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2-08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47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39日至41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6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局4个方面1340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给予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对于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局领导班子认真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定位,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在629日反馈会后,自然资源局于7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晓雄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和乡镇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日常工作。同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织负责人表态讲话、巡察办主任讲话在党内印发通报。

(二)坚持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

为进一步推进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清单,部署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明确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安排。为促进整改工作的推进,局党组在巡察组入驻以来召开13场专题会议对巡察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反馈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分解,制定了整改方案。局领导强调,要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立行立改、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着眼长远的原则,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整改工作。局党组要求全系统聚焦问题、细化措施,认真对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确保整改彻底,标本兼治、长效长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依然不充分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依旧不全面、不透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明确学习规则。二是制定《自然资源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安自然资党组〔202131号),每月按实际制定学习方案,明确主题发言人,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明确中心组学习负责人,做好学习材料和会议记录的收集归档。从202011月起每次安排两名副科以上领导交流发言,党组书记末位总结发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依旧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组、支部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廉政风险承诺书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内容,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三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局党组712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半年进行分析研判。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依旧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重新学习《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自然资源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安自然资党组〔202013号)、《中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通知》(安自然资党组〔202116号)文件规定,严格将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纳入党组会议研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党组公文处理依旧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我局全体办文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加强公文知识学习培训。二是定期对报送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公文及内部发文的错误情况进行通报,引以为戒。三是修改和完善《福安市自然资源局保密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加强派生定密管理,印发《福安市自然资源局保密管理制度》(安自然资〔2021253号)、《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安自然资〔2021308号),并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党组履行职责使命依然不到位

5)关于闲置土地存量面积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调查力度,督促业主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尽早动工或达到要求的动工强度。二是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及时上报市政府,建议收取闲置土地费;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督促相关乡镇及部门尽快净地,将达到基本开发条件的土地交予业主使用。三是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纳入《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一月一通报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3号)重点工作通报内容。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6)关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

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二是402宗未结案件根据《自然资源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安政办〔202142号)移交属地乡镇后给予结案,目前已移交乡镇接收133宗,结案133宗。三是对新增违法行为未结案的卷宗进行梳理,梳理后按照《自然资源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安政办〔202142号)文件精神移交属地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后给予结案。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7)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依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旧村复垦资金管理,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旧村复垦项目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研究后形成正式文件,发放乡镇政府进行整改。二是提升业务水平,配合财政局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乡镇土地整治资金、转账核算、会计科目设置等相关材料,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避免今后类似违规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8)关于土地滞纳金追缴依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于20219月向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发出出让金催缴通知单,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现已期满60日,依据《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1241434号):在你单位按原出让合同依法处置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地块后,扣留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可领回的出让金款项,并及时联系我院提取,我局拟对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城北道步下洋(原农校实习农场)地块处理:(1)与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重新出具规划条件后出让;(2)要求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852240元为基数,利息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从终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算(即2019214日起算)。(3)地块重新出让后,从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已交第一期的出让金8900万元扣除定金3000万元、第一期违约金85224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后,剩余可执行的款项由市财政局退回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二是我局已于20211110日将处置方案请示市政府,后经市领导研究决定退回请示件(安自然资〔2021434号),建议仍由法院处置该地块。我局拟重新请示市政府,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交由法院处置,但涉及限高方面,我股室与法规股、律师讨论后,需要规划部门明确回复,法院才可以处置。规划已对接气象局,由气象局测算限高。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3.党的组织建设依然不重视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依旧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与培训。810日和820日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和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升政治素养,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材料,做好会议发言及相互批评。目前已结合巡察回头看、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了巡察回头看存在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力度,规范党组织生活。对材料未按规定撰写或者出现错误的,已重新撰写材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依旧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与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福安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试用版)等。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彻底扭转三会一课不严格、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各支部按要求召开支委会,规范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依旧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与培训。组织党务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编、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是加强党费交纳与管理,2021年已对党费计算基数及时足额调整,按标准交纳,按规定规范填写党费证和登记簿。三是对未按照规定足额交纳的党费重新计算后予以补缴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关于选人用人依旧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任命干部进行梳理,对于符合岗位任用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与人事部门审核报备,已审核报备2人,重新上报1人。二是今后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规范干部任免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不力

