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7日—2019年8月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发改局党组及其所属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部署整改任务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抓好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和局机关各股室(办)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任务分解
经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局党组于2019年12月13日印发了《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发改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安发改党组〔2019〕49号),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个方面23项38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股室。
(三)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分别于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5日四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周密部署推进,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和福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成果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发改局于2019年5月制定《中共福安市发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安发改党组〔2019〕24号),2019年全年共完成16个专题研讨。二是2020年1月3日,粮储局党总支召开支委会,组织全体支委、部分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直属库党支部已补充学习2016年一、二、四专题并开展学习讨论;粮站党支部已补充学习2016年第一、二专题并开展学习讨论;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已重新学习2016年4个专题和2017年3个专题,各专题均已开展学习讨论。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本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开展2019年度诚信企业评选,制定完善“一口受理,全程服务”的项目审批机制,努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突出解决一批制约项目开竣工的难点问题,比如棕树山旅游项目、青拓系列项目、正威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项目,确保一批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进一步加大央企招商引资力度,认真组织“6•18中国•海峡创新成果交易会”,促成正威新材料项目一、二期投资60亿项目签约。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在高基数的情况下,增速实现由负转正,全年增长2.3%。成功组织申报发行2020年专项债项目3个,争取专项债资金1.6亿元。每月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分析会,推进项目进展。深入乡镇、项目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三是针对“科技局负责的‘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在2018年度沿海各县市区绩效考评中排沿海县市倒一”问题。市科技局切实加强政策学习宣传,先后召开2次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福安的决定》(安委发﹝2016﹞7号)等文件;传达贯彻2020年全省科技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福安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因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目前尚处发展阶段,2020年起,市科技局将坚持按市政府产业布局,持续支持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相关企业及科研项目,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计划项目上,予以积极支持、鼓励、优先申报。同时继续协同统计部门,经常深入企业指导、解读政策,认真抓好数据采集、统计。四是针对科技局宏观层面的问题,市科技局积极选派科技特派员进村挂企,2019年,全市共认定个人科技特派员132人、法人科技特派员2人、团队科技特派员2组13人,挂钩企业单位183家,实现乡镇全覆盖;并从中抽选90人,与全市76个产业薄弱村,挂钩开展服务,科技宣传已遍及广大农村。针对科技局微观层面的问题,市科技局持续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力度,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闽委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2013年5月起,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即民营科研机构),登记管理职能列入民政部门,此前已登记成立的,由市科技局按市民政局要求,每年定期督促其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年检或申请注销登记事宜。2019年6月10日,市科技局就未按规定如期提交2018年度工作专项报告的17家民营机构一事,印发《关于公布逾期未年检的科技类民办企业单位的通告》(安科〔2019〕42号),并抄送福安市民政局处置。2019年11月6日,市科技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规定抓好项目监管工作,目前全市5个到期或逾期未验收项目已陆续完成结题验收。五是粮储局加强统筹推进和跟踪落实,2018年度粮安考核列宁德市第3名,进入“好”的系列,同时全力以赴做好2019年度粮安考核迎检工作,力争2019年度粮安考核进入宁德市宁德市前四名(到提交本文时2019年考评结果尚未公布)。
此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按要求重写了“发改局党支部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报告”、2017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2018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责述廉材料,责任领导做了深刻检讨。二是根据2019年3月制定《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AB岗履职的通知》(安发改〔2019〕21号),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扶贫攻坚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已按照市委要求走访3户挂钩贫困户,三季度3次到贫困户家中,协调市精神病院(床位不足)把贫困户患精神病的儿子安排救治,春节前夕慰问3户贫困户,2019年给予3000元/户(市委要求2000元/户)外,再次分别给予慰问费500元/户。班子成员已对帮扶手册上2017、2018年帮扶责任人未签字处补签,对2017年2户贫困户帮扶措施未填问题,根据2017、2018年对二人的实际帮扶措施补充填写完整。二是对于班子成员填写《挂钩帮扶工作手册》进行检查,贫困户都做了签字确认,基本做到各类信息无一遗漏。三是下一步将在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安排2次专题学习《摆脱贫困》中的“弱鸟如何先飞”、“对闽东经济发展的思考”等篇章,同时,重点自学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的《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写了心得体会,并且作为党课与党员干部进行交流学习,从思想上强化班子成员对于扶贫工作,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强化干部担当作为,促进挂钩帮扶成效。