。二是突出《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制定了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条例》知晓率。同时,利用“存以甘棠”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图解信访工作条例》,在各村居宣传栏粘贴《信访工作条例》解读海报。三是优化信访评理工作机制,编制印发了《甘棠镇信访评理制度》(甘政〔2023〕26号),结合福安市信访评理员库,充实调整我镇信访评理员库,形成多方参与的协调评理化解格局。
15.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把网络舆情列入年度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报告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2022年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情况于2023年1月16日班子会进行了通报。同时,于3月21日上午组织镇村干部对网络舆情规范化建设进行学习。二是已开展全镇域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发现问题35个问题,并督促各村居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管理制度进行再学习。三是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每次版面发布前,认真填写《甘棠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表》,经业务经办人员、负责科室及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发布。加强巡查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对过时、破损等问题立即予以清除处理,及时做好版面更新工作。
16. 关于“危房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每栋房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情况,2023年2月13日研究动员有意愿修缮的户主出资修缮加固,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的户主给予补助(平均每栋5000元)。在巡察组随机走访的16户中,刘厝巷66号住户已拆除重建,刘厝巷78号已修缮加固,其他的14户危房已贴警示牌,并拉警戒线,正在逐步推进整改。二是全镇危房188户,除巡察组随机走访的16户外,在剩下的172户中已拆除1户、拆除重建4户、修缮47户,其余的已贴上警示牌,拉上警戒线。三是我镇已组织相关干部走访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为D级的西门兜柴块坪地块店面经营者,通知他们进行搬迁,并对西门村村主干进行约谈,目前西门村委已对西门兜柴块坪地块进行航拍,并委托福建岚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且我镇已致函福安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转报福安市供电局对上述店面予以停电处置。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17. 关于“宗教工作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安委干〔2023〕36号文件,党委统战委员已配备到位,已调整年青骨干干部担任民宗统战干事。二是形成工作合力,片长、责任干部、片警、村主干协同开展日常宗教工作。目前已在宗教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和宗教活动关键时间点,开展每日巡逻检查。
18. 关于“依法治理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组织相关干部职工、村(居)主干和宗教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宗教政策法规,加强政治引领、强化法制观念和巩固工作成果,已发放《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各类材料89本。二是分批次开展座谈交流并“一对一”进行引导教育,已累计召集近80名宗教人士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引导教育。三是落实镇村两级责任,按照“四个一”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专项工作常态化管理。每月到宗教场所检查“四进”完好情况,每日进行辖区内重点部位巡查,严防非法宗教活动。四是党委书记牵头主抓,先后于2月12日、3月10日到宗教场所进行走访、慰问,组织干部深入宗教人士群体中,开展交流谈心,关心宗教人士的生产、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广大宗教人士交朋友,维护宗教和睦。
19. 关于“推进宗教场所‘四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聚力宣传发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及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思想共识,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刻理解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对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部署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二是深化精准施策。结合各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对“四进”工作进行“一对一”现场深入精准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采取灵活方式方法,借助重要节日大力实行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扎实推进“四进”工作开展。三是压实属地责任。已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未按要求严格落实工作的相关村主干、场所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从建筑场所安全、硬件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多方面推动规范化管理,助推“四进”工作见实效、见长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0. 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镇已在2022年1月4日报送《关于甘棠镇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甘委〔2022〕2号),并在2023年3月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深刻反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再次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为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教育,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三是下发《中共甘棠镇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委〔2023〕61号),要求我镇各部门根据文件,按时完成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21.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0日班子会议重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部门分管领导填写各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表后汇总至镇纪委,镇纪委再进行统一的修改或完善,目前已完成各岗位风险的评估工作。二是镇纪委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及相关制度,部门岗位变动时,及时对廉政风险防控表进行更新,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表切实可用。
22. 关于“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已要求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2月13日对分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二是主要领导已于2022年12月6日重新对各班子成员分工职责进行廉政谈话,对分管不同岗位的人员采取针对性的谈话,确保谈话的效质。三是今后将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及相关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并仔细对谈话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对分管干部的廉政谈话做实做细。
23. 关于“办理问题线索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对接福安市纪委监委针对遗留的问题线索办理难点予以指导,镇纪委于2023年3月3日核查结束,核查发现相关责任人违反组织纪律等行为,镇纪委已于2023年3月3日对其予以诫勉。两名相关责任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镇党委于2023年3月7日对上述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负有相关责任,因其为非中共党员非监察对象且于2018年9月不再担任东门村出纳,甘棠镇政府于2023年3月7日对其予以批评教育。今后,镇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纪检监察相关业务学习,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问题线索。