13)关于抓制度建设依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公车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台账。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把审核关,严格审批程序。三是组织会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与业务水平。四是各乡镇国土所是我局派出机构,财务实行报账制。20207月以现金支付经费55120.28万元,主要是4个所共16个月的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以后我局支出使用转账方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车辆管理使用,严禁使用非营运车辆和私车公养等违纪违规行为,下乡统一使用营运车辆公司的合法经营车辆,严格贯彻执行《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安政办〔201569号)文件等规定,规范执法用车。二是取消乡镇国土所(分局)执法巡查每天40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责令各乡镇国土所清退201711月至20212月伙食补贴219360元,至目前已退款186620元,因9名劳务派遣人员已离职,剩余32740元未清退。三是已对17个乡镇国土所执法巡查差旅费与执法巡查系统记录进行核对,经核查发现的不规范租车天数51天,涉及金额1985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其中4400元在清退伙食补助中收回)。四是已于20217月将闽J866KF驾驶员及闽J360KF驾驶员李论、黄顺章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安自然资函〔20211008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5.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扎实,学用结合不紧密。

15)关于未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对重要业务法规不学习、不传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812日组织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202197日已组织生态文明专题学习。二是2021622日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加强对本部门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特别是中央领导对于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纳入学习计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关于用两山理念引领绿色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福安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向市政府请示,待批复后行文转发各乡镇。二是对于11处自然复绿点,设立警示标志并采集影像存档;7处工程恢复治理点中,下白石镇长岗点已通过宁德市局验收,溪柄镇东坪点和湾坞镇半屿点九月份完成验收,剩余4处目前已将实施方案移交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含康厝填秦点和下白石荷屿点)。三是对各废弃矿山点由所在乡镇每月进行日常巡查并形成月报表上报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督促每个矿山企业加大整改力度,限期要求整改,对未能按时整改的企业,要求其停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截止202012月底,因未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被列入黑名单”7家持证矿山已全部移出黑名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多收取办事群众不动产登记费用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成立清退工作组,组长由吴兆民担任,副组长由林长进担任,责任股室由综合股负责,一方面进驻各小区与各小区物业部门联系,取得帮助,利用各个周末两天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加班,从717日开始,首先入驻东百小区后逐个小区铺开,目前已全面涉及中建、芦春小区、鼎富小区、碧桂园等;另一方面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主要针对外出人员,经过身份确认后进行微信转账支付,并打印微信转账凭证。目前已退款16.479万元。二是福安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已于20206月、7月共退还业主12939.48元。三是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局党组会议(〔202012号)议定,福安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已从2020918日停止对外测绘收费服务业务。四是印发《福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工作方案》,全体员工按照文件要求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向市政府申请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市政府已研究并出具会议纪要),拟增加一窗受理窗口两个,增加一名扫描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六是再次与农行、工行、建行等银行对接,要求这些银行加快实行抵押受理直接在银行窗口办理,确保实现群众不见面受理,目前建设银行已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供公司联系开发专线,近期即可开通运行。七是与行政服务中心对接,结合一窗受理网络系统布置,实现只收一套纸质材料,税收、房产备案等所需材料以电子材料通过网络传送至税务、房管等部门。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6.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主动。

