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
福安:通报1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5-10-10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察局
阅读 : 18226
日前,福建省福安市通报1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经查,福安市水产供销公司在2010年至2014年间,违规发放津补贴,每年以“店租抽成奖金”为名将收取的公司店租款共26.5万元,违规发放给留守的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林信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该公司原副经理黄振坤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公司副经理、党支部委员李旺章和出纳郑成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子清,副局长李国团以及派驻纪检组组长钟友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通过问责,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