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精神

“公心”也不能“任性”

发布时间:2018-06-06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阅读 : 1995

 “小雷,你到镇纪委来下,有些情况需要跟你核实下”。

  ……

  “陈书记,你也知道,我们村是少数民族村,各项工作基础都比较薄弱,村集体也没什么钱,花这么多精力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就想为村里多办点实事、办点好事。”小雷是年轻的村民主任,为了填补村里的健身活动场所建设的资金缺口,挪用了上级拨付本村的三万元下水道专项资金,为此被我镇纪委立案调查。

  面对着我们,小雷满腹委屈。“我们村没有村财收入,村里要做点实事、做些公益事业,都是靠群众筹工筹劳,但村民自己也不富裕,有心无力。村两委东奔西走争取而来的资金,想着都用来统筹使用。挪用的这些钱,我们村两委班子从没想从中捞一分好处。早知这样做得多错的多,我干脆什么都不做了。”

  小雷一直有这样的认识,也许是很多村干部共有的想法,只要自己不是中饱私囊,将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村里的基础设施,为村里办实事好事,就不算违纪违法,况且这是村两委班子的集体决定,并不是个人行为。

  “小雷,你的心情我们能理解,村一级工作确实不容易,你的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对照党纪和有关财经规定,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挪作他用,就算是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也是不允许的,是违纪的。你是村民主任,是这个村发展的带头人、领头雁,要是你走错了路,把整个队伍带偏了,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你也不必灰心,要好好吸取这次的教训,我相信你今后的工作肯定能越做越好。”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批评教育,辅之以鼓励激励,小雷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这,我代表村两委以及我自己认个错表个态,以后村里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一定按党纪党规来执行,不符合规定的事,我们坚决不做。经过这事我自己也要好好反思总结,下一步我会带领村两委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财经法律等知识,公开公平公正,更好的为村发展出力,为村群众服务。”小雷诚恳表示。

  多年在乡镇从事纪检工作,像小雷这样的村主干并不少见。随着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部分村主干由于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纪律观念较为淡薄,在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特别是在村级工程项目开展领域,还存在很多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违纪违法而不自知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严肃处理的同时,要从根本上扭转村干部的认识认知,让党纪党规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对待干部严管一尺就是厚爱一分,严格执纪的目的不是一定要处理人,而在于合理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不规范、不到位的做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中。当务之急还是要不断加强教育和惩治相结合,强化村主干的财经、法律等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村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让更多的村干部知有可为、有可不为,心有所知方能行有所止,这样既能保护党员干部,也能更好地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福建省福安市下白石镇纪委书记陈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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