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7月29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整改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定”决定性意义,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狠抓整改落实,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推进工作进度。党组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以党内文件形式向民政系统党组织转发《反馈意见》。组织制订整改方案,报送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监室、市委巡察办审核同意后印发。
(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统一思想。党组制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监室审核同意后,于9月9日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以中心组学习为基础,分别于8月15日、8月19日开展专题学习。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反思。起草《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按照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报送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监室审核。党组书记郑海容主持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分工情况进行剖析检查,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列席会议。
(三)抓紧抓实,统筹推进,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党组召开专题会议6场,党组会议3场,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正在进行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问题整改紧密结合,研究部署和推进整体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先后多次到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监室、市委巡察办主动汇报。先后6次向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表。9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监室相关同志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商讨整改中存在问题的处置方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制定2个主题、2个学习方案,巡察整改期间就“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两个主题,组织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初以来在11次党组会议上实行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把学习融入日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目前,新殡仪馆主楼已封顶,新馆所有建筑物主体预全部封顶。二是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用地18亩、共1200座墓穴)并对外出售。项目二期土地农转用报批材料组件已完成。三是通过委托第三方对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抽查走访,确保6家居家照料中心充分运营。四是通过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工程,对农村幸福院进行场所设施提升改造,开展星级评估,提高其运营率,已完成57所幸福院提升改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压紧压实,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中共福安市民政局党组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认真审视检查2019年以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材料,针对问题重新修订完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阵地建设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审制”流程。LED宣传显示屏滚动播放信息,宣传栏宣传标语、户外横幅,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全部执行“三审制”流程。二是规范公共领域载体。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帐,认真核对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宣传栏相关内容。三是加大对红色文化的抢修和保护,下达省老区发展专项经费,修复修缮革命遗址。结合全市红色遗存普查,对革命遗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完整的革命遗址档案,加强对红色文化遗存的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养老事业短板较突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缓慢”
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2年共改扩建现有优质乡镇(街道)敬老院3所,改扩建后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床位120张。二是统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园等养老床位,到2022年9月底,全市各类养老床位数为435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7.18张,达到省定标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扩大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面,在已覆盖12个乡镇(街道)、服务对象10708人的基础上,2022年民政局与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范围扩面至全部22个乡镇约22000“6+1”类对象,提供健康检测、紧急救援、定期回访等服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乡镇敬老院建设运营不够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现有资源,努力争取财政性资金补助,加强设施改造、提升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属地乡镇(街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五保人员集中供养,建管并重,公建民营,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努力提高乡镇(街道)敬老院床位使用率,原有乡镇(街道)敬老院16家,其中因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关停5家,目前在运营敬老院11家,公建民营10家,现运营的敬老院公建民营率90.9%。溪潭敬老院已经对照养老行业标准新建厨房、餐厅、室外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设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督促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联合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纳入整治范围,责令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突出做好水电、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提升消防安全设防水平,做到机构、人员、设施、责任、措施“五落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关于“民生保障未抓细抓实兜底保障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残联、扶贫部门、医保部门信息比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每月按时与残联、扶贫部门、医保部门共享数据比对信息。二是部分对象死亡、无医疗刚性支出,555名重度残疾人纳入兜底保障比例为67%,因病致贫家庭对象3137纳入兜底保障比例为19.63%,2021年底兜底保障率已达到省、宁德市平均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乡镇(街道)逐户查看复核报告,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查年度复核对象,持续加强年度复核,2022年初至9月底,查看复核报告1834户,占比17.64%。二是结合入户核查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收入变动的16户42人注销农村低保待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对乡镇民政工作业务指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2022年初以来对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社工开展社会救助等工作业务培训6次、200多人次。二是印制“一问一答”式的社会救助政策手册9000册,分发各乡镇、村居干部。三是加强监管,通过福建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了解各乡镇资金发放情况,对资金发放异常的乡镇进行预警。四是即知即改,按照《福安市民政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及时追回基层超过权限发放的资金。