24. 关于“案件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已重新对案件材料进行梳理,两名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1月16日重新撰写自我检查材料。同时,镇纪委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14日重新撰写审查报告,并进一步认真审核案件相关材料,避免再次出现雷同或照搬照抄的现象。二是镇纪委已于2023年3月27日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检讨。同时,要求现纪检工作人员在今后执纪监督工作中加强对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及党内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尽责。
25. 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向镇村账代理中心重新调取有关凭证等材料,并向该问题线索所涉及人员了解情况,对问题线索重新进行核实。二是经核实,2020年3月12日相关责任人已将多报销工程款退回岭尾村账户,镇纪委已于2020年11月20日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甘纪〔2020〕2号)。镇纪委已于2020年11月26日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检讨,相关责任人分别于2020年11月26日退款3000元,2023年2月21日退款3625元至山头庄村账户,剩余的款项由山头庄村委待其经济宽裕后督促其归还。三是镇纪委工作人员将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监督技能培训,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监督水平。
26. 关于“制定制度东拼西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党委“三重一大”制度、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已根据甘棠工作实际重新拟写,并严格按照文件审核制度进行会稿,现已正式行文(分别为甘委〔2023〕42号、甘委〔2023〕43号、甘委〔2023〕44号文件)。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肃对待,务必做好文件审核工作,仔细确认无误后再正式行文。
27. 关于“内控制度‘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拟定了甘棠镇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以及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按照文件审核制度进行会稿,现已正式行文(分别为甘委〔2023〕41号、甘委〔2023〕44号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文件审核,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8. 关于“日常工作有章不循”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党委、政府2022年年终工作总结和2023年年初工作计划已制定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规范的会议纪要。二是镇党建办制定1月份、2月份、3月份的《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根据党建工作要点和当前工作重点,详细规定各支部每月需开展的党建工作,并做好党建材料的管理。三是在宁德市委巡察期间,镇党委及相关责任人员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档案管理混乱,未能按要求如期找到原环卫所会计凭证。在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我们不断整理档案,并委托专业档案公司进行归档,再经原环卫负责人、现环卫相关人员、镇财务室、镇党政办等人员在执法记录仪的现场监督下共同多处查寻,最终找到原环卫所会计凭证。现环卫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移交原环卫所会计凭证于镇财务室,加强档案管理。
29. 关于“办理群众诉求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章立制方面,目前12345办事流程已“上墙”,依照流程明确分工职责,避免推诿扯皮,各环节逐一对应,有效健全问责机制,防微杜渐。二是队伍建设方面,办公室加入12345督促环节,若出现推诿、扯皮等情况,上报主要领导进行问责。三是针对巡察指出,我镇组织人员实地调查。经调查,甘棠镇西南路1号9幢9号存在违章搭建的行为,我镇综合执法队已处理到位,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并表示当前邻里关系比较融洽,不会再对该事项进行投诉。
30. 关于“工作调研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进一步调研,根据甘棠镇实际,2022年开展了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旧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等调研活动,并撰写好相应的调研报告。二是相关责任人已于2022年6月调动至福安市湾坞镇,现已作出了书面检查,要求其正确认识调研工作重要性,务必要把好文件审核关。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对待调研工作,确保此类行为不再发生。
31. 关于“超范围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0-2021年发放13名非在编人员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补贴6.24万元的资料进行整理,制定清退费用清单,并于2月15出具清退通知书并通知相关人员清退费该笔费用。二是举一反三,全面对我单位各项津贴补贴、奖金发放问题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各项津贴补贴、奖金发放项目和标准,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和规范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长效机制。目前,共收到清退费用6.24万元。
32. 关于“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相关人员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费报销的资料进行清查整理,制定清退费用清单,于3月1日出具清退通知书通知5名相关人员于3月15日前清退该项费用合计2500元。二是举一反三,对财务日常报销审核进行自查,及时整改,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有关财务文件,提高认识,严格财务审核程序。截至3月16日,共收到清退费用2500元。
33. 关于“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信息梳理了8个项目的详细情况。邀请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后我镇其他的工程项目进行重新审核。二是根据梳理和审核情况督促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退尽退。目前,甘棠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含老人活动中心)项目已退回税款人民币85688.66元,西门10KV东门线移杆工程已退回税款人民币17266.38元,古堡展示厅、围墙及卫生间等零星改造工程已退回税款人民币26337.42元,新都路道路硬化工程已退回税款人民币2935.3元,中心街老人活动中心已退回税款人民币26980.14元,府前路白改黑(一期)工程已退回税款人民币26923.62元,观里村岚边溪安全护岸(三期)工程已退回税款人民币2700.8元,林业站、农技站综合大楼立面及坡屋顶改造工程已退回税款人民币21910.86元,可洋村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已退回税款人民币25662元,上述款项共计260712.38元,均已转入福安市甘棠镇人民政府对公账户。三是组织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学习了福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相关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和审核。
34. 关于“工程资料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核实,护城河西门兜段修复项目及府前路老人活动场地项目原计划为民间筹资建设项目,计划由甘棠公益事业促进会为出资方并组织实施,因公益事业促进会年底资金不足,且该项目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要求,后计划经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改由镇政府担任业主单位,致使提请会议研究时间不及时。工程施工实际开始和结束时间均在2021年1月。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此外,我镇印发《甘棠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学习《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35. 关于“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完成南门停车场及场地铺装与硬化工程石桌石椅安装。甘棠引水工程正威段、上塘村福星路建设工程、观里村岚边溪安全护岸三期工程项目均已将多支付款项退还镇政府。二是组织学习《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督促各项目经办人员、财务室工作人员加强项目审核把关,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三是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八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严格项目审核。
