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3月9日至4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坚守政治定位,确保全面整改
局党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定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6月25日,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章桂平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恒坚,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高秀凤等为副组长的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制定印发《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清单分解任务表》,要求局属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定公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序时推进、对账销号、举一反三;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月28日和7月9日,我局党组相续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分解方案》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整改措施。8月2日,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案和措施,以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深挖问题症结,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对账销号”,推动责任落实。四是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8月1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逐一汇报巡察整改中期进展情况,寻找差距,解决难点问题,部署下一步尚未完成的整改工作,确保在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我局各单位各部门整改任务。
(三)坚持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当前的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统筹谋划,按整改方案规定时间和进度,完成规定动作,举一反三。二是形成工作合力。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下阶段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亲自督办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清单,负起分管范围内巡察整改的“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以上率下,督促下属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各涉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单位、部门,立即行动,立行立改,不拖不等,落实整改任务目标;驻局纪检监察组一线跟进,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全局如期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党组议事仍未规范的问题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党组议事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福安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同时,领导班子成员在参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充分地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发扬民主决策,并做好会议讨论过程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各相关单位、部门,将“三重一大”议题提前3-5天向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并分发党组成员酝酿讨论,临时议题不上会研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规定。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首先由需讨论研究事项的党组分管领导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再由其他党组成员作表态发言;班子成员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最后由“一把手”即末位综合归纳集中与会成员的意见,做出决策。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建基础依然薄弱的问题
(3)关于发展党员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年以来,机关党委和各支部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局机关党支部、农技中心党支部、畜牧兽医中心党支部共吸收发展预备党员3个、入党积极分子1名。二是抓支部班子建设。通过强培训,抓制度等措施,提高党务干部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三是提醒谈话。机关党委、纪委约谈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扶贫办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督促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党费收缴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认真自查。机关党支部通过对2018、2020年度党费缴纳中的“四舍”对象进行排查、核算,共有18名党员需补缴总额为116.1元的党费,于7月底之前补缴到市直机关党工委账户。二是及时反思检讨。机关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支委,由于工作上的不认真和疏忽,进行反思检讨;畜牧兽医中心党支部收缴党费重复记录出现错误的问题,已纠正。三是强化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及记录工作。四是谈话提醒。机关党委、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今后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产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机关党委所属7个党支部在2020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充分,“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各支部党员相互间逐个开展了互相批评。把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今后组织生活会的一种自觉行为和常态,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今年8月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机械化养鸡场、扶贫办支部通过整改,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的规范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自评、互评;支委会按规定要求,评定优秀、合格党员等次。五是约谈提醒。机关党委、纪委对机械化养鸡场、扶贫办支部相关责任人因组织生活会未评定党员等次问题,进行谈话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经自查,已按规范要求补充完善意识形态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四个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三是谈话提醒。对于意识形态不够重视的思想认识问题,由党组、驻局纪检组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规范会议记录。通过巡察整改,市农机发展中心会议记录人员充分认识到规范记录会议内容的重要性,使用手写记录会议内容,做到真实准确,符合发言者的原意。二是妥善保管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整理好后,做好存档管理工作。三是提醒谈话。对原农机局班子会议记录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替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局机关党支部通过整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先前有召开支委会研究,但遗漏了记录)。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机关党委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指导,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三是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局机关纪委和分管领导对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在发展对象支委会议记录中不认真致使遗漏记录的失误,进行谈话提醒,今后要引此为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关于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填写好支部党员花名册。机关、农技推广中心、机械化养鸡场、扶贫办党支部组织委员已按照要求,补填好支部手册的党员花名册。