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精神
福安:市委巡察组反馈第五轮巡察情况
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福安市委组建4个巡察组分2批次对市安监局党组、市民政局党组、市委文明办、市民宗局、市农业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城阳镇化蛟村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延伸巡察了市老区办、老龄委办、扶贫办、良种场、食用菌办。
巡察期间,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结束后,福安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安监局党组、市民政局党组、市委文明办、市民宗局、市农业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城阳镇化蛟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安监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会议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规范,学习教育不到位,政治理论基础不扎实,党员日常管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对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不深入,监督责任履行不严,问责力度不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选人用人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案审机制不健全,档案管理没有专人负责、专门存放。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党的组织制度不严,党员学习教育不到位,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党费收缴、党员关系转接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材料审核不到位,党委换届程序不严谨;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抓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不够到位,抓下属单位“一把手”不严,抓检查落实不够到位,整改责任落实走过场,监督责任履行不实,“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管理不到位;干部聘用手续不规范,人员混岗现象较普遍;业务把关不严,业务监管、档案材料管理不到位。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委文明办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支部会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部分主责主业工作成效不明显;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乏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制度、股级干部任免和职级晋升程序执行不到位。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水利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抓党建不够紧实,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费补缴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监督执行问责“宽松软”,日常监督不到位,执纪问责不严;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公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不规范;选人用人主观随意,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招投标程序违规,水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不到位。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政治引领作用不突出,履行工作职责不充分,班子决策议事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成效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记录、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主体责任履行不严实,抓教育不全面、抓“一把手”不深透、抓制度建设不到位、抓部署检查有缺失,监督责任履行不扎实,民族专项资金申报审查、监管缺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公务租车不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个别人员聘用不规范;市民族招待所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出借资金未及时收回。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农业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组政治学习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全面;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议事程序不规范;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党内管理较为松散;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抓廉政教育不充分、抓制度建设不到位、抓下级“一把手”不严格、抓查处刚性不足、抓部署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纪检组开展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公车管理不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发扬民主不够,专家库人选未能全面体现以德为先;农业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不到位,验收制度、工程款支付审核制度不健全,财政投入资金效益不明显,部分公建共享平台性项目、财政引导基金投入形成资产产权界限模糊,场所、设施闲置;农业执法巡查不到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规范。
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城阳镇化蛟村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精准扶贫档案不健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规范;学习教育不深入,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未按规定进行党员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发展党员不严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班子建设不健全,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现金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监督小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违规报销餐饮发票,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招标程序不规范,工程项目款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多,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
巡察期间,福安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福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