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社会事务管理不够精细,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殡葬改革专题会的部署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乡镇(街道)火化情况,并对落后乡镇(街道)主官进行约谈,巩固提升我市火化率。二是加大违建整治力度。9月初启用无人机对全市4条高速沿线坟墓情况进行航拍,对违规坟墓进行处置。市殡葬执法大队共出动人员648人次,车辆216车次,对“三沿六区”进行巡查。联合各乡镇(街道)开展坟墓治理专项整治,现场制止、拆除新建、翻新坟墓,“三沿六区”新建或翻新坟墓得到有效遏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社会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站点建设。全市22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已全部建设完成实现全覆盖。通过机构自评、督导评估、部门评价等方式,完善乡镇(街道)社工站的标准化建设自评。二是壮大专业社工队伍。完成2022年社工考试组织工作,聘请高校社工专业教师对报名参考人员进行社工考试考前线上培训,共1200多人次参训,组织500多人参与报考。2022年依托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完成全市社工“线上+线上”登记注册,健全持证社工档案,完善信息管理。2022年,全市共登记在册持证社工314人,每万人持证社工数5.14人,达到省定标准。三是指导社工机构活动。2022年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同2家社工机构签订合同,依托社工站开展养老及救助服务。完成新建立社工机构的资格审核,督促全市各社工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四是开展五社联动活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聚合力、社工服务暖基层”为主题的五社联动社会工作宣传活动。组织召开2022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座谈会。社工机构开展走访慰问、免费义剪、组织徒步登山等活动,对老年人进行关怀和慰问。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心收容场所未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福建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标准,改造提升原市社会福利院400多平方米空间,建成福安市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投入使用,达到省定标准。二是坚持站内和路面巡查相结合,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截至2022年初至10月底,共接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2人,其中护送返乡4人(未成年人1名),家属来站接回4人,为34人提供车票。安置落户2人并办理特困供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局机关应退应休未休人员4人,全部退回应休未休津补贴。二是市殡葬执法大队应休未休应退4人全数退回。三是原市殡管所加值班应退7人,全部退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超标准开支并转嫁工会活动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格遵守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明确工会福利发放对象,避免出现违规问题。二是市殡葬执法大队追回职工参加穆阳杯篮球赛购买篮球赛服装超标部分金额。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诉求件办理流程,收到12345诉求件通知后及时登陆网站查阅,认真受理每一件诉求件并第一时间向相关业务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转交业务股室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跟踪业务股室处理进度,确保在诉求件限定时间内完成,截至2022年10月底,市民政局共处理12345诉求件64件,诉求受理率100%,及时查阅率100%,办结及时率100%,反馈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关于“工作仍缺主动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福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安政民〔2022〕180号),敦促各乡镇(街道)再次摸排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与市残联对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残疾人两次补贴管理的通知》,及时每月匹配重复领取补贴数据。二是对乡镇(街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录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录入、及时处理申请。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材料递交时,立即与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核对,确保对象未重复申请。三是每月资金发放前,再次核对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名单与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名单,加强股室之间的业务沟通与衔接,做到每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名单及时与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名单进行数据匹配和校验,确保资金发放不重合,提高补助的及时性。四是全市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按规定享受相关救助补助。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9.关于“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账户结余资金,年限已久无法区分项目的,由民政局根据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归类项目后,用于当年度同项目列支。二是对于信息完整,能够核对上账的,拨付到低保(特困)个人银行卡上。三是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通过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系统发放,上账失败名单按月及时销账,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及时领取保障金。目前,低保特困资金每月按时通过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系统发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福安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学风文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安政民组﹝2022﹞22号),开展检查,修订个人发言材料8篇。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以及个人学习等多种方式结合,加强党组成员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强化一把手对党组成员个人学习材料和发言材料审核。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1.关于“新型民生项目社会效益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资源的整合协调,紧密联系宁德市福安精疗院,通过与卫生健康部门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公安部门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的信息比对,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康复服务转介机制。二是加强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配合乡镇(街道)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加强对精神障碍社区服务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提高服务对象数量。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个案管理制度,大力推行精准康复。三是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种类型的康复服务。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2.关于“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接相关银行,清查账目,清算2018年至今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的银行利息收入,对未收缴国库的银行利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现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责成有关负责人出具情况说明入账存档,补齐报销手续。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落实专人管理,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现金管理制度,达到支付起点的,全部转账支付,避免大额现金支出。三是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办法,按支出提取现金,避免造成结存余量大。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加强单位内审内控,加强资产财务核算,新增或者减少固定资产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规范购置、调拨、领用、报废等处理事项。按规定及时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牵头组织固定资产使用股室、单位、个人,一一比对理清经手、使用、保管、报废的固定资产,补齐报废清理审批单、报废清单等必要手续。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闽东烈士陵园管理处,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完成闽东烈士陵园管理处财产全面清理核对造册,由第三方进行清算(评估),做好资产的划转和管理。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