36.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镇固定资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福安市产权中心(不动产中心)对接,并咨询相关知情人(包括退休老干部)。详细掌握情况后,委托测绘公司对未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进行测绘,确定建筑面积,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完成固定资产管理。
37. 关于“应收账款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截止2022年6月30日镇财务应收账款833.66万元各项进行整理清查,逐个分析未收回原因。二是经班子会研究通过,我镇已委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对应收账款进行整理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调整清单,经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扣除已收回款项408740.4元,并完成应收账款792.79万的账目管理。三是财务人员继续加强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及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款项需及时收回。
38. 关于“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对专项滞留资金进行清查,整理相关专项资金截至目前的付款情况。二是已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验收,严格把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拨付工作,专款专用。三是根据《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福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福安市农村改厕改水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安建〔2017〕373号),开展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的补助资金有结余的应统筹用于污水管渠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等,2023年2月27日镇班子讨论议定上级拨入滞留资金用于污水改造补助。目前工程正在施工建设中,待工程验收后完成资金拨付。
39. 关于“经费报销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报销资料进行了重新梳理整理并核查,已要求时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情况说明。二是举一反三,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财务文件,认真反思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及时自查,认真审核。三是在前期详细了解义务消防队架构及该笔误工费发放手续的基础上,2023年2月20日分别向两名相关责任人了解了事情经过及钱款去向,并要求其形成书面材料及做好退款准备。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3月1日出具钱款去向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并提交镇纪委,目前相关责任人已将剩余钱款2100元退还,镇纪委书记及片区领导也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0. 关于“党委决定决而不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镇党委撤销大学生网络党支部的决定,由镇党委书记牵头抓好大学生网络党支部撤销工作,于2月6日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大学生网络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已完成3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接。二是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镇党委做出的决定建立台账,做好督促落实。
41.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2022年3月5日所支付的意外死亡资助款12万元已于2022年3月1日会议研究通过,系当时在财务凭证上出具日期证明时写错会议时间。我镇已加强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并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根据工作人员实际工作表现等确定表彰人选。
42. 关于“党委班子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镇党委会酝酿研究班子成员分工,结合镇党委、政府实际,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并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正式印发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共甘棠镇委员会 甘棠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甘棠镇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工作分工的通知》(甘委〔2023〕1号)。
4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材料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党委会上通报上述问题,并提请镇党委召开2022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并在会前严格把关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开好述责述廉会议,2023年3月17日对提供错误会议签到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镇党委主要领导已于2022年12月6日重新对各班子成员分工职责进行廉政谈话。同时,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了书面检查。三是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表述错误的人员现已调离我镇,已于2023年4月3日发函建议由市委巡察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今后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引导,实事求是,杜绝文件抄袭现象。
44. 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传达学习《中共福安市纪委 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安委组综〔2022〕37号),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已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按照程序制定会议方案,做好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同时对“2018年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未落实规定要求,就受到问责事项作出深刻检查,说明情况。”一事进行通报,并要求班子引以为戒。三是2018年民主生活会上未按要求对问责事项作出深刻检查的2位班子成员已调离我镇,我镇已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发函告知其现所在单位,两位同志已修正2018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并由现单位负责对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会前班子成员紧紧围绕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并由镇党委书记牵头,镇党建办、纪委负责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谈话函询情况进行详细核查。五是根据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宁德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45.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甘棠镇党建办已制定1月份、2月份、3月份的《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给各党支部,根据党建工作要点和当前工作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党建检查通报机制,定期检查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规范党员的日常管理,把各支部的建设情况纳入考核、评先评优范围,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三是已对五名相关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批评教育,要求他们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支部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
