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湾坞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14日至5月2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湾坞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8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湾坞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意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所站、部门有关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层层明确要求,确保责任到岗、要求到位。自8月7日以来,先后召开8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在党委会议上强调巡察整改事项,并于9月6日召开我镇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检查,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坚持统筹谋划,形成工作合力。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严格把关,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及分解方案》(湾委〔2020〕63号),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工作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同时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问题逐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监督问责,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清性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若发现对整改落实不负责的,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改出实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常态化的工作当中,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学习形式单一,浮于表面。2019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回信精神不够深入,多以传达精神为主,讨论研究少,有时以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替代中心组学习或以全镇干部大会形式召开中心组学习,在推进学习进田间地头、进企业方面仍有欠缺,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并印发关于《湾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补充》的通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等采访实录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健全完善《湾坞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杜绝以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替代中心组学习或以全镇干部大会形式召开中心组学习,并要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充分讨论发言,各抒己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党委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积极丰富学习形式,推进学习更深层次。截止2020年12月底,我镇已围绕《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等采访实录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26次,其中学习《习近平在宁德》子专题6次、学习《习近平在福建》子专题4次,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52人次;组织理论宣传轻骑兵深入村居、机关、企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等采访实录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活动共26次,组织镇村干部召开集中学习会6次,参加学习人次超过500人次。四是开展异地学习活动,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赴福安市廉政教育基地、松罗乡“九家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村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学习态度不端正。2017、2018年度中心组学习调研报告均以《以滴水穿石精神、贯彻“三小三大”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该份报告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目前镇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已作出书面检讨,强化材料把关,杜绝今后撰写理论调研文章时再出现应付了事现象。二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湾坞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计划的学习次数、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进行学习,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并提交主要领导审查把关。目前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针对《习近平在宁德》学习讨论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撰写了《“弱鸟先飞”“滴水穿石”——推动湾坞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学习心得体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2020年4月13-19日上洋、炉山、浮溪3个村党支部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比例不足50%;经谈话了解,岩下、寒洋等部分村支部书记不了解“三会一课”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已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比例不足50%的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在镇村两级干部大会上对相关村进行通报,以反面案例警示全体镇村干部,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日常督导,由镇党政办负责每周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镇党委对排名靠后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三是将“学习强国”列入村级意识形态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四是已组织各党支部书记针对“三会一课”的开展内容、开展形式、开展流程、内业档案等业务进行培训,并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每年的村两委轮训和乡镇党校年度培训重要课程。目前上洋、炉山、浮溪3个村党支部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比例超过50%。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对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够重视。2017年至今未将意识形态纳入班子成员分工,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新调整党政班子分工,明确宣传委员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全年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意识形态内容至少有1次,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目前理论中心组学习已达26次,其中《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宁德》等系列采访实录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共10次,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研判分析会1次。二是坚持意识形态“六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责任范畴,纳入综合目标管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坚持《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四个纳入”,将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三是明确由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并严格按照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时做好内容更新,目前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正常更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流于形式。2019年坑源村工作总结中出现“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不切实际内容;白马、上洋等13个村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出现雷同现象比较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镇宣传委员已牵头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教育。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回头看”工作专班,对辖区24个村、1个社区近年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相关村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制定了《湾坞镇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考核细则》,对各党支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考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网络舆情管控不到位。对于社会上的不良言论、网络谣言的管控不够到位。如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半屿村QQ群谣传辖区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湾坞镇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控。二是定期排查,联合司法部门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出现的负面舆情信息及时依法处置。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的正向引导,对网络上负面信息进行及时澄清,避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7)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上洋、龙珠等村涉及40户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目前对补助资金进行清退,尚存部分未追回。个别扶贫项目建设停滞,2018年池头村(池头-上楼坪)道路硬化项目因林地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工程停滞施工,2019年8-12月均被市委、市政府督查通报,直至巡察撤点前仍处于停工状态。动态调整不及时,个别包户干部入户走访流于形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动态调整不及时。如池头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雷寿兰户,其姐雷淑英已出嫁20余年户口未迁出,截至2020年4月扶贫系统档案仍未减员。