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改局党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目标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市发改局已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并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按照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及时做好记录。二是2019年,科技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于7 月和12月两批次分别与在职党员、股室负责人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廉政谈话记录已于2019年12月,按规范进行整理归档,今后将长期坚持。三是市发改局已于2019年12月底组织人员重新梳理局机关股室、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做好廉政风险点自查情况汇总及防控相关内容建档工作,于2020年2月建立并印发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四是发改局分别于2020年1月15日及2020年1月22日,在全局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中纪委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通报、福安市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通过把2014年以来发改系统发生4起刑事案件、2起违纪案件和2起行政警告处分事件作为警示教育题材,提高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加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9月以来,市发改局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督促发改局机关、粮储局、科技局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其中发改机关每月开展4次、粮储和科技每月开展1次干部上班情况的监督检查。2020年1月以来,驻局纪检组2次在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中纪委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通报、福安市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通过加大学习频次,引导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在全体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了2014年以来发改系统发生的4起刑事案件、2起违纪案件和2起行政警告处分事例,引导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2020年驻局纪检组计划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发改系统内财务人员交叉检查,防止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现象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公文制作不严谨问题。
(1)关于内容错误、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缪羽㐱”的“㐱”和“吴平”的“”字在多数电脑字库里找不到,所以空缺。2020年1月,已在发改局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发改局已于2020年1月22日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完善了局公文管理制度,并要求全员学习,持续推进公文管理规范化。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公文内容相互矛盾问题。
整改情况:中共福安市粮食局总支委员会于2001年8月3日换届选举,“2010年8月2日成立至今”表述错误。粮储局党总支已在《中共福安市粮食局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中纠正错误时间、错误表述,粮储局党总支书记毛展华已作深刻检讨。1月3日,粮储局党总支组织总支支委、下属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1月9日粮储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部书记毛展华教育党员干部要认真严肃对待公文写作,要求全体党员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发文重号、空号现象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副书记、党委办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已作出书面深刻检讨。二是由于原党委书记已调离,原重号文件无法再做调整,鉴于“安发改党组〔2016〕5号”“安发改党组〔2016〕11号”“安发改党委〔2017〕3号”均属于内部文件,已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20年1月22日,我局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文号的通知》(安发改〔2020〕8号),废止了2017年至2018年36个文件空号、10个函件空号、4个纪要空号;2020年2月7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福安市发改局党组关于废止2017年-2018年期间部分文号的通知》(安发改党组〔2020〕4号),废止了2017年党组文件空号8个,2018年党组文件空号7个;2020年2月7日,局党委印发了《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号的通知》(安发改党委〔2020〕1号),废止了2018年党委发文7个空号。四是2020年1月22日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完善了局公文管理制度,并要求全员学习,持续推进公文管理规范化,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作风不实问题。
(1)关于文件材料抄袭网络问题较为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位同志已对涉及材料中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修改。2020年1月21日,局长对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办工作人员对党建相关材料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杜绝材料抄袭网络文章现象再次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部分文件材料弄虚作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22日,我局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文号的通知》(安发改〔2020〕8号),废止了《关于印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改〔2015〕72号)《关于开展灭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发改〔2015〕101号)两份文件。