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研究

浅析经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8-07-27 发布者:福安市纪委 阅读 : 27551

市经信委作为我市经济管理综合性部门,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在新形势下有效探索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监督,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也是保证干部队伍廉洁稳定、和谐发展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里,结合经信部门实际,对开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现实意义、廉政风险现状和防控机制措施作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一、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是我们党不断认识和探索反腐倡廉道路的三十余年。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16字方针;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专题学习时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一系列的举措从惩治为主,转向惩防并举,向更加注重制度约束的转变。同时表明反腐倡廉的风险防控和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常态工作,并正在强势推进。为此,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宁德市经信委贯彻落实中央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好中央构建惩防体系要求的具体体现。

市经信委党组一直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与经信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实。特别是今年以来,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实效。一是抓部署,强化责任落实。2015年年初召开全市经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意见》,责任落实体系得到强化。二是抓学习,强化责任意识。2015年,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反腐倡廉等相关内容学习6次,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重温入党誓词1次,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抓督查,强化日常管理。针对项目资金管理这个重点部位,对接并网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纪检组监察室主动介入和全程参与所有经信项目资金管理的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研究下达等各个环节,加强再监督。2015年,对省、市9类77个惠企项目进行监督,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同时,出台《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对象、岗位的谈话提醒教育;健全完善《宁德市经信委责任清单》,列出责任事项共194项(权力事项71项),涉及19科室,同科室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出台《委机关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方案》,开展科室向委党组述职述廉活动;在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组织监督检查等。回顾2015年以来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归结起来就是八个字— “重视风险”与“加强防控”。

但是,尽管我们这些年来在风险防控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风险防控能力也有了明显提高,只能说明防控机制建设有了发展,不能说明当前风险发生变化。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经信部门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性质没有变,和企业家打交道有增无减,这种工作特性决定的廉政风险,也并不会因为过去取得的成绩而改变。根据近年来全市经信系统发生的案件看,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面对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委党组在认真分析近年来反腐倡廉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将“风险与防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动员全市经信干部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使大家重视风险、认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远离风险,确保队伍平安稳定。

 

二、当前经信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现状分析

 

只有认识风险,才能有效防控风险。当前,经信部门廉政风险始终贯穿于经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具体从四大方面来看:

(一)从发生的案件看廉政风险。近年来,我市经信系统发生过个别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其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个别经信干部以权谋私,损害服务对象利益,如违规参与企业经营,名义帮企业,实则谋私谋利;二是个别单位和个人在日常行政工作中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隐患,如执法监督检查不到位,帮助服务对象包装上报项目等;三是个别干部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如在项目帮扶工作中收受“红包、礼金”的现象仍有发生。这些腐败现象不断警示我们,腐败离我们并不遥远,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上升,经信系统廉政风险也在不断加大,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二)从当前干部的一些思想认识看廉政风险。思想是先导。有什么思想就有什么行动。人始终是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人思想上存在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当前经信干部的思想认识上主要存有三个普遍性问题:一是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对中央反腐倡廉的精神和规章制度主动学习了解不够,对中央持续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理解不到位。二是有的干部对廉政风险缺乏足够认识。廉政风险是现实存在的,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存在,上级纪委明确提出了防控廉政风险的要求,经信系统上下也在集中精力研究这个课题,如,2015年以来省监察厅和省经信委在全省经信系统推广“惠企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对惠企项目申报和惠企资金的合规有效使用作了风险防控,市经信委也进行了并网对接,在这一点上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三是廉政风险防范责任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张皮”的现象,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的认识和落实都不够到位。我们要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就是要落实廉政责任,将“一把手”负责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全体干部防范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

分析以上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价值取向偏离。虽然总体社会风气向好,但“四风”等不良风气依然存在。一些干部迷恋于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的生活,对金钱的欲望过高;受市场经济消极方面的影响和冲击,有的同志理想信念动摇,道德缺失,“总开关”出了问题,导致了是非混淆,行为失控。二是法制意识淡化。作为一名国家干部,良好的法制意识是基本要求。从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一部分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犯法不知法,甚至知法犯法。三是工作缺乏责任心。部分达不到个人愿望的干部,工作中缺乏激情,缺乏责任心,消极怠工,得过且过,存在失职渎职隐患。

(三)从行政履职看廉政风险。市经信委作为市政府经济管理工作的综合性部门,行政履职无非就是服务和执法。行政履职中的廉政风险主要指在单位和个人在服务和执法的行政履职行为中应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不该作为的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而出现的违纪违法的风险。主要有 “两个类型”和“六种主要情况”:一是行政服务类风险。主要有利用公共权力资源和信息参与企业项目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惠企项目或事项申报把关不严谋取不正当利益、服务企业过程中出现收受不正当利益和接受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二是行政执法类风险。主要有玩忽职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检查职责、徇私舞弊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处理结果未执行或部分执行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从内部行政管理看廉政风险。突出集中于人、财、物的管理及“三重一大”事项上,具体为:一是重要工程建设方面的风险。虽然近年来我委没有重大基建工程项目,但我们仍然严格执行好基建管理相关制度,做到“未雨绸缪”。二是重大资金支出方面的风险。在历年的财务审计中,我委在重大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和重大资金财务列支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问题。三是重要人事任免方面的风险。我委在任用干部方面,能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任干部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没有发现 “任用干部工作被举报”的现象。四是大宗物品采购方面的风险。对于机关单位物品采购,我委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五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风险。2014年底,市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对我委的相关工作检查中,明确指出了我委存在的公函接待制度不够落实和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我们在对下属单位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列支票据不规范和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已进行相关整改。

 

三、当前强化风险防控的机制措施

 

廉政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风险意识,没有应对的防控机制。当前在加强防控风险机制措施建设方面,应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强化廉政教育,切实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持续健全和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委机关学习制度,把廉政教育纳入学习计划,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强化教育计划落实,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特别要加强党纪条规教育,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坚持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正反典型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开展管用有效的教育,使广大经信干部增强风险意识,自觉坚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的力度。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岗位风险点防控等廉政相关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委机关考勤、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重点推行《宁德市经信委责任清单制度》,签订责任清单责任状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职能转变和促进机关效能提升;惠企资金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惠企资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流程实施,通过加强电子监察,实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积极探索推进“经信部门和企业廉政联防机制”建设,通过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双向自律,优化内外安全环境。通过健全完善有效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实现监督管理手段和方式的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提高反腐倡廉的科技水平。

(三)加强岗位防控,建立科学有效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岗位责任。要强化廉政问责制,对那些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导致系统和部门内部发生严重管理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推行岗位问责制,围绕重点项目推进、重点任务落实、项目资金申报发放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行以科室负责人为重点的问责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完成不力、效果不好的进行效能问责;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每月对干部工作作风进行“随机督查”,不定期对“不在状态”和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要探索开展机关干部相互评议活动,并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通过岗位风险科学防控,确保机关干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人人参与,个个有责任,个个讲廉政”的科学有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形成。

(四)强化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风险防控的保障促进作用。要正确认识惩治腐败与教育防控的关系,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委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等方面及早介入、全程跟踪,不断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干部的政治生命,更加注重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执纪问责,及时查处问责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突出问题,让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至少不犯大的错误;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的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强化执纪问责和注重延伸办案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防范风险的教育警示和治本功能。

(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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