整改情况:一是上洋、龙珠等村涉及40户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已追回36户的补助资金,还剩上洋村陈松柏户和龙珠村兰金清户、龙珠村陈灿户、龙珠村郑景翰户等暂未追回。上洋村陈松柏户共领取财政补助资金14.6万元,分别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4.3万元和贫困对象补助0.3万元。现已追回1.5万元。由于上洋村陈松柏户自身财务问题,造成发放到邮储银行卡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9万余元被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和银行冻结划转。目前,我镇正和福安市邮储银行协商,请求其如数退还被划转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协商无果,我镇请示上级后对上洋村陈松柏户提起诉讼。龙珠村兰金清户、龙珠村陈灿户、龙珠村郑景翰户等共领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38.1万元。由于该3户符合贫困户条件,但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考虑到2020年是脱贫攻坚关键年,该3户又安置在龙珠小区内,我镇根据中共福安市湾坞镇委员会第四十五期(2018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纪要精神正与该3户协商按照领取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占安置房评估总价款的比例,分别收购该3户安置房的部分产权,办理共同产权。目前,正在协商中。如协商无果,我镇请示上级后对龙珠村兰金清户、龙珠村陈灿户、龙珠村郑景翰户等提起诉讼。二是2018年池头村(池头—上楼坪)道路硬化项目因时间紧任务重,未及时报批涉及林地手续,造成项目建设停滞,被市委、市政府督查通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约谈村主干,与村干部一同前往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目前,池头村(池头-上楼坪)道路硬化项目林地审批手续已完成,也与原中标施工单位完成项目结算和合同终止。同时,该项目重新动工的财审已完成,并进入“阳光平台”实施招投标,预计年底完工。针对项目建设问题,我镇对所有在建工程和正在报批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要求严格按照项目报批程序申报,所有项目必须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和项目招投标后才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做好项目质量监督和项目资金监管,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三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不及时的问题,我镇组织人员对全镇203户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即知即改。每季度进行一次贫困户动态调整,要求包村干部、村主干亲自入户访查,将人员增减情况上报,填写好人员增减单,避免动态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滞后的个别干部,由镇纪委给予提醒谈话,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通报。目前,池头村贫困户雷寿兰其姐雷淑英已于2020年6月办理减员手续,系统已减员。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8)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治理,但仍存提升空间。青山挂白仍有发生,湾坞村湾坞高速口取土点未复绿,梅洋村、宝岭村存在非法开挖山体破坏生态现象;甘塘屿水质监测点多次不达标,河长制考评分数在福安市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湾坞村湾坞高速口取土点进行复绿并安装监控,实现24小时管控,同时举一反三,完成辖区8个青山挂白点的整治。二是已在我镇各主要道路、河道入口和非法取土点共15处设置了宣传和警示牌,加强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推进河道管理市场化,由市水利局牵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管理,确保河道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建立了常态巡察机制,与林业站、国土所、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实行山林、土地、河道常态化巡察,护林员、河道专管员做到每天至少一次巡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目前我镇已制止一起非法取土行为,通过与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扣留挖土机一辆。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联合执法和加大巡察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和“山长制”,严厉打击非法开挖山体、破坏森林植被、超标排放污水等行为,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扫黑除恶”宣传氛围不够浓。部分村宣传氛围不够浓,存在“镇里热、村里凉”的现象,线索排查未实现“零”突破。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镇干部学习例会、镇村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引导广大干部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二是结合平安三率集中宣传活动、包村干部入户宣传等,在各村张贴 “扫黑除恶”宣传标语300多条,依托移动短信平台定期发送宣传短信共计8000多条,全面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三是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和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制度,与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国土所、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加强协作,互相配合。截止10月28日,已摸排线索3条,其中有效线索3条,走访约3次58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搬迁工作推进滞后。沙湾村下沙湾、沃中厝两个自然村搬迁工作,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房屋搬迁协议签订,而至目前仍有3幢房屋未签订搬迁协议。
整改情况:成立沙湾搬迁攻坚专班,由党委书记担任总负责人,制定了沙湾村搬迁攻坚工作方案。截止7月底,已全部签订搬迁协议。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11)未完成改水改厕验收工作。2018、2019年上级下达改厕项目,截止2020年3月底还有590户改厕任务未验收,涉及35.33万元改厕资金滞留湾坞镇政府未发放。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接到整改通知后立即启动整改程序。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片区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村建站、执法中队、国土所、环卫所、派出所等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二是根据《宁德市农村厕所改造技术指南》,要求各相关村结合本村实际,因户施策,全力推进农厕改造。截止2020年6月10日,下塘、上洋、马头等村采用统建的方式完成了厕所改造506户,宝林、宝岭等9个村采用自建的方式完成了厕所改造84户,总计完成改厕590户并验收,改厕资金均已按要求发放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12)谋划产业发展动力不足。乡村振兴工作调研不够深入,6个产业薄弱村对产业的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发展措施办法不多,村级主导产业实施效果不明显。如寒洋村低产茶园改造项目计划2020年2月前完成茶苗种植,但截至5月,仅完成土地流转及平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村振兴指导员、挂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片区领导、包村干部等深入产业薄弱村,谋划产业发展项目,重新调整完善6个产业薄弱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二是以“强化党建引领,促进乡村振兴”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指导员、挂村第一书记和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指导产业薄弱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三是镇党委结合各产业薄弱村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产业薄弱村发展补助资金,加强经费保障,助力产业薄弱村产业项目建设。白莲村已投资20万元完成100亩茶园改造和土地流转;池头村已投资30万元完成30亩畲药园购苗、种植、中耕、除草和施肥等;岩下村已投资30万元完成40亩温州蜜桔种植和钢架棚建设;福岭村已投资2万元完成种植畲药砂仁的20亩土地流转;坑源村已投资2万元完成种植茂谷柑的50亩土地流转;寒洋村已投资3万完成种植茶园的50亩土地流转及平整,目前,完成种植20亩。四是通过各个宣传渠道,如微信公众号、福安话广播、书面公示栏等对绿色虫害防控技术进行推广,并对化学农药、除草剂等的使用进行劝止,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使种植产品的绿色健康能够“看得见”,在同品类产品中形成竞争优势。五是通过“农户+合作社”模式,加强管理,促进“两增收”,在农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以致富带头人的种植增收,激发贫困村民对于种植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发挥致富带头人的模范作用,带动贫困村民入股种植合作社,实现持续稳定增收从而脱贫。做大做强合作社的批发、零售等经营业务,提升村集体收益。六是建立合作社绩效考评制度,开展“比、学、赶、帮、超”,社内指导员对入股农户进行日常指导监督、定期考核评价和绩效达标奖励,为村内建设提供促进动力,进一步刺激农户入股合作社开展经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