18)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业主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尽早动工或达到要求的动工强度。二是对闲置土地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及时上报市政府,建议收取闲置土地费。三是闲置土地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督促相关乡镇及部门尽快净地,将达到基本开发条件的土地交予业主使用。四是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纳入《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一月一通报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3号)重点工作通报内容。五是未批先建图斑按照卫片处置文件相关精神,再次函告属地乡镇做好图斑处置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4宗。六是我局属地乡镇国土所对涉及未整改到位6个图斑进行立案查处。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19)关于对本单位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协调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正草拟文请示市政府协调林业、海渔、房管等部门,待以上部门将原先档案资料整理到位并形成电子档案资料后,我局将积极配合给予转移到位。二是委托第三方对原存放住建档案进行清点整理,以便做好移交,统一归档入库。三是根据新土地法第七十八条农村个人非法占地建房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置,我局将法条明确规定的农村个建违法行为移交农业农村局处置,杜绝推诿行为。四是福安市人民政府已出台《自然资源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置办法》(安政办〔202142号),有效解决了与城管局、财政局权责不明确,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20)关于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用地要素保障上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储备计划30宗地,现已完成了8宗地,截止目前已完成储备计划的27%,下一步将尽力督促乡镇安征迁工作进展。二是进一步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更多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措施建议,并积极上报市政府,请示市政府采取合理措施,由此提高我市收储计划的执行率,加大对我市收储项目的收储力度。三是2021年到期的临时用地复垦任务23宗。其中4宗已完成验收工作;1宗正在办理处罚没收;1宗红线范围已被高速公路主线占用,正在处理中;4宗已验收,未到达验收标准,正在整改中;2宗已完成复垦,业主正在申请验收阶段;剩余11宗已完成复垦方案修编,8月底进场施工。四是严格按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未复垦的临时用地单位,再申请新的临时用地时不给予审批。行政审批股按照五级十五同的标准,已完成对临时用地事项细化梳理的工作,实现办事指南十五个方面要素基础标准的统一,以及其他配套要素信息的完善,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临时用地复垦方案须经专家评审同意方可收件。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21)关于土地监察执法不到位,违法占地、用地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责任,对非法占地堆放砂石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立案查处到位10个,非立案查处关闭5个。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到村(社区)广场、市民公园、部分重点企业等场所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结合省厅看、管、查系统化、三调初步成果、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和卫星遥感影像、历年农村建房审批情况,违建清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信访、群众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农村个人违法用地行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

22)关于党组使用管理干部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整合执法办案力量。已对《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通知》(安国土资〔2016164号)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拟定《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整合乡镇国土所(分局)办案力量的通知》(安自然资〔2021318号),对乡镇国土所(分局)办案人员进行区域优化整合分组,确保执法监察工作承办人员不少于2人。二是按照司法局通知加紧换证,目前已经换证91本,组织无行政执法证人员23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调整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充实监察大队队伍,目前监察大队具有执法资格人员9人。三是定期开展有关业务培训,提高乡镇国土所干部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干部考取执法资格证书。四是已向市政府请示申请增加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市政府已经开会同意我局招聘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工作人员充实乡镇所。五是制定《市自然资源局村级土地协管员培训计划》,每年对全市自然资源局455名土地协管员开展履职能力、业务知识等相关培训,并建立培训台账。六是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局考勤制度,重新制定《市自然资源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从要求、管理、纪律上细化具体规定,并将班子成员纳入考勤管理,进一步加强通报式警醒教育,对考勤结果一月一通报,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干部进行通报,同时强化考勤结果运用,将考勤纳入年终绩效、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增强每一位干部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七是已对违反考勤制度的2名员工给予记过处分、12人给予通报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上半年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派驻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3次,督促派驻部门做好干部职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2次。二是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城区停车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业务股室按照市委部署做好点题整治工作。督促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如到东百小区现场监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退还多收的不动产登记费。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2021年完成自办案件1件,开展巡察整改提醒谈话3人。上半年,配合驻在部门党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干部通报批评13人,效能问责5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记过处分2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流于形式

24)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二是切实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的学习计划,进一步落实法制培训与学习。三是已开展《保密法》《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的学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制作虚假整改报告内容应付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与培训,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提高党务干部思想认识。二是严肃工作态度,驻局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加大对工作的监督,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出现,对于工作失误的经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关于发文应付交差、不尚实际、不求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潭头镇问题,我局与潭头镇政府积极对接,通过查阅档案和现场核实方式,对11户搬迁对象进行核查落实,均符合补助资金发放条件。二是针对溪潭镇问题,我局认真核对下拨资金账目,经核对,2014年和2016年补助资金我局与财政已联合行文下达补助资金,但溪潭镇政府未领回。在发文收回资金时,未认真核对实际下达资金账目,还是以原文件下达资金要求收回。目前,该两笔资金已上缴市财政。在以后工作中,将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学习,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发生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浮于表面