二是开展自查,提高思想认识。上述4个支部对手册内空白项目已认真补充完整,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好支部手册。此项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扶贫办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并规范支委会议参会对象范围。若研究事项需要征求相关领导意见时,可以邀请非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会议。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经过认真学习、培训,熟悉党务知识,做到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二是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文件。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强化党章党规意识。农机局支部已指定支部组织委员为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人。三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会议讨论和记录。各支部以机械化养鸡场支部发展党员问题为例,举一反三,通过加强党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素质,规范支委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记录、备案。四是规范发展对象的政审程序。机械化养鸡场支部已规范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政审,重新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审议,并按要求完善会议记录。五是对当事人谈话提醒。机关纪委对扶贫办、农机局、机械化养鸡场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发展党员程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长效管理机制未执行到位的问题
(11)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财经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市扶贫办已于7月底前收回2019年1个店面的租金1.2万元,相关人员对此作出检讨。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财务已补录购买多功能动物扑杀器2台为固定资产,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每笔固定资产都按时入账。三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核。经查几位同志出外开会、培训,没有存在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情况;财务已补齐相关报销凭证和会议预算结算单,今后杜绝出现类似情况。四是对财务人员约谈提醒。机关纪委对农业农村局、扶贫办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未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局属各单位财务以此为戒,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上缴财政。二是督促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7月底前已将2018-2020年三年来利息收入13657.36元上缴财政;原市农机局非税收入30925元已于8月25日上缴财政。今后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按时上缴非税收入,决不能坐收坐支。三是规范往来收据发票。扶贫办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自查,已将自制收据全部改用财政统一发票,非税收入资金及时入账,防止收取的款项不入帐或者不按照规定入账现象出现。四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财务制度知识,熟悉掌握财务管理方法和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扶贫办现已更换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对相关财务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对村级“三资”管理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落实整改,完善管理制度。结合2021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制定印发《福安市村级“三资”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2021年7月下发《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农函〔2021〕108号),要求各乡镇于2021年8月20日前上报整改工作情况和“三资”监管相关暂行管理办法,目前,各乡镇正在进行整改和制定“三资”监管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8月10日,我局召开全市各乡镇分管领导、经管工作具体负责人、“三资”监管工作具体负责人及“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代理会计参加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并举办了“三资”监管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要求各乡镇在村级换届结束后,对村级两委干部、监督委员会人员和报账员进行“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三是开展“三资”管理督促检查。我局于2021年8月11日—13日分两组对全市22个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查出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各乡镇反馈整改意见,要求各乡镇按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点题整治工作。2021年5月17日,我局印发《关于福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安农〔2021〕80号);5月31日,转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农〔2021〕89号)文件,全面开展了“点题整治”工作。各乡镇按照我局部署,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采取边查边改,建立“工作台帐”,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逐项进行整改。截止2021年8月31日,全市累计查摆、整改经济合同7919份、问题合同127份,收回资金98.99万元;累计查摆资金问题77宗,其中村干部违规领取各类津补贴23宗、手续不规范29宗、其他25宗。完成整改66宗、移交乡镇纪检部门4宗。清退各类津补贴24宗、清退金额6.24万元;收回欠款资金18.26万元;挽回损失共123.49万元。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宁德市和福安市纪委监委的“三个清单一台账”要求,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和初步验收。五是对部门工作人员谈话提醒。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培训,党组、驻局纪检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考勤管理偏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考勤工作制度》。制定《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重申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通知(安农函〔2021〕131号),下发至局属各单位、部门,要求工作人员严肃作风纪律,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二是取消个别临时机构的纸质考勤。将原用纸质签到的3个下属部门(土地确权办、市委乡村振兴办、扶贫办办小额信贷促进会)统一纳入电子考勤。三是严格规范请假管理制度和考勤记录。干部出差、下乡、学习、开会等公务活动时,按规定审批后报办公室登记备案,不得出现记录错误问题。今后严格考勤记录和进行定期效能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通报批评。四是严格规范上下班时间。针对原农机局(农机发展中心)等单位迟到早退的现象,已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个别干部长期迟到早退被通报后依然还存在问题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五是强化上班期间人员管理。我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督查,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人员上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少数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串岗、溜岗、虚岗、脱岗等现象。六是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对个别经常迟到早退和溜岗、脱岗等情况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7人;督促其及时认识到错误,加以改正,杜绝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关于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回超标准接待费。已收回陪餐超出1人的超标准接待费95元,上交财务入账。二是严格把好审核关。