(1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湾坞镇历史遗留问题及辖区内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多,信访问题频发,2016年至今共收到信访件166件,其中重复信访36件,赴省、进京上访的事件8件(次),其中17人赴省进京访各一次。自巡察组入驻湾坞以来,接待来访群众67批次,群体性来访5批次66人,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的52件,占信访件的77.6%。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前群众反映相对突出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严格落实“六定五包”责任制,密切关注相关动态,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二是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深入细致、认真扎实地对各类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进行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逐人逐案研究制定稳控工作方案,专人、专案、专责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大规模聚集上访,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以“三见面四告知”的办理方式来解决信访问题,发扬“四下基层”的优良作风,突出“事要解决,稳控要在当地”,强化“群众上访变为干部下访”,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走访约访,及时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人员稳控到位。今年以来,已对信访对象进行面对面约访、走访200多次,完成“息访息诉”4件。信访“4+3”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网上信访率达71%,积案化解3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当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民生问题反映强烈。新农村建设项目批而未供,造成群众频繁上访。湾坞镇新农村建设项目10个,总建设面积507.25亩,截至目前,尚有7个新农村建设项目面积378.5545亩批而未供。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我镇尚余7宗新农村建设用地共350.538亩批而未供,我镇已督促湾坞和马头两个村委分别对湾坞村的87.4575亩和马头村的12.771亩新农村建设用地开展供地相关工作。二是对梳理出来的沙湾村(29.973亩)、上洋村(47.1亩)、龙珠村(35.169亩)、炉山等7个村(68.2725亩)、宝岭等7个村(69.795亩)等5宗已被规划调整为其他用地(具体是沙湾和上洋两村的被调整为一、二类工业用地、龙珠村的被调整为医院用地、炉山等7个村和宝岭等7个村的被调整为不锈钢特色小镇用地),目前无法供地,我镇已请求上级部门协助解决我镇新农村建设用地问题。三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为村集体,由于新农村建设用地村缺少征地资金,针对该问题,我镇已明确由分管领导与上级部门加强对接,请求协调解决我镇新农村建设用地征地资金困难问题,确保尽快完成供地。四是由综治副书记与分管国土领导牵头,通过约访、走访等方式,向群众解释新农村建设用地的政策问题。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15)村级对重大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疫情防控期间,个别村存在群众扎堆聚集且未戴口罩、村口设点管控不规范等现象。如龙珠小区2020年2月11日出入自由、无测量体温,大量村民在村委楼一层大厅聚集,被福安市疫情防控第三督查组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问责。针对龙珠村在疫情防控期间重大风险防范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党委已于2020年2月28日给予龙珠村支部书记曾奶华降职处理,防疫期间其以支部副书记身份履行职责。同时,经镇党委研究,对龙珠村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切实提高防范重大风险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风险防范部署会议共12次,通过会议部署强调,切实提高各村主干、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绷紧风险防控这根弦。三是扎实提升重大风险的防范应对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召开防范重大风险培训班,以线上观摩学习与线下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累计组织镇村干部观摩学习福安市疫情防控演练1次,开展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演练1次,召开防范重大风险培训班2次。四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工作机制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了《湾坞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工作理念,设立我镇秋冬季疫情核酸检测点3处,花费4.17万元购买手电筒、雨具、食品等防汛避灾物资;花费3.31万元购买迷彩阻燃服、防火照明头盔、防刺防滑鞋、袋式灭水枪、灭水弹等森林防火物资;花费1.62万元购买体温计、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进一步统筹人员配备,结合我镇实际,成立2个湾坞镇流调小组及25个村居流调小组,镇村两级流调小组成员共计85人。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实时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动态,认真扎实地开展入韩人员及冷链食品排查,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抓实抓细抓落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传导到位
(16)党员干部监管不够有力。2016年以来受党纪处分党员22人次。其中村主干受党纪处分9人,涉及挪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征地补偿款、非法采砂、非法占地建设等民生领域。(17) 廉政教育形式单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多为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未有效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未入脑入心,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在3场全镇机关干部和村主干会议上,对相关违纪违法案例做了通报学习。二是重点针对涉及挪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征地补偿款、非法采砂、非法占地建设等民生领域问题,制定辖区党支部书记廉政谈话方案,由党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020年以来,共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廉政提醒谈话共100多人次;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29人次。三是各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各自分管领域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为辖区村上廉政党课、组织各村党支部召开廉政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组织机关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20次,赴福安市廉政教育基地、廉村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2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定期发送典型案例、廉政教育宣传材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工作作风不严实
(18)机关干部工作不实。个别党员干部主动到群众中去的精神意识不够,有时只限于开会、发文件、提要求,部署要求多、跟踪落实少。如个别包村干部靠电话指挥工作,真正下村宣传动员开展工作较少,导致未能按时完成2019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19)个别干部大局意识欠缺。个别干部安排工作拈轻怕重,在片区划分时,个别党员干部偏向于包山区村、任务轻的村,不愿包工作量较重的沿线村、重点村。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湾坞镇党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等采访实录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大局意识,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同时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将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列入湾坞镇党校轮训计划,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通过调整年终绩效管理方案,将沿线村、重点村与山区村进行差异化管理,调整评分权重,通过干部工作作风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等措施,在两高一线环境综合整治、人口普查、危房排查整治、“双百项目”攻坚等工作中不断夯实干部工作作风,确保“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三是由镇纪委牵头,针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对干部工作不实问题给予机关效能通报,做到以规矩管人管事,不断夯实干部工作作风。目前我镇已对无故缺席重大活动、工作会议的2名干部在全镇通报,对人口普查阶段性工作开展不力的倒数6个村主干、包村干部进行党内通报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严
(20)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镇村、工贸区部分项目工程存在建设无预算和决算、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指定施工单位或直接发包给施工方、无监理,无竣工验收等现象,其中村级还存在未签订施工合同、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无公示等现象。(21)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镇、村和工贸区支付部分项目工程款时均存在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现象。如2016年4月工贸区港区北路路基施工工程预付款35万元直接支付给工程队个人赵荣春。(22)在建工程管理不规范。镇村两级和工贸区在建工程管理中均存在工程已完工未验收或已完工未进行相应结转等不规范现象。如龙珠-浮溪公路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349.66万元,工程2014年已完工,至今未验收。深安村2016年2月污水沟及排水河道工程30万元以个人代开国税发票冲账,工程已完工,未进行相应结转。(23)工程发包给自然人。镇村两级及工贸区均存在将工程直接发包给自然人现象。2017年4月湾坞疏港公路西侧宏旺至上洋段绿化工程项目23.38万元,直接发包给自然人。