二是2020年1月22日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完善了局公文管理制度,规范办文审核把关流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干部教育,强化干部思想上对公文拟稿工作严肃性的重视,杜绝文件材料弄虚作假现象再次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会议记录过于简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于2020年1月17日印发《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安发改党组〔2020〕3号),其中第四章议事决策中对党组的各项会议,包括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党组务虚会议召开情况作了明确要求,同时规定党组的各项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二是2019年12月市科技局已按规范要求对2014年以来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归档。2019年12月4日,市科技局召开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福安市科技局《公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强调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由局党支部宣传委员、综合股负责人负责做好局务会议记录、组织委员负责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范例模板要求,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工作。2020年1月21日印发福安市科技局《局务会议制度》。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述责述廉不严肃,部分内容失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改局2017年述责述廉中3人实际得票数为15、18、18,但均被统计为19,统计数据失实”的问题,经查,该统计表无票数统计人员签字。2020年1月21日,已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按要求重写2016年述责述廉报告、2017年述责述廉报告、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党组书记批评教育。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改局2014-2015年发放“六一”儿童节慰问5200元、2017年实发劳务派遣人员精神文明奖6256元、劳务派遣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3760元等3笔均已清退;驾驶员安全奖、公里数补贴合计3600元已清退。2014-2015年违规发放重点项目一线人员慰问费、重点项目一线干部家属慰问费合计1.98万元,目前已清退1.8万元,剩余1800元无法追讨并清退,其中1200元系原我局干部领取,该干部已被辞退;600元系原我局劳务派遣人员领取,该工作人员已于2015年离职。二是发改局下属价格认证中心2014年1-8月发放事业人员通讯费1.07万元,实退1万元,剩余700元为劳务派遣人员刘涛、陈利强领取,目前2人已被辞退无法退款;12月发放在职人员2014年福利费1440元已清退;2017年3月发放劳务派遣人员文明单位奖金6480元,实退4320元,剩余2160元为劳务派遣人员陈利强领取,目前陈利强已被辞退无法退款。三是2019年7月26日,市科技局对2014-2015年违规发放津补贴5.86万元,已全部清退。四是粮储局2014-2016年8月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3.28万元已全部清退。同时,粮储局印发《福安市粮储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5号),要求财务人员严守财经制度,把好财务审核关。五是2020年1月22日,市发改局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11日,福安市农科所一名干部报销学历继续教育费用4125元已清退。二是价格认证中心干部2016年5月报销的学历继续教育费用3350元已清退。三是粮储局下属粮食购销公司一名工作人员2017-2018年报销个人药品费3858.82元已全部清退。粮储局同时印发《福安市粮储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5号),要求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财务审核关。四是2020年1月22日,市发改局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帐,发改局2017年1月实际无公函接待4笔,于2017年1月16日至1月18日期间,接待福州天元创业研究所,目前已补齐公务函;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二是经核实,市科技局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无公函接待10次,属正常公务接待,现已补齐公务函10张。2019年12月25日,市科技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福安市科技局《国内公务接待和加班工作用餐管理规定》《会议费管理规定》《培训费管理规定》,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到位,并长期坚持。三是根据粮储局审核,38单无公函接待问题中,非公务接待1单,应退479元(已清退);正常公务接待37单,其中补充公函31单,另6单均为正常公务误点工作餐,按要求全部清退,清退金额2410元,并作具体说明。超标接待7单(其中1单为正常公务误点工作餐,已清退),超标部分共应清退815元(已全部清退)。粮食局原局长已作出深刻检讨。粮储局同时印发《福安市粮储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5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四是发改局已于2020年1月22日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进一步健全了公务接待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制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改局2015-2017年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均已补齐办公室主任签字和领导审批签字,今后将严格按照公车平台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二是针对价格认证中心2014-2018年车辆维修均无审批单问题,目前已补齐凭证号2014.11.11#、2015.5.26#、2016.4.13#、2018.12.12#审批单。三是粮食局2014年至2016年1月间以每月1800-2000元现金向王宁平租用闽JG8138黑色别克轿车作为单位公车使用,2016年5月13日,市纪委印发《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安纪察〔2016〕35号),其中指出,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间,市粮食局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安政办〔2015〕69号)文件规定,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以每月1800-2000元的租金向王某租用闽JG8138黑色别克轿车作为单位公车使用。粮食局2016年1月21日开始,已纠正未获批准长期租车违规行为,单位公务用车改为临时租车,按安政办〔2015〕69号文件执行,每次用车填报单位临时租(借)车辆审批表,完整填写用车时间、用途等事项,公务用车情况真实,2014至2018年6月租车费8.36万元已入账,无法补开票据。四是发改局已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粮储局已印发《福安市粮储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安粮储〔2020〕6号),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公车管理使用。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关于凭证审核把关不严普遍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改局2014-2015年电话费已补齐清单及电信证明;2016年单位干部和退休人员工资已补齐原始凭证及工资明细;2017年至今网络费均已补齐原始凭证及发票;二是经核查,科技局下属生产力促进中心2014-2017年租金收入44.1万元,当时付款方未要求提供收款凭证,但资金收入已及时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2018年起,已按规定出具原始凭证。