27)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入驻窗口单位未能正确履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基于预受理环节内准备前期材料历时长、情形多,且与行政许可提速增效相互矛盾,20212月已取消原前期准备阶段(预收件),梳理了个人建房一次性告知单,正式受理后按流程办理。目前,项目受理及咨询过程中由后台业务骨干配合前台服务人员,对群众申请事项进行有效引导,耐心解释,主动提前对业主项目规划、产权等情况进行了解、指引办理,更好地推进个人建房项目顺利开展。二是20205509号窗口工作人员辞职,前台缺一名工作人员,未有新工作人员入驻,以致509号窗口出现空岗现象。为了确保窗口正常运行,从20206月开始,509号窗口试行轮岗制,至今未出现空岗现象。三是经分批分次梳理整顿,已办结21户,其中6户个人建房竣工验收,核发15户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结6件,其中1户正式收件在办理中,5户因不符合收件材料已退件。四是20214月中旬,已安排人员顶岗对468窗口进行顶岗,确保468窗口能够正常受理登记业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8)关于存在违规执法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818日开展执法人员《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培训。二是强化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全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根据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闽09行终33号,为了推进项目顺利落地,福安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21日致函甘棠镇对该项目地块(位于甘棠镇山兜里洋,宗地编号2009-11)再次进行清表、围挡工作。四是根据2021329日甘棠镇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天启房地产项目用地达到净地出让条件的函(甘政〔202120号),我局会同甘棠镇政府、福州闽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对该项目用地清表、围挡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认为项目现场围挡与出让红线范围一致,已完成清表工作,达到交地条件。五是2021329日起至今,我局已多次联系,并于2021415日(安自然资〔2021549号)致函福建省天启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尽快办理交地事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不规范

29)关于往来资金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函给乡镇政府或业主单位及时核销项目款,至目前已向业主单位及乡镇政府发出核销函6份。二是继续向市财政申请收储资金。三是根据2016年资产清查中委托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局资产进行专项审计报告,我局再次向市财政发函(安自然资函〔20211334号)咨询长期挂账资金核实情况,市财政函复建议也只是按财资〔20161号和安财资〔20173号文件办理,未明确批复事宜。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30)关于改变直接支付方式、已拨代支未按实际支出纳入决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申请2021年市收购储备中心已单独开设零余额账户,年末单独编制决算,这样就避免从自然资源局零余额账户直接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划拨项目资金,也方便下属单位用款。二是2021年起年末编制决算时局本部将汇总未开设零余额账户的下属事业单位收支结余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1)关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结存量过大,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催促督促乡镇进行项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入开展要素保障服务年活动。二是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精神,推动土储债项目分年度完成计划要求,并积极上报市政府采取合理措施,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20218月土地专项债券资金结存20135.017万元,比20212月减少500万元。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32)关于人员经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目前我局业务工作开展实际,合理设置府

购买服务岗位,制定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批,待政府批复后逐步将派遣人员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

3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启动我市个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编制工作。我局参考上级及周边县市已出台相关审批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立即开展个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编制工作,计划10月底前完成市直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的意见征集并上报市政府审议。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学习《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规范案源登记,杜绝擅自处理案源。三是严格按照多测合一规定执行,同时将在我市备案的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在行政服务醒目位置向群众或企业公布,全面推向市场,由群众或企业自主选择。四是缩短办证时间,压缩登记流程,将登记流程压缩为三个流程(受理、审核、核定),承诺登记时限为三个工作日,现已实现平均登记用时0.13天。五是对中介服务不参与、不介入,同时加强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六是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按三定方案负责承担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总体规划、指导编制乡镇(街道)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并监督实施,以及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业务工作,项目规划行政许可业务由行政审批股承担。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4)关于档案管理混乱,存在失管风险及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符合我局实际的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向市政府申请档案整理专项资金,聘请有资质、业务熟的企业承担档案整理和数据化信息录入工作。三是已组织局属各股室(中心)人员对现有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35)关于执行党内纪律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与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二是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是严格党员管理,对受处分的党员及时通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党建基础薄弱

