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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纪委监委关于重新开放接访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6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文章来源:福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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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福安市纪委监委即日起重新开放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来访地址:福安市上杭路21号福安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人员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佩戴口罩。进入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过程中请勿摘除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实名登记。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4.手部消毒。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进行手部消毒。
5.人员管控。集体访只允许3人及以下进入接访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不得聚集、滞留;候访人员自觉间隔1米以上。
二、为加强疫情防控,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鼓励采取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1.网上举报:登陆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直接提交相关信访举报内容。
2.来信举报:来信请寄福安市上杭路21号福安市纪委监委,邮编355000。
3.电话举报:来电请拨打0593-12388转1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