三是发改局2017年慰问海鲜包已补齐领取人签字;老年节活动礼品已补齐领取人签字;抚恤金因领取人年迈,住在外地,目前已补齐银行回单等证明性材料。四是科技局2014-2016年水电费四舍五入入账,造成误差多支付了1.21元,2020年1月8日出纳已交还局帐户。五是粮储局已印发《福安市粮储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5号),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杜绝以领代支现象。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报销不规范问题频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改局2013年劳务派遣人员加班补贴一次性报销7800元、2014年劳务派遣人员加班补贴一次性报销5280元、2015年劳务派遣人员加班补贴一次性报销3060元,目前均已补齐领取人签名。发改局2014-2018年出差审批单均已补齐。2015下乡伙食补助长期积累一次性报销8010元、 2016年下乡伙食补助长期积累一次性报销7980元,均已重新补齐一事一批审批单。2017年下乡伙食补助长期积累一次性报销8800元,已于2017年12月18#凭证整改到位。2014至2015年差旅费使用软票报销共12笔计10900元,经询问当事人,其中2笔软票报销4450元属实报实销,无需退款。另外10笔差旅费涉及4名工作人员,共计报销6450元,现已清退320元,经手人员已在软票上补齐实报金额,其中1人经手的5笔差旅费共计3700元,已清退180元,因该同志已外调,无法补充说明。其余3人经手的5笔差旅费共计报销2750元,已清退140元,目前这三位同志已就各自经手的每一笔差旅费作出详细说明并签字后报我局存档。二是科技局清单中无效定额发票报销差旅费35单(包括2017年8月12人领取主题日活动途中补助720元,同时用加油充值卡发票报销车费,2018年1月5人领取主题党日活动途中补助200元)共计5765元,2020年1月20日均已清退。经核实,缺5张工作人员正常出差审批单,已补齐出差审批单5张。三是粮储局2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非差旅期间发票报销120元,报销款项已全部清退。四是市科技局说明:2016年12月12日,市委、市政府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召开“福安闽东电机电器产业转型升级大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市科技局牵头承担“产业学术论坛组”工作任务,按照大会组委会要求,各小组支付费用发票统一开具“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各小组组长签字和综合组领导签字后,由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计汇总,报市财政局审核。为此,大会组委会专门制定了“福安闽东电机电器产业转型升级大会工作经费审批单”,按照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将费用汇总后,经“产业学术论坛组”组长和综合组组长签字后,于2017年3月13日汇总至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至2018年6月收到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来该笔款项,2018年7月科技局财务予以支付。五是发改局已于2020年1月22日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制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个别大额开支现金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改局已于2020年1月22日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进一步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制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5万吨粮库指挥部2016年12月现金支付零星工程款挖掘机租赁经费2.7万元,由于挖掘机属于个人所有,没有对公账户,所以现金支付。基于此,目前粮储局已印发《福安市粮储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5号),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2月20日科技局综合股购置联想激光一体机,金额2000元,现已补齐审批单、出入库单等相关手续。2017年12月7日科技局在办公地点安装高清监控设备,该项目总计支出5690元,包括网络摄像机、摄像机支架、网络综合线、电源线、PVC管、液晶电视、硬盘录像机、机柜及人工费等支出。现已将高清监控设备5690元全部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粮储局已印发《福安市粮储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5号),明确固定资产购置相关流程规范,明确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采购。同时补齐2019年4月购买空调、电脑,6月购置保密柜的审批、验收、领用手续。5万吨粮库指挥部部分固定资产已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发改局已于2020年1月22日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购置相关流程规范,并补齐2017年4月购置办公桌椅1.98万元的购置申请表及验收单、领用单等手续,2020年2月5日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印发《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印发<福安市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安发改党组〔2020〕2号),明确了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采购。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零星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粮食购销公司已补齐2018年1月现金支付设备维修费、包装费、修理费清单,公司今后将杜绝使用异地税收代开发票问题。二是粮食购销公司2016年10月支付粮食储备库9#、10#、11#平房仓工程进度款126.3万元已开具正式发票,监理签字确认,相关手续已补充完善。三是对于“5万吨粮库指挥部部分零星工程无合同、预决算、验收材料已补充完善”的问题,粮储局意见:上述问题涉及3项零星工程。其中2016年12月13号凭证涉及2项零星工程,其中涵洞应急排洪工程已补合同、现场核对清单,另一项是临时路面整修32790元,从2013年7月开始至2014年11月,项目零星、时间跨度长、临时口头约定,无法补签合同,具体情况粮储局作出详细说明。2015年12月22号凭证涉及租用挖掘机28503.52元,时间跨度长、工程零星,无法补签合同,具体情况粮储局作详细说明。粮储局同时印发《福安市粮储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12号),强化项目管理,严格资金的报批使用、支付手续,杜绝零星工程支付无合同、预决算、验收材料现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账户列支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11日,市科技局已清退干部生育慰问费款项至原账户,将该笔干部生育慰问费按规定列入市发改局工会账户重新开支。二是2019年11月6日市科技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组织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福安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并长期坚持。同时,选派会计陈卫娜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培训,切实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帐户管理,2020年2月10日,市科技局召开局务会议,议定市科技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严格按帐户管理规定,分别认真建帐,收支凭证按实际情况对应入帐,避免交叉;按“一支笔”审批原则,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收支凭证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会签后,再由局长签批入帐,从2020年2月起执行。三是粮储局明确从2018年开始,所有资产出租租金均已上缴财政,退休人员文明奖统一由行政户头发放。粮储局已印发《福安市粮储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5号),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制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议事不规范问题。