整改情况:一是抽调湾坞工贸区、镇政府、财政所、村账乡代理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举一反三,对项目合同支付手续不齐全、在建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梳理,确保整改工作落深落实。二是强化整改措施,针对工贸区港区北路路基施工工程预付款35万元直接支付给工程队个人赵荣春问题,原项目负责人已与赵荣春多次沟通协商,已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赵荣春本人已签下承诺书,限期退还我镇工贸区,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法退还,我镇将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缴;龙珠-浮溪公路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349.66万元,工程2014年已完工,至今未验收的问题,原项目分管负责人已进行书面说明,因当时为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将道路路面宽度调整为6.5米,后期因施工条件无法达到四级公路标准,至今无法验收,现正在准备材料按照农村公路标准验收;深安村2016年2月污水沟及排水河道工程30万元以个人代开国税发票冲账,工程已完工,未进行相应结转问题,现已结转为固定资产;2017年4月湾坞疏港公路西侧宏旺至上洋段绿化工程项目23.38万元直接发包给自然人的问题,原项目分管负责人已进行书面说明,主要是为迎接省委省政府工作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检查标准高,且施工地块存在纠纷,为了绿化项目顺利施工,出现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的问题。目前该工程已竣工,已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以后工作中会按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三是强化问题导向,组织工贸区、政府工作人员及村主干召开湾坞镇村两级项目建设管理培训班,加强《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福安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福安市村集体小规模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使其熟悉招标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把关,完善招投标制度,按照合同规定,依法依规拨付工程款,对工程管理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拨付工程款,杜绝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无招投标、无预决算、工程内业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发生。此项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2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贸区存在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事业干部及劳务派遣人员通信费等。如2016年6月工贸区发放2015年工作人员通讯费补助2.3万元和六一慰问金0.57万元,2017年11月发放抽调人员2016年绩效奖励差额部分5326.4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退违规发放款。由工贸区分管领导组织财务室人员立即针对巡察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清退处置,2016年6月工贸区发放2015年工作人员通讯费补助23000元和六一慰问金5700元,2017年11月发放抽调人员2016年绩效奖励差额部分5326.4元,共涉及30人,应退34026.4元,目前已全部清退。二是坚持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未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湾坞镇2016年1-7月存在无公函接待;工贸区2015年7月-2017年4月存在无公函接待,其中部分未注明陪餐人员和接待人数。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无公函接待等问题进行梳理,湾坞镇2016年1-7月共有19笔接待无公函,工贸区2015年7月-2017年4月共有195笔接待无公函。目前已按公务接待“四单合一”规定,湾坞镇政府已补齐公务接待公函5笔,清退接待费用6笔,余8笔;湾坞工贸区已补齐124笔接待公函,剩余71笔;湾坞工贸区、湾坞镇政府共余下79笔公务接待未附接待函,主要因历年来湾坞镇征地、招商引资、搬迁任务等工作接待,涵盖省、市单位及企业人员等,对接难度大,相关接待领导已逐一进行事实说明。二是党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湾坞工贸区、湾坞镇政府已严格按照《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调整修订《湾坞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明确陪餐人数,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杜绝无公函接待的情况出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6)公车使用不规范。工贸区2016-2017年报销公车维修费未附车辆维修申请单,2017年3月报销公车闽JD6218维修费未附车辆维修申请单。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工贸区2016-2017年报销公车维修费未附车辆维修申请单、2017年3月报销公车闽JD6218维修费未附车辆维修申请单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湾坞工贸区办公室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包括环卫车辆及其他零散用车在内的车辆维修审批单共207笔,已完成整改。二是湾坞工贸区车辆闽JD6218已归还市铁办、闽J65906已报废、闽JF6302车辆因车况较差临近报废,正在办理报废手续。工贸区现未配备公用车辆。三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健全湾坞工贸区公车管理,参照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建立湾坞工贸区公车管理台账。实行统一保养、定点维修机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7)工作餐超标。工贸区2017年12月-2018年4月工作餐存在超标准现象,直接用接待通知单进行登记,主要领导未审批,且未附用餐人员名单。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工贸区2017年12月-2018年4月共有工作餐超标30笔,超标金额1578元,现已补齐加班工作用餐支出审批表,并退还工作餐超标资金1578元。二是强化问责,镇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鉴于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作用餐支出有关规定已废止,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杜绝今后工作餐支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28)固定资产未登记造册。湾坞镇、工贸区、个别村均有存在固定资产未登记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湾坞工贸区、镇政府已于2020年9月6日委托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目前正在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于工作体量较大,预计12月底可出具报告,待报告出具后依据审计结果,对漏登或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二是镇、工贸区、个别村已按要求将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三是严格规范财务票据审查和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购置手续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入账,并健全固定资产的审批领用台账,及时对新购置固定资产进行登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9)下属机构划转未办理账务合并手续。湾坞镇计划和人口服务中心2016年度划转撤并未及时办理账务合并手续。
整改情况:原湾坞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报表已移交,已委托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原湾坞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现已并入镇政府财务统一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0)村集体资产租金流失。湾坞村集体山茶园2011年3月14日出租给福建盈聚投资有限公司,租金5.3万元/年,2016、2018、2019三年租金无法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启动追缴程序,镇政府于2020年8月12日已责令湾坞村对未收回的租金进行追缴,湾坞村也多次与福建盈聚投资有限公司沟通租金收缴事宜,仍未能收回,2020年10月30日,湾坞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现案件正在办理中。二是强化问责,镇纪委已对湾坞村支部书记陈浩明、村民主任王茂华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由镇财政所所长牵头组织经管站财务人员和各村主干、报账员,认真学习《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四是健全“三资”监管制度,明确由镇纪委牵头,镇经管站主办,定期对各村开展“三资”检查,确保我镇“三资”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10.财务管理工作薄弱
(31)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镇、工贸区人员出差审批不规范,2016-2019年镇政府差旅费报销普遍使用定额车票,工贸区存在使用私车油票、定额车票报销差旅费和报销非本单位车辆费用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排查,组建湾坞工贸区、镇政府联合工作专班,对存在定额车票、私车油票报销差旅费和报销非本单位车辆费用的问题进行梳理。经梳理,湾坞工贸区共发现私车油票报销差旅费146笔,报销非本单位车辆1笔,涉及10.41万元,分别是大额报销3.65万、正常差旅报销2.82万和下乡报销3.94万。因2015-2017年期间工贸区可使用车辆仅3辆,且当时征迁项目多、任务重,本着尊重历史原则,经镇党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不予清退,同时,镇党委书记已对工贸区会计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把关,若再出现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工贸区财务与报销干部共同承担责任;针对定额车票报销差旅费问题,因为福安汽车站无法提供福安至湾坞镇马头村(政府所在地)的往返车票,所以我镇才用定额发票报销差旅费。目前我镇全面梳理出2016年至2018年存在报销不规范的定额发票差旅费报销的共计51830元。经核实,均为真实出差以及维稳工作交通支出,经镇党委研究,已要求用虚假票据报销的干部作出情况说明,并承诺在以后的出差报销中若再出现相关问题自行承担清退责任,同时,镇党委书记已对镇会计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对票据把关,若再有虚假发票报销入账,镇会计和报销干部共同承担责任。该笔51830元不再要求相关人员清退。