46. 关于“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党委2023年2月2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东门村、北门村、外塘村、西门村升格为总支部委员会事宜并作出批复,同意分别设立党总支部、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外塘村与北门村党支部升格后已选举产生书记及支委会委员。东门村与西门村党支部正在酝酿研究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书记、支委候选人事宜。二是经党委会研究,已撤销福安市恒兴船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甘棠镇商会联合党支部现有党员8名,可设立支委会。已规范福安市顺江船舶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设置,支部名称更改为“中共福安市顺江船舶有限公司支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
47. 关于“党组织整顿提升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重新开展2021年软弱涣散党组织验收工作。通过查摆,我镇已采取多项措施对2021年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港边村党支部进行整顿,通过成立以联村县级领导为组长,镇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片长、责任干部、民警等为成员的村两委换届包案工作组,多次召集村民代表及党员开展座谈会,了解实际困难,提出解决意见,对干扰换届选举相关人员采取严厉措施。2021年如期完成村两委换届。2023年2月6日已出台整顿验收报告,整顿成效较好。二是岭尾村2018年“达标创星”定级不达标的原因为“三年未发展党员”,2019年以来已发展2名党员,岭尾村2022年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定级为5星。三是对确定为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由片长负责、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落实,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施策,明确整顿目标及整改时限,对整顿措施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48.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成企业站、外运社、山下村党支部党费补缴工作。二是镇党建办重新对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进行核算,完善党费收缴台账,各支部根据台账做好收缴工作,保证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已开展党费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对不同身份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测算是否准确等方面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四是于2023年3月31日邀请市委组织部党管股负责人为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与党费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党费收缴业务能力。
49.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组织关系管理,已将10名镇干部组织关系转回镇机关党支部,并督促他们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对于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在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开展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各村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员工而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情况进行梳理,已排查出2名应转未转对象,并转入现工作单位。二是已对参加宗教活动的相关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摆正理想信念,同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三是要求党支部书记在日常工作中要与党员经常谈心谈话、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增进理解,做到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和各方面情况,从政治上激励、精神上鼓舞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50. 关于“回避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全镇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2023年2月27日党委会将此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目前已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51. 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7日党委会将此情况进行通报,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确保流程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已组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学习干部任免业务,从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全镇股级干部队伍建设。三是积极与上级组织部门对接,严格按照干部任免要求,按条件选拔、按职数配备、按程序办事、执行任前审查制度。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52. 关于“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所反馈的问题已告知时任领导干部,并要求其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让其认真查摆问题,摆正思想意识存在的偏差。二是根据《中共甘棠镇委员会 甘棠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甘棠镇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工作分工的通知》(甘委〔2023〕1号),要求各班子成员立足岗位职责,履职尽责。三是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相关规定,提高镇两委班子成员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53. 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北门村安置地分配和水电问题已于2021年12月解决。东门、南门安置地的水电问题已于2021年12月解决。经镇党委、政府牵头协调,西门村安置地5#、7#楼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12月完成封顶,楼房主体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5月通过验收,正在申请人防等手续。后岐村安置地位于东门村行政区域内,因其属异地安置,需两个村联合编制规划。东门村和后岐村正在联合编制村庄规划,目前已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呈文上报,等待市规委会审批,待手续完成后启动安置地农转用报批程序。已呈文上报福安市政府,待相关领导协调解决港边村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坚持疏导结合理念,对“两违”开展综合治理。2020年7月6日,甘棠镇班子集体会议决定:在不违反土地规划、不违反土地性质、不违反一户一宅政策等前提下,原则予以审批。2022年2月,甘棠镇获宁德市“两违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我镇于2019年6月对104国道9层建筑采取停水、停电、冻结房产、拆除部分违章建筑等措施进行处置,目前拆除违建部分未恢复,保持停水、停电、冻结房产状态。其户主已于2019年12月签订承诺书,将违建部分无偿给予甘棠镇人民政府使用,目前我镇主要将该处作为后勤仓库。甘棠镇西大路永安巷3号6层民房建于2012年下半年,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甘国用(1991)字第00051号〕,层数6层半,房屋为水泥框架结构。