今后办公室和财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公务接待发票,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规范接待标准。先收到公务函后接待,陪餐人员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和财务管理规定,不得超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水蜜桃协会7月份已收回工作人员8人每人误工补贴200元,共计收回1600元,并登记入账。二是收回不合规人员奖金。已收回不在科技进步奖获奖名单中的其中2人奖金共2000元(每人1000元),并入账。三是谈话提醒。对协会负责人、财务进行谈话提醒,以此为戒,今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规范各类津补贴发放。此项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为来访单位报销住宿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对应邀参加授课、评审、论证咨询及担任专家、考官等公务活动的来宾,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该报销的费用给予报销,不属于此类人员的不予报销。二是清退住宿费。葡萄协会现已退回两位来宾的住宿费640元;今后如无会议邀请函,不得报销来宾的住宿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8)关于应休未休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退回不规范补贴。根据市扶贫办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支付的年休假补贴,已扣回2名干部2019年度年假15天、请假2天的补贴(分别为676元、495.5元)共计1175.5元入账。二是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今后局属各单位要加强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管理工作。此项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9)关于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二是学与致与,提高工作效能。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理论学习,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提出新举措,指导“三农”工作实践,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三是重视“三农”政策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于9月中旬组织班子成员补学2018-2020年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2020年中央1号文件学习。2021年,局党组已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一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管理培训。结合2021年8月10日举办的“三资”监管工作培训班,对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业务工作进行培训。8月下旬委托宁德农业技术学院举办一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财务人员参加的培训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目前已新增培育福安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5家、福安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7家;申报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家、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宁德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宁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正在组织申报中。三是开展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异常情况调查。我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乡镇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异常情况调研,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发现经营异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了解经营异常的原因,督促他们进行整改,动员没有经营的、“空壳”的3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办理注销手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21)关于2018-2020年的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中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基本雷同,未将问题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局党组按照市委宣传部规定要求,每年度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1次,综合排查全局各单位、部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于8月13日召开上半年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分析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福安市委和市委宣传部。同时,深化落实党组(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和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把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和整改真正落实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22)关于项目申报与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强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推进15个省级试点村资金项目立项,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村庄建设水平。二是完成年度项目投资计划。2020年福安市15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通过后续努力,共申报批复省级试点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2批次共73个,当年计划投资5068万元,完成投资6081.5万元,完成投资比例120%,超额完成当年投资计划。三是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招商引资、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品种培育、品牌建设为手段,加快培育一批规模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规模企业,力争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有重大突破。四是开展对省级龙头企业监测评选认定及申报计划。2020年按照省厅要求,对省级龙头企业按照监测和评选认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要求,开展对原24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我局积极组织新企业申报龙头企业,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补工作,筛选出福建福安五洲水产有限公司等7家申报,6家增补成功。2021年,我局新增补3家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7月底前已通过省厅评审公示,全市省级龙头企业已达到26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指导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视加强提升产业转型。我局正在起草、拟订《福安市“十四五”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资源重组、资本集聚、品牌整合等途径做强做大,促进传统农业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二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通过对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培训指导,推广“五新”技术,推动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创新联农带农机制,引导经营主体实现利益联结,延长产业链,提高葡萄等优势主导产业经济社会效益。三是百香果标准化育苗基地要继续发挥作用。我局技术人员通过深入百香果育苗基地找问题、查症结、理思路,探索百香果发展新途径。指导果农掌握栽培、育苗技术和水肥管理技术,控制病毒病害发生率,提高产品质量,持续发展百香果产业。四是扬长避短,发挥设施大棚综合作用。结合福安葡萄特色产业,培育葡萄苗种,福安市庄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着手建设葡萄采穗圃,现已全部种植了新品种葡萄,预计明年可以采穗,接下去着手苗木繁育,改造成新品种葡萄育苗基地,提高果农经济效益。五是谈话提醒项目相关人员。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谈话提醒,今后要更加重视对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强技术指导,使承担的农业项目取得成效,推广运用项目成果,提升经济效益。