二是我镇已进一步健全完善审批及差旅报销制度,规范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手续,已于11月上旬前结清2020年1月-10月的差旅费,并明确规定今后差旅报销日清月结,严格按照报销手续进行报销,确保制度常态化运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2)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镇、工贸区及村级财务报销存在不同程度的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如湾坞镇2017年8月现金支付湾坞加油站填土方工程暂借款8万元,只附借款凭证;2018年6月工贸区2次现金支付巡防队工资社保等40.3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湾坞工贸区、镇政府、村账乡代理中心财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进行梳理,并将梳理出的内容纳入往来款中清理。二是湾坞镇2017年8月现金支付湾坞加油站填土方工程暂借款8万元已收回;2018年6月工贸区2次现金支付巡防队工资社保等40.38万元的问题,湾坞派出所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如下:该问题主要是因湾坞巡防队队员流动性较大,2018年上半年由湾坞派出所提供巡防队队员名单进行发放工资社保,该笔费在2018年3月份报销过部分支出,剩余支出在18年6月份报销,故2018年上半年2次共现金支付巡防队工资社保共计40.38万元的情况。三是强化问责,镇纪委已对涉及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的池头、徐江、白马、渔业、沙湾等村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工贸区、镇政府、村账乡代理财务进行廉政谈话,严明工作纪律,规范现金支付行为。四是规范财务管理,湾坞工贸区、镇政府于2020年9月9日联合举办湾坞镇镇村两级财务业务培训提升班,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财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规范财务管理,杜绝今后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等此类问题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3)报销手续不健全。2016-2020年1月期间,湾坞镇,工贸区支付借款、村级项目补助款、青苗赔偿款等,均存在发票、原始凭证封面未经会计及相关人员审核签字,主要领导直接在进账单上审批签字,未附任何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由湾坞工贸区、镇政府财务人员组成回头看工作专班,对报销手续不健全问题进行梳理。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湾坞镇,工贸区支付借款、村级项目补助款、青苗赔偿款等报销手续不健全问题逐一整改,因涉及时任主要领导、证明人、经办人和会计大多已调离,镇党委已按整改要求请示相关领导以及通知负责的证明人、经办人、会计回来逐一补齐报销手续,目前正在整改当中。三是健全财务报销审核制度,明确各项开支须有事由说明、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财务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款项,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34)财务报销附件不全。镇村两级、工贸区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普遍存在财务报销附件不全现象。如湾坞镇政府2018年12月支付马头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款70万元,只有收款收据,会计未审核,未附合同等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由湾坞工贸区、镇政府、村账乡代理中心财务人员组成回头看工作专班,对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进行梳理。二是针对湾坞镇政府2018年12月支付福安市农村供水处理处马头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款70万元,只有收款收据,会计未审核,未附合同等相关材料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工程投资约100万元左右,但上级工程补助款为70万元,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将该工程补助款拨付给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由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作为业主进行建设,工程款超出部分由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自行承担,现会计已审核,并作出书面说明。针对白莲村、徐江村、马头村、岩下村、浮溪村、坑源村、渔业村、半屿村、梅洋村、深安村、下塘村等11个村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徐江村、岩下村、坑源村、下塘村、渔业村能补齐材料的现已补齐相关材料并整改到位,其余未能补齐的相关经办人或村委已按要求作出情况说明。三是由镇纪委牵头,对白莲等11个村报账员进行集体约谈,对湾坞工贸区、镇政府、村账乡代理中心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明工作纪律。四是健全财务“三审”制度,完善相关财务报销要求、报销流程、报销规定,明确要求财务人员要加大审核把关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5)专项资金闲置。宝岭、湾坞等6个村存在自然灾害救济款、生态林监管费、农村生产救灾资金、旧村复垦补偿款等专项资金闲置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由村账乡代理中心对各村开展全面排查,经梳理,宝岭、湾坞、池头、下广、福岭、炉山等6个村存在专项资金闲置问题。二是立即整改,明确由片区片长牵头,督促各村按要求及时整改,资金发放到位。目前宝岭、湾坞、池头、下广、福岭、炉山等6个村已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由村账乡代理中心牵头,定期开展核实,对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发放确保专项资金不闲置。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6)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湾坞镇工会联合会2016-2018年在中秋节、年终和生日慰问本工会会员时出现所购买商品数量与工会会员人数不符、慰问品数量与签领人数不符等现象。2019年工会组织活动用定额发票报销差旅费、活动奖品发放无清单、用餐人员未签名、无依据报销职工培训费等。如2019年12月23日3人向湾坞镇工会联合会报销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费9642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由镇工会主席牵头,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19年12月23日3人向湾坞镇工会联合会报销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费9642元问题现已退还到位;2016-2018年在中秋节、年终和生日慰问本工会会员时出现所购买商品数量与工会会员人数不符、慰问品数量与签领人数不符及2019年工会组织活动活动奖品发放无清单、用餐人员未签名的问题,现已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二是强化问责,镇党委已对工会经办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加强财经制度学习,规范工会账户管理,严禁出现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廉政风险隐患较大
(37)重点村未纳入廉政风险管控范围。如湾坞、上洋、半屿等村,账户现金结余数额巨大,而且长期挂账,未按要求将他们确定为廉政风险重点单位并加强廉政风险管控。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已将账户现金结余数额加大且长期挂账的湾坞、上洋、半屿等村确定为廉政风险重点单位,同时已对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负责人执行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共25次。二是办公室和财务室联合建立了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并在党委会议上,向相关分管领导提出建议,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廉政风险重点的项目报销。三是镇纪委下一步将进一步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重点单位和村(社区)的负责人和主干进行约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8)挪用专项资金。下广、宝岭等村未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如龙珠村将2016-2018年的生态林监管费用于龙珠小区电梯的维保费、监检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由分管领导牵头,经管站具体负责,针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进行核查。二是落实整改,由各片区片长督促相关村按时整改到位,并对下广、宝岭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针对龙珠村将2016-2018年的生态林监管费用于龙珠小区电梯的维保费、监检费的问题,已对龙珠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原则,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机制,由镇纪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同时依托湾坞镇党校,每年至少1次召开专题培训班,目前我镇已召开1次镇村干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干部财经纪律意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9)村级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浮溪村2018-2019年村集体各项收入,均未及时存入银行,直接坐支。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责,镇纪委已对浮溪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对村账乡代理经办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严明工作纪律,并在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提高警示教育作用。二是落实整改,由分管财经领导、片区片长牵头,督促浮溪村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目前浮溪村坐收坐支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健全村账管理机制,村账乡代理中心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收到现金及时入账,做到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0)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规范。