镇党委、政府已多次联系户主,要求其对照《福安市城市建成区历史遗留两违”房屋分类处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补办手续,目前手续暂未补办完成。经了解,该处房屋目前仅一层装修,仅一名80多岁老人及保姆居住在内,拆除难度较大。三是我镇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于2020年7月23日拆除西门旧市场,全面疏通护城河,加强对旧市场周边流动摊点的管理,杜绝乱倒污水行为,彻底阻断了护城河水质重要污染源。2021年4月实施贝头溪引水冲淤工程,2021年5月7日成功试通水,护城河水已畅通。镇区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已于2022年9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甘江渔民新村污水管网接入赛甘污水管网工程已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镇区雨污分流及纳管工程已列入我镇2022年专项债,其中堡内雨污管网分离改造及堡外5条主干道的雨污管网铺设已纳入福安甘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于2023年1月29日开工建设,工期270天,目前正在施工中。加大护城河沿岸住户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河道巡查制度,做好环保宣传。四是财务情况未进行公示的村(居)情况说明已交至经管站存档保存,已组织村主干等相关人员学习贯彻《关于印发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农〔2018〕158号)文件精神,坚持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制定党费收缴台账,各支部根据台账做好收缴工作。同时已开展党费自查,重点检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测算是否准确等方面,并形成自查报告,做好整改。六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主要领导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54. 关于“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好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建立三年、两年未发展党员村台账,多举措解决长期未发展党员的问题。要求各村逐步扩大党员“候选人”的储备,通过党员推荐、群团推优等方式,建立积极分子基本信息库,同时做好政治审查,严把党员“入口关”。二是于2023年3月31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实务与操作培训,组织镇经办人员及各支部书记学习党员发展业务,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党员档案材料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5. 关于“2020年12月,福安市甘棠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意见中指出‘其中因资金、技术等因素现有10个村改水设计方案只覆盖部分并施工,未完成整个村庄管网设计建设。’本次巡察发现,10个村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27日镇班子讨论议定上级拨入滞留资金用于此项问题的改造补助。二是一期对南塘、奎住、外塘、山下等4个村已于2023年3月初进行设计、造价等程序,经测算需投入整改资金约73万元,上述4个村现已进行施工整改。三是英岐村处理终端二期选址中,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造价,并按实际造价进行补助实施。四是东门、西门、南门、北门等4个村的污水管网结合我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施工。五是港岐村管网建设已经全面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甘棠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8人,其他人员27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3人,提醒谈话5人,书面检查6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 针对“未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和“未学习农业农村工作重要文件”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3. 针对“危房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4. 针对“推进宗教场所‘四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5. 针对“办理问题线索不够及时”的问题,对郑润明诫勉谈话,对三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6. 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对两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7. 针对“制定制度东拼西凑”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8. 针对“日常工作有章不循”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9. 针对“工作调研走过场”的问题,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0. 针对“工程资料不真实”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1. 针对“虚增工程量”的问题,对八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2. 针对“经费报销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3.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材料弄虚作假”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4.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五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5. 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两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有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村干部队伍素质较低,经营管理能力弱,在生产经营上严重依赖上级的引导或包办,且个别村集体资源匮乏,村财发展难度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摸清各村可利用的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出租、土地流转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增加集体收入,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片长为责任领导,责任干部、村主干为责任人,制定《关于发展壮大“相对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计划》(甘委〔2023〕60号),确保村级集体收入得到有效增长。二是小岭村已达成投资入股牛柏洋村标准化厂房建设意向,赚取厂房租金分红,实现村财收入增长,目前正在对接厂房选址事宜。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充分了解“相对薄弱村”的扶持政策,群策群力,促进村财增收。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完成。
2. 关于“危房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部分无法修缮或拆除的危房,多由于权属多,分割难,群众对危房处置方式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二是老旧房屋修缮费用高,大多群众无法承受。
下一步整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每栋房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情况,动员有意愿、有条件的户主出资修缮加固,对有意愿但家庭确实有困难的户主给予一定补助(平均每栋5000元),对无法修缮或户主无意愿修缮的危房贴上警示牌,拉上警戒线,并动员撤离人员、拆除危房或重建房屋。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完成。
3. 关于“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由于我镇改厕建设的面域广,涉及的村(居)和参与建设的工程队伍多。根据当时的约定和我镇实际情况,结余资金主要用于监督各村(居)工程队履约尽责和工程的后期管护。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专项滞留资金进行清查,整理相关专项资金截至当前的付款情况。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验收,严格把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拨付工作,专款专用。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6898006,通信地址:甘棠镇环城西路88号,电子邮箱:fagtz@163.com。
中共甘棠镇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