2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精神。二是印发实施《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安政民组〔2022〕18号),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要求,规范年终考评考核事项。三是事业人员依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情况,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登记表》,通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无记名测评,报党组班子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修订印发实施《福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安政民组〔2022 〕18号)。三是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全部提交党组班子研究议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关于“党组会议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年终考评考核事项。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布置要求,规范年终考评考核事项。二是根据《中共福安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组织党组会议。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中共福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安政民组〔2022〕21号),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例会。组织召开2022年上半年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定符合民政局的风险防控机制,印发《中共福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实施事中监控,开展各股室、各岗位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由纪检组监督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工作开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福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安政民组〔2022〕7号),严格按照廉政谈话制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于倾向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2.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求不严格、环节不完整。存在记录不规范、程序不完整、用廉政谈话代替谈心谈话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二是落实学习成果。局党组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依照规范流程做好会前学习、意见征集、谈心谈话、撰写材料等会前准备。三是做好归档工作。民主生活会会议材料按内容分类归置装盒存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福安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主题党日制度实施办法》(安政民委〔2022〕13号),规范民政党委、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各支部紧密结合上级党建活动相关专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规范党日活动材料归档工作,及时归档,避免材料缺失。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4.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内容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规范使用支部手册,做到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内容无遗漏。二是加强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各支部党务干部党务集中培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关于“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立行立改,干部任职上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会议充分讨论,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6.关于“推荐考察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推荐考察程序,加大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与组织部门、人社局的沟通学习交流,及时、详细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新要求,加强人事工作业务水平、政策法规水平,严格按选拔任用程序规定的步骤、顺序以及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7.关于“个别考察材料过于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人事管理部门关于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要求,对新提拔晋升干部,精心组织考察,按照精准“画像”要求,结合民主谈话、个人述职材料以及年度考核等内容,综合分析形成干部考察材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38.关于“党组文件印发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严格按照公文起草文种正确、格式规范,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后签发,准确分辨文件种类,正确印发文件。特别是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由主要领导主持、指导。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9.关于“抓廉政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主讲“巩固党性修养,加强政治警示”“守住初心,做新时代党员好干部”等廉政专题党课。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发布廉政学习资料、活动信息和典型案例,组织参观学习全市廉政教育展览加强警示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0.关于“考勤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实施《关于印发<福安市民政局考勤制度>的通知》(安政民〔2022〕253号),印发《关于印发<机关值班制度>的通知》(安政民〔2022〕259号),规范考勤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修订完善考勤制度,取消原考勤规定中不规范规定,维护考勤工作严肃性,不定期检查机关考勤情况,抽查直属单位考勤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不遵守考勤制度的严肃处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1.关于“部分党组会议未形成会议纪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会议纪要的形成及印发,加强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编写培训学习,会议纪要注清“党组会议纪要”或“局务会议纪要”,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会议纪要,如实反映会议内容。会议纪要的印发严格遵守印发流程,经办公室校对审核、参会人员会稿、主要领导签发后印发。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仍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查缺补漏。宁德市福安精疗院支部补齐缺漏。组织支部党务工作者就《福安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篇第九章关于发展党员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细化审核流程。党办牵头制定发展党员材料审核要点清单,凡提交党委审核的党员材料均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协审,发现问题即知即改,避免错漏。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实施《中共福安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规范党组、局务及各类党建会议记录的通知》(安政民组〔2022〕23号),对会议记录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等作出规范。修定完善相关会议记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82538;通信地址:中兴西路16号,福安市民政局;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lin3030@126.com。
中共福安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