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湾坞镇党务政务未公开,大多数村普遍存在党务村务未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内容均未存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示的村务信息未进行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党政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整改,成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回头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党务政务村务制度,对我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进行全面梳理,对未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不全面、未存档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镇纪委牵头,对各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10月中旬镇纪委对各村村财在“互联网+”公众号平台上的公开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各村通报。二是坚持常态化运行,党政办每月定期向组织办及财务室收集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并做好公开内容资料存档工作;组织办、经管站指导各村严格按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做好每月的党务村务公开,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镇党委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并由镇纪委牵头,通过抽查、暗访等形式,对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确保党务政务村务及时公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形式主义仍有存在
(41)公文制作不严谨。存在空号、重号现象。2016-2019年湾坞镇党委发文重号3个,空号26个,政府发文重号5个,空号245个。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钟高培副书记已组织党政办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系统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等文件,切实提高党政办干部办文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公文印发管理制度,落实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规定要求,切实提高公文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管理程序,严格落实公文印发审核制度。由党政办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印发公文,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2)会议记录雷同。梅洋与深安两个村2017支部会议记录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责,镇组织委员已对梅洋、深安两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相应村支部已做出书面文字说明并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落实整改,镇组织办已对全镇25个村(社区)党支部会议记录开展一轮专项督查,对会议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村党支部开展整改,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由组织委员牵头,组织办具体负责,依托湾坞镇党校已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业务水平培训班,各村党支部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开展定期督查,由组织办制定支部工作手册季度督查制度,针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3.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
(4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与干部、村居主干谈话流于形式,谈话内容部分雷同,谈话对象没有作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完善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督查考核为主的制度体系,推进“两个责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廉政教育工作,各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各自分管领域的村主干进行提醒谈话,为辖区村上廉政党课、组织村党支部召开廉政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4)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2017年7月11日研究任命妇联主席事宜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47)湾坞镇党委议事规则弱化。2016年6月27日研究2名股级干部任免时,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与会人员未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湾坞镇党委议事规则》,通过制度规范,区分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重要人事任免、发展党员、“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均提交镇党委会上研究,并经过党委成员充分讨论确定,杜绝今后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每次开会议事,必须确保参会党委委员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经党委委员逐一表决后,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并表决。三是如实做好记录,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时,必须要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一把手”拍板内容如实详细记录在案,并按要求制作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四是2017年7月11日研究任命妇联主席事宜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和2016年6月27日研究2名股级干部任免时,以班子会代替党委会,与会人员未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的问题,该问题是党政办工作人员为了速记未将党委委员的陈述意见逐一记录,只记录“一把手”表决意见,存在记录不规范问题。目前已对党政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严格按照市委办文件要求,每年度至少安排1名党政办干部前往市委办跟班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纪委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45)问题线索来源比较单一。湾坞镇问题线索主要来源于上级批转和群众举报,未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方式发现问题线索。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已主动与乡镇派出所、乡镇司法所及其他执法执纪机关业务部门沟通,通过与上述所站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线索。二是镇纪委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治理、作风督查等方式,进一步拓展问题线索来源。目前共走访湾坞、半屿、炉山、徐江等社区(村)25个,走访群众约120户190人,未收到群众举报。三是镇纪委积极开展信访宣传活动,2020年10月,深入湾坞村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规范信访,拓宽问题线索的来源。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6)整改监督不力。湾坞镇纪委对镇党委原书记、镇政府原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村干部换届离任审计等存在问题的整改监督不够有力,截至目前,镇、村仍存在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党政办全面梳理历年来镇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整改情况,逐一列出了个别未整改到位问题明细。二是强化问责,对相关未整改到位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对离任审计整改存在问题全面整改,镇纪委强化整改监督,同时对巡察移交的福岭村换届离任审计虚假整改问题进行核查,镇监察组给予福岭村报账员苏炅弟政务警告处分。三是举一反三,加大巡察问题整改的监督,对整改不力、工作推诿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7)移风易俗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2017-2019年共有6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镇村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户外广告、倡议书、宣传车等形式落实氛围布置工作,发挥微信、网站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节俭办红白喜事的典型,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努力营造移风易俗的浓厚氛围。二是常抓长效,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文明倡导,发动鼓励群众远离不良习俗,参与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完善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完善防范党员干部参与“带彩打牌”的长效机制。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8)制度落实监督不严。在监督考勤制度落实上不够严格,存在部分镇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镇、村干部开会无故缺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分管机关效能领导对无故缺席会议,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由镇纪委牵头,依据《湾坞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对干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及镇村干部会风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严肃问责。目前我镇已完善《湾坞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分管机关效能领导已对刘孙进、王晓、熊峰等执行考勤不规范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