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4)关于村庄规划统筹协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司其责抓好村庄规划落实。按照中央农办等5部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文件精神,各部门各司其责,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抓好农业农村局牵头的村庄分级分类专项规划目标落实。由我局实施的福安市村庄分级分类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目前已经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招标,制定综合评分办法,12月底前可完成村庄分级分类专项规划编制。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规划统筹协调工作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进,按照《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村庄规划编制(2021-2023)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4号)要求,全市三年计划编制296个。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问题属于自然资源局整改任务。我局承担的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约谈项目相关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已约谈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做好宣传,与群众深入沟通,调整权属,取得群众理解,加快了施工进度,保质量保完成工程任务。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与乡镇和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一道破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对实际施工现场与设计有出入的,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四方到场进行现场核实,作出符合实际的调整变更。四是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对于我市溪潭镇华岩村、吉坑村、下庄村、洋头村等4个村庄2019年度下达的高标农田建设项目,面积2247亩,因在下庄村生产路施工中,占用群众田地,涉及权属问题,镇政府未能及时做好宣传,与群众沟通不到位,发生阻工现象,工程延期。现通过采取积极措施,使该项目工程6月底完工,7月上旬通过初歩验收,8月27日通过宁德市验收。同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推进“一品一码”工作落实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申报项目挂钩追溯平台。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已将申报的农业资金项目与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相挂钩。今后有种植、养殖基地的企业(包括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都要按规定加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产品要做到全产量赋码上市。二是把好审核第一关。规定各站所申报安排项目时,需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股提供的追溯证明;生产档案不健全的,必须整改到位后才能申报项目,不加入“一品一码”系统的经营主体的项目不予立项。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对于无种植基地的收购加工企业(如宁德润农食品有限公司),无须加入省厅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应加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其祥茶叶有限公司已在7月底前完善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资料,完成整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的问题
(27)关于农业项目建设事前事后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福安市畲乡情种植专业合作社立即整改。该合作社目前已提交年度经营报告,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开展对“大三元”养殖专业合作社注销问题的调查。福安市大三元养殖专业合作社从项目申报、建设、完成过程中,至2021年1月合作社经营均正常,养殖生猪存栏约2000头。经调查,主要原因是:2021年2月,法人代表张喜忠不想再养殖生猪,因合作社股东内部分岐,张喜忠作为法人不愿承担合作社主体责任,对该合作社进行注销。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各项目单位、部门今后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四是对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约谈该部门负责人,提醒各站所今后在项目立项和验收后,要对经营主体加强跟踪监管,使项目补助资金能获得明显成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关于涉农资金统筹规划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年度项目资金的统筹规划。做到尽量减少立项环节时间,使项目资金不至于闲置。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限期完成项目建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三是尽可能提前下拨项目建设资金。2021年3月我局已下拨各乡镇高标农田建设资金1632万元,2021年6月下拨各乡镇高标农田建设资金491.27万元,共计2123.27万元。避免再出现大额项目存量资金被财政收回再申请下拨,往返拖延时间而影响项目业主的积极性。四是及时申请财政收回的项目资金再下拨。结余存量资金待项目验收后,再申请拨付给业主单位。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我局根据项目验收进度,已向市政府申请2018年至2020年财政存量资金共计4075.13万元,并全额拨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关于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动物防疫工作。疫控中心认真组织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构建免疫屏障,扎实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疫病监测,详细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和做好防控预案。二是加强培训宣传指导。对生猪养殖场发放动物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对官方兽医、城区和乡镇动物协检员检疫工作开展培训。三是开展对病死猪原因分析。动监所技术人员通过宣传指导督促养殖企业做好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并前往现场调查,对病死猪进行解剖送检,针对病情,采取治疗措施,与企业共同做好消毒和防疫措施,降低病死率,提高养殖水平。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进行工作部署,强化对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五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动物检疫、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等方面工作。六是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起草拟定《福安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证畜禽品质量安全长效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征求市场管理局、商务局、发改局、公安局、乡镇等意见后实施;出台了《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运营工作的通告》,有效避免乡镇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流入城区市场和全市各地,引起的生猪产品未检验检疫被处罚案件时有发生。同时,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规定严格执法,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对违反《动物防疫法》,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改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法。按照省厅工作部署,2021年开始“双随机、一公开”由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所有流程都由各相关业务股室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全程操作。二是加强纪检监督。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两库随机抽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与检查经营主体)时,及时通知法规股、纪检组、监察室人员一定要到场监督抽取过程。三是做好全程记录。7月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在摇号、抽签过程中,已采用现场录音、录像、拍摄照片等方式,做好记录存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偏差的问题