36)关于党组对党务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党建工作力度,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力量,已充实党务工作人员2人。二是已安排局属各股室(中心)重新拟定工作计划,并于今年3月份汇总后对2021年度工作计划进行重新撰写,充实党建工作内容。三是今后在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充实相关党建工作具体内容,抓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7)关于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与培训。组织学习《中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二是规范支部的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关系管理,及时按工作岗位调整党员组织关系,城市规划办公室党支部目前党员数已达7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8)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的学习与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章党规。二是规范发展党员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以对党忠诚、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三是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切实作好发展党员的档案管理,对申请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规范建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9)关于党建制度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与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二是已对上墙制度内容进行梳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内容上墙相关制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3.40)关于执行机构编制工作要求不严格,混编混岗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梳理,截止目前我局乡镇管理所在编在岗人员实为24人。二是因我局行政编制数仅12名,且多为科级领导所占,为维持局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局党组混编混岗使用干部,10个内设股室均是借调下属事业单位及乡镇管理所的干部职工。从2020年开始,我局从公开招聘考试中新录用的干部均是安排原编制岗位,在下一步的干部任用中,将逐步调整,逐步解决混编混岗使用干部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关于闲置土地存量面积大的问题。

情况说明:上轮巡察剩余7宗未整改到位的闲置土地问题属于福安市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较长、问题错综复杂。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和企业协商。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按整改计划,联系各有关单位、乡镇,督促业主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尽早动工或达到要求的动工强度。二是我局拟收集梳理该项目档案材料,向法院提起解除出让合同的诉讼,走司法途径加以解决。三是我局将积极对接市住建局,请住建局根据企业已经建设但未办理手续造成系统无法销号的闲置清单,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要求重新出具项目已动工情况证明。

完成时限:20221230

2.关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低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一些案件涉及没收建筑接收,需协调具体的接收主体后才能结案。

整改措施:下一步加强和未接收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和《自然资源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置办法》的解读,加快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接收,乡镇接收后结案。

完成时限:20221230

3.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依旧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该项工作涉及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我局无法独立完成该工作的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于2021914日向市政府呈送《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组织对各乡镇开展旧村复垦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的请示》(安自然资〔2021323号),申请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旧村复垦专项资金检查。等待市政府批下达后,根据市政府的批复,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完成时限:2022730

4.关于土地滞纳金追缴依旧不力的问题。目前还有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益嘉房地产有限公司等2宗土地滞纳金2.3亿元未追缴到位。

情况说明:滞纳金追缴正在走司法程序。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期出让金8900万元及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第一期违约金852240元至金尚未支付。

整改措施:我局已于20219月向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发出出让金催缴通知单,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现已期满60日,依据《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01241434号):在你单位按原出让合同依法处置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地块后,扣留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可领回的出让金款项,并及时联系我院提取,我局拟对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城北道步下洋(原农校实习农场)地块处理:(1)与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重新出具规划条件后出让;(2)要求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852240元为基数,利息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从终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算(即2019214日起算)。(3)地块重新出让后,从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已交第一期的出让金8900万元扣除定金3000万元、第一期违约金85224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后,剩余可执行的款项由市财政局退回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我局已于20211110日将处置方案请示市政府,后经市领导研究决定退回请示件(安自然资〔2021434号),建议仍由法院处置该地块。我局拟重新请示市政府,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交由法院处置,但涉及限高方面,我股室与法规股、律师讨论后,需要规划部门明确回复,法院才可以处置。规划已对接气象局,由气象局测算限高。

另我局拟向福建金瑞嘉园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益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出让金催缴函,并抄送相关法院。

完成时限:20221230

5.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部分群众外出,多收取办事群众不动产登记费用的清退尚未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窗口管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大多收取办事群众不动产登记费用的清退工作,优化办事流程。

完成时限:2022730

6.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情况说明:2020年上半年上海督察局督察要求整改的闲置土地33宗,至今还有溪北洋孵化基地C4地块、王基岭工业小区A30地块、溪北洋孵化基地B13地块、溪北洋孵化基地C8地块、溪北洋孵化基地C9地块、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2011-20号地块、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C地块S2工业用地、王基岭工业小区A28地块、溪潭镇溪北洋老年公寓项目(2004-X001)、晓阳镇晓阳村庵下洋地块等10宗正在整改。202038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我市即将超期未动工的15宗闲置土地处置问题,但至今仍有王基岭工业小区A14地块、松罗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王基岭工业小区A4地块、福安市赛岐镇梨园场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福安市赛岐镇下浦路南侧安置地块等5宗土地未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溪北洋地块已判决的,我局将履行法院终审判决,请示市政府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土地使用权证。二是收集梳理溪北洋孵化基地C4C9项目档案材料,向法院提起解除出让合同的诉讼,走司法途径加以解决。三是将发函至业主单位,督促业主尽快动工建设。四是加强与省厅、市住建局的沟通交流,出具符合自然资源部要求的出具项目已动工情况证明。五是涉及司法查封的闲置项目,待法院拍卖后,我局将督促新受让人签订《补充合同》并办理施工许可证进行动工。

