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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2-13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阅读 : 2300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福安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荣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11月,陈荣华在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市民政局以“退休人员福利费”等名义违规给在职和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共计40640元。同时,陈荣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民政局下属市殡葬管理所、市殡葬执法大队等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达813081元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12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陈荣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福安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孙玉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经孙玉明审批,市光荣院、社会福利院以“临时人员绩效”等名义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77290元。2018年12月12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孙玉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福安市殡葬管理所所长、龟龙山公墓服务中心负责人钟四弟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经钟四弟审批,市殡葬管理所以“春节出行补贴”等名义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262840元龟龙山公墓服务中心以“路程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给钟四弟本人和职工王某雄补贴共计16196元。同时,钟四弟还存在擅自使用私家车用于公务活动并报销费用共计50091.6元2018年12月12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钟四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福安市婚姻登记中心主任王石勇、闽东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副主任雷宏浩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1月间,经雷宏浩审批,闽东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以“福利费”等名义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54120元2014年3月起,市婚姻登记中心的财务由闽东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代管。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间,经市王石勇和雷宏浩审批后,市婚姻登记中心以“过节费”等名义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61480元2018年12月12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王石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福安市监委予雷宏浩警告处分

五、福安市殡葬执法大队原负责人、福安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心原主任潘志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3月间,经潘志强审批,市殡葬执法大队以“福利费”等名义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231010元。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经潘志强审批,市救助管理中心以“福利费”名义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6620元。其还存在违规用公款报销员工聚餐费用共计1300元2018年12月12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潘志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六、福安市光荣院原院长、福安市福利院原院长陈霖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经陈霖审批,市光荣院、社会福利院以“福利费”等名义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03525元。其还存在擅自租用私家车用于公务活动并报销费用;利用职便将个人费用放单位报销的问题。2018年12月12日,中共福安市纪委市纪委给予陈霖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七、甘棠镇山头庄村委会主任钟慈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3月,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及张榜公示的情况下,钟慈祥与时任党支部书记雷某贵私下商定后给村干发放补贴5400元,其中钟慈祥和雷某贵各领取1800元。2018年12月7日,中共福安市甘棠镇纪委给予钟慈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八、潭头镇后洋村村委会原主任詹凌云违规发放纪念品等问题。2014年,后洋村举行该村三英纪念馆开馆仪式,詹凌云提议给嘉宾发放纪念章得到筹备人员的同意,其后詹凌云于2014年11月12日在福建省珍华堂工艺品有限公司制作了银质纪念章200枚,每枚110元,共计2.2万元。同时,其还存在擅自用改厕项目补助资金支付纪念章2.2万元垫付个人社保费用等问题。2018年12月4日,中共福安市潭头镇纪委给予詹凌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令行禁止、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坚决反对和纠正作风方面的顽瘴痼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中共福安市纪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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