(31)关于对线上农技服务缺乏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农技线上服务。要求各乡镇及局每位农技人员,每个月至少上传两篇指导农业技术日志。截至2021年9月20日,全市农技推广人员274名(扣除海渔局和茶业局外),实际我局和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共计259人。其中我局在编在岗108名农技人员均已全部登录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日志人员108人;乡镇农技人员166人,登录使用的有152人,上传日志人员为115人;合计上传日志223人。二是进行末位约谈。每月将进行统计通报且进行末位约谈,让每位农技人员重视线上农技服务。三是举办专项培训班。科教站培训指导农技人员正确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解答农技人员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此提高APP使用率,更好服务“三农”工作。四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党组分管领导对相关站所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提升线上服务效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2)关于指导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全力推动葡萄全产业链发展,重点打造葡萄果醋酿造基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葡萄产业化进程,加快建设葡萄果醋饮料和葡萄籽油、葡萄酵素、葡萄蜜饯等加工厂。推行绿色采后商品化流程、冷链运输及精深加工等,延伸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链。二是规划布局全市冷链物流。已建成54座冷库及6座烘干设施,冷链库容达到4500吨,有效促进了产业链配套延伸。三是推动葡萄加工业发展。以发展标准化葡萄生产基地为基础,“接二连三”筑长产业链条。已建成小型葡萄酒厂1座,葡萄酵素生产线1条,葡萄蜜饯生产线1条,年加工100吨葡萄籽油加工厂1座,年产3万吨葡萄果醋饮料观光工厂1座等,以延伸产业链和提升产业附加值。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关于推动全市畜禽养殖业实现绿色发展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更换项目实施主体。立即更换收回未完成福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福安市永旺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65.6万元,调整为福安市冠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要求福安市冠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等额补助资金3个月内完成建设(根据该公司生猪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设计内容)并验收。二是该项目调整后立即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决定收回福安市永旺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65.6万元并调整项目给福安市冠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报请市政府同意实施。该项目通过乡镇组织申报,细化设计预算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于2021年7月22日至2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7月29日已正式批复至福安市冠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三是项目已通过验收。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内容,并于2021年8月18日,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进行公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拨付资金。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浮于表面的问题
(34)关于公文制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公文制作。我局已制定下发了《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有关工作的制度的通知》(安农函〔2021〕102号),要求局属各单位严肃公文制作程序,遵守行文规则,加快公文办理效率,强调公文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分配文号,避免事先预留文号现象,确保公文制作严谨。二是业务上加强指导。组织党委办、办公室、文印室等科室人员进行公文处理培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福安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公文错情的通报,规范并提升干部公文处理水平。同时,分发公文格式样表给主要科室,对公文制作加以指导,确保公文处理规范、严谨、准确。三是在行文上压实责任。推行“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的原则,加强公文审核力度,及时有效解决公文处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举一反三,严格规范行文标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关于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建的班子领导负起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单位、部门的范围内领导责任。二是对各支部进行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建)检查考评。党组和机关党委参照市委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意识形态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0年度考评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等检查考评的通知》(安农党组〔2021〕33号)。9月1日至10日由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带队,成立检查考评组,开展对局属7个党支部和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2020年度工作考评。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的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9月13日下发了中共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评的通报》(安农党组〔2021〕34号),各支部在9月底前整改到位。对于考评末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四是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局党组、机关党委(党委办)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落实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每季度定期检查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完成整改,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五是谈话提醒。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机关党委、党委办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加强党委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法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36)关于执法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农业行政执法力量。福安市综合执法大队编制38人,目前在编在岗仅16人,已抽调3名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力量。二是加大巡查力度。5月份以来,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执法队外出巡查60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加大了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巡查发现6起农业领域违法案件,正在查处中。投诉件3起,现场答复解决2起,信访件答复1起;12345平台投诉13起,答复13件。执法队严格按程序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农业领域的生产经营秩序,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三是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农业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重新设计巡查记录单,进一步规范巡查记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7)关于行政处罚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我局制定的案件举报受理、案件调查取证、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行政罚没款物收缴分离、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农业执法人员廉洁从政等7项制度和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公示,强化执法工作。二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送达。