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1147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福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3313日起,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市融媒体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市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单位:市委统战部(延伸巡察市工商联、侨联、中华职教社)

联系电话:17305035505

邮政信箱:福安601号邮箱,邮编:355000 

 

市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市委宣传部(延伸巡察社科联、文联) 、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17305035501

邮政信箱:福安602号邮箱,邮编:355000

  

市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市委政法委

联系电话:17305035506

邮政信箱:福安603号邮箱,邮编:355000 

 

  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工作日)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福安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3-6309336,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福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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