完成时限:20221230

7.关于对本单位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协调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此项工作涉及各部门历史档案的整理和归档,需要各部门协调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现正拟文请示市政府协调林业、海渔、房管等部门,待以上部门将原先档案资料整理到位并形成电子档案资料后,我局将积极配合给予转移到位。二是委托第三方对原存放住建档案进行清点整理,以便做好移交,统一归档入库。

完成时限:20221230

8.关于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用地要素保障上存在短板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此项工作涉及历年项目的积累,无法在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下一步将尽力督促乡镇安征迁工作进展。二进一步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更多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措施建议,并积极上报于市政府,请示市政府采取合理措施由此提高我市收储计划的执行率,加大对我市收储项目的收储力度。

完成时限:20221230

9.关于党组使用管理干部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疫情原因,原定于8月份的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暂停。

整改措施:当前已梳理并安排全局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人员23人报名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下一步,等司法部门公布具体开考时间后,将组织上述人员参与考试。在开考前,将做好相关人员的备考复习工作。

完成时限:后续将根据司法局通知组织人员考试。

10.关于往来资金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自然资源局往来款中一大部分是用地单位预存的用地报批税费,因历史原因手续一直未办理,导致往来款长期挂账。二是因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一些项目业主乡镇没有及时核销,市财政没有及时支付储备资金,导致往来款长期挂账。三是2016年资产清查中我局委托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账面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经济鉴定,我局根据财资〔20161号和安财资〔20173号文件要求和审计结果向市财政发出了《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资产损益、资金挂账核实情况的申请》(安财资〔201739号),市财政未对资金挂账部分进行批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相关乡镇政府或业主单位的督促力度,要求及时核销项目款。二是继续向市财政申请收储资金。

完成时限:20221230

11.关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结存量过大,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福安宾馆及周边地块、闽东卫校溪北洋校区地块、溪北洋孵化基地项目地块、溪北洋K地块项目、甘棠产业园区项目五个项目进展原因,土地储备专项债资金无法拨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收储中心催促督促乡镇进行项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入贯彻开展要素保障服务年活动。二是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精神,推动土储债项目分年度完成计划要求并按季度上报市政府由政府督促乡镇,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完成时限:20221230

12.关于人员经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

情况说明:劳务派遣56未纳入财政预算为历史遗留问题,我局请示政府将这些人员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尚未有明确答复。

整改措施:我局以《关于请求市政府同意将现有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的请示》(安自然资〔2021488号)再次向市政府请示,将我局非财政核拨派遣人员56人纳入财政预算。

完成时限:20221230

13.关于档案管理混乱,存在失管风险及安全隐患的问题。

情况说明:需征得市政府同意后,财政拨付相关启动经费进行档案整理。

整改措施:已于20211029日就关于申请实施自然资源系统第二期档案数字化建库项目事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并议定,同意进一步全面详细梳理现状后,形成预算方案,一并行文请示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已拟定《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实施自然资源系统第二期档案数字化建库项目的请示》(安自然资〔2021443号)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完成时限:20221230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巡察整改存在问题,我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要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做好后续整改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落细党组主体责任,深入反思问题原因,切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定期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寻方问诊,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汇报工作进度。对于整改完成的事项,建立好整改台账,做好过程性材料的建档管理工作。 

二要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抓好巡察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提高局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当前各项工作,真正把巡察组的工作成果转换为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发展的动力,把整改成果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任人唯贤,知人善用,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三要确保长效机制落实。要把整改成果与机关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以机制管人,制度管事,把整改成果与自然资源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完善工作措施,对已建立的规章制度,要梳理完善并抓好落实执行,健全制度落实监督,把接受巡察监督检查的过程变成反思工作、查找差距、改进提高的过程,带领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986636;通信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szrz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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