(49)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个别年度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如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之间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9月5日由镇组织办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行再次学习。镇党委要求组织办每年度在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知后,及时草拟相关准备材料上会研究,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及相关汇报材料,并做好相关内页材料汇总及留档。二是9月6日召开我镇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各班子成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做到人人参与,并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相互严肃认真提意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0)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8、2019年度机关、白马等12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6-2019年徐江、宝林等14个村支部不同程度存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4日依托我镇党校举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全镇各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单位党务工作者参加,详细讲解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流程及注意事项,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相关党建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目前组织办已重新调整我镇党员领导干部挂钩支部制度,并制定相关安排表,要求我镇党员领导和驻村第一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参与支部活动和支部建设,撰写领导班子挂钩日记,并督促各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会,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已由组织委员张珑牵头,组织办具体负责,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页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雷同、不深刻、走形式等现象,已要求相关人员重新撰写材料。并对徐江、宝林等14个村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村居党支部书记召开集体约谈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有针对性的对徐江、宝林等原未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组织进行业务强化指导,确保全镇各支部能按时按质召开组织生活会。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2016-2019年, 机关、白莲等25个党支部未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综治党支部2019年仅召开1次支委会,支部书记未上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9月14日依托我镇党校举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学习。二是9月底已由党政办、镇纪委、组织办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对全镇各支部“三会一课”支部执行情况进行再次督查,目前全镇各支部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到位。三是9月27日下派镇组织委员张珑同志到综治党支部召开党支部会议,针对综治党支部2019年度“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情况,综治党支部书记作检讨发言,并重新研究制定了综治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2)支部工作手册缺失严重。2016-2019年池头、湾坞等12个村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支部工作手册缺失问题,其中下塘村党支部未提供2016-2019年支部工作手册。
整改情况:由镇纪委对相关党支部进行集体约谈,并对下塘村党支部书记作出通报批评。已建立支部工作手册领取登记薄,对领取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在年底由组织办统一保管各村党支部工作手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
(53)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2016-2019年,鼎信科技、坤泰党支部存在一名党员担任多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马头、 渔业等4个村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存在由入党介绍人当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针对鼎信科技、坤泰党支部等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我镇党校已举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加强党支部书记进行重新培训,确保支部书记切实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强化审核把关。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由张珑委员负责审核把关,目前未再次出现存在类似一名党员担任多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当任监票人或计票人等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4)党费收缴不严格。湾坞镇党委党费收缴未及时开具收据,现金日记账登记混乱,机关党支部2019年党费收缴存在“抹零头”现象;徐江、下广等24个村党支部存在个别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或未交纳党费现象;半岭、福岭等14个村党支部未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缴湾坞镇党委。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湾坞镇党委党费收缴未及时开具收据,现金日记账登记混乱的问题,机关党支部2019年党费收缴存在“抹零头”现象,已对组织干事李旭国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做好工作整改,对党费收缴做好登记,目前所有党支部未足额交纳的党费已全体足额补缴。二是已由施智书记对党费未按规范缴纳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切实杜绝违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已对全镇党支部书记进行一轮党费收缴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重新对党员缴交基数进行科学测算,督促全镇各支部党员按期足额缴纳党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5)党建阵地建设不及时。经实地查看,沙湾、工贸区临时党支部等6个支部党建上墙制度内容陈旧,党员权利义务等项制度未及时更新,下塘、下广、坑源3个村“三会一课”等多项制度未上墙。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沙湾、工贸区临时党支部、下塘、下广、坑源等党支部上墙制度内容陈旧,未上墙等问题,已由镇组织办牵头,对相关党支部上墙制度进行更新、补充,目前各相关党支部党建上墙制度已全部更新到位。二是结合“三个一”专项整改工作,针对辖区内所有党组织上墙制度进行巡察一轮,完善一遍,更新一次的专项工作,确保各党组织各项相关制度均已上墙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6)党员教育管理未形成长效机制。大部分党支部未按要求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白莲、综治等25个党支部党员专题学习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由组织办下发2020年度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各支部根据自身支部实际情况计划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完善“三会一课”相关制度,目前各支部均已完成相关学习计划,并在9月14日依托我镇党校举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对开展主题党日学习的相关制度进行强化学习。二是各党支部组建党员微信群,对主题教育学习未到位的党员,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补学,及时上传相关学习材料,组织党员通过自学完成专题学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7)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2018年换届选举过程中,龙珠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仅由该村两委会研究决定,而非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7日,镇党委书记施智、镇长张明顺分别对龙珠村支部书记曾奶华、龙珠村村民主任郑锦松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镇党委已责令龙珠村委召集村民代表做好龙珠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龙珠村已学习换届选举的相关程序,将结合2021年换届,按要求做好龙珠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三是镇党委将认真做好2021年换届筹备工作,要求各村在2021年的选举中严格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要求,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58)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湾坞村党支部现有党员67人,未升格党总支。
整改情况:已成立湾坞镇湾坞村党组织升格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片区片长、包村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严格按照村级组织升格工作流程进行,目前湾坞村升格工作已完成,湾坞村党总支已成立,下设三个党支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17.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59)股级干部队伍结构失衡,配置不合理,力量不足。湾坞镇党委核定股级职数16个,实配职数7个,党政综合办公室、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等重要岗位未配备股级干部,镇妇联工作由一名“三支一扶”人员负责。队伍老龄化趋势明显。2016年以来任免的10名股级干部中(含群团组织股级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仅2人,占20%。