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通过这个案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送达等方面法律文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8)关于执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原动物卫生监督所(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之前,新成立后的综合执法大队办理案件无需授权委托。)开展兽药方面的行政执法活动未报经市农业农村局授权委托,行政处罚决定未经市农业农村局会议研究决定,是不规范不严谨的执法行为。动监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深刻的反思,立即整改,完成行政执法委托关系,严谨执法程序。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执法知识和《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提醒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做到执法严谨,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避免再次出现行政处罚过程因对违法事实认定不准确,而出现撤销原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处罚的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廉洁用权意识淡薄的问题
(39)关于专项资金挪为他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纪要(2019年13期)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的通知》(安农函〔2019〕156号),对该项一笔5万元强制免疫补助经费明确规定:主要用于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进行免疫效果评价、人员防护、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补助。经了解,松罗、社口2个乡镇已经下发了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专项经费。二是督促相关乡镇执行资金使用规定。7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专门下发《关于确保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的通知》(安农函〔2021〕104号),给松罗、社口、下白石、湾坞等四个乡镇,督促强调该项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不得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0)关于培训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分管领导及时督促检查信息化项目实施及开展培训进度情况,防止监管缺失产生不良问题。二是限期完成整改。党组责成12316办经办人员督促完成2019年度村级益农社信息服务项目中的培训分项,并于2021年4月2日和7月14日先后举办2期对各乡镇益农社信息员共200人的培训班,完成培训工作。三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对于下拨项目资金后未按期完成项目的该部门负责人,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其约谈,进行通报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1)关于政策实施失之于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调整村级农技员。为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我局及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发《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报送年龄超过55周岁村级农民技术员人选名单的通知》(安农函〔2021〕101号),对年龄超过55周岁的42名农技员重新进行调整;2021年7月以后,工资按调整后人员名单发放。二是把好学员资格审核关。加强对培训学员的身份审核,要求参训学员一律签署承诺书,尤其注重审核户口簿、身份证等要件,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非农企业人员混入。对身份不确定的学员,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工资、社保关系等。必要时采取抽查,发现身份弄虚作假,则学员的培训资格取消并退还补助金额。三是进一步完善对农民培训机构的监管。在遴选培训机构时,坚持公办机构优先原则,完善生源落实制度及规范财务管理,推行班主任负责制度,建案归档,做到“一班一档案”。四是提升高素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通过下乡镇、走农户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培训对象需求,鼓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推荐上报培训对象,把关推荐对象身份。同时,加强招生宣传,让更多的农民积极参与学习培训。8月开始省级资金培训,完成培训高素质农民1680人次;9月发布中央资金招标公告,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360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行业协会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42)关于库存现金量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额。市葡萄协会已按月库存资金规定要求,平时控制现金额在2000元内;7月底已将库存现金20000元,存入了市葡萄协会账户。规定每笔单据现金报销超过1000元的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出。三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葡萄协会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财务开支与现金管理。四是谈话提醒。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葡萄协会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今后不得违规出现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3)关于财务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每笔支出要有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审批才能报销。二是规范公务接待规定。葡萄协会已补齐了2018年4月3日、14日葡萄协会两次接待客人的公务接待函和接待清单,今后没有公务函接待的费用不予报销。三是做好会议费的预算、结算。水蜜桃协会已补上2019年度理事会议餐费预算与结算单,今后召开会议先要做好预算,会议结束时做好结算单并予公示。四是对协会负责人及财务谈话提醒。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务管理规定,严格报销审批程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4)关于公款长期出借未归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限期还借款。借出的2笔公款共计2.5万元,已于7月31日前归还入账。二是谈话提醒。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约谈葡萄协会财务经办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今后避免出现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4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8月13日,党组召开了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我局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党建工作汇报;审议了省委2020年度对宁德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反馈问题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方案,研究部署宁德市委对福安市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迎检工作。班子成员在会上结合实际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暨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三是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督查和监管。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农业项目督查制度》,切实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8月下旬,制定了《农业资金项目督查工作方案》,9月底开始对农业资金项目进行全面督查。由班子成员带队,抽调财务、内审、监察、相关股室等部门人员组成6个项目督查组,对30万元以上的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大检查(涉及项目资金1.2亿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福安市农业农村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党组已于8月25日制定印发《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8月份开始,由党委办、局监察室牵头,按各单位、部门股室的风险、岗位风险、职务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二是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务风险防控。