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中共福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福安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汪敬华私车公养问题。汪敬华于2017年4月自购一部小车,由协警林某明驾驶。林某明向汪敬华提议,由其出面以汪敬华名义到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拿该中队公务加油卡给汪敬华私车加油。汪敬华默许后,林某明以汪敬华下乡用车无加油卡加油为由,从城区二中队拿到一张公务加油卡用于私车加油。经统计,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间,林某明先后为汪敬华私车加油共计3726.71元。2018年11月7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汪敬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袁小柱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下半年,袁小柱发现协警林某明持有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公务加油卡后,多次从林某明处拿走该卡给其本人私车加油,直至2018年5月。经统计,袁小柱为其私车加油共计2035.36元。2018年11月7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袁小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福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李枝华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间,李枝华多次借用私车下乡检查及出差,违规使用散办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13847元。2018年9月3日,福安市住建局给予李枝华同志警告处分。
四、福安市环保局生态办负责人陈玉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间,陈玉生利用环境监察的职务便利,介绍没有环评手续的企业到林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福安市皕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环评报告。林某某为感谢陈玉生对其提供的帮助,于2013年端午节、中秋节送给陈玉生1500元、2000元现金。2018年8月1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陈玉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溪潭镇前埔村党支部原书记江瑞铃、村委会原主任阮良峰违规发放礼品问题。2014年6月间,溪潭镇前埔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仅由江瑞铃、阮良峰等5人私下议定后,在“七一”召开党员座谈会期间以发放纪念品的名义用村集体资金给参会党员和非党村干30人,每人发放150元现金,共计发放4500元。2018年8月25日,中共福安市溪潭镇纪委给予江瑞铃、阮良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六、下白石镇楼坪村党支部原书记阮月仙违规发放礼品问题。2015年7月间,在未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阮月仙等人擅自决定用村集体资金1176元购买了21个水壶发放给该村全体党员,作为“七一”纪念品,以“误工补贴”的名义发放给该村6名老党员共计1200元。2018年12月4日,中共福安市下白石镇纪委给予阮月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七、下白石镇南甫村党支部书记黄忠明用村集体资金宴请他人问题。2015年6、7月间,黄忠明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花费750元宴请村全体党员,在其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后花费970元宴请村全体党员。2015年8月,黄忠明将上述款项共计1720元放入村账报销。2018年11月29日,中共福安市下白石镇纪委给予黄忠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甘棠镇山头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雷奶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雷奶贵在未经山头庄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及张榜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给“七一”参会的党员发放误工补贴共计1600元;2016年3月,雷奶贵与村民主任钟某某私下商定后,发放村干补贴5400元。2018年11月21日,中共福安市甘棠镇纪委给予雷奶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福安职业技术学校违规接收宴请问题。2018年5月,福安市碧桂园置业顾问到福安职业技术学校邀请该校教职工参加碧桂园业务推广宴请,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成文安排学校工会对接。2018年6月2日,李成文主持召开福安职业技术学校班子扩大会议议定由该校工会协助组织教职工参加碧桂园业务推广宴请--《感恩师宴》家宴活动。6月13日,该校工会副主席缪亮云安排教师林某以工会的名义将活动邀请信息发到教职工QQ群中并协助统计参加人员名单。6月15日,该校参加的教职工有66名、教职工亲友4名,此外还有少数应邀的其他客户及碧桂园工作人员参与。碧桂园在莲兴大酒店为上述人员安排宴席8桌,每桌消费标准为750元,同时还赠送每人一份楼盘推介宣传小礼品。上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10日,中共福安市纪委对负有责任的副校长陈强、对负有监督责任的福安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苏海涛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他参与家宴活动的教职工进行谈话提醒或以谈话方式诫勉;2018年8月26日,中共福安市纪委给予负直接责任的校工会副主席缪亮云、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校长李成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到位,2018年9月29日,福安市纪委给予福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令行禁止、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坚决反对和纠正作风方面的顽瘴痼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中共福安市纪委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