整改情况:根据我镇核定的股级职数,按照股级干部任免流程,于2020年12月召开党委会,对股级干部任聘工作进行讨论研究,下一阶段将分批次,逐步配齐年轻股级干部力量。镇党委已按股级任免程序先行对行政股级干部任免进行研究,市武装部任命选调生李旭国同志为湾坞镇武装部副部长,拟上报选调生陈智龙为副股级干部,群团组织均已由年轻正式干部负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0)事业股级干部未按时续聘。湾坞镇现任5名事业股级干部,长期未进行岗位交流,任期已满党委未重新研究续聘事宜,仍在履行股级干部职责。
整改情况:我镇已于12月召开党委会,按照股级干部任免流程,对各科室事业股级干部任聘工作进行研究,同时将严格根据股级干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岗位交流、续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1)股级干部任免档案缺失。2016年以来,湾坞镇党委任命2名股级干部的任免材料缺失。2017年任免纪检副书记材料中,部门会审、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等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找,原有档案已遗失。现镇纪委已约谈具体经办人员,并组织对全镇各科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切实强化档案管理业务能力,明确各类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二是镇党委严格按照股级干部任免流程,对接相关上级部门,做好股级干部的任免程序,并妥善保管相关材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8.湾坞镇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不到位
(62)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离任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合计83.35万元,我镇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进行梳理整改,属于中央八项规定后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11.11万元,现已全部清退;在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离任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合计92079元,已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78159元,余下13920元大多为抽调配合我镇完成征地工作的机关干部,清退较为困难。二是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补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9.村级离任审计整改不深入
(63)村级离任审计整改不深入。岩下、半岭等多个村存在违规发放党员、村主干误工补贴、现金库存量大等问题未整改到位,渔业村支付部分款项未附正式发票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牵头,对岩下、半岭等未整改到位的相关村主干进行约谈,要求限期退还违规发放党员、村主干误工补贴,目前炉山村已清退2700元、下广村已清退5000元、马头村清退1000元、坑源村清退2500元,剩余7个村68570元未清退。二是村账乡代理中心全面梳理各村现金库存问题,由各片区片长牵头,督促相关村提出清理措施,责令各村限期整改到位,渔业村已补开正式发票。其中上洋村2020年初库存现金余额为359.92万元,目前经整改,库存现金余额为8.26万元。三是由镇纪委牵头,加大整改监督力度,督促各村按时整改,若未按期整改到位,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20.“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不扎实。
(6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不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期间湾坞镇党委将“‘互联网+’村级权利运行监督公众号内容单一,关注度不高”列入领导挂钩包案问题整改清单,完成时限为2019年11月。2019年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各村微信公众号党务、村务公开平台进行抽查时,宝林村、湾坞村被市通报。2020年5月20日经查阅各村微信公众号,渔业、半屿等14个村微信公众号仍未及时更新党务村务公开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已将“‘互联网+’村级权利运行监督公众号内容单一,关注度不高”列入领导挂钩包案问题整改清单。二是镇纪委先是对部分村(社区)进行督查,汇总了未能公开的原因,与移动公司进行商谈,进一步制定措施,帮助业务不熟的村进行整改。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期间镇纪委已对25个村(社区)进行督查,并对各村(社区)村级财务在公众号上公开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各村(社区)在2020年10月23日前整改到位;11月初,镇纪委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尚未整改到位的村及时整改;后期镇纪委还将组织督查,对仍没有整改到位的,将予以问责。三是完善“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工作”,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各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镇党委及时对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并由镇纪委、组织办每季度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进行督促指导,建立通报机制并跟踪指导整改工作,确保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本次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共3条,已办结2件,其中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2人;余1条问题线索于2020年8月25日进行了初步核实处置,正在初核当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情况说明:上洋村陈松柏户的问题我镇已向福安市邮储银行协商如数退还划转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关于龙珠村兰金清户、陈灿户、郑景翰户的问题,我镇考虑到2020年是脱贫攻坚关键年,且该3户又安置在龙珠小区内,正与该3户协商按照领取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占安置房评估总价款的比例,分别收购该3户安置房的部分产权,办理共同产权。目前,正在协商中。
整改措施:继续和相关部门、相关群众协商,争取解决问题。如协商无果,我镇将请示上级并对上洋村陈松柏户、龙珠村兰金清户、龙珠村陈灿户、龙珠村郑景翰户等提请诉讼。
整改期限:2022年年底前。
2.关于民生问题反映强烈的问题。
情况说明:湾坞村的87.4575亩和马头村的12.771亩新农村建设用地因缺少征地资金,无法进行土地收储,我镇已明确由分管领导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求协调解决我镇新农村建设用地征地资金困难问题;沙湾村、上洋村、龙珠村、炉山、宝岭的新农村建设用地已被规划调整为其他用地,目前无法供地。
整改措施:对于湾坞村和马头村的新农村建设用地问题,分管领导继续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求协调解决我镇新农村建设用地征地资金困难问题,确保尽快完成供地;对于其他5宗用地问题,我镇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求协助解决。
整改期限:2021年12月。
3.关于在建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关于龙珠-浮溪公路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349.66万元,工程2014年已完工,至今未验收的问题,原项目分管负责人已进行书面说明,因当时为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将道路路面宽度调整为6.5米,后期因施工条件无法达到四级公路标准,至今无法验收,现正在准备材料按照农村公路标准验收。
整改措施:抓紧时间准备材料,按照农村公路标准验收。
整改期限:2022年6月。
4.关于报销手续不健全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涉及历任党委主要领导、经办人以及会计均已调离,镇党委已按整改要求请示相关领导以及通知负责的经办人、会计回来逐一补齐报销手续,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整改措施:再次通知负责的经办人、会计回来逐一补齐报销手续,按照报销手续的相关要求,逐个整改到位。
整改期限:2021年12月。
5.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大部分村民代表均在外地,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困难。
整改措施:龙珠村将结合2021年换届,按要求做好龙珠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
整改期限:2021年12月。
6.关于村级离任审计整改不深入的问题。
情况说明:已将各村整改清单下发,正在整改,大部分库存现金超标准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村加快整改力度,对存在违规发放党员、村主干误工补贴的及时清退;对现金库存量大等问题及时与村账代理中心对接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2021年12月。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一组的悉心指导下,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还有一些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镇党委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1.加强党政领导,提高政治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党政领导的思想和政治自觉。以党的领导为宗旨,为人民服务为使命,贯彻从严治党的思想。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加强自身责任感、使命感,从各项工作寻找不足,及时改进。切实增强廉政、反腐等工作的成效,巩固党的领导成果。
2.落实长期责任,确保督查成效。坚决落实责任长期制,把督查工作贯彻至方方面面,做到“从头到尾”,“有始有终”。对于已落实整改完成的事项,也要做好“回头看”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巡检,防止“死灰复燃”,稳固整改成效。树立不整改到位绝不放松的思想,持之以恒,时时督促,确保工作按期按时完成。
3.做好规章制度,夯实整改效果。对于各项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的问题,做好原因解析,抓住问题根本,建章立制。同时接受各方督查,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章程经得起检验。防止后续工作中再次出现相关问题,增强党政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湾坞,服务人民。真正能做到为人民做好事、办快事,为湾坞的发展再添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216685,通讯地址:福安市湾坞镇马头商贸街121号,邮政编码:355006,电子邮箱:faswwz@163.com。
中共湾坞镇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