(1)关于议事规则部分内容不明确,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5日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印发《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印发<福安市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安发改党组〔2020〕2号),将1万元以上(含1万元)作为大额资金标准上会研究。二是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实行会前报备制,做到会前征求,会中充分讨论,集体决策。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5日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印发《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福安市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安发改党组〔2020〕2号),明确要求局属单位、各股室要严格按照议事程序和要求,按制度办事。二是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必须发表意见。三是要求党办记录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讨论发言内容 记录和表决结果记录。四是2020年起,局属各单位、部门,凡是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前报备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然后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五是2019年始党组已经执行涉及研究干部职级晋升问题,参会人数未达2/3不得开会,纪检组长未参会不得开会。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未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改局于2020年1月17日印发《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安发改党组〔2020〕3号)第四章第二十条第(5)点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及班子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二是粮储局反馈,近年特别近期“三重一大”问题均在局长办公会议上集体研究、充分讨论、集体决策,首先由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提出,并充分讨论,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局长最后总结,作出决定,认真履行主要领导“未位表态”制度。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未及时行文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17年2月9日印发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调整领导分工联系工作的通知》(安发改〔2017〕33号),重新调整了领导分工。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股级干部任免档案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安发改党组〔2020〕3号)及《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印发<福安市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安发改党组〔2020〕2号)对干部的任免做了明确规定。单位干部职工的推荐、考核、选拔、任免、调动、奖惩和职称评定等人事问题均作为重大人事任免事项,需提交党组会集体决策。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征求纪检组意见,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市发改局重新制定了《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机关效能。2020年1月21日,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对一名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19年11月6日市科技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组织学习福安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强调加强考勤管理工作。2020年1月19日市科技局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责成4人深刻检讨,并且接受批评教育。2020年1月20日,印发《福安市科技局关于成立工作人员上班考勤查岗督查组的通知》,制作《福安市科技局查岗情况记录表》,组织开展考勤督查工作,狠抓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三是经核实,粮储局2名干部6月4日前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值班,请假未经主要领导审批,已补齐手续。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未有效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发改局机关党委加强党的建设,首先从加强党办力量出发,党办人员从原来兼职1人,加强到专职1人,兼职1人,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市委部署、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将每月5日确定为主题党日,每月15日(遇到周末顺推)确定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日,并加强各支部“三会一课”部署、督促和检查。二是2020年1月3日,粮储局党总支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要有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月8日直属库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1月8日市区粮站党支部、1月9日粮储局党支部、1月10日购销公司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2019年12月4日,科技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区分局务会议、党支部会议,召开党支部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执行。2020年1月21日,印发实施《福安市科技局局务会议制度》,并长期坚持。四是2020年1月发改局支部支委会研究年度党建工作,拟定了《发改局支部“三会一课”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安排表》,将党建工作列入支部2020年工作计划。