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三是调整关键单位、部门的防范风险等级。对于重点中层岗位负责人,重新调整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廉政风险等级,将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正职、副职岗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发展中心等2个单位以及农业产业发展股(原园区办)、乡村振兴与扶贫开发股(乡村振兴办)、扶贫开发服务股、畜牧股、科教股、经作股、农村合作经营股、农田建设与土肥股等8个股室纳入一级风险防控单位和岗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股、动物卫生屠宰股、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股、农业技术推广股、种子推广股、植保植检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办公室(人事、职称、财务)、市场信息与农场股、食用菌股、机械化养鸡场等12个股室(农场)纳入二级风险防控部门。按要求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结合岗位实际制定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四是完善动态防控机制。每年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对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责任和措施进行调整,完善工作程序,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队伍建设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47)关于推进机构改革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力度。根据《三定方案》和相关规定,已完善各股室和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同时从相近事业业务股室配备兼职8个内设机构股级负责人,推进我局机构改革到位。二是划转2个中心和执法队编制人员到位。已调整市乡村振兴工作服务中心、市农业服务中心人员3人,充实执法大队力量,逐步改变下属事业单位超编与缺编不正常状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8)关于股级负责人的选拔未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意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8月份开始,党组召开调整任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会议时,已先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二是把好任前廉政审核关。完善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程序,然后上党组会研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9)关于大部分事业股级干部未续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限期完成股级干部重新聘任。从7月份开始,我局按照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程序,侧重吸收年轻优秀干部,充实我局的中层干部队伍,解决中层干部“青黄不接”与年龄老化问题。二是提出进度时间表。8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福安市农业农村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8月24日完成了股级干部民主推荐,8月26日发布考察预告;9月7日进行民主测评;9月20日前完成了股级干部考察,9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8名股级干部职位进行研究确定,后面进行任前公示、报批、备案报告,预计10月底前完成股级干部任职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0)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行中层干部轮岗。目前,我局对专业技术工作相近的农技、畜牧、动监、疫控、种子站和乡村振兴、人事人才等股室(站所)的股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已对该7名10年以上的股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二是继续推进股级干部岗位交流。下一步继续推行对相关部门的股级干部工作岗位调整交流,改变一些干部多年从事同一部门的岗位工作,有利于降低岗位廉政风险,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3个月以来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党委)的重视领导和精心组织下,经过局属各党支部和各相关关责任单位部门的共同努力,已落实180条整改措施,完成市委巡察反馈我局的14项50个问题清单,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到目前为止,我局党组已经基本完成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阶段性整改任务。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推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1.统一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在围绕落实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把当前的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巡察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目前已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我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制定了三位一体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年度考评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检查考评方案》《党建工作检查考评方案》,修订了《农业资金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廉政风险防控方案》《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考勤督查及奖惩制度》《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晋升)管理办法》(试行)《农业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等12项重要制度。
2.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做到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对整改工作中已经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完善各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反腐败体系建设,形成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巩固和发展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
3.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抓好整改到位。局党组要切实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把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发挥好。要坚持破立并举,既要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发现解决问题的长效化。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清性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整改成果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内部管理、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切实把整改转化为谋划工作、完善制度、破解难题的实际行动,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标本兼治。注重从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入手,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组织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效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实现我市乡村“五大振兴”目标,奋力谱写福安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下一阶段,局党组要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贯彻落实;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局各责任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回头看”,举一反三,确保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2667;通信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4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nyn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