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安教组〔2019〕8号文件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召开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二是1月9日粮储局党支部、1月10日购销公司党支部、1月8日市区粮站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2019年12月,科技局已补齐部分党员自评表,会上就因会议提前召开,没有及时认真更改测评表日期,造成矛盾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更正笔误日期。2020年1月19日,市科技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在会上进行说明,党支部书记在会上进行了点评,要求全体人员增强制度意识、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端正态度,认真工作,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发改局党组于2020年1月17日印发《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安发改党组〔2020〕3号),规则第二十一条已对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相关情况作出明确要求。重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并对名贵特产资源情况作出说明;重写2015年、2017年、2018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并对查摆问题、个人事项进一步作出说明。另4位同志已经调离本单位,1位同志已经退休。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关于支部换届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粮储局党总支已于1月3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要认真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流程,扎实做好换届工作,并深刻吸取教训,严肃开会到会人数应到法定要求。1月8日直属库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1月8日市区粮站党支部、1月10日购销公司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认真做好今年的换届工作,严肃开会到会人数。二是2019年12月4日,市科技局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严格执行条例,认真做好党务和支部换届工作,并长期坚持。2020年1月15日,科技局党支部书记已向发改局机关党委作出深刻检讨,并接受批评教育。三是2018年以来,发改局支部党员大会等均有签到,到会人数符合要求。今后发改局党委将督促各支部将支部换届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以来,发改局党支部已经严格遵守上级关于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规范了党费收缴程序,每月及时足额收缴党费。二是2020年1月8日市区粮站党支部、1月10日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要严肃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上级要求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市区粮站2019年6月党费收缴记录已补齐。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份发改局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整理本局非中共党员花名册,对有意向入党的工作人员,安排党员一对一挂钩培养。二是2020年1月8日直属库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要按照组织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
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10.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粮储局核实,一名党员因欠债无法偿还,通过单位电话能联系到本人,没有失联,该同志属粮食局下属购销公司退休职工,退休前党员关系在粮食局支部,2018年1月党员关系已转至粮食局退休干部支部,该同志目前在住院,目前粮储局退休干部支部已按照中共福安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要求,加强对退休党员学习管理工作。二是经粮储局核实,市区粮站支部一名党员属市区粮站待岗职工,目前在内蒙古顺泰投资有限公司任职,该同志2016年7月起至2018年6月因公司业务4次出国前往柬埔寨,2018年6月起已回国未再出国。该同志之前党员关系在粮食局支部,2018年1月已转回市区粮站党支部,市区粮站党支部已加强对该同志的党员管理工作。三是1月9日粮储局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粮储局将深刻吸取教训,持续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对照问题清单整改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发改局已于2020年1月22日印发《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安发改〔2020〕9号),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现行公务接待标准进行接待,切实做到四单合一;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杜绝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二是针对价格认证中心至今仍未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问题,目前认证中心已整改并建立建全车辆维修台账和出车台账。三是粮储局已印发《福安市粮储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安粮储〔2020〕5号)《福安市粮储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安粮储〔2020〕6号),将严格按照现行公务接待标准进行接待,杜绝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未及时纠正问题。
整改情况:粮储局2014-2019年6月租金收入335.51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33.45万元水电费属于粮储局为出租店铺垫付的水电费,扣还款。粮储局机关2019年6月开始已按行政会计制度执行,粮储局出租资产的水电费收回也已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发票。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问题。此项问题未整改到位,原因是发改局、粮储局、科技局工作人员普遍年龄较大,近年来受编制限制,新招录工作人员较少,导致2014年至今有6个支部5年以上未发展党员。针对这个问题,党委高度重视,2020年1月份发改局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整理本局非中共党员花名册,今年内计划安排党员挂钩培养,争取发展1-2名入党积极分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提出的要求和社会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局党组将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建立有效的防范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作风建设的持续推进势头。
二是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执行落实,杜绝制度流于形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确保发挥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2540;通信地址:福安市政府六楼发改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5001;电子邮箱:fasfgj@126.com。
中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